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李嘉诚全传
1851300000017

第17章 小超人初出茅庐

李泽楷初出茅庐,第一仗就打得令世人瞩目。可以这样说:李泽楷出道的第一次“演出”非常成功。

李泽楷于1987年在加拿大取得电脑工程学士后,在加拿大投资顾问公司Gordon集团工作了两年多。1990,他回到香港,加入父亲旗下的和黄集团。出任和黄资金管理委员会董事,不出数个月,就策动一宗240亿元的大买卖。

长实、和黄及李嘉诚本人宣布与李泽楷前老板Gordon集团,向美国哥伦比亚储蓄及信贷公司,收购一批总值30亿美元的美国公司垃圾债券,各占一半股权。

垃圾债券息率高但风险也极高,因此李泽楷在策划这宗交易时也异常小心。

他获得卖方同意,只须付10%的本金,如果债券价格跌逾10%,卖方就要以原价购回。

换言之,买方是最惨也不会亏本,长实、和黄及李嘉诚最多时应占一半股权的1.5亿美元本金(12亿港元),赚则没有上限限制。

虽然这次交易最终因美国方面认为对买方太优惠而告吹,但已令年仅24岁的超人幼子李泽楷技惊四座,“小超人”的美称由此而传开。

1991年,香港政府发放卫星电视牌照,李泽楷向父亲借了5亿港元,成功投得香港首个卫星电视。当年5月,卫星电视开播,在两年间即覆盖将近5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5300万家庭用户,广告客户包括万国宝通、大通、百富勤、国泰航空等顶尖商业伙伴,李泽楷靠自己的努力建起了一个卫视王国。

在卫星电视出现之前,香港已有两家电视台,“无线台”和“亚视台”。两台历史悠久,竞争激烈。其间,曾冒出个“佳视台”,但开播后第3年就被两强逐出竞技场。事实证明,在香港这个弹丸之地,只能容纳两家免费的无线电视台。

鉴于西方有线电视的发展,以及香港电讯的垄断地位,港府计划设立第二电讯网络,并于1988年正式予以批准。第二电讯网络将提供有线电视和其他非专利电讯服务(如移动电话、无线寻呼等)。

已经拥有非专利电讯业务的和黄集团捷足先登,迅速与英国大东电报局、香港中信公司等集团组成新财团,力夺第二电讯网经营权。李嘉诚看好的是有线电视的广阔前景,有线电视实行向用户收费制,与免费的无线台冲突不大。

1988年2月24日,和黄、中信、大东合组的亚洲卫星公司成立,宣布投资发射、经营第一枚专为亚洲提供电讯服务的人造卫星,计划利用中国长征三号运载火箭将卫星送人东南亚上空同步轨道。

李嘉诚双管齐下,一手欲夺第二电讯网,一手放卫星覆盖亚洲。1989年初,港府初步选定有实绩的和黄为第二电讯网的经营者。另一个强大竞争对手,是包玉刚的九龙仓与郭得胜的新鸿基地产合组的新财团。

1989年风波发生后,香港再爆信心危机。当时的香港政府把取得有限电视经营牌照所需投资的最低线设为55亿港元,这使得和黄集团的高层管理者们对是否在港重点投资举棋不定,正在他们犹豫之时,港府转手把牌照给了九仓有线传播公司。

包氏女婿、九仓有线董事局主席吴光正,踌躇满志地向新闻界表示,香港市民将可在1991年1月享有有线电视共20个台的节目服务,到1995年,可提供32个频道,公司最高可提供59个频道。然而,看似失败的李嘉诚并未退出角逐。

按亚洲卫星公司与中国航天部的原有协议,“亚洲卫星一号”人造卫星于1990年4月7日成功发射上天。英国大东电报局香港区执行董事祁敖透露,连同购买卫星、送入轨道以及保险费在内,成本总计1.2亿美元(当时约折合9.3亿港元),三家公司各占1/3的股权。

