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商业银行经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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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商业银行资本的充足性

资本充足性是银行安全经营的要求。商业银行的债权者均希望银行拥有充足的资本来保障他们债权。社会公众与金融管理当局也要求商业银行保持资本充足,以防止银行冒险经营,保证金融稳定地发展。从银行自身管理要求而言,保持充足的资本是其安全经营、稳定发展的前提。因此,银行持有充足的资本是风险管理的要求,也是在安全经营基础上追求更多利润的保障。

一、资本充足性的含义

所谓资本充足性是指银行资本应保持适度的水平,使商业银行既能承担风险损失、保护存款人和债权人利益,又能正常营运、获取盈利。

关于资本充足性,各国商业银行资本标准与规定各不相同,其主要区别在于各国对资本构成要素的规定不同。但在《巴塞尔资本协议》原则下,银行资本的规定有着如下的共同之处:(1)银行的最低资本限额应与由银行资产结构决定的资产风险相联系,资产风险越大,资本限额要求越高。(2)银行持股人的股本被认为是最重要的第一类资本或核心资本。(3)银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风险资产的8%,其核心资本不能低于风险资产的4%。(4)在银行资本要求方面,国际间竞争使得大银行的资本大致达到了较为标准或相近的水平。

商业银行资本的充足性包括资本数量的充足和资本结构的合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资本数量的充足

数量充足是指银行资本数量必须超过金融管理当局所规定的能够保障正常营业并足以维持充分信誉的最低限额,这通过资本充足率的情况反映出来。同时,资本数量充足也包含资本适度的含义,即保持过多的资本是没有必要的,过高的银行资本会使银行财务杠杆比率下降,增加银行筹集资本的成本,最终影响银行利润。因此,对商业银行而言,资本充足性是资本适度,并非数量越多越好。当然,银行资本过低,会增加对存款等其他资金来源的需求,使银行边际收益下降,对银行也是不利的。所以商业银行必须保持适度的资本量。

商业银行资本数量的充足性受其经营规模和金融部门管理规定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很难对其适度性进行界定。通常,商业银行均将金融管理当局设定的最低资本限额作为资本数量充足的标准。

但是,在考虑银行直接资本成本以及因资本量变动引起银行其他成本变动的基础上,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规律:随着银行资本量的变化,资本成本也随之变化。如果我们用资本/总资产比率(K/A)表示银行资本数量,作为横坐标;把资本成本(C)作为纵坐标,我们会得到一个U形的资本成本曲线(KCC)的运动轨迹,。总资本成本曲线(KCC)最低点所对应的资本/总资产比率(K/A)*所决定的资本数量,就是商业银行的最适度资本量。此外,不同规模的商业银行最适度资本量也不尽相同。中小银行由于规模小、信誉低、业务种类少、负债能力差,通常保持较高的资本/总资产比率,资本成本也较高。而大银行的最佳资本/总资产比率相对较低,资本成本也往往较小。

(二)资本结构的合理性

资本结构的合理性是指各种资本(例如普通股、优先股、各种盈余、各种准备金以及债务资本)在资本总额中占有合理的比重。从静态而言,资本结构是指债务资本与股权资本的比例关系,或债务资本在总资本中所占的比重。从动态而言,资本结构是指商业银行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中筹集资本各种方式的先后顺序,即各种融资方式的选择。合理的资本结构可以尽可能地降低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与经营风险,从而增强经营管理与进一步筹资的灵活性。

商业银行资本结构受其经营情况变动的影响。此外,贷款需求和存款供给是否充足也会极大地影响资本的结构。

二、影响银行资本需要量的因素

影响商业银行资本需要量的因素很多,除一国金融管理当局要求银行必须保证的资本充足利率外,其他影响因素还有:

(一)经济发展状况

一国的经济发展状况是直接影响商业银行业务活动的根本因素。经济发展状况正常,国内需求旺盛,工商企业生产经营顺利,市场繁荣稳定,银行存款就会稳定增长,其资产质量较高,呆账坏账发生的几率较小,因而需要银行持有的资本量较少。反之,一国经济发展状况不佳,银行则需保持较为充足的资本来应付各种意外事件的冲击。

