青衫少年擦完嘴后将帕子收入怀中,这么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让叶琪枫的心又跳了几下。
“真是巧了,随歌世子竟然也赶在今天到了这平安镇,不过他怎么把季玲珑也带了来?难道真如外界传闻,他到哪都带着这个侍婢,离不开她吗?”
叶琪枫一惊,“你说什么?”
青衫少年眯眼而笑,“怎么叶公子考试前都不作准备的吗?这次钱家名义上是为钱老夫人祝寿,其实就是为三小姐选女婿。与你一起入围的还有其他四位公子,你就不事先调查一下他们的底细,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吗?”
见叶琪枫呆住了,少年又是诡异地笑笑,“不过没关系,我很大方的,愿意把我所知道的告诉你。这个男的就是你的竞争对手之一,北静王世子随歌。今年二十七岁,熟读兵法,骁勇无双。此人生性狂放冷傲,很难亲近。那女子是他的贴身侍婢,此女极为聪慧,博文强记,玲珑之名,便是他亲自为她取的。只是不知竟是如此美丽,当可称得上是才貌双全了。有这么个美人在身边朝暮相处,日久生情……啧啧啧,我好像已经看到了他们之间的暧昧关系……”
这下不只叶琪枫愣住,囫囵也愣住了。
“你是谁?”主仆两人同时问道。
青衫少年不知从哪摸出把扇子,“刷”地一下展开,扇上一枝海棠斜斜而开,旁边落款——“卞胥”。
卞胥!
他就是卞胥?
五位入围者中唯一一个名不见经传默默无闻的候选人。
“很惊讶?哈!”卞胥很是洋洋得意地摇着扇子,“这也没错,谁叫本公子风流倜傥,貌比潘安,才高八斗,见闻广博,玩世不恭……”
主仆俩极有默契地对视一眼,双双起身,唤来伙计领他们去客房,能离这人多远便走多远——惹不起,那便只有躲起来了。
卞胥目送二人的背影消失在拐角处,脸上的得意之色慢慢隐去。他合上扇子,轻叩桌面,沉吟道:“风七少已在京都,柳舒眉未见人影,随歌携美同行,叶琪枫纯善可欺……有趣,有趣,这事情,越来越有趣了。如果不弄个清楚明白,我怎么对得起自己?”一念至此,眸中笑意忽现,他长身而起,穿过大堂走向后院。
这家平安客栈是平安镇里唯一一家客栈,原本还有几家和它并存的客栈都经营不过它而纷纷倒闭,走出后门便可见桃花烂漫,这四月时光,春景无边。数间精美干净的客舍就在桃林掩映中悄然而立,布局优雅,价钱公道,也莫怪能够独领风骚。
卞胥眼珠一转,朝西北角的屋子走了过去,离屋一丈开外,却又停步。四下观望见左右无人,便纵身跃起,如只鸟儿般轻滑过去,脚尖一勾,攀住檐头,整个人倒挂着朝窗缝隙里张望。
屋中寂寂,穿宝蓝袍的随歌背对他坐在桌边,手中奋笔疾书,不知在写些什么东西。而那白衣美女季玲珑则坐在一张小椅上,静静地看着自己的手指,目光仿佛痴了。
卞胥皱了皱眉,心中暗骂:这两个是木头人,怎地半句话都不说?你们不说话,我还有什么好戏可瞧?
等得快不耐烦时,随歌终于搁下笔站了起来,他一站起,季玲珑也跟着站起。
“这封信……”说了三个字,欲言又止。那么冷傲的一个人,脸上露出疑虑之色时,便让人觉得说不出的古怪。
季玲珑瞧了一眼信笺上的字,扬起唇角淡淡一笑,“世子要我送信去七迷岛?”
“兹事体大,非你亲自前往不可。”
窗外的卞胥听了暗暗好笑:七迷岛远在东海,这美女一去,怕是十天半月回不来了。嗯,将她支走,可是为了方便自己参加钱老夫人的挑婿大会?随歌啊随歌,没想到你竟是打的这种算盘。
但那季玲珑却依旧一脸平静,接过信笺道:“好,我这就出发。”
“等等!”随歌唤住她,过了好一会儿才又说道,“今天太晚了,你明天再走吧。”
季玲珑抬头看他,两人目光相对,一时间静寂无声。
真是婆妈!卞胥啐了一口。就在这时,忽有风声而来,膝上似被某物击中,乍然一痛。那腿便不由自主地颤了一下,磕在瓦上,发出“喀”的一声轻响。
糟了!他脸色大变,双手推檐,借力迅速滑开,就听窗内传来叱声:“谁?”
行迹已露,逃命要紧!当下脚下不停,借桃树四下拐绕,匆匆离开。最后逃到客栈后院墙脚处,正想跳墙出去时,一个声音悠悠地从树下传出:“这就想走了么?听够了?”
卞胥吃了一惊,转身看去,树下不知什么时候竟多了一人。
那人只是很随随便便地半靠在树上,脸上还带了浅浅的微笑,不但看不出半丝恶意,反而令人觉得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点,能够遇见这么一个人,都是件快乐的事情。他的容颜并不英俊,衣着也不华丽,偏偏给人一种很出尘的感觉,那风采绝世,天下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