“亚洲卫星一号”的原用途是以电话服务为主,由和黄负责经营。该卫星共24个转发器,全部出租年租金约2500万美元。而当时的使用率很小,李嘉诚“移花接木”,把未尽其用的卫星改用在了刚刚起步的电视计划上。

李泽楷回港不久,正赶上“卫星广播有限公司”(简称卫视)成立,李嘉诚家族与和黄各占一半股权。卫视将向亚洲卫星公司所拥有的“亚洲卫星一号”租用线路,其中和黄又占有该公司1/3的股权。

李泽楷对卫星电视抱有浓厚的兴趣,时任长实总经理的马世民任命他为卫视的董事兼行政负责人之一。

1990年8月,李嘉诚说服港府放宽有关条例。新条例规定,若使用碟型天线收看卫星电视信号,只要不涉及商业用途(指向用户收费等)或再行转播(指向无线台、有线台有偿提供服务),便无须申请批准及领取牌照。条例又规定,只接驳一部电视机的独立卫星碟形天线可豁免领牌;若一座大厦共有卫星碟型天线及室内系统,则需持牌公司安装及操作。

据统计,全港至少有15万座大厦符合安装卫星天线标准。这对九仓的有线电视是个莫大的威胁。

烽烟四起,很难确认谁最先挑起战火。李泽楷不准许九龙仓打进长实系兴建和管理的大型屋村、大厦楼宇安装有线电视;吴光正则禁止安装卫星天线的持牌公司进入该家族所控的大厦安装碟型天线及室内系统。

显然,两位商界才俊都有靠山。吴光正的靠山是岳丈包玉刚,可这段时期,包玉刚几乎隐居起来。包玉刚逝世后,人们才知他早几年已身患绝症。

李泽楷的靠山自然是其父李嘉诚,很多事李嘉诚不出面,但决策权在他手中。

曾有记者就电视纷争问李嘉诚,他与吴光正的关系如何。一贯滴水不漏的李嘉诚道:“我与包先生是老朋友。”——避开吴光正不谈。言下之意,读者却不难揣测。

1990年12月,卫星电视正式获得营业牌照,但有两个附加条件:一是不可播放粤语节目;二是不得向用户收取费用。

第一个条件,实际上是无线、亚视、有线等三家电视台向港府施加压力的结果。三家的大股东皆有来头,无线有利氏家族、影视有邵逸夫;亚视有李嘉诚的同乡林伯欣家族、好友郑裕彤家族;有线则是包玉刚与郭炳湘。在商言商,在重大利益上都不肯做谦谦君子。

“亚洲卫星一号”覆盖面从地中海至西太平洋,可为30多个亚欧国家和地区提供电视电讯服务。但卫视的主要市场在香港,香港华人不仅不愿看国语节目,甚至绝大部分人连听都听不懂。不许播粤语节目,等于丧失了香港市场。

李嘉诚父子频频出入港府,要求解除禁播粤语节目的条例。李氏父子还轮番上阵,借助传媒,指责港府规定的荒谬性:一家香港本地注册的电视台,却不准许播放本地话的节目,此乃无稽之谈……

李嘉诚一直以和为贵,他如此“谩骂”,绝非一时冲动。他旨在争取民心,他委托一家独立的公关公司搞了一次民意测验,接近百分之百的卫视用户都赞成播放粤语节目(外籍用户则希望再增加英语节目)。李泽楷将测验结果呈交港府的文康广播科广播事务管理局,作为修改条例的参考。

和黄、九仓大斗法,到1991年中达到白炽化。在双方的比拼中,和黄基本上处于攻势,九仓处于守势——吴光正竭力敦促港府维持有利于自己的条例。而李氏父子则攻其“死穴”,既要求港府解除禁播粤语节目的条例,还要求准许向用户收取费用。

九仓向传媒坦言道:“根据我们多年的调查,香港这弹丸之地只能容纳一个收费电视,两个只会造成恶性竞争,两败俱伤。”

