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达到某种高度,有点声誉或是臭名昭著时,他要是不写本传记就会心痒难耐。完成一本传记通常需要耗费长达数月的时间,那么,多数人在写完传记之后,收获的成果是否对得起写作过程中投入的精力呢?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答案是否定的—除非大家认为,对作者来说,连续不断地敲击打字机,累积数万字的过程是一种乐趣。其实,大部分传记言之无物,作者只对写作技巧感兴趣,比如:如何安排叙事顺序,如何组织语言,如何提升问题的高度。
有些作者会在传记中适度引述箴言轶事,这的确能愉悦读者。记不清是哪位著名的人物曾这样教导过自传作家们。否则,作者只能靠中伤、诽谤同时代的名人等诸如此类的手段,靠迎合大众对丑闻的喜好来达到这种效果了。但总的来说,大部分作者的写作都是吃力不讨好的,在我看来,他们这种做法就像是强行要求别人听他们自吹自擂:瞧!我做过的事情多么伟大,我说的话多么妙趣横生,你一定觉得我机智过人!
话说回来,我为什么会在69岁时决定写本自传呢?我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背负着一个大多数人都感兴趣的秘密,它在我心中藏了四十年。我不得不在有生之年尽全力掩盖这个秘密,好在我已经做好了安排,死后便可以将之公布于众。另外,围绕开膛手杰克的身份、作案动机,衍生出了很多毫无根据的猜测,我觉自己有责任给这些问题一个明确的答案,彻底平息这场纷乱。还有一件事可能对我产生了一定影响——多数文章千篇一律,把开膛手杰克描述成了一个杀人狂、疯子,这种说法流传甚广,以至于事情的真相完全被天马行空的猜测掩盖了。最近,我在一本被大众广泛认可的百科全书上看到一篇文章,写的是“开膛手杰克,一个杀人狂、疯子,他……”诸如此类。可能随着年纪的增长,我变得越来越敏感了,我必须得说那些描述真的让我感到很愤怒。
事实上,收录在百科全书中的那篇文章的作者(据我了解,他创作的有关开膛手杰克的书还很畅销),要么是他想象力太丰富了,要么就是他想象力极度匮乏。说他想象力太丰富,是因为他凭空编造了很多奇怪的犯罪理论来解释杰克的行为。说他缺乏想象力,是因为他对人类行为缺乏了解,他喜欢按自己的想法定义正常行为;一旦别人的行为偏离了他认定的正常标准,他就会给人扣上“杀人狂”的帽子。
那时,在伦敦东区甚至全英国,人们一提到“开膛手杰克”就会打冷颤,虽然这件事至今已经过去四十年了。杀手的确很恐怖,但那不是大家谈杰克色变的全部原因。严格来说,那些凶杀案对普通百姓而言只不过是一些娱乐大众的轰动新闻,他们如此害怕,主要还是源于人类对未知事物的恐惧和敬畏。杰克不是普通的杀手,他神秘、古怪,杀人技法高超(尽管难逃自吹之嫌,我还是要这样说),行踪诡异,似乎无处不在。在大众的想象中,这个神秘人物简直就是个鬼怪—食尸鬼。重新回顾那段时期,我想说,或许今天看来很不可思议,但当时真的有很多愚昧无知的人认为杰克拥有超自然力量。
当一个人被套上杜撰出来的种种特性之后,那些没有自主思考能力的普通人便无法视之为同类。他们忘记那个人也是父母所养,也要吃饭,也懂得爱,穿鞋也得系鞋带。与此相对的是,怪人从来不觉得自己怪,他们也像寻常人一样有感受,有想法,有自己的世界观。只是寻常人无法理解,那么只能用“疯子”来简单概括了。
也就是说,开膛手杰克也是人,他做过的事情只是对别人所做之事的一种回应。区别是,在某些方面,在某种程度上,他的回应方式不同于其他人。对于部分人来说,上述结论必定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
毫无疑问,我本名不叫杰克。我认真考虑过,是应该立刻公布我的真实姓名,还是把它作为晚餐桌上的最后一道佳肴保留到最后一刻?我选择了前者,因为我可能无法在有生之年完成这本书。我叫詹姆斯·卡纳克。相信此话一出,必定会在朋友圈内引起不小的轰动。想象亲朋好友们听到这个消息的反应,对于我来说简直是种享受。
我仿佛听到某位老熟人在酒吧里大叫:“什么?真的是我们认识的那个卡纳克?不可能!”接着,他开始翻阅这本书,直到他了解了一个真实的我(希望我的文笔能使之跃然纸上)。然后他会大叫:“怎么会这样?不可能!这根本就是一个恶作剧!这么多年了,我可是天天跟卡纳克面对面坐着抽烟喝酒的!”
