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Q点调皮
【荒园】
我们家搬家C城西郊的那个花园小洋楼的时候,它已经很旧了。门口种植的植物统统都死掉了,荒芜了一整片。母亲蹲在地上,惋惜地指着一地的干枯说。
这是金花茶呀。还有,这个是绿萝。那个篱笆上死掉的是葡萄,不过我猜一年难得结几颗,不过肯定绿得很好看。可惜都死了。
可惜全都死了。
我蹲在她的身边,听她絮絮叨叨,声音里充满了惋惜和悲伤。
我知道,她说的不仅仅是这些植株。
死掉的,绝对不仅仅是它们。
【垂棠】
我们将空旷积灰的小洋楼拾掇干净,花费了一整个下午。直到日头一头栽了下去,撞起满头的鲜血染红了天空。我抱着一床在行李箱里呆了一个多星期微有霉味儿的棉被,没赶上最后的晒。最后索性将它披在抹干净的绿色栏杆,透下风,晒下月光也好。
母亲在厨房里准备晚餐,帮忙的人还有张姐。张姐是我家的女佣,可是其实现在我们家已经不太需要女佣了。但张姐说她也没有地方可以去,于是就陪着母亲和我,从垂棠到了穆县。
父亲去世的那一年,我记得垂棠镇上大张旗鼓地给他办葬礼。葬礼上有各个帮派的人借机叫板。一场白色的葬礼,搞得像是商业交易。
我甚至连去他坟前送一朵白玫的机会都没有。我和母亲被他的妻子威胁,如果你敢过来,我一定让你们死无全尸。
听说父亲就是死无全尸,我很想看看他死的时候到底是怎样的。因为我几乎不太记得他的样子了。
他并非慈父。他有着我难以形容的威严,何况,他与母亲也一年见不了几次。
他有很多情人,母亲不过是其中一个。
但是母亲告诉我,她爱父亲。而父亲也爱她。
可我才不觉得他爱她。如果他爱她,他定不会与她在一起却不给她名分。为此她丢了自己的家人,他们统统指着她的鼻子说她不要脸。
其实她不是不要脸,她是不要命。
她收拾好自己的行囊搬到他的羽翼之下,跟他的妻子忍气吞声。怀上我的时候,她几乎是躲起来的。但在七个月的时候,还是不幸地被他的正室的耳目发现,将她从楼梯上一脚踹下来。幸好张姐懂一些医术和接生技巧。我在那个血淋淋的傍晚早产,和她一起奇迹般地抗过来了。
他有很多很多的情人,有各种血统和身份,有身份显贵的富家小姐,也有的是身份低微的妓女。母亲在里面,实在不算特别的一个。
所有的这些,都是张姐告诉我的。
张姐,是我们的管家。
【葡萄籽】
我断断续续地上过几年学,成绩实在糟糕,却还是勉强地挤在了同龄人里头。我入了这里的高中,小镇即便是封闭落后的,爱攀比的风气却一点都不比外头弱。
所以,在我被指手画脚一整天后,我换下了自己的长裙子,穿素衣素裤。
于我而言,它们没有任何差别,反倒是一些美丽的衣物,会为我带来灾难。
我长得像父亲。母亲总是像是对待自己亲手制作的艺术品一样抚摸我的脸,从眼角,移到鼻尖,再轻轻地划过嘴唇,她痴迷地看着我,像是看着死去的父亲。
离开A城的时候,我们已经跟死去的他,毫无瓜葛了。
我们是逃亡到这里的,纵使我弄不清楚,为什么要逃。
我不喜欢A城,它太过繁华,却也太过裸露。我倒是喜欢这里的荒凉。
可惜,这里没有赵卓。
赵卓是我的英雄,他是父亲司机的孩子,比我年长多岁。他有长长的脸和长长的手臂,有一回在一辆疾驰冲向我的汽车前一把将我揽进怀里。
赵卓,是我的安全感来源。
而如今,母亲终究是负担不起更多的东西,她带着我离开,越少人知道越好。
学校附近有一个巨大的池塘,我听说有人曾在那里淹死,很久之后尸体几乎被泡烂了,才被发现。她的脚被池底下的水草缠住,身体腐烂成养分,开了一池艳丽的荷花,肥大的荷叶铺天盖地地遮住了她的死亡,池水,是发黑的。
但我未闻到死亡的味道,反而是闻到了池里生命里张弛的希望,我坐在旁边,吹一根象牙做的笛子。
那是母亲的传家宝。当年母亲就是这样吹着笛子俘获了父亲的芳心。只不过,我吹得不够好。
我拍拍腿站起来,远处的操场上有几个男生打球,其中一个老把眼神飘过来。
我有些尴尬,不敢理会。
这种时候,多希望赵卓在身边,似乎是与生俱来,我对同龄男生有一种恐惧。青春期的荷尔蒙被轻佻的眼神放大,不怀好意的笑容总叫人浑身发抖。除了赵卓。
那棵槐树下的男孩有和赵卓相似的眼睛,纯净无比,我心里的恐惧,渐渐消亡,陨落成一段柔软,声音也温和下来。
“你……有什么事?”