对九仓的“善意警告”,李泽楷充耳不闻,欲置敌手于“死地”,其势之锐,比当年其父逼迫置地有过之而无不及。九仓董事吴天海感叹道:

“政府如果批准卫星电视收费,九仓将会放弃(有线电视计划)无疑。政府若批准卫星电视播放广东话节目,观众的节目选择将大增,对有线电视影响甚巨。除非政府在其他方面给予补偿,如免专利权税等,否则九仓打退堂鼓机会也大于一切。”

九仓采取哀兵之术,以争取公众舆论和港府有关官员的同情。李泽楷对此丝毫不动侧隐之心,仍穷追不舍。据港府的态度,有可能放宽粤语节目的限制,但只维持一家收费电视。

1991年9月6日版的《壹周刊》指出:“九仓计划竞投的有线电视及第二网络,预算投资额达55亿港元,而和黄的卫星电视计划,投资也达30亿港元以上。两大财团数十亿元投资的竞争,为了自保及克敌,哪有不出尽法宝力争!”

李泽楷力撼吴光正,已初步达到预期目的。一位评论家说:“李泽楷采取的是进尺得寸的战术,欲借五百,则开口一千,否则借五百都要打折扣。”

1991年3月,总投资为4亿美元的卫星电视公司正式成立,李嘉诚任主席,马世民、李泽楷任副主席,具有多年电视经验的陈庆祥任行政总裁。

1991年4月,卫视开始试播。到1991年底,卫视已正常利用5个频道播映节目。

李泽楷野心勃勃,他的胃口不仅仅是拿下卫星电视,而且还要做传播大王。他心高气盛,也引起了和黄高层间的摩擦。李嘉诚对二公子多有批评,但实际上又在“放纵”也许是因为李泽楷是亲子,也许是有意让他磨炼。

李泽楷统揽卫视的管理大权。

衡量免费电视与收费电视是否成功的标准都是收视效果。要想让电视吸引人,关键在于节目。卫视至少不可能在最初几年像无线、亚视那样,形成制作大型节目的能力。卫视的节目是向境外电视商购买。无线、亚视是不可能将节目转让给本埠竞争对手的。李泽楷把李嘉诚的“用他人的钱赚钱”的招术发挥得淋漓尽致。他向国际著名的广播电视公司BBC和M,rv等买片,以少量的现金加一份卫视盈利(比例分红)的方式成交;他为Star Plus的娱乐线选购节目,尽量购廉价节目,如已回放多次的《Santa Barbara》(圣巴巴拉),以及美国日间肥皂剧《HillStreet Blues》(希尔街布鲁斯)等。同时,他还选择了大量的过时的热门剧进购。播映后,观众均反应良好。

那段时间,李泽楷几乎泡在电视里,香港中环和记大厦李泽楷办公室有一道电视幕墙,由24台电视机组成,他同时看多个“友台”的节目和自己的卫视台,以便能及时捕捉灵感,并发现卫视的差错。

李泽楷批评下属,比老爷子还狠。

论收视率,卫视只能望无线、亚视两位大哥的项背。卫视的优势在收视面,它可以24小时不停地向40多个国家和地区播送节目,节目质量及收视面,成为广告经营的基础。

有不少大公司与卫视签订合约,成为其稳定的广告客户。从1991年底全面开播,到1993年中转让为止,不到20个月的时间,卫视的广告收入是3.6亿美元,而维持五个频道的年费用为0.8亿美元(未计先期投资等费用),经营态势良好。

由于李嘉诚有广泛的国际间的商业关系,有人指出李泽楷实际上是靠其父而招揽广告的。李泽楷不以为然,他说父亲只拉回了4000万美元广告。

像可口可乐、麦当劳、雀巢、索尼、富士等超大型集团,是不受他人颐指气使的,他们怎么会把香港的一名富豪放在眼里。

虽然李泽楷经营卫星电视非常成功,但是他并不满足于现有业绩。他仍为敦促港府放宽限制而不懈努力。市民对此记忆犹新,李家公子在报章大登漫画广告,揶揄政府的“掣肘”。李泽楷同时还打出民意牌,将“盼望开播粤语节目”的大众呼声以民意测验结果的形式呈交港府。

