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古兰经》注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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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注释《古兰经》的派别(1)

先知穆罕默德去世后,圣门弟子就“创制”(Al-’ijtihād)见仁见智,成为******教内部产生分歧的关键所在。其中,最重要的创制案例莫过于如下两点:

其一,圣门弟子围绕先知穆罕默德的继承人(Al-khalīfah)问题展开的争论。彼时,由于先知穆罕默德生前没有指定继承人,麦加的迁士(Al-muhājirūn)、麦地那的辅士(Al-’anāriyyūn)、先知的圣族(’Ihl al-bayt)在他过世后,因哈里发职位之争而使新兴的******政府首次面临内部分歧和政治斗争。选举过程中各派政治力量的角逐,预示着******教内部政治斗争的迭起,并将催生不同的教派。

其二,圣门弟子后期,他们就涉及教义问题“宿命论”的仁者见仁,预示着******教在发展过程中,必将出现学理和法理层面的学术学派之争。

此外,先知穆罕默德去世后,相继发生的各种事件,如“塞基法会议”(’Ijtimā‘al-saqīfah)、“奥斯曼被杀”、“《古兰经》仲裁”等政治事件,以及“宿命论之辨”、“哈桑·巴士拉师徒学理之争”等学术论辩,都是******内部分歧的表现形式。最终,导致了“逊尼派”、“什叶派”、“哈瓦利吉派”、“穆尔吉埃派”(Al-murji’ah,意为延缓者)、“穆尔太齐赖派”五大主要派别的诞生。五大派别各自又衍生出了诸如四大教法学派、艾什尔里学派(Al-‘Ash‘ariyyah)、马图里迪学派(Al-Māturidiyyah)、十二伊玛目派、栽德派、伊斯玛仪内学派(Al-bāiniyyah)、艾巴德派(Al-abāiyyah)等教派与学派。派别诞生,打破了******教初期******在宗教、政治、社会,乃至学术等层面的统一格局。

随着******内部分歧的发展,先知穆罕默德至三传弟子时期的《古兰经》注释活动,到五大派别诞生时日,应时代、社会和世事发展,先期代代口耳相传的、统一的传闻注释格局,逐渐发生变化。其中,最显著的标志莫过于,学界基于创制精神,从“见解”角度注释《古兰经》大义的学术举措,因派别需要向着多元方向发展。各派学者为证明其教义的正统性、政治的合法性、学说的法理性,都无一例外地寻根问典,从《古兰经》中寻求依据。不仅如此,他们还根据各派思想学说和观点主张,阐释相关经文,正如,“艾哈迈德·本·穆赫塔尔·拉齐在其著作《古兰经中的证据》中说:‘每个教派都能从《古兰经》中找到支持自己观点的依据;每个学派都拥有一批德高望重的学者,他们按照各自教派的信条著作,按照各自学派的教义立说,或为自己同伴举出的证据做出注释,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正确,认为对手陷入了深深的迷误之中,每个派别都为自己拥有的一切感到欢欣鼓舞。’”[1]

到19世纪时,世界局势的变化、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更新,以及******文化面临的内外部挑战,都直接或间接地促使******社会与文化必然要对此做出积极回应。在此背景下,诸如穆罕默德·阿布笃、穆罕默德·拉希德·里达等根据时代发展和社会需要,与时俱进地阐释着《古兰经》大义,形成了指导******社会与文化与时俱进的近现代注释,时至今日概莫能外。

综上,先知穆罕默德去世后,因哈里发职位之争,“******教内部分裂日益加深,随着各种教派、学派思想体系的相继建立和发展,编著《古兰经》注不仅是一桩阐发天经经义、传播******教义、整理******文化遗产的重要活动,而且也是当时教派和学派斗争的一种宣传手段、各派学者均按照自己的观点对《古兰经》有关内容加以注解,以期从神圣的启示中找到有利于自己的依据”[2]。如果细究这些派别留下的注释典籍和学术文献就不难发现,“任何一个时代的《古兰经》注,都不免受当时学术活动的影响。《古兰经》注不啻是各时代的学术思想和宗教派别所反映出来的缩影。由伊本·阿拔斯到穆罕默德·阿布笃都没有例外。甚至研究任何一时代的经注之后,就可以知道当时学术活动的状况,以及当时所流行的学派、教派”[3],“这些派别都有自己的政治、宗教见解和学术观点,它们都有一批造诣精湛的、建树卓越的学者、教法学家、经注学家,并且都有其丰富的成果。因此,各大教派、学派中都在《古兰经》的注疏领域作过贡献,对支撑本教派、学派的观点、主张起过重大作用。”[4]