他顿了一顿,笑着说:“我是你的隔壁班同学,你叫我大白吧。”
大白长得并不算好看,但举手投足间却很礼貌,不像是一个在这里做偷窥之事的野孩子。
我摘下篱笆上的一串绿色葡萄,递给他。
“请你吃。”
我有些紧张,这些年,危险与保护成正比,我不太擅长与人交流,甚至说,根本不会。
我人生中,只有赵卓一个同龄朋友,如今,连他也不见了。
大白并没有客气,对于我不算邀请的热情,他竟翻了墙跳进来,轻车驾熟地从篱笆伸出拨出一块板凳形状的石头,坐了下去。
“今年这葡萄变小了。”
“你常来么?”我忍不住问。
大白朝我露出好看的牙齿:“是啊。”然后他向这个大院子张望了一下,甚至没跟我打一声招呼,又翻墙出去了。
真是一个古怪的家伙。连我这个被所有人都称为古怪的人都这么认为。
那天晚上,母亲做了一锅南瓜粥。金黄色的南瓜碎片温柔地被一层白色薄膜覆盖着,少许的糖,在舌尖化了开来。
母亲在那台被上一个屋主遗留下来的留声机上放了一张老碟。
不知是哪个时代的女歌声嘤嘤地边哭边唱,很是凄美,却听得我有些难受。
胃口并不太好,我与母亲简单地说了几句话,就上了楼。
我的房间里,有人。
这是我在推开房门前就感觉到的。因为从小鲜少与其他人群打交道,母亲话也极其少,所以我有时候的敏感,像是猫。
我有些紧张,但那种紧张里带着一点振奋,我敏感地觉得,那个人,并不会给我带来危险。
于是,轻手轻脚地推开门,甚至没有惊动到那个伏在地上,正在我的床底下扒拉什么的家伙,我看着他蠕动了一下双腿,脚上的灰色运动鞋上没有泥垢,只是很旧了。他的身子往里一挤,终于找到了重力,用力地将目标物拖了出来。
那是一只不算大的箱子,大白似乎很满意地松了口气,将它宝贝似的捧在怀里,这时候抬起头来,看到站在眼前的我,一副见了鬼似的表情。
我朝他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脸上纳闷的表情,暗示他给个登堂入室的合理理由。
大白站起来,压低声音说。
“你……站这里多久了?”
“也没多久。就一会会。”
大白忽然露出一个狰狞的表情:“你不怕我吗?我是强盗。”
我有些摸不着头脑,只能淡淡地附和了一声。
“哦。”
哪有这样的强盗,不如他抱在怀里的东西不属于我,那么是属于这间屋的屋主吗?
“那里面是什么?”
“我的宝贝。”
“你的宝贝为什么会藏在我的床底下?”
大白瞪了我一眼:“因为,这里本来是我的房间。”
哦,原来他就是那个死刑犯的孩子。这所房子其实并不吉利,所以母亲当时低价收了进来,也算是耗费了半生的积蓄。父亲因为意外去世,留给我们的钱财甚少。
我对这个故事的了解不多,母亲有种迷信的观念,当初住进这里也算是迫不得已,于是知道得越少,便越好。只是从同学们的只言片语拼凑出大白的小半生。父亲曾也是辉煌事业的富商,因为商业纠纷杀了人,因此入了狱。也不过是半年前的事。
我正走着神,大白盯着我问:“你就不害怕吗?”
