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天下第一奇书:智囊大全集(白话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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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理财安邦的智囊(1)

理财能手刘晏

唐代宗时刘晏曾任转运使,当时正值安史之乱以后,国家的各种开支、各项费用都要靠刘晏去筹办。刘晏为人精力充沛,聪明机智,善于随机应变,不拘常规,灵活掌握,凡事处理得十分妥当。他曾用高价招募骑马骑得快的人,设置了驿站传递消息,让他们在各地观望,专门打听和上报各地的物价,即便是很远地方的物价,用不了几天就可以传到刘晏的耳朵里,这样,就使得权衡物价轻重的主动权,全部掌握在刘晏的手里,低价买进,高价卖出,国家获得利益,而各处也没有产生物价过高或过低的毛病。

刘晏认为君王爱护百姓,不在于赏赐的多少,而应当使他们安心耕耘纺织。在税赋方面,正常的年景,公平合理的缴纳,饥荒时则加以减免或用国家的财力来济助。刘晏在各道分别设置知院官,每十天详细报告各州县天候及收成的情形。荒年歉收刚出现征兆,就按照历年官仓积余情况,首先命令减免各种税款,借贷给百姓,各地的百姓尚未因歉收而受困,各种救灾的措施已报准朝廷施行了。

有人讥讽刘晏不用钱粮救济灾民,而大多以贱价卖粮的方式来接济百姓,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善于治病的人,不让病人到了危急的程度才去救治;善于救灾的人,不使百姓沦落到只有靠救济供应才能活下去的地步。因为国家用来救灾的钱粮要是给得少了,就不够来养活灾民;想要救活更多的灾民,就要调拨更多的钱粮,这样,国家的财政就会匮乏;国家财政匮乏,就又得向百姓收重税,这样就会形成恶性循环。

此外,各地在发放救济供应上常常发生不公平的事,官吏们往往会勾结起来,乘机做不法的事来谋取私利,这样势力大的人得到国家的救济多,力量弱的人得到的救济少,这种弊病即使用斧砍刀锯这样的严刑也不能禁止。因此这种办法是于国于民都有害的双重灾难。其实,受灾的地区,所缺少的只是粮食罢了,其它出产还是有的,国家用低价卖给他们粮食,来换取他们手中拥有的杂货,这些杂货通过人力转运到丰收地区去卖,或者官府留作自用,这样国家的财政也不会匮乏。国家多拿出粮食,听凭灾区的百姓来买、来运走,这些粮食就可以散入村、里之中,贫苦农民没有力量去集市上买的,就可以在买到粮食的人的手中转手买到,而不必由国家把粮食运到各村去。这样,老百姓就自己出力解决了饥荒的灾难。因此这是于国于民都有利的双重好事。

在刘晏就任之前,运送关东的谷物进入长安城,因为河水湍急,通常十斗能运到八斗就算成功,负责的官员也就可得到优厚的赏赐。

刘晏认为长江、汴水、黄河、渭水,这四条河流的水力各不相同,因建造适合不同水情的运输船只。长江的船抵达扬州,汴水的船到达河阴,黄河的船到达渭口,渭水的船到达太仓。再在它们之间沿着河边设置仓库,逐段相递转运粮食。从此,每年运谷量多达一百多万斛,没有一斗一升粮食沉入河中。

此外,各州县原来选富人来监督潜运,称他们为“船头”;选富人来主管邮递,称之为“捉驿”;在正当的税收之外还强制索取,叫做“白著”。很多人为了逃避这些额外的课征和劳役,干脆群聚为盗贼。刘晏将船运和邮递事务全收归政府负责,并废除不正常的征敛,人民的困苦才得到解脱,户口也逐渐增加。

刘晏经常说:“户口增多,那么国家的税赋也就自然多起来。”所以他理财常常是先养民,可以说刘晏是懂得根本的道理。他比汉代理财专家桑弘羊和孔仅高明多了。王荆公只知道理财,而实际上没有理财的方法,他也自认为在养民,结果反而多方残害人民,所以比上不如刘晏,比下也不及桑、孔。

