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网建设改造工程中,为了严格执行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政策,强化工程管理,规范工作行为,在严格执行网改资金封闭运行制度的前提下,保证网改资金不挤占、不挪用,加快了农村电网改造进度。对农户电网改造工程中的农民出资额做出了严格规定,防止借农村电网改造之机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现象的发生。网改工程一开始,农电局就组织各级工程负责人员认真地学习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电力工业局甘价工(2000)4号《关于农网改造中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以及甘价工(2000)176号“关于坚决制止借农村电网改造之机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行为的紧急通知”和国家公司国电农(2000)59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对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农民出资规定的通知》精神,对农网户表工程改造收费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必须向农民宣传网改政策、宣传省物价局、省电力工业局(2000)4号文收费规定,最高收费不超过200元;二是必须向农民明确收取200元的使用范围,购置农户电能表、电表箱,表箱横担、抱箍、瓷瓶、接线、PVC穿线管、进户线、闸刀板(含控制刀闸、熔丝、漏电保护器)等设备和材料费;三是必须向农民明确在200元范围实际发生多少收多少、据实收取的原则,收费当中不含任何管理费,施工费、安装费、工时费、检测费、接火费、供电贴费等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四是必须向农民明确户表工程先预算、再决算、后公布的改户收费程序,三项程序缺一不可;五是必须向农民明确户表工程材料购进的实际购买价格,中间不允许附加任何其他费用,不允许对农民群众进行盘剥;六是必须向农民明确出资的200元,由农电企业负责收取,不得由乡政府、村委会代收。村委会要成立由村民代表参与组成的网改小组,由村民代表负责监督农民出资费用的管理使用,并在工程结束时张榜公布;七是必须向农民明确户表工程的实施,由电力企业按照省电力公司规定的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增加农民负担;八是必须向农民明确网改施工人员就餐不在村上集中办伙,不在农民家里吃派饭。不准由于吃派饭问题引发纠纷,向农民收费增加农民负担。局里对以上“八项”规定反复在大会、小会上强调,经常组织有关方面的人员到各个供电站、施工现场进行抽查,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对于违背国家有关政策,坑农、害农的人和事,立即进行组织及行政处理。农电局还专门成立了信访办公室,设立了举报电话,专门负责处理农民来电来信来访,调查和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五年来,经物价部门及有关部门多次检查暗访,全区未发生过一例经核实属超标准收费的项目。
5.苦干实干,造福于民
自98年下半年国家实施“两改一同价”战略方针以来,给秦城区农村电力事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秦城区政府和农电局把农网建设与改造工作,作为造福全区广大农民千载难逢的一项重大工程来抓,一方面积极主动地取得各级党政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另一方面全力动员广大职工,大力宣传,舆论引导,造成声势,争取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
农村电网改造工程量大面宽,任务繁重,在这种形势下,农电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职工,从网改规划设计,组织施工到各项保障等工作方面倾注了不少心血,五年来,除春节外没有正常休息过,网改工作紧张的时候,多少个日日夜夜,加班加点,忘我工作不计分文报酬。在农村电网改造中涌现出了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如关子供电站、牡丹供电站、西口供电站、李子供电站和万录元、何文选、张宏波、刘全祥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他们对网改工作高度负责,对农民利益热忱认真,经常吃住在工地,经常在一线做群众思想工作,化解矛盾,消除阻力,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排忧解难,被群众称为贴心人。35KV西口变电站改造工程开工后,全局投入最大精力物力和人力,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克服了重重困难,以最快的时间,最好的施工质量,最完美效果完成了改造任务,受到供电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随着农村电网改造工作的不断深入,农民群众普遍看到网改产生的重要作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所减轻的电费负担。部分村级干部把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当作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政绩来对待,为千家万户、为后代办好事、办实事的大事来抓,促进了当地农业生产及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为秦城区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乡镇电管站体制改革及同网同价执行情况
