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尔斯泰是为读者讲述生活,大多数作家是为读者讲述生活故事——这恐怕是托尔斯泰最特异之处。因为是讲述生活,在托尔斯泰的作品里,就几乎看不到打破常规、出人意料的地方(这是别的作家屡试不爽的法宝。记得念大学的时候,当时相当红火的评论家孙绍振来校讲学,教给同学们创作小说的方法,就四个字:打破常规!),他像一条宽阔的大河,水量丰沛,姿态从容,流速稳定,不让你紧张,不给你惊奇,只是抽丝剥茧地,把人心的宏大展示给你;在他那里,没有一颗心灵是逼仄的,它们有美好,有邪恶,但绝不逼仄。我感觉到,在托尔斯泰笔下,任何夸张都是失效的。
纵观古今艺术家,百分之九十以上都必然走着一条路:变形。时间、空间、人物、事件,都有“非正常”的元素。他们的故事,就在这个相对封闭的非正常的空间里展开,如此,无论写什么都可以是合理的。这是一种较为简便而灵巧的方法,许多优秀的艺术家,袭用这种方法,走向了深刻和伟大。只有一个作家不屑于用,那就是托尔斯泰。托尔斯泰的所有故事,都是在日常和正常状态中展开的,却写得那么辽阔和深刻,这太难了。只有写作者才会知道那有多难。越日常越难,越正常越难,在日常和正常当中发现人心海洋般的丰富与复杂(同样是正常的丰富与复杂),托尔斯泰无疑最高明。
但我宁愿相信:完美的作品还没有出现。所以我们才如此有福。
文学要混沌一点——这是很多人对文学的认识,也是唯一的认识。如果把“混沌”理解为多义,这是对的,但不少人口里的混沌,是不可解,即所谓的“纯艺术”。这反应的是作者自身的混沌,与文学无关。卡夫卡认为,音乐是感官生活的成倍增加,而文学则压制感官生活,把它推向到更高的层次。这证明,世间有一种文学,追求的是形而上的深度,它需要剔除的,恰恰就是粗糙和混沌,追求本质和透明。托尔斯泰和鲁迅的小说,雅姆和马拉美的诗歌,都如此。而真正做到了本质和透明,它必然就是丰富多彩的。托尔斯泰的小说透明得清澈,却几乎涵盖了人类所有的复杂情感。
文学有三种类型:一是创造型的——创造型的作家是通灵者,牺牲者,往往寿数不长;二是音乐型的,也即混沌型的;三是深度型的。后两种类型的作家吸着创造型作家的乳汁,但深度型作家走得更远,也更富有持久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