我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指着他的箱子说:“这里头,是什么东西呀。”
【】
大白的小箱子里,都是一些旧物,唯一值钱一点的,是他口中说的传家宝。
那是一块粉紫色的璞玉,起码肉眼看着,几乎没有瑕疵。
我知道大白为何当初来不及把它带走,其实不是来不及,是他知道,如果当时拿走了,也会被充公。大白盘着腿坐在地上,将那块玉放在手心里细细地端详,若有所思地说。
“我妈说了,这块玉将来要给我媳妇的。”
听到一个少年老成地提到媳妇这个词,我噗嗤一声笑了。
大白有些生气,瞪我说:“有什么可笑的。”然后他将它举到我面前说,“它啊,叫芙蓉玉。”
我听到脚步声,吓得跳起来,顾不上跟大白说什么,母亲敲了门,我闪身出去,她神色疑惑地问我在和谁说话。
我支支吾吾说没有,自言自语罢了。
她将信将疑,没有再问。
我松了一口气,回到屋里却再也找不到大白。
敞开的窗子,白色的窗帘在风里轻飘飘地舞动,我探出窗子,看到大白的身影快速地从小庭院里穿梭过去。
我这才注意到,大白走快的时候,脚有点轻微的跛。
月光洒在荒凉的地面上,大白的身影,看起来有点孤单落寞。
那时候我在想,是不是我的背影,也是这样的。
【莲】
我害怕一切生人,而对于大白,即便是初次见面,我也没有紧张过。
在我的感官里,对于那种有伤害力攻击性的人,分得太清楚,而大白,虽然他有时候装出一副凶巴巴的样子,并且行为姿态,好似也不是那么阳光正派,可是我心里却一点都不怕他。
我觉得大白不会伤害我,那样没来由的安全感,是赵卓都不曾带给我的。
可是尽管我以为大白和我已算是朋友,起码我分享了他的小秘密,并且没有像正常人一样把他当小偷给抓起来,甚至……还帮他“逃离现场”,可是大白再见到我时,却看都不看我一眼。
好像我是个陌生人。
我只是有点失落,不过这也是好事。母亲曾叮嘱我,不要和任何人深交,这样知道我们秘密的人,也会越少。我宁可做个离群索居的怪胎,也好过在他们中间周旋,却要保全自身。我知道,我没有那个能力。
那么,大白呢?
我这才竖起耳朵听有关大白的故事。
原来他的腿,是在公安局过来押解他父亲的时候,他因为不肯撒手,被狠狠地用棍子打了一下才瘸掉的。
而大白的父亲,曾也是整个小镇里的风云人物。因此大白亦是女孩们追捧的对象。虽然算不上太帅的大白,和如今我们的校花曾是男才女貌的一对。
不过,后来就不一样了。风云瞬息万变,人际顿成尘埃。当日殷勤有多少,如今白眼便有多少。只是转眼之间,大白就成了人中之龙,堕为人人唾骂的,杀人犯的儿子,死瘸子,并且越发古怪。
我害怕听到他们口中的恐惧,和厌恶。那令我觉得有些作呕的冲动,然而我不能加进去反驳他们。
这不是大白的错。
正像有一回,父亲的妻子找我的茬骂母亲不懂家教掌掴母亲时,我跪在地上对母亲哭着道歉,她摸着我的头说,这不是你的错。
那一刹那,孤独是感同身受。而古怪,是被迫。
【玫瑰】
我终于见到了那个曾与大白携手的校花。我并不觉得她有多漂亮,大概与我从小的审美有关,在我眼里,肉身五官都无足轻重,表情才足以动容。那个女孩精致的五官上挂着的嫌恶表情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有些紧绷又邪恶,她在街巷偶遇了瘸腿的大白,挽着身边的男生对他言辞刻薄,大白装作若无其事,可我觉得,他的灵魂正在受创,正在发抖。
那些言语岂是一个曾有过爱情的人口中可以说出来的,那个女孩甚至在羞辱完大白后,吐了一口唾沫到他的脚下,然后轻佻地挽着身边趾高气昂的新男友走开。
我看到大白的手里,握着那块漂亮的芙蓉玉。他的眼睛像琥珀一样,眼神里好像有泪,风一吹又散了。
我走到他面前,叫了他的名字。
“大白。”
他回过头来,张望了一下人群:“你不要让人知道你和我认识。”
“为什么?”我纳闷地问道。
“你傻不傻。我是他们口中杀人犯的儿子,他们觉得杀人基因是会遗传的。所以……你要是跟我这样的人在一块,你会被孤立的。”他压低声音说,然后迈开腿要走。
我笑了笑说:“没事的,大白。我已经被孤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