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给我的是布衣卿相的印象——所以我认定这是一座富有平民精神的城市。北京的两面性正如其社会阶层的划分,一个是贵族化的,另一个则是平民化的——仿佛存在着两个北京,给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感受。我本身就是个弹铗而歌的布衣诗人,更倾向于去接触北京的平民主义。北京的平民主义源远流长。正如林语堂在一篇《老北京的精神》中所说:“宽厚作为北京的品格,深存于其建筑风格及北京人的性情之中。人们生活简朴,无奢求,易满足——大约在几百年前就是如此。这种朴素的品质源于北京人快乐的天性和粗犷的品格,快乐的天性又源于对生命所持的根本且较现实的认识,即生命是美好而又短暂的,人们应尽情享受它。现代商业活动的喧嚣吵嚷在北京却鲜为人知。在这种简朴的生活与朴素的思想的熏陶下,人们给精神以自由,创造出了伟大的艺术……”林语堂分析的虽然是他那个时代的北京人,我们或许仍能从自己身上找到它的影子。北京是注重精神的——尤其注重精神的自由,甚至“北京人”这个概念,都标志着某种精神评价。举世闻名的北京文化(或京味文化)包含着极丰富的市民文化,所谓“北京人”也以市民为主体——但它远远区别于一般城市的“小市民”,在精神素质上显得清高、朴素而又大气。他们关心国家大事、热爱政治、注重教育、遵循传统而不排斥新观念,重功名而不势利,并且以思想活跃和语言幽默著称。中国近现代史上许多重大历史事件(譬如戊戌变法、“五四”运动),都以北京为中心,自然与它作为首都的地理优势有关,但也不能排除北京的广大市民有拍案而起、推波助澜的正义感与参政意识。在所有的城市中,北京的市民素质是首先上升到精神境界的——难怪林语堂要以洋洋洒洒的文字和赞美的语气归纳“老北京的精神”。正如所谓美国精神实指美国人的精神,北京的精神也就是北京人的精神——尤其包括北京市民的精神。这是一股来自民间的势力,但它某些时候要比官方的态度更亲切、朴素、感人肺腑。因而我同样热爱平民主义的北京,或者换一个诗意的说法:布衣北京。
很久以前我写过一篇关于北京城南老居民区的考察报告。我当时觉得,京腔京韵的城南,怎么读都像一部毛边纸的线装书,都像老舍的小说。“它的概念贴近于老百姓、小市民、信用社、公共汽车、大杂院、龙须沟、廉价的日用百货、蜂窝煤、二锅头、菜篮子工程、祖传的手艺和乡野风味的集贸市场。城南是与上流社会权力、财富、政治、贵族相对称的半壁江山,是民俗的源泉,换句话说,城南是平民化的北京,布衣诗人的北京”。每个时代都有属于它的一段城南旧事,跟措词严谨的历史书相比——口语化的城南旧事洋溢着过于浓郁的人情味。它打开的是一座城市最隐秘、最繁琐的记忆。所以在街头听老人说书,有时比在学院听历史课还要激动。至少它更容易唤醒你内心某种怀旧的情绪。
在过去的朝代中,北京的平民精神正如其平民生活,很大程度上是靠天圆地方、自成格局的四合院与胡同呵护的。它既有被历史感封闭的一面,又有在独立自主的传统生存方式中埋藏着风起云涌的开放的契机;它既满足于“居陋巷、一箪食、一瓢饮”的世俗生涯而其乐融融(正如孔子评价他的得意门生颜回——“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又具备“居庙堂之高则忧其君,处江湖之远则忧其民”的范仲淹式的忧患意识(先天下之优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它既有着基本问题上“各家自扫门前雪”的自立意识(或个人主义),但在整体形象上又颇为重视团结精神和维护集体荣誉感(普遍信仰“国大于家、家大于个人”的家国观念——“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且不乏拔刀相助、雪里送炭的江湖义气。因而即使它的平民主义也不落俗套,远离市井气息与小市民心态,焕发出大大高于其社会身份的高贵、高雅、高明乃至高傲。平民的血统并不能限制其精神贵族式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哪怕一个布衣草民(如引车卖浆的贩夫走卒),在某些场合谈天说地,也颇有“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君子风范。我在北京打的,只要跟身边的司机一搭腔,总能引出他口若悬河的一番宏论,命题一律很博大——不外乎世界格局、国民经济、城市建设、演艺圈、足球、股票。我估计骆驼祥子的时代也是这样。有时他们眉飞色舞或忧国忧民的神情谈吐简直令我自惭形秽——为什么我眷恋的总是“小我”,而他们关注的才是“大我”。他们本身仿佛就是一个国家、一座城市或一个社会阶层的代言人。北京人一出门,仿佛就把他们个人生活的小算盘忘在脑后或锁进家里的抽屉里了,然后以一种高瞻远瞩、置身度外的社会形象出现。北京人啊,在我眼中,最有资格称得上是城市的主人。所谓北京人,北京的主人也。否则太辜负他们身上那强烈的主人翁意识。
横空出世的北京城,曾经是由一座座古色古香、毗邻而居的四合院与胡同组成。可以说每一座四合院都是北京的标本,从其苔痕斑驳、光线黯淡的镜面中可透视到局部的北京。每一座四合院里所发生过的故事,都可以说是北京的故事(或北京历史)的组成部分。后来,高楼多了,立交桥多了,可并行六辆以上汽车的现代化公路多了,胡同被拓宽,四合院被拆迁,推土机在古城里耀武扬威,旧式风格的居民区遭到工业社会的蚕食——我惊讶地发现,一方面,北京在扩建(周边已延伸到四环以外);另一方面,北京又在不断地缩小(另一种意义上的北京,传统的北京)。它越缩越小,在市政建设规划地图上收缩得只有一只拳头般大小,像一只被蒸发了水分的干瘪的苹果(边缘有虫蛀的痕迹)。让林语堂或老舍再来看现实中的北京,他们会觉得面目全非。我不禁担心,若干时期以后,被高层建筑与现代化设施包围的北京城已再无退路,只剩下最后一座四合院,遗世独立,摇摇欲坠,那样,我们将留给子孙以何等的遗憾与惋惜呀!
