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有时候——不很常见,但很重要——当人们希望与当地政治和社会活动保持密切联系的时候,有线电视就派上用场了。布雷泽尔对于塔霍湖议会会议的报道,也会告诉人们其他地方的情况。兰德公司的纳撒尼尔·费尔德曼在谈及弗吉尼亚州戴利市的CATV时曾经这样写道:“在这个充满压力的世界里,有线电视在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面,比其他任何单一机构都更加有效。”当人们渴望了解邻里社区的情况时,有线电视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邻里社区已经不是一个地域概念了。1972年3月,电视推广公司从芝加哥公共电视台WTTW-TV引进了一个有关“全美黑人政治大会”的节目,并向曼哈顿有线电视用户完整播放了该节目。
很明显,有线电视还具有其他价值。“有线电视创造了一个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任何人都可以犯错误,而不会造成伤害,”戈登·基布尔说,“这为年轻的编剧和剧作家们提供了一个施展身手的舞台。虽然,现在我们还没有找到买方,但是我相信机会很多。我们可以说服对此感兴趣的全国艺术捐赠基金委员会和各种基金会,劝说他们资助有线电视的艺术事业——这类节目的观众最少也和百老汇节目的观众一样多。在全国范围内,只要我们成为培养优秀演艺人才的摇篮,就一定有办法解决史蒂夫·怀特的所谓‘三流女低音’问题。”
虽然还不确定,但是绝对有可能——有线电视能够带给观众丰富多彩的节目和很高的艺术享受,让那些未曾欣赏过大剧院表演的歌剧、戏剧、芭蕾和音乐的人们,有机会欣赏到这一切。1971年春天,当《金鸡》还在播出时,“纽约城市中心”的约翰·戈贝曼,一位热情、聪明,留着漂亮小胡子的年轻人,为曼哈顿的两家有线电视公司提供了44个晚上的歌剧和芭蕾舞节目,收费100万美元。这些节目都很有拍摄价值,不只是在演出地放一台摄像机拍摄就万事大吉,这个价格也一直保持达7年之久。
1971年,100万美元是曼哈顿两家有线电视公司年收入的1/5。然而,戈贝曼认为:“对于一个3小时的节目来说,区区2.5万美元真算不了什么,这个价格很低。”他说的也许不错,可是当时,这两家有线电视公司为每集《尼克和罗杰》家庭娱乐节目支付的费用只有4000美元。歌剧和芭蕾舞也能卖给有线电视,观众会订阅这样的节目,就像戈贝曼所说的:“放在家里当作文化资源,就像世界百科全书,尽管人们甚至从不去翻阅它。”不过,《尼克与罗杰》的播出情况要更好一些。根据FCC新制定的条例,除非美国国会制定一个良好的版权保护法,或者推翻对《双周刊》的裁定,否则,有线电视不用付费就可以转播其他外地电视台的电影节目。
“纽约城市中心”以每个节目2.5万美元的价格,向有线电视公司出售歌剧和芭蕾舞剧的拍摄播出权,这个收入也许刚够支付所有演职员的额外报酬。由于这些人只需按舞台要求演出,不需要他们额外付出什么,所以“中心”只为加入了工会的演职员每次演出多付一倍的工资。通过传统方式或者几年后通过卫星传送方式与其他有线网相联,将节目卖给其他有线系统,可能会给“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带来额外的收入。工会对此不加干涉,但是前提是:每场歌剧和芭蕾舞剧必须是现场直播的,并且不能翻录和重播。有线电视公司与“音乐家协会”(公众知道的惟一一个音乐家协会)达成了一项协议,即:每增加1万个家庭收看节目,有线公司就必须额外再付给每位演员1.15美元。
这种合同的计算方法令人沮丧。假设歌剧在有线电视上播出,家户收视率能达到5%(若能保持这个收视率水平,算是很不错了),歌剧制作费中15%要付给城市歌剧管弦乐队,按照协议,每增加500户收视家庭,电视台须再支付500美元给乐队,这样,电视台就必须为每个收看该节目的家庭向演出者和舞台工作人员支付1美元,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收费电视也是难以维持的。如果有线电视节目固定下来,周期性播出,这个要价也许会降下来。在有线电视的自制节目扮演重要角色之前,工会也许不仅要放弃这些潜在的财源、放弃坚持只许在“中心”现场直播的要求,而且还要放弃传统的电视演员合同中有关每一次重播节目都要额外付费的要求。
有线电视一定是重播节目的媒介。“小众节目”的倡导者们好像不明白,每一位观看小众节目的观众其实也是总体观众的一部分。另外,电视不像印刷品,一个人可以既阅读《绅士》又阅读《生活》杂志,但是观众选择某一节目的同时必须同时放弃对其他节目的收看,而不可能一个晚上同时观看《金鸡》和ABC的《每周电影》。歌剧的观众是有限的,如果歌剧节目只播放一次,它将失去一些可能会对它感兴趣的观众,其中大部分人会转向更大众化、更吸引人的节目,因为,很少看电视的观众一般会收看最受欢迎的节目。“我们必须建立一个节目库,”戈登·基布尔说,“为了物有所值,广告主们都希望观众多多益善,我们必须能够向他们承诺说:‘好吧,我们反复播放这个节目,直到达到您所需要的观众数为止。’要做到这一点,只有不断提高节目质量,适应观众的需要。”
大多数评论员对有线电视未来的一些问题不够重视,因为政府、基金会、大学里的改革者们受一种错误观念的束缚,认为美国公众对现有电视节目不满,总在寻求更多的选择,“任何其他东西”都要比现在的好。过去,这种束缚可能是无害的,就如同爱上某位影星而坠入情网——甚至是令人羡慕的,怀着美好愿望的人们乐意相信,大众的欣赏水平比电视节目的平均水平更高。在这种迷思下,钱大都花在公共电视上了,其结果是使满足严肃观众需求的高品味节目大量积压,不幸的是,目前这种迷思开始产生危害了。
联邦通讯委员会1971年8月公布的条例放宽限制之后,每个电视市场中的有线电视台都引入了更多的影片,大多数由外地的独立电视台提供,这样做似乎减少了节目制作的经费投入。兰德公司的利兰·约翰逊写道:“在广告主眼中,本地观众比外地观众更有价值,因此,失去本地观众所造成的损失要比从外地电视台获得的好处更大——这意味着可获得的节目制作费用的减少。在这种情况下……有线电视成长的‘利基’就主要取决于向公众提供更多的频道,节目却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