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宗喀巴在诸多方便法门中最强调的就是菩提心了。他认为“生子俱须父母,道支圆满亦须方便、智慧二品。特须方便上首发菩提心,智慧上首通达空性。”也就是发菩提心为方便法门中最重要的,它的重要程度用另外一个比喻就是“菩提心如父之种,证无我慧如同慈母。”这里以父、母为谕,无疑认为发菩提心甚至超过了对“空性”的修证。菩提心的这一重要性引出了宗喀巴另外一个很具特色的观点:故说般若波罗蜜多为母,是大小乘二子之母。故证空慧,不能判别大乘小乘,以菩提心及广大行而分判之。菩提心成为分判大小乘的分水岭。对于菩提心的界定,宗喀巴则引用了《现观庄严论》中的“发心为利他,欲正等菩提”作为解释,这就和丁福葆在《佛学大辞典》中对菩提心的界定:求正觉之心日菩提有了不同。宗喀巴将为利他而成佛视为菩提心最重要的内容并给予反复的论证。并基于此,顺理成章地将由于众生流转生死,为无边烦恼缠缚所起的悲悯之心看作发心的基础,即“大悲心亦是菩提心与无二智之根本。”然而,仅有“悲”心还是不够的,还必须有荷负“令有情得乐离苦”之重担的行为,这样愿心、行心双具,才算圆满。在对待菩提心这个问题上,再次折射出宗喀巴作为一个宗教家悲天悯人的普世情怀。实际上,这种普世情怀一直贯穿在宗喀巴的整个思想体系中,比如他认为“惟此空解,不能成佛,声闻、独觉亦得此无分别故”,既然佛、声闻、缘觉都是证得空性,获无分别智,那又是什么造成了他们的差别呢?“诸声闻等果报下劣,是由未能广行利他。诸佛获得究竟果位,是由广利有情而生。”一个词:利他。而这一点,基于立论的基础不同,并不为禅宗所特别强调,慧可认为“是知众生识心自度,佛不度众生”(净觉《楞伽师资记》),而慧能也认为“见自性清净,自修自作自性法身,自行佛行,自作自成佛道”(《坛经》第19节)。这固然和禅宗以心性之学为骨架分不开,但也和另外一个问题不无关涉:即双方对人的价值判断、定位有关。宗喀巴在这个问题,基本上承袭的印度佛教的基础观点:人只不过是六道中的一道,并且还处在生死流转之中,用原汁原味的语句来说就是“众生堕三有海与我相同。盲闭慧眼不辨取舍,履步蹎蹶不能离险”、“有情数量众多,行为恶暴”,总而言之,人并没有什么值得被特别凸现出来的内容,也就没有什么本觉的佛性,在这种情况下,对成佛中“他力”依赖的倾向就比较明显,上师、菩萨行中的布施等法门相砬地得到强调。而禅宗在对待人的价值判断的问题上,则比较接近传统文化中的基调,即以“贵人”为主。对人及其价值的重视,在汉地古代的典籍中比比皆是,老子言“故道大、天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25章)。庄子则倡言“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而《郭店楚墓竹简》中则有“天生百物,人为贵”。基于此,中国人的价值本体论的特色之一就是“高扬人类内在价值,顺承乾天,厚德载物,翕合辟弘.妙与天地秩序合德无间。”禅宗的“即心即佛”、心性本觉等在某种程度上延续的其实是这条路线,所以在人佛关系中凸现的是人自身的作用,强调自悟。“利他”既然没有宗教理论上的需求,自然也就不用大力推介了。但是,无论是宗喀巴还是禅宗大师,在对终极世界的选择上,却又暗合了。宗喀巴抬升利他精神,盛赞菩萨道,要求僧人以普渡众生为己任,慧能则说“前念迷即凡,后念悟即佛”(《坛经》第26节),最终都强调对现世的不弃不离,这就完全消解了原始佛教灰身灭智、心身俱寂的涅槃境界的意义。
六度中除般若波罗蜜多之外的布施、持戒等其他“五度”也是较为宗喀巴看重的方便法门。在谈及这个问题时,宗喀巴引用了《摄研经》中佛告诉弥勒的一段经文“汝亦曾于六十劫中正修布施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尸罗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精进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静虑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般若波罗蜜多。彼诸愚人作如是说,惟以一法而证菩提,谓以空性,此等未能清净诸行。”他引此经的目的就在于论证六波罗蜜多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不能厚此薄彼,它们都是通往佛境的、不可替代的资粮,试图以一法而证菩提,乃愚人之举。尤其对布施,宗喀巴还是很看重的,认为“证得极喜地时,菩萨所修十度行,以布施波罗蜜多为最增胜,然非无余波罗蜜多,其出世布施波罗蜜多,即大菩提之第一因。”布施是初地菩萨最重要的修行法门,所以只获空解,不修布施为“大邪见”。对此的强调,一则源于“智慧方便不离之理”(《菩提道广论》第258页),二则也是因为到宗喀巴大师时,西藏寺院上层已成为统治阶级的一部分,也就是后来所说的三大领主之一,整个寺院也以寄生为主,反对布施,就等于卡断了他们的经济来源,动摇了其存在基础。而禅宗(不论是南宗还是北宗)都不提倡布施,甚至于反对,神秀明确反对“修伽蓝、铸形象、烧香、散花、燃长明灯”,慧能则说:“造寺、布施、供养,只是修福,不可将福以为功德,功德在法身,非在福田。”副这不仅和禅宗明心见性自可成佛道的观点有关,而且也和禅宗寺庙“农禅并举”的生存方式互为发明。
