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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浙江经济(3)

全省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1个,数量居全国第2位,这些开发区成为浙江利用外资的集中区域。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成效显着,境外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快速发展,全省经审批和核准的境外企业和机构累计达4564家,实际对外直接投资7181亿美元,投资覆盖131个国家和地区,境外机构数和投资规模均居中国大陆省、区、市第一位。境外投资还呈现出大项目和并购、增资类项目增多的趋势。浙江与2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直接的经济贸易关系。浙江在每年6月、10月举办的浙江省投资贸易洽谈会和中国杭州西湖国际博览会、义乌中国国际小商品博览会,已成为浙江密切与世界经济往来的重要平台。浙江还大力推进省部共建和与央企的密切合作,已与11个部委建立了省部共建关系,引进31家央企到浙江发展。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242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186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91家、创业板上市公司16家,融资额超过2000亿元,均居全国前列。

加快推进沿海港口对外开放步伐。浙江沿海港口对外开放起步比较早。1957年2月,国务院批准温州港对外开放。改革开放以后,浙江加速了沿海港口对外开放进程。1978年,国务院批准浙江为对外贸易口岸省,并决定在宁波北仑建港,宁波港于1979年6月30日起正式对外开放。宁波港对外开放后,杭州航空港、洞头港和舟山港对外开放。1984年5月,台州海门港对外开放。从1984年到1991年,浙江省政府又陆续对外开放了一批港口、码头和岛屿。之后,浙江港口对外开放的范围不断扩大,程度不断深化。

有效提升沿海城市对外开放水平。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开放包括浙江的宁波、温州在内的全国14个沿海港口城市。同年,国务院召开关于杭州市改革开放问题的会议,决定杭州暂不全面享受沿海港口城市的政策,但可逐步扩大杭州市在经济管理方面的权限,扩大杭州市在利用外资方面的审批权。198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建立经济开放区。

浙江嘉兴市市区及所辖嘉善县、桐乡县、海宁县和湖州市市区及所辖德清县,被列入长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这是浙江首次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区的市、县。1988年3月,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沿海经济开放区范围,将浙江的杭州市区及所属萧山市、余杭县、桐庐县、富阳县、临安县;宁波的鄞县、余姚市、慈溪县、奉化县、象山县、宁海县;温州的乐清县、瑞安县、瓯海县、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嘉兴的平湖县、海盐县;湖州的长兴县;绍兴市市区及所属绍兴县、上虞县、嵊县;台州的椒江市、临海市、黄岩县列为沿海开放市、县。4月,国务院批准舟山市为对外开放市。

这之后,浙江沿海对外开放市、县进一步增多。

着力推进外贸、外资、外经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浙江对外贸易规模较小。1952年全省外贸收购总额仅116亿元,相当于GDP的47%,在国民经济中尚处于“调剂余缺”的地位。外贸企业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计划承担出口货源的组织、收购、加工和调拨,为上海等口岸公司以及中央专业外贸总公司提供出口货源。1978年,国务院批准浙江为对外贸易口岸省,浙江成为全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省份之一,有了自营进出口贸易的权力,当年全省外贸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7011万美元。1979年,成立了杭州海关。1980年成立17个省级外贸公司,之后相继成立了与外贸有关的银行、商检等,还建立了远洋运输舰队,先后开辟了至香港地区、朝鲜、日本的航线,自营出口商品。浙江利用外资工作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开展的。

1979年,浙江逐步开展了包括利用外国政府、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在国外发行债券,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开展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国际租赁等多种形式的利用外资工作。1980年7月,成立了第一家中港合资企业——西湖藤器有限公司。1984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关于外贸体制改革的要求,浙江大力开展外贸体制改革,建立较为齐全的外贸外经队伍和必要的储运设施。1992年,浙江提出了省级外贸公司、市地县外贸企业、自营出口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四路大军”一起扩大出口,外贸、外资、外经“三外”一起抓的发展战略,从此浙江进入外贸主体多元化、对外贸易快速增长的阶段。1999年以后,浙江大力推动制造业到境外投资,开展境外加工贸易;推动商品市场到境外设立分场,开展跨国营销,浙江企业率先迈出境外投资创业步伐。2001年12月,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员后,浙江紧紧把握加入世贸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发挥浙江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民营经济优势,不断创新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模式,积极实施外贸经营主体、出口市场、出口商品和贸易方式多元化,积极举办投资贸易洽谈会、小商品博览会等,形成民营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共同开拓国际市场的格局。

有效构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格局。198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全省第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宁波小港诞生。1987年12月,省政府批准在温州设立龙湾出口工业区。199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990年8月,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杭州钱江外商台商投资区。此后几年,国务院又先后批准浙江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等一批国家级开发区。浙江省政府还在各地级市和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县(市),先后设立了一批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这样,在全省范围内,初步形成了以国家级开发区为先导,以省级开发区为主体的区域开放格局。