千百年来,鉴于有些派别留下了丰硕的注释专著——有的以注释典籍的形式流传于世,有的则以学术研究的形式见诸文献,有的仅散见于本派的各类学术专著中,如果悉数研究各派各种形式的注释,难度在所难免。是故,笔者避重就轻,仅概要阐述留下注释专著的逊尼派、什叶派、哈瓦利吉派、穆尔太齐赖派和近现代的注释。

[1]艾哈迈德·爱敏:《阿拉伯-******文化史》(第8册),商务印书馆2007版,第104页。

[2]宛耀宾总主编:《中国******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179页。

[3]纳忠:《阿拉伯通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65页。

[4]林松:《古兰经知识宝典》,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9页。

第一节逊尼派注释

一逊尼派概况

“逊尼派”,系阿拉伯语“Ahl al-sunnah”的音译。“逊尼”(Al-sunnah)意为“行为”、“道路”、“传统习惯”等。在******教专业术语中,“逊尼”被引申为“真主及其使者之道”,“逊尼派”即为“遵循真主及其使者之道者”,全称为“逊尼与大众派”(Ahl al-sunnah wa al-jamā‘ah)。******教历史进程中,逊尼派由于人数占据优势,得到大多数统治者的支持并将其作为政权的意识形态,故逊尼派自称******教的“正统派”。

前文讲到,随着******教先知穆罕默德于公元632年的与世长辞,各种政治力量围绕继承人问题展开长期而激烈的斗争。“塞基法会议”后,尽管艾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先后被推举为哈里发,但先知穆罕默德的女婿阿里的追随者认为,只有圣族中的阿里及其后裔才有资格担任哈里发之职,是合法继承人。是故,他们否认艾布·伯克尔、欧麦尔与奥斯曼担任哈里发职务的合法性,另组政治派别“什叶派”(亦称阿里派),一则有别于承认和接受艾布·伯克尔等哈里发领导的******大众,二则表示自己的政治立场和宗派思想,以帮助阿里取得合法继承人的地位。在哈里发职位之争的背景下,新生的******社团自然分为两派,少数拥护阿里者形成了“什叶派”。同样,多数承认和支持包括阿里在内的四大正统哈里发的******,随着时间推移,形成了与“什叶派”在教义教法、政治主张与学说思想上有一定差异的、具有政治色彩的宗教派别。由是,“逊尼派是在同不同的教派、学派、教法学派长期斗争中形成的一个具有自身文化传统的教派。”[1]

逊尼派因自然形成的性质、政治上的主导地位、各种学说的正统性,致使其社会基础由最初仅限于阿拉伯各部族******的布局,“随着阿拉伯哈里发帝国不断的对外扩张,亦包括依附于阿拉伯贵族的其他语族的******社团,如两河流域的伊拉克人,中亚的波斯人,西亚的突厥人,南亚的印度人,北非的柏柏尔人等,形成一个同一信仰的多民族的群体。历史上该派在政治和思想上长期居主导地位,曾建有伍麦叶王朝(661-750)、阿拔斯王朝(750-1258)、奥斯曼帝国(1298-1922)等幅员广阔的******国家及世界各地的地方******政权,影响相当广泛、深远。”[2]历史上,从人口数量和分布的广度来讲,逊尼派毋庸置疑是******教五大派别中的主流派,其信徒约占全世界******人口总数的80%,分布广泛,遍及世界。

