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甘肃省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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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1)

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是中国公共管理最大最难的课题。这是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的:一是农村尤其是村一级缺少公共事业建设的基础;二是农村人口众多,所需要的公共事业建设投资巨大;三是农民收入太低、居住又比较分散,不便于公共事业的管理。

一、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的紧迫性

1.对广大农民缺少“公正性”

公共管理的本质是公正性。公共管理的运作目标就是通过向广大社会民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等公共事业,保证每一个公民拥有公正的社会权利,也就是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同时通过科学的有效的管理机制,实现社会政策的公正性和社会分配的合理性。公共事业管理最重要的职能和最根本的任务,就是根据社会大众的需要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而作为中国社会大众的主要群体——农民却一直是被中国公共事业管理遗忘的“角落”,而且是一个大角落。这一问题,各级政府的决策者不能“视而不见”。

比如,2000年占全国人口63.78%的农民,仅享有20%公共卫生资源。长期以来,我国卫生资源投放主要集中在城市,卫生资源分配与需求呈“倒三角”形,很多地方县乡财政困难,加上重视不够,以致农村公共卫生投入逐年减少,城乡差距拉大。据资料统计,卫生资源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集中在大医院。2000年农村人均卫生事业费12元,仅为城市人均卫生事业费的27.6%;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的63.78%,消耗的卫生费用只占卫生总费用的33%。1991年到2000年,全国新增卫生经费投入中只有14%投入到农村,而14%中的89%又成了“人头费”,真正专项的农村卫生经费只有1.3%。这就使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运作失去应有的“公正性”。

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农村医疗领域出现了“市场化过度”的现象,一些本应该政府承担提供的服务和产品,转由市场提供,使得农村贫困的人口无法获得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2.城乡居民之间缺少“公平性”

建国几十年来,我们一直实行着对城乡居民不平衡的公共政策,尤其是在公共事业建设方面,对广大农民缺少“公平性”。在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第1条中宣称要实现“人类……在权利上是平等的”。法国的《人权宣言》对世界各国产生巨大的影响,当今世界的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均规定了类似的“公民的权利是平等”原则。“平等”、“公平”原则已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一大准则。

长期以来,中国的广大农民不能与城市居民一道,享受公平的“国民待遇”,城乡之间隔着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这种二元社会结构体制,导致“城乡分治,一国两策”,人为地把中国社会分成了两种,使农民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城里最苦的是下岗职工,他们所愁的是领不上最低生活保障费。而农民则被划在政府管辖的社会保障的圈子之外,他们所发愁的,不是领不上什么钱,而是凑不出必须交纳的各种税费。城里人,没有收入不用交所得税,月收入800元以上才交所得税,而农民哪怕一分钱挣不上,哪怕种地赔钱也要交税。直到2005年全国农村才停止对农民征收农业税,这一不公平的政策终于被取消。

在公共事业享受上,城乡居民之间权利不公平之事,比比皆是。计划生育部门在为“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收费”的两个子项目中,对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标准竟有这样的差别:农业人口病残儿的收费标准为120元/人,非农业人口病残儿的收费标准为65元/人,两者相比的结果是农业人口每人每次比非农业人口多出55元。是根据什么因素制定出这样的双层价格,是因为农业人口的鉴定比其他人困难些吗?恐怕是传统观念在作怪,把农民看得低人一等,或者是以为农民消息闭塞、胆小怕事,好欺负吧。

在近两年实施的电网改造工程中,城市电网改造向居民不收费,而农村电网改造却还要向农民或多或少的收取一些费用。另外,在城乡居民之间,还存在子女上学不同价、社会福利不一样、物价补贴不一样等等不合理政策,尤其是对农民实行的是高价格、低补贴、多收费的不公平政策,加重了农民的经济负担,使农民没有享受真正的平等的国民待遇。

3.公共事业管理缺少扶贫性

一个国家的公共事业建设是面向社会大众的事业,也是社会福利性的事业,既是为了发展社会大众的公共利益,又有扶弱济贫的帮助弱势群体的目标。因而,扶贫性是公共事业建设的原则。当今中国社会生活水平最低的是广大农民,公共事业建设的重点应该是面向农村,帮助大多数农民提高生活水平。而中国的公共事业建设却忽视了这一点。

农民最贫穷。2004年,中国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421.6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是2936.4元,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是3.21:1,大大超过西方发达国家城乡居民收入1:0.7的比例。另据国家统计局调查:到2002年6月底,中国城市居民家庭户均拥有的财产数是22.83万元。如果按照每户3口人算,城市居民人均资产数为7.6万元。依据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邱小华的推算,中国农民人均实际收入只有城市居民的1/5至1/6。瑞士某一任驻华大使回国后,在一次演讲中说:“中国是欧洲和非洲的混合物:4亿人(城市人)和我们(富裕的欧洲人)差不多,8亿人(农村人)跟非洲(赤贫的)差不多。”

中国农民,是一个没有多少财产的群体、一个世界最庞大的贫民群体。根据公共事业建设的扶贫原则,生活在中国农村的8亿农民最贫穷,那么中国公共事业建设的重点就应该是在农村,因而不应该再以各种原因,轻视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投入。

二、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应坚持的几个原则

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就是为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创造硬件条件。农村、农民代表着目前中国最广大的地区和最大的社会群体,是很长一个时期内中国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的重点。目前中国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还非常落后,远远不能满足农业经济、农村社会和农民生活的需要,因此,我们应该千方百计地推动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的发展。

1.坚持公共事业管理的公共性原则,扩大对农村公共事业的国家投资

公共事业管理最重要的职能和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向占人口多数的社会民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来充分体现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原则。目前,中国乡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58.24%,向他们提供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的目标。近几年,国家对农业、农村的公共基本建设投资比重一直比较小,2001年对农业公共基本建设投资是993.4亿元,仅占全国公共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为6.8%,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