刘晏将盐收归政府专卖,充实军队与国家的费用。他认为官吏多会骚扰人民。所以在产盐的乡邑免除总理盐务的盐官,直接把盐户所煮出的盐,卖给商人,任随他们卖到其他地方。其余的州县也不再设置盐官。

在江岭间离盐乡远的地方,刘晏则将官盐转运到当地贮藏起来。有时商人惜售,盐价昂贵,刘晏就将官盐减价卖给人民,叫做“常平盐”,官府得到利益而人民也不困乏。

“常平盐”的方法所以好,是因为在供应短缺时,它代替了盐商的缺乏,方便了百姓的缘故。如果在当今这种正常的时候推行,一定会造成政府和商人的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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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必先理财,理财必先善民。民力丰则财力富,财力富则国家强。股金政治家深谙此道的人很多,但是在具体的措施上,他们又各因时、因地、因条件而异。刘晏的做法在当时是有创造性的理财措施,对今天的人来说,也无不有参考借鉴的价值。

众所周知,当今社会资讯发达,而资讯对于经商的人来说尤其重要。无数成功者的经验和失败者的教训都证明,资讯掌握的多少,取决与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如何。而这些早在一千多年其那就为刘晏所知,因此他设置的这套商业情报网,如流水般迅速通向全国各地,使各地的物价,即便是遥远地区的物价,也能作到响应,进而入贱出贵,国家获利,避免了四方没有什么贵贱的问题。刘晏继承和发展了古代平准思想,以制万物低昂,常操天下赢资,不靠征收租税,就部分地解决了当时中央政府在财政上的困难,成效是显着的。

需要指出的是,刘晏之所以认为江、汴、河、渭,水力不同,是因为他经过了亲自认真的观察,这种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亲身实践的科学做法,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又为后人树立了榜样,是值得后人学习和推崇的。

李悝的巧安排

战国时,李悝对魏文侯说:“善于实行平夹法的人必须小心地注意到年成有上中下三等。上等收成是农民自己留四成,还余剩四百石粮食;中等收成的自己留三成,余三百石;下等收成是自己留一成,余一百石。小的灾年就只能收一百石,中等的灾年收七十石,大的灾年只收三十石。所以上等年成时,政府就用平价收购农民粮食的四分之三。给农民留四分之一;中等年成平价收购二分之一,下等年成收购四分之一。使得百姓正好够吃,粮价平稳,就不再收购了。小灾之年就发放下等年成时所收购的粮食;中等灾年就发放中等年成时所收购上来的粮食,大灾之年就发放上等年成时所收购的粮食,用平价卖给百姓。这样做,即便是遭受水旱灾害或闹饥荒,粮价也不上涨,百姓不流亡,这是由于取了有余之年的收成补了不足之年。”李悝的主张在魏国实行之后,魏国因此富强起来。

这是“常平义仓”的始祖。后世一些迂腐的儒者,却以竭尽地力来责罪李悝。不竭尽地力难道要竭尽民力吗?难怪这些不敢谈富强之道的腐儒,实际上也没能力能让国家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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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有一篇标题为“鴟鴞”的诗,描写一只失去了自己小孩的母鸟,仍然在辛勤的筑巢,其中有几句诗:“迨天之未阴雨,徹彼桑土,绸缪牖户。今此下民,或敢侮予!”意思是说:趁着天还没有下雨的时候,赶快用桑根的皮把鸟巢的空隙缠紧,只有把巢坚固了,才不怕人的侵害。后来,大家把这几句诗引伸为“未雨绸缪”,意思是说做任何事情都应该事先准备,以免临时手忙脚乱。

中国古代是个小农经济的社会,而小农经济最不稳定的就是天灾人祸的攻击,由此便会演变成为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在探讨如何防止天灾时老百姓饥饿的问题,所谓未雨绸缪便是应对这一问题最好的答案。