但是,亲爱的老朋友们(为了不让记者去打扰你们的生活,我不会写下你们的名字,因为我觉得那样对你们不公平),我向你们保证,这不是笑话,至少不是你们认为的那种笑话。我知道刚开始你们一定无法相信,因为你们或许读过有关开膛手杰克的文章,认定他是个杀人狂、疯子。相较之下,老卡纳克则正常多了,他思维敏捷,桥牌打得很不赖,精神是否失常暂且不论。你们敢肯定开膛手杰克这号人物真的存在吗?如果他是个真实存在的人物,那么他就会与人接触,就会在有轨电车或剧院里和大家肩并肩地坐着,还有可能去你常去的商店购物。只是如你所知,他在四十年前变得声名大噪,如今,他变成了一个年近70岁的老头儿,对于这一点你有什么理由质疑呢?人人都是如此。我亲爱的老朋友们,恕我直言,你们当年逆风尿三丈的青春岁月也小鸟一去不复返了,对吧!
当你们读这些文字时,会发现其中并无矛盾之处。实际上,有些事情你们可以轻易判断它的真伪。我在想你们会不会因此而手心冒汗呢?我想不会,或许你们会感到一丝骄傲。十五年来天天跟开膛手杰克谈天说地,这是多么难得的殊荣啊!虽然你们并不知道他的真面目。我给你们最近的谈话带来了多棒的谈资。
顺便说一下,当我写完手稿放入信封时,我想我应该再写个便条,告诉我的遗嘱执行人在将这本手稿送给我列出的著作权经纪公司的时候,一定要附送六份复本——出版社对作者通常都是这么要求的。否则,我的自传很可能永远不见天日。
由于这份自传是在我死后才出版,我的写作就没有什么负担了。话虽如此,什么该写什么不该写我还是有分寸的。虽然这本书不适合读者在家里围坐一团大声朗读,但我也不希望它被警察列为禁书。虽然我在一两件事的描述上做了一些处理,可问题依然存在。这本书出版后,社会上将充斥一些对我的辱骂和攻击,不过我早已没了家人、亲戚,因此对我的攻击并不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活。书中牵扯到了很多人,如果我知道某人健在,我会刻意隐去他的名字或使用化名的。
有关手稿的出版问题真的让我煞费苦心,好在我并未黔驴技穷,只要在遗嘱上费点心思就能解决这个问题。有人专门从事“著作经纪”这个行当,如果我的遗嘱执行人在履行职责时没有遇到太大问题,我没理由怀疑自己精心制定的计划会失败。如果我的遗嘱执行人不被好奇心左右,忠实地履行了职责,这份手稿至少能顺利到达出版社。至于版权收入和其他遗物,前面我也说过,我早已是孤家寡人,可以考虑捐给跟动物保护相关的慈善机构,至少我之前是这样打算的。不过我最近正考虑更改遗嘱,捐赠给警察局附属的孤儿院,那里似乎更合我的意。
结束这篇稍微有点混乱的序言之前,我有必要对书中出现的谈话做简要说明。显然,如实再现四十年前的对话是不可能的,但一本书中若没有对话,肯定会无聊至极,生动形象更是无从谈起。因此我会根据记忆中的谈话主题重新整合当时的谈话,所有重整的谈话都以相关人物的性格特点为基础,而且如实反映了他们平时的表达习惯。不过,某些特殊场景,尽管过了很长时间,一些词句仍然清晰地停留在我的脑海中。比如,后面会出现这样的描写:当微弱的灯光捕捉住刀片时,玛莎·塔布伦突然惊叫:“哦,上帝!”她当时的确是这样说的,一字不多,一字不少!
最后,我还想送给广大读者几句话:这本书不是虚构出来的文学作品,我在其中如实记录了自己年轻时做过的一些大事。我从不觉得自己具备文学创作天分,并且,一个69岁的老人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掌握这种创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