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政治学原理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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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国际政治(7)

“治理”(governance)一词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本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它最初用以指如何更好地解决城市和地方上的各种问题。1989年世界银行在概括当时非洲的情形时,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一词,此后“治理”便广泛地被用于政治发展研究中,特别是被用来描述后殖民地和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状况。在最近的十几年中,治理的概念被用于对解决全球性问题的途径的探讨,“全球治理”的概念被提出来了。全球治理是治理在国际层面的拓展与运用,虽然两者有不少区别,但在基本精神和核心内涵上显然是相通或相同的。正因为如此,全球治理的概念也就往往与治理的概念联系在一起,甚至在不少语境中被等同了。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之一詹姆斯·罗西瑙认为,治理是一系列活动领域里的管理机制,它们虽然并未得到正式授权,却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与统治相比,治理是一种内涵更为丰富的现象。它既包括政府机制,同时也包括非正式、非政府的机制,随着治理范围的扩大,各色人和各类组织等得以借助这些机制满足各自的需要、并实现各自的愿望。”“全球治理可设想为包括通过控制、追求目标以产生跨国影响的各级人类活动——从家庭到国际组织——的规则系统,甚至包括被卷入更加相互依赖的急剧增加的世界网络中的大量规则系统。”迄今为止,在关于治理的各种定义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该委员会于1995年发表了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对治理做出了如下的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从全球的角度来说,治理过去主要被视为是处理政府之间的关系,而现在必须看到它与非政府组织、各种公民运动、跨国公司和全球性资本市场有关,伴随着这些变化,全球性的大众媒体的影响大大加强了。

全球治理在中国的研究是近几年才被重视起来的,中国学者俞可平在总结学术界研究的基础上给全球治理下了如下的定义:“全球治理是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各国公民为最大限度地增加共同利益而进行的民主协商与合作,其核心内容应当是健全和发展一整套维护全人类安全、和平、发展、福利、平等和人权的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包括处理国际政治经济问题的全球规则和制度。”全球治理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

第一,全球治理是由不同层次的行为体构成的复杂结构,强调行为者的多元化和多样性。全球治理由国家中心治理和非国家中心治理两个层次构成。国家仍然是维系全球治理的主要行为体,但国家已经不再是管理全球事务的唯一行为体,而是全球治理的众多行为体的一部分。各种国际组织、跨国公司、次国家行为体、社会运动、大众舆论以及个人等作为全球治理的重要参与者,与国家政府协商合作,从地区到全球层次上解决共同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第二,全球治理并不是说要建立一个全球治理机构、建立一个世界政府或者世界国家,它是建立在各种不同形式与不同层次的国际协调、合作、集体寻求决策的基础之上。国际组织承担这种协调职能,有助于形成全球观点,因为它能把协调合作的愿望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规则章程。在这样一种管理中,民族国家有义务通过契约协定来处理共同问题。因而,全球治理也被称为“没有政府的治理”;第三,全球治理的方式是从强制性、等级性管理转向平等性、协商性、自愿性和网络化管理。传统的政府管理是以强力和法律为后盾的,政府通过颁布法令、制定政策、合法使用暴力,来实现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全球治理体现了一种全新的权力关系和管理规则:首先是权力主体的平等性。全球治理是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在这些主体之间,并无上下尊卑之分。其次是管理的协商性。由于权力主体的平等性,决定了各行为体之间只能通过协商、对话、合作来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再次是管理的自愿性。全球公共事务的管理不能仅仅依靠政府,公民要有参与的热情和自觉性,离开这一前提就不要侈谈全球治理。最后是管理的网络化,这是全球化、网络化时代的产物;第四,全球治理并未取消国家和政府的权威,它是一种特殊的政治权威。人类公共事务的管理需要权威,所以,全球治理离不开权威。

事实上它本身就是一种权威,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的权威,因为这种权威的确立和合法性不能用适用于民族国家的民主理论加以解释,它是多种主体协调、对话、合作的结果。同时,必须明白,全球治理扩大了政治权威,但并未取消国家和政府的权威。虽然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权威表面上看是减弱了,但从国家和政府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它仍然是维系全球治理的主要行为体,在这方面,人们不应抱简单化的态度。

毫无疑问,全球治理为国际政治注入了新的成分,提供了新的视角,开辟了新的途径,已经并将继续对国际政治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首先,全球治理冲击着国际关系中的国家中心的体制模式,促进新体制、新模式的产生与发展,从而为人类应对更为复杂的国际关系与国际事务提供了可能;其次,全球治理克服国家行为体对公共事务管理的垄断,动员起诸多非政府行为体,特别是全球公民社会的力量参与国际关系与国际事务,为应对全球化和全球问题的挑战提供了新思路和新力量,有助于推动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再次,全球治理因其倡导对话、合作、协调,有利于缓和国际紧张局势,维护国际关系的和平环境,从而推动国际关系中冲突政治向合作政治转型;最后,全球治理所倡导的多元行为体的平等、共存,有助于打破国家特别是霸权国家的特权,使各个行为体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事务上发挥专长,共同造福于人类,同时这种平等、共存的关系也有助于克服种种形式的中心论,使国际关系沿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向前迈进。

尽管全球治理在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上有着主权国家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就目前及今后一个可预见的时期来看,我们丝毫不能把全球治理理想化。这是因为:首先,从全球化的进程来看,它既不能完全实现国际社会的一体化,也无法克服国际政治的无政府状态,这将是全球治理难以有效实施的根本性障碍。在全球化进程中,贫穷国家与富裕国家之间的差距在不断拉大。在政治领域,主权国家仍然是治理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当全球治理因缺乏国际性的制度支持而丧失有效性时,国家和政府则在履行着维持国内秩序、解决贫困问题、发展教育和保护弱者等方面的作用。而且,由于全球意识还远没有完全形成,因此全球治理的价值也没有得到普遍的承认。其次,从全球治理的设想而言,它本身也存在着缺陷:(1)全球治理设想使各种不同行为体能够协调一致去应对各种全球问题,但各种行为体在利益方面的相互协调本身就很难,这就使全球治理难以产生协调行动;(2)全球治理并没有改变国际政治中的既有权力分配模式和强权政治的现实。各国之间、尤其是大国之间制定的各种原则、规范和决策程序是大国妥协的产物,由大国主导,它们反映了大国的利益,而不是全球的共同利益。就此而言,我们也必须明确,全球治理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不应将全球治理理想化。

思考题

1.如何理解国际政治?影响国际政治的因素有哪些?

2.什么是国际政治行为体?为什么主权国家是当代国际政治最基本的行为主体?

3.什么是非政府组织?它们有哪些作用?

4.简述国际法的内容和特征。

5.简述国际政治基本行为准则。

6.如何理解全球化?它有哪些特征?

7.如何理解全球治理?

8.论述全球化对国际政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