至于“北京人”这个概念,也是由一个个普通的市民组成的。可以说每一个市民身上,都有着“北京人”的影子,那是一种宿命般的性格。北京城在变,但北京人没变,北京的平民精神没变,许多住惯了四合院的市民搬迁进带电梯的高楼里,但民心依旧,民风依然淳朴。他们心理上恐怕把单元房也当作某种现代化的四合院来看待,勤俭持家,温故知新,在阳台上养花养鸟,从广播里听京戏,节假日串门小酌。唯一的区别是不用烧蜂窝煤了,因为楼房有煤气与暖气供应。汪曾棋给一部摄影集《胡同之没》作序:“看看这些胡同的照片,不禁使人产生怀旧情绪,甚至有些伤感。但这是无可奈何的事。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席卷之下,胡同和胡同文化总有一天会消失的。也许像西安的虾蟆陵,南京的乌衣巷,还会保留一两个名目,使人怅望低徊。再见吧,胡同。”他把胡同里的生活总结为胡同文化。胡同文化实质上就是北京的平民文化——在高楼未大规模兴起之前。但是胡同文化逐渐在向高楼文化演变,北京的平民文化,已开始体现为高楼文化。因为北京毕竟是中国高楼最多的一座城市。胡同与四合院,对于大多数北京人,已变成家族的历史与个人遥远的回忆了。住楼房不再只属于贵族的待遇,社会阶层的界限在物质文明的高速发展中逐渐变得模糊。布衣草履的平民主义,也开始从陈旧破落的四合院聚居地走出来,从胡同里走出来,登上了新时代灯火通明的电梯。熟人们在电梯里碰见依然以延续了至少一个世纪的习惯用语问候:“吃过了没有?”或“有空来玩呀!”礼貌是北京的平民主义中很重要的一个侧面,无论谁和谁打招呼都以“您”来尊称对方。首都人很文明,这给其他城市来的游客以很深的印象。这证明了我前面说过的话:北京人即使出身布衣,也颇有君子风度。毕竟,这座古老的城市生活过那么多的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北京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谈举止(譬如表情丰富、说话幽默、妙语连珠),会给观众以特殊的舞台感与戏剧性。这恐怕与他们世代热爱京剧的遗传有关。北京人拍戏表演力强,所以北京人拍的电视剧,在本地人眼中很生活化,在外省人看来却有浓郁的喜剧色彩(并特意为它起了个名:情景喜剧)。
礼貌、乐观、幽默——共同组合成某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使京味文化得到最生活化的表现,并且成为中国城市文化中耐人咀嚼的一大特色。这份积极,也是北京平民精神的灵魂。积极而又不功利,激进而又不激化,礼貌而又不虚伪,诙谐而又不庸俗,北京人最高明之处还在于能把握好分寸感,他们天生就具备个人与社会、感性与理性之间的平衡能力。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最好还是引用林语堂的观点,他毕竟比我更了解老北京人的文化传统:“北京的生活节奏总是不紧不慢,生活的基本需求也比较简单……整体上说,北方人的生活态度是朴实谦逊的。他们只求过一种朴素和谐的人生……这是一种传统的中产阶级生活理想。在求生的奋斗中,有一种亦庄亦谐的情感起主导作用,但追求远大的目标理想时,北方人却也不受它的羁绊。”这种极难诉诸文字的精神正是老北京的精神。这种精神创造了伟大的艺术,并且以一种令人费解的方式解释了北京人的轻松愉快。即使半个世纪后仍然是这样,北京的平民主义带有中产阶级倾向,“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即使在对现实不满之时依然保持着某种心理上的清高孤傲,不卑不亢,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导致它能对现实持平视的角度与平等的态度,因而有余力,亦有余暇对现实作诗意的批评。这同样帮助它与小市民心态及贵族化分别划清了界限。它俚俗而不媚俗,更不庸俗,即使在与物质的艰难抗衡中仍然能触发艺术化的灵感,源自它的灵魂里有压抑不住的理想主义光彩。所以我歌颂北京的平民主义,所以我热爱平民主义的北京,这座城市在过去的岁月中总给我以诗化的印象:草莽英雄的北京,布衣的北京,诗人的北京。我一直幻想着能在它的疆域里找一所被时代车轮给遗忘了的四合院住下来,过一段青灯黄卷的生活,在历史与现实的真空地带栖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