最后,在智慧、方便双修方面,宗喀巴认为“欲得佛果,于修道时须依方便、智慧二分,离则不成。”不仅如此,他还引《祥胜初品》云:“般若波罗蜜多者是母,善巧方便者是父。”认为二者首先是相即想随的,于成就无上菩提时的作用是同等重要的,所以智慧方便必须双运双修。在此基础上,有认为方便重于智慧的倾向,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总大小乘非空慧分,用方便分;分二大乘,非就通达甚深空慧。须以方便分别。”方便不仅成为划分大小二乘的界碑,也成为划分二种大乘——密咒大乘及波罗蜜多大乘的界碑。这和禅宗的旨趣相差甚远,禅宗强调慧解脱,反对向主体之外用功,要求任何时候都“不假外修”。
在方便、智慧双修的修习方法上,宗喀巴大师非常强调次第,也就是遵循渐修的思路。在显密关系上,他强调先显后密,由显入密。在显教中,又确定了三士道的修行次第,概而言之,首先要认识到人生短暂、且诸苦相逼,因而要厌离生死,深信造成流转生死之因的业果。接着在厌离的基础上,修习佛法,寻求解脱之道。最后在自我解脱之后,还须学习菩萨道,自利利他,度众生离苦海。与此同时,如果根性与能力足够,便可趋向密宗,在密宗中依旧沿着事部、行部、瑜伽部、无上瑜伽部的次第层层渐进。这一次第在具体的论证过程中尤为详密,它能使学佛者亦步亦趋地由浅入深、由低到高渐入佳境,体现了简捷易行的风格。宗喀巴大师之所以确立渐修次第,主要是由于他反对任何直接的或“变相”的“有我论”,并引《无尽慧经》说:“若有由其种种名言,宣说有我、有情、命者、养者、士夫、补特伽罗、意生、儒童、作者、受者,于无我中显似有我,此等名为不了义经。若有显示空性、无相、无愿、无作、无生、不生、无有情、无命者、无补特伽罗、无无我等诸解脱门,此等是名了义契经。”据此,如来藏——佛性一系的思想也属于“不了义”。这样他并不认为众生有如来藏识(佛性),更不认为众生存在着本觉的心性。由此,众人的解脱必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个由外向内输灌过程,而并非一个内在的、固有的智慧或觉性的瞬间点燃。所以众生就不存在瞬间由凡至佛的可能性,而必须一步步蜕变。这实际上彰显了一个暗隐的实质:即在人佛(神)关系中。宗喀巴坚持了一种佛(神)人天隔的类似于伊斯兰教、基督教的、当然在佛教中也业已存在的(如佛所说,我于三大阿僧祗劫无量勤苦,乃成佛道。)的态度,顺应地是《法华经·方便品》中所言的诸佛世尊唯一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这就是欲令众生开佛知见,欲示众生佛知见,欲令众生悟佛知见,欲令众生人佛知见的思路,强调的是佛对众生的开示以及众生在佛的开示下的悟人,具有一定的依赖“他力”的倾向。此外,讲求渐修也是被格鲁派所改造、归并的噶当派的传统,噶当派的名僧博多瓦就认为“若数数思,渐能深信,渐净相续,能得加持。”由于成佛中对他力的依恃,菩提心、菩萨道中的诸方便法门也就显得格外重要。万川人海,宗喀巴大师理论体系的浑然一体在此无碍显现。
这与南宗禅讲求的“顿悟”说也是赫然不同的。慧能大师倡言迷凡悟佛,一念顿悟便别有洞天。其缘由第一则是由于大师以人心、佛性合而为一,所以成佛成为一个向内发觉的瞬间。第二则是由于顿悟“指的是人的本心本性的呈现;而人的本心本性的呈现又总是整体的、顿然来到的,所以它就是个质的问题,是有无的问题,而不是量的问题,多少的问题,所以它必然是顿非渐。”但是慧能的“前念迷即凡,后念悟即佛”实际上是从人佛所能达到的共同境界上说的,其解脱是一种精神解脱之境。根据这一点而认为禅宗的成佛过于简易,则是一种不恰当的看法。其实最简易处往往蕴含艰深,大道至简,反而言之,至简者方为大道。一念开悟所要求的根性、所含的心理提升,从终极意义上看,绝非凡夫朝夕间可得也。
从修悟的内容看,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可以发现宗喀巴认为在终极意义上是有“见”可得,有佛可修的。而慧能的“明心见性”中的心性的本质是“人性本自净”(《坛经》第20节)、“世人性净。犹如青天”(《坛经》第20节)、“佛性常清净”(《坛经》第8节)。那么性体清净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佛教所谓清净,本是相对染污而言的,指那种去除了佛教所谓烦恼、迷惑、污秽而达到的纯真、清洁、寂静的状态。慧能自己也曾在这一层面上使用过这一术语。但在慧能的心性论中,性体清净还包含了更广大的义蕴:即自性是空的、无形相的、无规定的,所谓“佛性无形,悟即显,迷即隐”(《曹溪大师别传》)以及“净无形相”(《坛经》第18节)等说的都是这个内容。所以顿悟是没有客观的、可依缘的对象的,它的主要结果是主体心态的改变,因而是“悟无所得”,这就是慧能说的“道毕竟无得无证”、“自性本无一法可得”(《六祖大师法宝坛经·定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