教义上,逊尼派学者一致认为,“逊尼派的信仰代表着那些坚定信仰真主独一,顺从真主,信仰天使、经典、使者、末日、前定,以及研习与遵循其他业已确立的教义与教法事务的******的信仰。”[3]逊尼派学者强调,先知穆罕默德就是“逊尼与大众派”信仰体系的建立者,因此是“正统派”。他们之所以称为“逊尼派”信仰,是因为圣门弟子及其后人都严守先知穆罕默德的“逊尼”(圣道);之所以称为“大众派”,是因为这是******大众的信仰,他们恪守经训,坚持真理,信仰一致,追求正道,在关涉信仰的任何问题上都没有逾越原则。逊尼派的根本教义主要表现在:务必坚守六大信条;务必恪守五大功修;教义之源来自《古兰经》、圣训与先贤公议;来自《古兰经》的一切都是针对全体******的法令,务必领受确凿无疑的圣训;先知穆罕默德业已阐明了教义的根本,故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新生教义;公开与隐秘时都要顺从真主及其使者,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任何之言违背经训;正确的理性符合优良的传统,两者根本上相辅相成;务必遵循教义之言,避免异端之言;正确的思辨是教义许可的,不得就教义禁止的事物进行无谓的辩论;逊尼派教义规定的其他细枝末节问题。[4]

教法上,逊尼派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四大教法学派——哈乃斐学派、沙菲仪学派、马立克学派与罕百里学派。各派在教法原则(Al-’uūl)问题上保持一致,在教法细则(Al-furū‘)问题上大同小异,求同存异。各派均“以《古兰经》、圣训、公议、类比为四大法源或法理依据。其中《古兰经》和圣训为主要法源,公议和类比为次要法源;一件行为是否合法、得体,首先看该行为是否符合经、训的有关规定。如经、训中无先例可循,则可由专司解释律法的教法学家或穆夫提,根据类似的经、训原文或原判例,类推出结论,经大多数教法学家的公议认可后,成为必须遵循的律例。此外,创制(伊智提哈德)、优选(伊斯提哈桑)、公益(伊斯提斯拉赫)等辅助法源,也为个别教法学派所承认,以增强教法的活力。教法学说方面,逊尼派******以早期四大教长的著作、后世学者们的诠释和权威教法学家发布的正式法律见解(法特瓦)为依据,四大教法学派的学说同为正统,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法学思想较为灵活、变通、宽容,尤为重视遵循本学派的传统,反对‘标新立异’(比达阿)”[5]。

政治上,逊尼派自“阿拔斯王朝以来的历代教法学家和******学者根据早年‘正统哈里发时期’(632-661)的历史经验,结合现实情况提出一套较系统的理论学说。内容涉及******教与政治制度、国家体制、社会制度、民众生活方式的关系等方面。认为******教确认的唯一合法的政治制度是********的哈里发制度,国家的绝对主权仅属于真主,以神圣的沙里亚(即******教法)为最高原则,哈里发国家是为了弘扬******精神、维护******大众的根本利益联合而成的一种信仰者的共同体(即乌玛),尊重民意、为民做主、保卫边防、维护******民众的物质福利为国家的基本宗旨;国家首脑哈里发通过民主推举或协商产生,为绝对主权者真主的使者在世间的代理人,唯有德高望重、主持正义、虔诚、博学多才的******才有资格当选,其职责是弘扬******教、保卫国家的安全和******民众的合法权益。民众有义务遵从哈里发,不得举兵反叛”[6]。

学术上,逊尼派自圣门弟子定本《古兰经》后,至10世纪时,相继建立了代表******教传统学科的古兰学、圣训学、教法学和教义学。该派学者以收集整理成册各大圣训集为契机,构建了收集、考证和编纂圣训的圣训学(‘Ilm al-adīth);以注释《古兰经》经义经旨为雏形,构建了研究《古兰经》方方面面的古兰学(‘Ulūm al-Qur’an);以研究经训命令禁令、认知伦理道德和行为准则为宗旨,构建了规范、规矩与指导******社会生活和日常举止的教法学(‘Ilm al-Fiqh);以研究本体论、宇宙论、认识论、《古兰经》地位、前定与自由、哈里发或伊玛目地位为基础,构建了指导与制衡******信仰和思想的教义学(‘Ilm al-Kalam)。逊尼派基于这些传统学科,随着社会和时代发展,逐渐构建了其他主体学科如哲学、史学、文学、经济学、教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以及地理学、天文学、数学、医学等自然学科。这些学科的建立,促使逊尼派的宗教学说、教义学说、教法学说、苏菲学说、政治学说、思想学说、社会学说、经济学说、教育学说、伦理学说、自然学说等,逐步学说化与学术化,规范化与系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