(二)银行经营管理状况

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高,资产质量高、收益能力强,其抵御风险能力强,资本需要量相对较少。反之,银行就需要较高的资本金来抵御风险。

此外,银行的信誉高低也影响其资本需要量。一般来说,信誉好、业务范围广、资本实力雄厚的银行,就有优质稳定的客户群。当经济形势不佳时,存款客户不会大规模提款,银行可持有较少的资本量。反之,如果一家银行信誉低、资本实力薄弱、业务范围窄,它就不得不持有较多的资本来以控制和防范风险。

(三)负债结构状况

银行负债结构主要指流动性不同的各种负债的组合。负债结构中流动性比重大小不同,银行所需的资本也不同。由于银行的活期存款存取比较频繁、流动性较大,若负债结构中活期存款比重较大,那么银行就必须保持较多的资本储备,以满足客户随时支取存款的需要。定期存款是稳定性较强的负债,若银行负债结构中定期存款的比重较大,那么银行资本需要量相对较小。

(四)金融市场发达程度

一方面,一国金融市场越发达,企业筹集资金的渠道就越多,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而面临的经营风险大大减少,银行对企业的贷款质量较高,呆账坏账发生的比例降低,需要的资本量相对较少。另一方面,银行也可以通过各种形式从金融市场融资,来满足其流动性的需求,这样,银行持有的资本可以相应减少。反之,银行的资本需要量就要增大。

(五)国际法规

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有关银行国际监管的法规条例对银行资本需要量产生重要的影响。1975年在瑞士巴塞尔成立的国际清算银行关于银行管理和监督活动常设委员会(简称巴塞尔委员会)推出的《巴塞尔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各国金融管理当局和商业银行均按该协议的相关标准来要求与规范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三、银行资本充足性的衡量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的衡量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常用的方法有直观的指标(各种比率)衡量法和综合诸多因素的综合衡量法。

(一)银行资本充足性的衡量指标

西方各国衡量银行资本是否充足的方法是将资本与影响银行风险大小的某些重要的资产负债变量相联系,通过规定相应的资本比率作为资本充足性标准。资本比率在评价银行资本充足性方面最直观,同时,也最能为分析测试者所理解和接受。常见的用于测定银行资本充足性的指标包括:

1.资本/存款比率

这是最早的用来衡量银行资本充足性的指标,它明确表示了存款人享有的资本保障程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各国金融管理当局普遍要求银行保持10%左右的资本/存款比率。该比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流行,一直被认为能够满足存款者的安全要求。但是,该比率最大的缺陷在于没有看到银行损失主要来自于资产(贷款与投资)运用方面。

2.资本/总资产比率

它明确将资本的需要量与银行资产联系起来,要求银行资本额随着资产数量的增加、风险的扩大而相应增加。该比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与其他指标并行使用,一般要求达到7%。资本/总资产比率简单易行,考虑到了资产运用风险对银行资本充足性的影响,但它也存在明显的不足,即未能区别不同资产风险程度的差异。

3.资本/风险资产比率

该比率明确将资本的需要量与那些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风险资产)联系起来,比资本/总资产比率的认识更深一步。一般认为,该比率至少要达到15%。比率中的风险资产是指不包括商业银行第一、第二级准备金在内的资产,例如银行的中长期贷款、长期债券、股票投资等,只有这些风险资产才有必要考虑其保障程度。该比率将不必由资本给予保障的资产排除在外,较多地体现了资本抵御资产意外损失的功能,比前两个指标更具科学性,但其对风险资产的划分过于粗略,对风险测算的精确度也不高,因此,它不能有效地衡量银行资本的充足性。

(二)银行资本充足性的衡量方法

上述衡量商业银行资本的指标仅仅是从资产数量及结构进行评估,而影响银行资本需要量的因素是多样的,还包括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负债结构等。因此,要将影响商业银行所需资本量的各种因素均考虑进来,进行综合分析。

