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别说你懂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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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差别利率:并非地域歧视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新国十条”,要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同时规定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2010年9月29日出台的“新五条”,将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提高到30%,终止了持续近两年的“首套房首付两成”优惠政策。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于部分房价涨幅过快城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还有权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后来,又有消息称,多家银行将首套房贷款利率由7折优惠提至8.5折。而工商银行总行已向全国各分行下发通知,取消首套房按揭贷款利率7折优惠。根据工行的规定,如果首付比例高于三成且购房人资质达标,贷款利率最多可以优惠到7.5折。如果首付在两至三成,利率最多优惠至8.5折。

同样是贷款,为什么会出现“看人下菜碟”的情况呢?而且利率的问题还说变就变?我们很多人感觉银行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比较强势的角色:ATM取出假钱——->银行无责,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ATM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ATM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广东开平银行行长贪污4亿——->判12年,ATM多吐17万给老百姓许霆——->判无期。其实,这并不是银行的错,而是根据有关的规定来执行的,也就是所谓的“差别化利率”,差别利率是指根据不同部门、不同期限、不同用途、不同种类以及不同借贷能力等实行不同的存、贷款利率,体现了金融机构不同的贷款意向以及国家的政策倾向。中国的差别利率和银行择优扶植的政策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实际运用中暴露了一些问题。对效益好的企业既有资金的优惠,又有利率的优惠,固然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帮助这些企业进一步提高效益。但对效益差的企业实行惩罚性利率就如雪上加霜,不仅有失公平,而且使本来虚弱的企业更加不堪重负。由于优惠利率本身是一种让利,效益差的企业又无力归还本息,贷款银行也得不到更多的利益。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因对资信最高、竞争地位最有利的大客户的贷款具有批发性质,故予以利率优惠,但与一般利率差异较小;惩罚性利率在发达国家主要是作为调节货币流量的信贷总额的工具,但中国则用于对企业进行利率惩罚,因为利率对物价存在着一定的作用机制,惩罚性利率对物价上涨过速会起推动作用。

有人说,在中国,差别化利率就是当你欠银行100万的时候,你有问题了,银行开出来的条件就会很苛刻,还动不动不借给你;而当你欠银行1000万的时候,银行就有问题了,屁颠儿屁颠儿派个银行经理上门来找你:有啥需要帮助的吗?利率神马的都好商量。而对于咱们买房也实行差别化利率是因为:首套房是刚需多,不宰你宰谁?二套房是非刚需,你来我欢迎!”

而经济学家易宪容却认为,差异化按揭信贷将会成为刺破房市泡沫的最后一针,因为无论对于房地产商还是炒房客来说,虽然贷款利率上升了,但是对其成本的影响并不是很大,特别是暴利的企业,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但是这种看法仅仅是计算了加息的表面作用,而忽略了这一政策对于人们市场预期和心理的影响力,因为它能实实在在改变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投机预期。

究竟结果如何,目前还没有定论,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