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知名企业家孙大午日前在北京因一只小小的塑料鞋套和生意合作伙伴反目。起因仅仅是,他在生意伙伴家中做客时,认为主人为他提供塑料鞋套对其人格造成极大侮辱。
古语有云,道不同不相为谋。由于对一小事存有理解的分歧,竟也能导致生意合作伙伴反目,损失的数目恐怕不是一双塑料鞋套所能承受的。
主人肯定是尊重客人的,要不也不会热情邀请客人来家做客。主人的理解是,客人进家换塑料套全北京城都是这样,甚至不仅北京,各地都是这样。这是一种习惯,对谁都一样,这次自然也不例外。而客人的理解是,让自己换鞋套就是表示自己不卫生,就是对自己人格的侮辱,于是矛盾就凸现了。
其实,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习惯,每个人对生活的理解也不尽相同,要想和谐相处,关键是互相了解,相互尊重。在我看来,作为主人,不能将自己的习惯强加于客人的身上,既然邀请了客人,就应该了解客人的情况(包括客人的经历,生活习惯以及敏感内容等);既然邀请了客人,就应做好麻烦的打算(包括客人弄脏房间,离开后要打扫等);发现了客人对自己的要求不悦,就应及时作些调整,而不应一意孤行。作为客人,应入乡随俗。国家尚如此,何况个人?尊重主人家的生活习惯,是作为客人对主人邀请的一种尊重。
分歧的实质背后是利己意识的高升,是方便他人思想的严重削弱。主人要求客人套塑料鞋套,请问,你的塑料鞋套就是一定干净吗有没有每次都消毒过?客人不想套塑料鞋套,请问,你的鞋底就一定干净吗?会不会给对方的房间弄脏?只要想着对方,多替对方考虑,自然不会节外生枝,也不会引出如此大的风波。说穿了,两人都为自己考虑的多,没有为他人方便和脸面着想!
双方都是有身份的人,竟然为了一件小事而导致反目,且影响了合作,看起来似乎是件可笑的事。但透过现象,我们还是看到了宽容因子的缺失,看到相互尊重实践的艰难跋涉。不管是谁,只要他(她)不将“尊重”根植于心中,终将生出诸多不必要的事端。
相互尊重是合作的前提。现代市场经济就是相互尊重伦理的经济。在现代社会中,自我利益追求的自主主体之间的相互人格尊重,是社会生活得以进行的基本伦理前提。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大量的日常性交易活动,如果没有人格互尊的伦理,就不能进行。商品的交易是在追求自我利益的人之间进行的等价交换活动。相互尊重的伦理体现的是对对方主体人的承认与尊重。在这个意义上,现代市场是一个讲究相互尊重的经济。
相互尊重才是真正的生活之道,也是经济交易之道,任何人都不能置之度外。
双赢—继续合作的基础。
激烈的竞争,需要真诚的合作,长久的合作需要“双赢”为保证,协作的任何一方,不赢反亏,就失去了继续合作的基础,处在合作中受到伤害,那必然会陷入“你死我活”的游戏恶圈中。
有这么一则寓言故事。
一只狮子和一只狼同时发现一只小鹿,于是商量好共同追捕那只小鹿。它们合作良好,当野狼把小鹿扑倒,狮子便上前一口把小鹿咬死。但这时狮子起了贪心,不想和野狼平分这只小鹿,于是想把野狼也咬死,可是野狼拼命抵抗,后来狼虽然被狮子咬死,但狮子也深受重伤,无法享受美味。
试想一下,如果狮子不如此贪心,而与野狼共享那只小鹿,岂不就皆大欢喜了吗这个故事讲述的道理就是人们常说的“你死我活”或“你活我死”的游戏规则!
我们说,人生犹如战场,但毕竟不是战场。战场上敌对双方不消灭对方就会被对方消灭。而人生赛场不一定如此,为什么非得争个鱼死网破,两败俱伤呢大自然中弱肉强食的现象较为普遍,这是出于他们生存的需要。但人类社会与动物界不同,个人和个人之间,团体和个体之间的依存关系相当紧密,除了竞赛之外,任何“你死我活”或“你活我死”的游戏对自己都是不利的。
当你在社会上行走时,建议你也采用“双赢”的竞争策略,这倒不是看轻你的实力,认为你无力扳倒你的对手,而是为了现实的需要,如前面所说,任何“单赢”的策略对你都是不利的,因为它必然会有这样的结果:除非对手是个软弱角色,否则你在与对方进行争斗的过程当中,必然会付出很大的心力和成本,而当你打倒对方获得胜利时,你大概也已心力交瘁了,甚至所得还不足以弥补你的损失。
在人类社会里,你不可能将对方绝对毁灭,因此你的“单赢”策略将引起对方的愤恨,成为你潜在的危机,从此陷入冤冤相报的循环里。
在进行争斗的过程当中,也有可能发生意外的情况,而这会影响本是强者的你,使你反胜为败!