秦城区农电体制改革工作是从1999年开始的,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区级农电体制的改革;二是乡级电管站管理模式的改革。而乡电管站体制的改革,是农电改革的基础和核心。
1.乡镇电管站体制改革及乡以下电力资产的产权明晰
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是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重要环节,乡级电管站管理体制改革是整个农电体制改革的核心,是降低农村电价的关键所在,是实现农村用电同网同价的前提。为此,在一开始工作时,农电局就把它放在了农电工作的首位。
一是完成了乡电管站更名,使其成为农电局的派出机构。1998年底秦城区在原来20个乡电管站的基础上一次更名为秦城区农电局XX供电站,把原设的6个分站更名为秦城区农电局XX供电所。人、财、物由秦城区农电局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隶属、产权关系。
二是加强乡供电站人员的使用和管理。乡电管站名称变更后,按照行业管理要求,结合供电站实际,局里发文聘任了各供电所站长、会计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根据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等一次配齐。目前,全区共有供电所9个,农电局所属供电站20个,所站长、会计、安全员68人,职工66人,其中兼职2人。
三是完成乡供电站的定编定岗工作。农电体制改革前,秦城区各乡电管站共有农电职工156人。随着乡级农电的体制改革和“两改一同价”的实现、村管电台区的全面接收,按照减负增效的原则,根据用户多少,工作量大小和不同供电区域,参照有关规定,农电局按每400户配置一名电工计算,全区20个供电站确定209人,其中农电局分流10人。并重新签订了聘用合同和安全合同。
四是乡及乡以下农村电力资产的划拨工作。按照国家有关精神,采取自愿上交,无偿划拨的方式,将农村乡及乡以下电力资产划归秦城区农电局。秦城区已完成563个村,727个台区,1149.689KW,10KV线路的固定资产的详查、登记。经核实,全区乡及乡以下农村电力资产共计1355.85万元,由于这块固定资产的评估没有进行,但网改工程又不能等待,秦城区农电局参照国家及上级关于先划拨后施工的原则,对列入网改工程项目的有关村组,进行了网改前的产权区分,并与有关村签订了产权明晰协议立案备查,整个网改中共签订协议504个台区,资产原值907万元,占全区核实资产总值的66.9%。
2.实行农村电力事业的现代管理方式
乡村资产纳入农电局统一管理后,严格按照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办事,使农电管理逐步走上了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水平。
一是规范抄核收制度。做到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农村用户实行一户一表,统一电价,目前居民照明电价全部执行城乡同价电价,即0.47元/Kw·H,统一使用农电局订做的发票、各供电站统一核算、统一考核、统一收费。对照明用户的收费,采取清单收据换发票的办法,每三至五月换一次,具体按用户的需求,随着供电站微机的启动使用,将实现微机开票。
二是改革村管电模式,规范农村电价。网改工程开始前,由于电网结构不合理以及历史原因,全区村管电面积大,1999年村管台区达196个,村管电线变损率高,造成电价居高不下,一些村管电价高达1元/度左右,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网改开始后,随着网改工程的进展,采取逐年取消村管电的办法,网改一个村,收回一个村,全部收回了村管电。严格执行国家的电价政策,推行农村综合分类电价,全面实行电量公开、电价公开、电费公开,接受用户监督。绝大部分供电站推行了抄表、收费两分离,杜绝了“三乱”(乱加价、乱摊派、乱收费)和“三电”(关系电、权力电、人情电)现象。
3.实行城乡同网同价
秦城区的“同网同价”工作已见成效。通过网改,电网结构趋于合理,用电安全有了保障,供电可靠率大幅提高,在2003年秦城区全面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照明用电同价,使农民用电负担大幅度下降。
1994年,秦城区农电局刚刚成立时,村管电台区占总台区的80%以上,1994年至1999年,尽管加大了整改力度,改造接收村管台区效果较为显著,但是截至1999年底,全区村管电台区仍有196个,仍占全区台区的26.9%。这些村的到户电价始终降不下来,农民负担重,经常造成群众上访,农网改造工程开始后,为解决好这一矛盾,我局针对村管电台区的特点,出台了“六公开、四公布”制度,对村管台区的电价稳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仍未解决实质性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及改革管理模式是首当其冲的问题。
随着国务院国办发(1999)2号文件的贯彻,以及甘肃全省“两改一同价”可行性研究方案的审定,秦城区农电局把通过改造农村电网,取缔中间环节,实现全区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彻底减轻农民用电负担作为整个“两改一同价”工作的核心来抓。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首先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计划、物价、农电部门及有关乡政府领导为成员的“两改一同价”工作领导小组,每当重要关口,都以区政府名义发出文件,自始至终指导并领导整个工作。特别是区委副书记王小林同志、副区长韩大有同志,不但亲自参加省市项目会议,坚持经常了解两改一同价的进程,同时在工作十分繁忙的情况下,挤出时间深入网改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由于各级领导的全力支持和全局职工的辛勤努力,保证了秦城区两改一同价工作的顺利实施。