1.纽约公式

纽约公式,又称资产分类比率法或资产结构比率法,是20世纪50年代初期由美国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设计的。该方法根据商业银行资产风险程度的差异,将银行资产分作六类,并分别对每类资产规定了各自的资本要求比率。

(1)无风险资产,包括现金、同业存放、短期国债等第一、第二级准备金等流动性很强的资产。这类资产流动性高,风险极低,不需要资本作担保。

(2)低风险资产,包括5年期以上的政府债券、政府机构债券、优质的商业票据、安全性较好的高信用担保贷款等。这些资产的流动性较高,风险较小,纽约公式对之要求了5%的资本保障。

(3)普通风险资产,包括除政府公债之外的证券投资和证券贷款,又称为有价证券资产。由于这些资产的风险较大、流动性也较差,因而需要12%的资本保障。

(4)风险较高资产,包括那些对财务状况较差、信用水平铰低、担保不足的债务人的贷款。这类资产至少要求有20%的资本作为保障。

(5)有问题资产,包括超过偿付期限的贷款、可疑贷款、股票、拖欠的债券等。银行持有的此类资产遭受损失的概率很大,故其风险权数为50%。

(6)亏损了的资产或固定资产。亏损资产是指已经给银行造成损失、完全不可收回的资产;固定资产是银行生存、发展、开展业务的物质条件,是被固化了的资本。这类资产应由银行资本金抵偿,因而需要100%的资本保障。

在确定不同资产的风险权数之后,商业银行只需将六类资产额分别乘以各自的资本资产要求比率并加总,就得到商业银行所需的最低资本量。

纽约公式克服了以前各种资本衡量指标方法的不足,对银行表内资产的风险进行了比较精确的划分,具有相对的科学性。其基本思想被在银行资本衡量与管理方面具有国际权威的《巴塞尔资本协议》所采纳。

2.综合分析法

人们发现,银行资本充足性不仅受其资产数量与结构、存款数量的影响,还与银行经营管理水平、资产流动性等因素密切相关。20世纪70年代,美国开始采用综合分析法来衡量银行资本充足性。该方法认为影响资本充足性的数量与非数量因素主要有八种:(1)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2)资产的流动性;(3)收益及留存盈余;(4)存款结构的潜在变化;(5)银行股东的特点和信誉;(6)营业费用的数量;(7)营业程序的有效性;(8)银行满足本地区现在与将来需求的能力。

综合分析法虽然全面,但具有明显的非数量性与不确定性,只能估计资本的大致需要量,在判断上常常带有主观性,影响分析结论的准确度。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人们通常会把综合分析法与资本充足性的各项衡量指标结合起来运用。

(三)《巴塞尔资本协议》

1.《巴塞尔资本协议》有关资本的界定

《巴塞尔资本协议》认为,银行的资本并非是同质的,有些种类的资本承受着相当大的风险,一旦情况突然发生变化,这些资本的价值有可能大幅下降,因此,《巴塞尔资本协议》将商业银行的资本分为两级,即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

(1)核心资本(core capital)(一级资本)。《巴塞尔资本协议》指出,核心资本具有资本价值相对比较稳定的特点,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即永久性股东权益、公开储备、不完全拥有的子公司中的少数股东权益(对综合列账的银行持股公司而言)。

永久性股东权益,包括已经发行并完全缴足了的普通股股本和永久性非累计优先股。

公开储备是指以留存盈余或其他盈余(如资本盈余、保留利润、普通准备金和法定准备金的增值而创造和增加的新增储备)形式、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储备。

(2)附属资本(supplementary capital)(二级资本)。《巴塞尔资本协议》中规定附属资本由五种资本组成,即非公开储备、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或普通呆账准备金、混合(债务/股票)资本工具、长期次级债务。

非公开储备(undisclose

d reserves),指不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上公开列明的储备。该储备可以自由、及时地被用于应付未来不可预见的损失。