进一步深化国内区域合作。改革开放初期,为克服能源资源短缺和国家计划分配物资不足的弱点,浙江成立了浙江省经济协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积极开展省际协作。最初,主要是开展以煤炭为主的物资协作。

1982年,浙江与山西和煤炭工业部签订了供煤协议。之后,与浙江协作的外省数量不断增加,协作的物资从煤炭扩大到木材、钢材、水泥等,协作的范围从物资扩大到资金、技术、人才等全面协作。20世纪末21世纪初,浙江主动加强与上海的接轨,积极推动长三角地区交流合作。长三角两省一市在区域大交通体系、生态环境治理、信息资源共享、旅游合作、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004年,浙江提出“跳出浙江发展浙江”的战略思想,省外浙商群体迅速崛起。此外,还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认真做好援藏援疆和对口四川等地帮扶工作。

浙江的农业经济

浙江人多地少、山多田少,是我国人均耕地资源最少的省份之一,同时也是一个农、林、牧、渔各业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农业区域。浙江的传统农业主要产业有粮油、畜禽、蔬菜、茶叶、果品、茧丝绸、食用菌、花卉等。

浙江农业历史悠久,孕育了以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为代表的农业文化。特别是距今5000-7000年的余姚河姆渡文化,出土了迄今为止世界上发现的最丰富的史前稻作农业的遗存。此后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中,浙江农业形成了精耕细作和多种经营的传统。晋室南迁定都建康、隋唐开凿京杭大运河和南宋建都临安等,都有力促进了浙江农业发展,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经济作物的种类和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国家根本,仰给东南”,浙江成为名副其实的鱼米之乡。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制度腐朽、战乱和帝国主义经济掠夺,浙江原有农业经济基础遭到了严重破坏。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以前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统治和连年战争,浙江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1949年全省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仅139亿元,粮食总产量430万吨、棉花07万吨、蚕茧11万吨,分别只有新中国成立前历史最高年产的61%、14%和16%。

新中国成立后,浙江在农村开展土地改革、互助合作和农业合作化运动,农业生产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1949-1978年,浙江省农业生产结构还以种植业为主,1949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农业占814%,1978年这一比例为773%。改革开放以后,浙江大力推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市场取向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交足国家、留足集体、剩余归己”的分配制度下,农村集体和农民家庭的农业剩余积累快速增长,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农、林、牧、渔各业全面发展,为浙江经济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全省畜牧和水产业的快速发展,改变了单一种植业生产格局,出现了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的良好趋势,逐渐形成粮油、水产品、茧丝绸、果品、竹木、畜禽、蔬菜、茶叶、食用菌和花卉十大农业主导产业。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例,由1949年的814∶54∶113∶19调整为2009年的478∶64∶22∶237,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达到364亿元。其中,粮食、油料、水产品产量由1949年的430万吨、117万吨、71万吨分别增加到2009年的7892万吨、432万吨、4296万吨,肉类产量由1978年的423万吨增加到1704万吨。从农、林、牧、渔各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看,农业比重不断降低,林业、畜牧业、渔业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全省农业生产条件迅速改善,现代农业发展明显加快。农业生产在耕作、收获、植保、排灌、加工、运输方面已逐步向机械化和半机械化过渡,渔业从基本上靠原始的小木船、小渔网生产走向机械化、现代化。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由1965年的606万千瓦增加到2009年的2451万千瓦。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向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浙江农村大量的农业劳动力转向第二、三产业,兼业经营农户大量出现,农业在相当一些地方出现“副业化”倾向。但是由于受严格的粮食区域自给政策和粮食定购任务的制约,农业生产状况形成了“户户粮棉油、家家小而全”的局面。为了加快推进农业发展,1998年浙江做出以发展效益农业为突破口,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取消了粮食指令性定购任务,大胆放开了粮食购销,把农业生产经营自主权真正还给农民。“什么来钱种什么”成为浙江农民理解效益农业的真谛。2004年,浙江进一步提出把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作为浙江现代农业的主攻方向和实践模式,要求以“高效”、“生态”为目标,以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大力推进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企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和农民的组织化。2011年,浙江做出同步推进浙江的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战略决策。浙江农业多元化种养、多模式栽培特色日益明显,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逐步走出了一条优势凸显、经营集约、功能多元、发展持续、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富有浙江特点的新型农业现代化路子。

浙江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粮食生产实现恢复增长,总产稳定在80亿公斤左右。产业结构更趋合理,高效经济作物开发有力,畜牧业生产稳中有升,蔬菜、肉、蛋等“菜篮子”产品保供有效,粮经作物、种养加产业协同发展。区域协调呈现新起色,块状特色农业初具规模,欠发达地区农业增速明显。农业经济总量逐年增长,生产稳定发展,市场产品充裕,经济实力增强,农业的基础产业地位得到了巩固。2010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173亿元,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