朱熹巧设义仓

宋孝宗干道四年,江南受灾害,百姓闹饥荒。当时朱熹任地方官,他向州府请求借粮,得到了政府用来调节粮价的六百石常平米,作为赈济灾民之用,借给百姓。他规定:老百姓夏天缺粮时从官府粮仓中借粮,冬天等秋粮收完后要附加利息偿还;但是如果欠收了,就减免一半利息;要是遇上大灾,就把利息全部免去。这样有借有还,连本带息,经过十四年的周转,他把原来借州府的六百石粮食都还了后,还余下三千一百石,他用这些粮食设立了储粮备荒的义仓,百姓借粮食不用再加利息。从此即便遇上歉收的年头,当地百姓也不缺吃的。皇帝下令让各地都采用朱熹设立义仓的办法。

给百姓方便,这就是朱熹采用的义仓法;强迫百姓听从,这就是王安石的青苗法。这是由于前者主要出发点是为了利民,后者主要出发点是为了利国。现在官员们采用的储粮的方法,也是朱熹设义仓留下来的制度。然而所谓储粮只不过是纸上的空谈,所积储的粮食一半被当地官员谋取,一半被上级官员拿走,与地方上救灾用的钱粮毫无关系。一遇到灾荒或歉收之年,地方官员就只好关在屋里私下里仰头叹息。这样还不如把粮食留在民间更好了。

何良俊在《四友斋丛说》中说:“当今的巡抚有第一等急需实行的好政策,就是要督促和命令各州县官员们,将各种罚款全部买粮食。州县里要是有了罪犯,只要是犯了该判服劳役或流放以下的轻罪的,允许他们用粮食来赎罪。这一来,大概大县每年约得粮食一万石,小县约得五千石。南直隶、北直隶两个直隶省和巡抚的属下,总共拥有一百个县,这样做每年就可拥有粮食七十余万石,积存上三年,就有二百余万石了。如果遇到哪个县有水旱灾害,就让没有受灾的县通融一下,借贷粮食给受灾的县,等到第二年受灾的县粮食丰产了再补还。这样的话,当地的百姓就可以免于流亡,而朝廷对自己可以收得财赋的地方,也永无后顾之忧了。这是无过于此的大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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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巧设义仓,用来弥补地方政府在大灾之年由于中央政府赈济灾民的财力不足而造成的粮食缺口,它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所谓正仓,即为国家粮食,所谓义仓,即为民间粮食。如果不是平时未雨绸缪,恐怕设再多的义仓,当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日子都不好度过。

合理收税的周忱

周忱在江南做过巡抚。当时苏州欠交的税粮达七百九十万石,他在翻阅公文时感到十分奇怪,就向当地的父老询问原因,父者们都说是由于当地的豪富大户都不肯交“耗米”(注:当时江南百姓除按规定交纳称“正米”的税粮外,还要另交“耗米”,每石多加几斗,以抵南粮北运途中的损耗),把这笔额外征收的赋税全部转嫁在贫民身上。贫民无力支付,就都逃亡了,于是税粮欠交。

于是,周忱就首创了“平米法”,规定官田、民田一律加征运送折损的数量。苏州原定耗米的税额为二百九十多万石,周忱同知府况钟进行折算,上奏疏请求减免了八十多万石。

依照惯例,各县收的税粮不放在团局,负责收粮的粮长就把它存放在自己家里,有的就从中克扣私吞。周忱命令各县在河边建立便民仓,每个乡、囤、里推举出一个富裕又有势力的人,称之为粮长,负责收本乡、囤、里中的夏税和秋粮,所收的耗米不能超过正米的十分之一。

