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玲也是一个苦命的孩子,十五岁就来我家了。父亲在她七岁时自杀,母亲不久就嫁人了,兄妹四个跟着一位眼睛不太好的奶奶生活,家里极为困难,来我家之前,没有穿过新衣服,吃饭都不是随意的饱。通过亲戚介绍时我们还嫌她太小了,知道她的全部情况后,出于照顾的原因,我们同意她来并给她开了成人的工资。她奶奶当时接过我给的工资和多给的钱,激动的说:“闺女,咱们娘儿们共的是心,你这样对我们,我也会对得起你!”
我当时只是笑笑说:“这点钱对于我们来说起不了什么大作用,你也用不着这样子,如果有困难只要张口,我会尽力而为。”
其实,她刚来的一年里,只是给我们充当了一个抱小孩的角色,家务和烧饭根本没让她做。时间长了,她和金金自然也有了感情,更难免也有磨擦的时候,这些,我们只是睁只眼闭只眼,从没认真去计较。
有两次,她打金金时被邻居和亲戚看到告诉我,我只是轻描淡写地跟她说:“不要对她的头打。”可夫君却说:“对,她淘气你只管打,不要太依着她了。”
到她三岁多后,她也知道反击了,四岁多时,更是跟姐姐不依不饶。听邻居说,有一次我不在家,她竟然和姐姐大打起来,还哭着说:“你又不是我妈妈,凭什么打我,我又不是你生的孩子。你还敢打我的头,我要告妈妈。”
虽然,她跟我添油加醋地狠告了姐姐一状,我只答应她问姐姐为什么再说,有时候为了平息她的委屈我只好说:“妈妈马上狠狠地打姐姐,不让她吃饭了。”
那个星期天我又在上网时,她又和姐姐闹气了,只听到她大叫着说:“妈妈今天在家里,你还敢打我吗?”
这么大的小人儿,她也懂得有妈妈时姐姐不会打她,而且她还用这种方法来威胁人家,以此达到自己的目的。真有点民俗所谓:狗仗人势。
我要吃饭、你想饿死我啊
我一直认为每个人的性格都是先天性的,后天的环境只起到辅助作用,根本决定不了主要问题,就像孵化鸡蛋和石头一样的道理,外因并不是根本之所在。所以,那天她和楼下租房的小朋友们玩时,用小石头把人家的新汽车划了好多伤痕,没话可说,只有给人修车来补救。这样的事还是第一次发生,楼下天天有车停,怎么以前不划呢,究其原因就怨了保姆几句,不该让她和租房小孩子傻疯。
当然,对她我也严厉地声称不要她了,又一次把她关到阳台上去"闭门思过"。
在我给人家修车还没回来的时间,听保姆说,她一直眼泪汪汪地总想哭,问妈妈真不要她了怎么办,去保姆家行吗。姐姐告诉她自己为这事也要挨打时,她就更害怕了,因为,她认为自己确实犯了大错误。
正好邻居知道了,就说让她去她家做她女儿算了,这下她真动心了,说如果妈妈回来真不要她了,她就同意去,看来她这次是真的很怕。
我回来后,因为事情没有像原来想象的那么可怕和厉害,又不能一下对她解除说过的所有禁忌,只是不再追究重罚,但是,关阳台思过还是要执行的。吃饭了,我也没有批准给她“放刑”。
我们几个就开始吃饭了,可是一向对吃饭不太积极的这个小人物,先是哭泣,见我们不理就大声地哭,仍旧没见反应后就大声地说:“我也要吃饭,你想饿死我啊?”
本打算过一会就叫她过来的,经她这么一说我就更要惩罚她,问她知不知道自己错了,不但在家里害人,还要害别人的东西。
她哭着说:“我真地知道错了,再也不害人了,你让我吃饭吧。”
见她可怜兮兮的样子,到底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她并不了解做母亲的心思,对孩子吓要过于打,她才有怕的意思。如果只一味地打,时间长了,不但对她没了知觉,对大人也是一种情感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