重估储备(revaluation reserves)来源于对银行某些资产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以反映它们的真实市值。重估储备有两种形式:房产物业重估储备和证券重估储备。

普通准备金/普通呆账准备金(general provisions/general loan loss reserves)是银行为了防备未来可能出现的亏损而设立的,以便一旦出现亏损而进行弥补的准备金。

混合(债务/股票)资本工具[hybrid(debt/equity)capital instruments]是带有一定股本和债务性质的金融工具,能在不必清偿的情况下承担损失、维持经营。《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这类资本工具必须符合下列要求:第一,它们是无担保的、从属的和缴足金额的;第二,它们不可由持有者主动赎回,未经监管当局事先同意,也不准赎回;第三,除非银行被迫停止交易,否则它们须用于分担损失;第四,虽然资本工具会带来连带附息的责任,而且还不能像普通股的股息和红利那样削减或延期支付,但是当银行盈利不敷支出时,可以允许推迟支付这些利息。《巴塞尔资本协议》认为,累积优先股可列入该种资本中。此外,加拿大的长期优先股、英国的循环从属债务和优先股以及美国的强制性可转换债务工具等可列入混合资本工具。

长期次级债务(subordinated&long term de

bt)包括普通的、无担保的、初次所定期限最少在5年期以上的次级债务资本工具和不许购回的优先股。这类工具由于期限固定,并且通常不用于分担继续从事交易的银行损失,因此必须对其在资本中所占的比例加以严格限制。《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这类债务最多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

(3)三级资本

1995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结合市场风险后资本协议修正案》,称为补充协议。该协议增加了三级资本的概念,即无担保的、次级的、全额支付的、原始期限为2年以上的短期债务资本,以用于应付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补充协议要求三级资本与二级资本之和不得超过一级资本。

2.《巴塞尔资本协议》对资本充足性的规定

巴塞尔委员会在对各国银行资本衡量方法进行评估和总结基础上,将资本除以风险资产而求得的风险加权比率作为评估银行资本是否充足的有效指标。

(1)计算银行表内风险加权资产总额。《巴塞尔资本协议》详细地列出了银行资产负债表内不同资产的相应风险权数,即0%、10%、20%、50%和100%。将不同资产项目的金额乘以其风险权数,加总后便可得到银行表内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四)《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即《巴塞尔资本协议Ⅱ》)确定了三大支柱。

1.最低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其中规定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新协议适当扩大资本充足约束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资本套利行为。例如,1988年的资本协议不对控股公司的资本充足比率做出要求,使得许多银行为了逃避资本约束纷纷采用控股公司形式。在新的资本协议框架中,以商业银行业务为主导的控股公司应当受到资本充足比率的约束。在1988年的资本协议中,对于证券化的资产的风险水平确定的相对较低,而且没有充分考虑到由此可能导致的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等。在新的资本协议框架中,对此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反映银行资产的真实风险水平和所需配备的资本量。

2.监管

新资本协议更为强调各国监管当局结合各国银行业的实际风险对各国银行进行灵活的监管。例如,各国监管当局可以根据各国的具体状况,自主确定不低于8%水平的最低资本充足要求;同时,许多风险衡量的水平和指标需要各国金融监管当局根据实际状况确定,而且金融监管当局还要能够有效地对银行内部的风险评估体系进行考察。这样,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的重点,将从原来的单一最低资本充足水平转向银行内部的风险评估体系的建设状况。

3.市场约束

在新的资本协议中,巴塞尔委员会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新框架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地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稳健的、经营良好的银行可以以更为有利的价格和条件从投资者、债权人、存款人及其他交易对手那里获得资金,而风险程度高的银行在市场中则处于不利地位,它们必须支付更高的风险溢价、提高额外的担保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五)《巴塞尔资本协议Ⅲ》最新管理规定

2010年9月12日,世界主要国家中央银行代表就旨在加强银行业监管的《巴塞尔资本协议Ⅲ》达成一致:

(1)商业银行必须上调资本金比率,以加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根据《巴塞尔资本协议Ⅲ》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新的一级资本规定在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间执行。总资本充足率要求在2016年以前仍为8%。

(2)增设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的“资本防护缓冲资金”,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间分阶段执行。此后,“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总资本充足率分别提升至7.0%、8.5%和10.5%。

(3)提出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区间,由各国根据情况自行安排,未明确具体实施安排。

“案例2.1”

新浪财经讯北京时间2010年11月26日晚间消息,德意志银行(简称德银)宣布,已完成对零售信贷银行德国邮政银行的收购。德银首席执行官艾克曼(Josef Ackermann)在一份声明中指出,将在年底前实现对德邮银行的完全整合,这一交易将给德银“带来更稳定的营业收入和更为均衡的利润源组合”。德银还表示,超过70%的德邮银行自由股东接受了德银的收购报价,德银由此获得了德邮银行21.48%的股份,加上德银原先持有的29.95%,德银已成为德邮银行新的控股股东。

德意志银行是德国最大的商业银行,该行第一级核心资本相当于资产比率7.5%,因此市场人员普遍认为德银在《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全球银行资本新管理规定出炉前夕,进行大规模的并购活动,目的是为提高资本充足率做前期准备工作。

“案例2.2”

花旗银行深陷次贷危机

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中,银行资本充足率这一防线并没有阻止危机的发生,一些银行的资本很快被侵蚀,现有资本规模根本无法弥补风险损失的金额,这直接影响了市场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并最终导致市场信心全面崩溃,使危机进一步加深和扩散。究其原因,主要是商业银行当前的资本管理问题:银行现有的资本监管制度过于简单,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上的相关性使得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具有强烈的顺周期性,即在经济处于上升周期时,信贷资产质量趋好,资产风险权数变小,对资本监管的约束力同时被弱化,导致银行在资本管理上放松要求,不顾实际地进行信贷规模扩张,造成了经济过热和资产泡沫的形成;反之,在经济衰退阶段,因为银行资产质量下降,资本监管的约束力被强化,银行资产管理并未随之进行动态调整,使得其供给信贷的能力受到抑制,这既延长了经济衰退的时间,也对银行的持续经营造成诸多障碍。

因此,资本充足率作为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有效指标,其内容与细则应根据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若只是简单地按照资本充足比率机械地监管,就以为可以确保商业银行的安全,那就大错特错了。超级金融航母——花旗银行在次贷危机中的搁浅就是强烈的例证。

花旗集团是全球最大的金融服务机构,其资本充足率始终位于世界各大银行前列。然而在此次次贷危机中,花旗银行却损失惨重,岌岌可危。花旗银行深陷次贷危机的原因有:(1)花旗银行的主要业务集中在零售业务上,其中消费信贷(尤其是住房贷款)占很大比重。(2)在2006年之前,美国疯狂发行担保债务凭证(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 CDO),花旗承销了340亿,成为仅次于美林证券的第二大承销商。同时,花旗通过建立所谓的结构性投资实体(structured investment vehicle, SIV),购进了价值1000亿美元的次级CDO。SIV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其经营状况不反映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但最终的损失却仍然要设立的银行埋单。虽然花旗银行的资本充足比率并无异常,但危机却逐渐逼近。

此案例说明:对银行的资本监管应该与时俱进,要紧跟金融创新的步伐。资本充足率是一个客观指标,它能保证商业银行在正常经营下的稳健性,但是将此指标作为监管风险的唯一指标是远远不够的。资本充足的定义应该随着市场变化而变,8%的标准不应一成不变。在保证资本充足的情况下还应关注资产结构、资产质量、资产负债匹配度等问题。同时,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表外业务也应引起必要的重视。表外业务尤其是金融衍生工具业务由于其复杂性,其风险较难度量,监管难度因此加大。如何将资本充足与资产负债内外管理相结合将是商业银行资本管理亟待解决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