同时,又在粮长中选派能力大、产业多的做押运,督运粮食进京,根据押运路途的远近和劳逸程度的不同,酌情划付给押运的人耗米。运粮到北京和通州粮仓的,凡运到正米一石就划付给他三斗耗米;到临清、淮安、南京等粮仓的,按所运的远近来确定划付耗米的量,以作为船只运粮过程中的各种开销。百姓所交纳的耗米的积余部分,储存在各县的粮仓中,称之为“余米”。余米多了,就减收耗米。第二年,征收的耗米为原来的十分之六,又过一年,征收一半,就这样每年还有富余。

英宗正统初年,淮阳有灾害,盐税亏损。文襄公巡视时,奏请朝廷诏令苏州等府拨付余米,每县拨十二万石,运到扬州盐场,可抵第二年的田租,听任制盐人家缴私盐来换取米。当时米价贵,盐价廉,官府可以存盐,而人民有米吃,公私都得到好处。

文襄公在江南二十二年之间,每遇凶灾荒年,就相机行事,用余米来补救。除了田赋之外,没有征收任何额外的税,凡是有进贡、修理官署、学校、先贤的祠庙、古墓、桥梁,以及疏浚治理河道等事项时,一切开支都从余米中取得。

在周忱之后,户部说救济农民用的余米,失于考核查点,上奏疏请求皇帝同意他们派属官把余米都收上来,归官府所有。从此以后,地方上各种苛捐杂税名目繁多,而欠交的粮税也一天比一天多。余米备用,目的主要是为了宽缓百姓的危急,一旦归于官府,官府不感到增加了多少,而百姓们就没有赖以自救的了。试想今天在上交夏秋两季税粮时,所收的耗米仅只是正米的十分之一吗?官府能只征收规定耗米量的十分之五、十分之六吗?过去为什么征收得少却还有余粮,现在为什么加派了耗米却还是不够用呢?江南地区的百姓,怎么能不祭把周忱,并且追念不已呢?

何良俊说:“周文襄巡抚江南十八年,常常撑着一条小船,沿村逐巷,到处去征求意见、了解情况。要是遇到一个朴实厚道的老农民,就带着他,同他躺在一条床榻上,向他了解地方上的情况。对于当地的民情风俗,他没有一件不了解得清清楚楚,所以他能确定按租粮来加收耗米的政策,并且还允许极贫户以交纳金花银、粗细布等来折合税粮,允许民间将交纳的马草折合成银子等方法,来弥补重额的田税,对于赋税,他斟酌情况来增减,把事情办得尽善尽美。顾文僖认为:按周文襄的办法做就可以大治,搅乱了他的做法就出乱子。这不是虚妄之言。现在为欧石罔一变为按农田多少加耗米的办法,就使国家的税收亏损,遗祸无穷。担负着地方上的责任的官员们,能不对这类事格外小心吗?”

智囊

周忱是明朝少有的循吏之一,他自从明宣宗宣德五年开始,任江南巡抚长达二十余年。在任期间,他以极大的气力,排除了各种干扰,革除了不少的财政积弊,他创立的“平米法”,目的在于使民众的负担合理化,这样就不至于将负担全部压在老百姓的身上。所设置的济农仓,既可以在丰收时节调制余缺,又可以在春耕之前借贷缺种者;进而使国家的赋税得到了保证,同时,也支持了地方上的公益事业。充分展现了一个善于理财者所坚持的取财有道、用财有方的财政管理原则。而这一切都是与他平易近人的公仆心理和注重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分不开的。诚然,为官者理应为百姓谋福利,这是作为一个父母官的起码准则,但是,在封建社会里,多数的官吏则高高在上,不察民情,主观武断,对百姓的生死不管不问,对朝廷则谎报民情,报喜不报忧;对下面则采取压制的手段,老百姓自然会怨声载道,四处流徙也在所难免。周忱为官却不是这样,他深入民众,访查实情,根据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使得一些重大问题及时得到了妥善的解决。这种认真负责的为官精神和严谨踏实的处事之道,是值得后人称颂和学习的。

陈霁岩调查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