所以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那种“你死我活”的争斗在实质利益、长远利益上来看都是不利的,因此应该活用“双赢”的策略,彼此相依相存。
在人脉资源上,注重彼此和谐与互助合作,面对利益时与其独吞,不如共享。
在商业利益上,讲求“有钱大家赚”,这次你赚,下次他赚,这回他多赚,下回你多赚。
总而言之,“双赢”是一种良性的竞争,更适合于现代社会的相互竞争。不过,人在自己处于绝对优势时常会忘记前面那则寓言所描述的状况,其最终的结果也必然是赢得凄惨,这种赢又有何意义。
与人商量好办事。
每个人都具有或强或弱的逆反心理,尤其不愿意接受别人强硬的话。为官者对部属以喝斥的口气发号施令,虽然暂时能征服对方,但对方的内心是抵抗的、反感的,只不过迫于权力等等什么压力才屈从了。所以,让对方“心悦诚服”地接受自己的观点或看法,才是最佳的方法。
苦味的药丸大多裹着一层糖衣,使人先感到甜味,容易一口吞下肚子里去。药物进入肠胃,药性发生效用,疾病也就好了。你在要求别人做某件事时,与人好好商量,使人先尝一些甜味,然后,你再命令他做事,即使是对方觉得委屈的事,人家也会接受。
如果你要人家遵照你的意思去做事情,总应该用商量的口气。“我要你这样那样做。”不可这么说,而要用商量的口气说:“你看这样做好不好呢?”假使在一个盛夏的中午,一群工人正在休息,一位监工走上去把大家臭骂一顿,说拿了工钱坐着不做工是不对的。工人们怕监工,当然立刻站起来去工作了,可是当监工一走,他们便又停手了,这是肯定无疑的。因为那位监工不了解人们的心理,用一种强硬的态度,反而使人们产生了逆反心理,更要与你做对。如果那位监工上前和颜悦色地说:“天气真是热死人,坐着休息还是不断地流汗,这怎么办?朋友,现在工作任务紧,我们忍耐一下赶一赶好吗?我们早点干好,早点回去洗一个澡,怎么样?”我想,工人们听到这话,一定会忍着酷暑去工作。
哪个人不喜欢听柔和的话呢?小洛克菲勒深明此理,他就是一个善于与人商量的人。1915年,小洛克菲勒还是科罗拉多州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当时,发生了美国工业史上最激烈的罢工,并且持续达两年之久。愤怒的矿工要求科罗拉多燃料钢铁公司提高薪水。小洛克菲勒正负责管理这家公司。由于群情激愤,公司的财产遭受破坏,军队前来镇压,因而造成了流血事件,不少罢工工人被射杀。
那样的情况,可说是民怨沸腾。小洛克菲勒后来却赢得了罢工工人的信服。他是怎么做的呢?小洛克菲勒是个有平民思想的人,花了好几个星期结交工人朋友,并向罢工者代表们发表了一次充满人情味的演说。那次演说可称之不朽,它不但平息了众怒,还为他自己赢得了不少赞誉。他的演说始终是以诚恳的商量的口气:
“这是我一生当中最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有幸能和这家公司的员工代表见面,还有公司行政人员。我可以告诉你们,我很高兴站在这里,有生之年都不会忘记这次聚会。假如这次聚会提早两个星期举行,那么,对你们来说,我只是个陌生人,我也只认得少数几张面孔。由于上个星期以来,我有机会拜访整个南区矿场的营地,私下和大部分代表交谈过,我还拜访了你们的家庭,与你们的家人见了面,大家谈得很开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因而今天我站在这里,不算是陌生人,可以说是朋友了。基于这份互助的友谊,我很高兴有这个机会和大家讨论我们的共同利益。由于这个会议是由资方和劳工代表所组成的,承蒙你们的好意,我得以坐在这里。虽然我并非股东或劳工,但我深感与你们关系密切。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也代表了资方和劳工。”
多么出色而感人的演说,这可能是化敌为友的最恰当的表现形式之一,假如小洛克菲勒采用的是另一种强硬的态度,与矿工们争得面红耳赤,用不堪入耳的话骂他们,或用话暗示错在他们,用各种理由证明矿工的不是,那会是什么结果呢?可想而知,只会招来更多的怨恨和暴行。
用契约代替朋友义气。
私营公司要想做大,不能单打独斗,要有可靠的合伙人。一个不能联手经营的公司,永远只能是个“小虾米”,终有一天会被大鱼吃掉。但是,“一年合伙、两年红火、三年散伙”这一民营企业走不出的怪圈,却又让许多创业者谈起合伙就变色。
“真没想到,都是很好的哥儿们,他居然这样做,而且我们之间什么协议都没有签,对他个人也没有什么法律约束”,杜晓峰懊恼地对律师说,杜是一家民营企业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的另一个发起人陈旭是专利技术持有人,不想在合作了4年之后,公司步入正轨、业绩也开始提升时,却提出要带着技术另立门户。杜晓峰当然十分气愤,但也无可奈何,在没有任何法律和协议保证的情况下,公司的运转濒临瘫痪。而陈旭却也有自己的道理,公司运营了4年资产已经有了很大提升,可是既没分过红,也没有股权上的说法,现在有了更大的公司请他带着技术去合作,条件更优厚,他当然选择离开。
创业者中类似这样合合分分的事情似乎天天都在上演。一项调查显示,中关村每天新诞生20家公司,但同时又有至少两家公司歇业或散伙。亲朋好友合攒一家公司,创业时能志同道合,但稍有起色便闹分家,甚至对簿公堂。相对于大企业来说,中小企业的合伙人“分手”事件更多,对企业的影响也更大。
据国外一家研究机构对100家成长最快的小公司所做的调查,发现其中有一半的创业团队无法在公司头5年中顺利存活,而在另一家机构所研究的12个创业团队的个案中发现,只有两家在创立后的5年后创业团队还保持创立初期的完整。
合伙是一种契约,契约也就是合同,它规定了订立契约或合同的人相互之间的义务和权利。比如,彼此之间出资的比例,利润的分配方法,不同的合伙人应该承担的债务份额,各自在公司中的地位等。这样,根据契约人的结成关系,合伙人也可以分成好几种形式:普通合伙人,名义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秘密合伙人,匿名合伙人,不参加管理的合伙人等。所以合伙不是别的,就是几个人或几个组织和公司联合起来做生意,不管他们采取什么样的形式,也不管他们把自己的公司登记成什么样的法律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