按照省物价局1号文件规定,秦城区的居民生活照明用电同价工作是分步实施的,对供电站直管的用户,全部执行分类综合电价,并一次到位。但还有个别未改造的村管台区无法执行同价标准,这种情况严重制约着城乡用电同价的步伐。因此,取缔村管电是首当其冲的大事。在网改工作一开始,秦城区农电局把村管台区列入首批工程。采取网改与落实责任制相结合的办法收回村管电。一方面对村管台区进行低压电网整改,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另一方面,与相关供电站领导签订收回村管电任务责任书,双管齐下。网改一个村,收回一个村,这样到2001年收回村管电70个;2002年收回村管电68个;到2003年初,剩余58个村管电尚未列入改造,这些村用户少、用电量小,线变损率大,如果执行同价政策,就会使供电企业承受损失:如果不同价,又明显违反国家两改一同价政策。针对这种情况,结合秦城区的实际,农电局经过认真研究和讨论,决定对这些村采取由全局承担变损,基层站负责线损管理,降低网损达到同价。到2004年,秦城区全区城乡85700多户农民全部执行0.47元/KW·H的同价水平电价。
实行同网同价前,秦城区2003年农村居民生活照明电量1549万KW·H,执行城乡同价后,电价普遍降低0.11元KW·H,共计减轻农民负担170.39万元,户均20.04元。
四、农村电网改造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农村电网改造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期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启动时间比较仓促。在时间紧、任务重、网改经验明显不足的情况下,最初上报的工程项目计划以及单项工程规模部分,后来有所变化,以至于进行调整和增补了一些工程项目,但投资没有超。物资供应计划也出现了一些反复,上报计划过大,个别材料库存数量多。
二是通过对网改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有部分工程在施工安装工艺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工程完工之后,电信部门、广播电视部门的电话线,有线电视光缆的架设,造成三线交叉和同杆架设的问题,已经对电力部门安全供电构成威胁。农电局虽然与有关部门进行过接触、协商,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但整改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为确保安全供用电,今后还要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经常组织职工对各条线路、各个村进行检查整修,不断地消除设备隐患。
三是网改施工难度较大。农村个别的地方、个别农民群众对党和国家实施网改工程不理解,在施工过程中,有的人对施工人员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有的人从狭隘的个人私利出发,不顾大局,阻拦施工人员立杆架线,阻拦施工人员清除树障,向施工人员漫天要价,造成改变施工图纸,延误工程施工工期。
四是乡及乡以下电力资产的自愿上交,无偿划拨工作由于资产评估没有进行,区乡两级政府还未签字移交。
五是配变损耗大,线损上升。在目前运行的1092台配变中,930台配变处于低负荷运行状态,主要是农村电网改造按照“小容量、短半径、密布点”的原则建设,为提高供电质量,增加了配电变压器,而这些变压器的大部分负荷是生活用电,负荷集中,用电时间短,特别是夜间无人用电,造成变压器负载率低,配变损耗大,线损上升。
六是执行居民照明同价后,无疑给农村居民带来了福音、带来了实惠、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但同时也给农电企业增加了困难,经济效益下滑。农村居民照明电价由原来的0.58元/KW·H下降到现在的同价水平0.47元/KW·H,下降幅度为0.11元/KW·H。就秦城区的情况来看,农村居民照明比例变化幅度较大,目前在整个电量构成中,居民照明已占到了总电量的40%以上,同时35KV趸售价格也不断上调,今年已由去年的0.257元/KW·H上调到0.303元/KW·H,按2003年购网电量3545万KW·H计算,趸售额增加163.07万元,而10KV销售平均价由于平衡居民照明同价因素,由去年的0.425元/KW·H下调到0.40 KW·H,按全年销售电量3082万KW·H计算,减少收入49.31万元,两项相加造成当年亏损212.3万元。减去省上优惠114.72万元,纯亏损97.66万元。同时由于网改形成的固定资产增加,折旧费、维护费的增大,无疑给现在就十分困难的农电企业又增加了负担。这种情况如不改善,将使农电企业不堪重负,难以维持。
2.农村电力事业发展工作的设想
在认真总结农村网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全局干部、职工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统一安排部署对整个网改工作进行回头看,按工程管理要求,局和各供电所、供电站进一步完善文档资料和技术资料,并造册记录设备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各设备的安全保护系统。确保电网安全正常运行。
在秦城区整个农村电网改造工程中,尽管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及省公司的精神,农电局做了大量工作,但因全区的农电现状及农村经济状况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和规范化管理上离国家、省、市、区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秦城区农电局还要加大完善力度,强化管理意识,加强职工的技能培训,教育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完善优质服务体系,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生存意识,再添措施再鼓干劲,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搞好工程回头看的查遗补缺,使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真正深入民心,圆满完成全区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