苍天不负有心人。1992年7月2日,港府颁布新的电视广播条例,宣布卫视自1993年10月底起可开播粤语节目;卫视不可独立经营收费电视,但可透过收费电视(注:指九仓有线电视)的频道,经营收费的卫视节目。

港府的新条例为解决卫视、有线旷日持久的纷争奠定了基础。李泽楷、吴光正两个不共戴天的“仇敌”开始坐到谈判桌上“正面交锋”。1993年6月,两大财团达成协议:卫视与有线的重叠业务结盟实行天地共存。

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无大敌之患的李泽楷可在传播业大展拳脚,实现传播大王之梦想了。而拥有小超人美誉的李泽楷却做出了惊人的决定:卖掉卫视。

1993年7月23日,李泽楷被邀至世界传媒大王——默多克的一艘停泊在科西嘉海面的豪华游艇上。默多克为澳籍人,旗下“新闻集团”是全球最大跨国传媒机构。

7月26日,新闻集团宣布:以5.25亿美元(当时约折合40.6亿港元)的价格,向和黄及李嘉诚家族购入卫星广播有限公司63.6%的股权,一半以现金支付,一半以新闻集团的股份支付。据行家估计,李泽楷在此次交易中赚到了他原有投资6倍的利润。

在另一项未涉默多克的独立交易中,和黄及李氏家族将各占一半股权的综艺产权,将按成本0.64亿美元售予改组后的卫星广播。

和黄及李氏家族在这两项交易中,各获15亿港元的非经常性收益。

为了不触犯港府有关条例,交易双方采取了策略性的方式,和黄及李氏家族仍控制卫星电视的发牌机构和记广播(共占52%股权,默多克只占48%),而卫星广播的63.6%的控制性股权则归默多克控有。新改组的卫视将可获得从默多克旗下制片厂购买影片及电视剧的便利。

默多克的私人技术顾问彼得·史密斯在回答记者“花费昂贵代价,购得卫视控股权,是否物有所值”的提问时答道:

“本集团看中的是卫星电视的潜在价值,因为卫视在亚洲经营已有经验及影响,涵盖范围很大,而当卫视租用第二颗卫星后,涵盖范围会更大。”

和黄及李氏家族仍控有卫视36.4%股权,可继续获得经常性收益。

卫视交易成功,李泽楷名声大噪,“小超人”顿时威水(粤语,神气、风光意)香江。7月27日香港《经济日报》评价道:“真的是后生可畏!李嘉诚次子李泽楷,此番终于做出一场好戏,为和黄集团及其父,带来近30亿港元利益……李嘉诚望子成龙,今日可谓如愿以偿。”

“早在1990年6月26日,当李泽楷以和黄资金管理委员会董事经理身份宣布和黄将构思发展卫星电视时,初步投资额约为4亿美元,不少市场人士私下慨叹,李嘉诚父爱有价,愿意投资约31.2亿港元来栽培次子,将这样一盘极具挑战性的生意交予李泽楷打理,而本身只是从旁协助……卫视出售,是否意味着李嘉诚不用通过卫视栽培李泽楷了?”

能把并不被看好的卫视卖了个好价钱,李泽楷赢得了各界赞赏。也由于取得了李嘉诚的信任,所以当马世民辞去和黄大班一职时,李嘉诚打算让李泽楷接位,然而他却婉拒好意,决定自立门户,用出售卫视赚取的4亿美元创立盈科集团。然而,为了不想与父亲扯上关系,盈科总部设于鹰君的万国宝通银行中心——长江中心落成后他也不想搬入,连中心食府“天山阁”一次未去过。通过数年努力,盈利发展至今天的局面。

1993年10月,一直想走出父兄光环的李泽楷靠出售卫视股份收益创立了盈科集团,开始自立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