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朱元璋是一位很擅长用法纪来治理军队和国家的皇帝,虽然后世对他用法苛严颇有微词,但是,不可否认,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个问题上,朱元璋处理得很好。正因为如此,一切才会按照他的设想按部就班。
早在朱元璋最艰难的创业时期,他就晓谕全军:军队所到之处和攻州占郡,不可乱杀人,不可抢财物,不要毁房屋,不要破损农具,勿杀耕牛,勿掠人子女,如有收留下的遗弃儿女,父母亲戚来讨,得立即付还,不可勒索……这就是最初的军法。依靠这种具体而完备的军法,朱元璋打造出了一支深受百姓拥护的军队。
基于创业时期的成功经验,朱元璋深刻地体会到了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于是,在立国之初,朱元璋便立即着手制定法律,让天下臣民都有法可依,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
首先,朱元璋下令有关人员编制了一本关于法律的书——《大诰》,此后,在借鉴前朝律令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朝的法律条文,即《大明律》。当时,为了普法,朱元璋下令每个县学生都要有至少一本《大明律》。要求学生在学习文化课的同时,要熟知本朝的法律条文。此外,朱元璋还下令,凡明朝子民都要学习《大诰》,在这本《大诰》里,记载了惩治贪官污吏和其他为非作歹之徒的各种条例。通过上述法令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明朝很快实现了社会的稳定。在朱元璋当政的三十年,以及随后的建文、成祖时期,前后近五十年的时间里,明朝社会稳定(当然,靖难之役,那是皇权的内部斗争),经济繁荣,政治清明,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吏治清廉的时代,大小官吏都不敢结党营私,老百姓丰家足食,天下和平安宁。
虽然,后世对朱元璋用法苛严颇有微词,不过,大多数都是书生之见。对于一套法令,我们首先看重的不是它的苛严程度,而是看它是针对什么人什么事的,对于贪官污吏、对于扰民之举不妨苛严一点,只要在执行过程中能够做到一视同仁,我们就没有理由对其胡乱批评。想当年诸葛亮治蜀,用法比朱元璋更为苛严,但蜀国的老百姓拥护他,敬重他,因为在诸葛亮的治理之下,蜀国境内“路无拾遗,夜不闭户”,社会治安非常良好,老百姓生活安宁。其实,对于法令而言,不患其严,而患其不公,患其在执行的过程中因人而异。对于自己的执法苛严,朱元璋心里当然有数,但俗话说“乱世用重典”,朱元璋身处乱世,要想实现从大乱到大治,执法不苛严是不行的,这正如他经常跟子孙们所说的那样,为了治理元朝留下的烂摊子,没办法不用重刑。但是,你们今后不应该用这个重刑、重典。在《大明律》里也有这样的规定:在洪武三十年以后,一律不许用酷刑。
我们应该对这位平民皇帝多几分景仰之情,在那个人治的年代,他能如此重视法制,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事实上,当时的老百姓对他的做法是深表赞同的。如果一个最高统治者在制定和执行法令时,能考虑到绝大多数弱势群体的利益,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对他指手划脚呢?在现代社会,那些被家长里短的琐事羁绊住发展手脚的家族企业,不妨学习和借鉴一下朱元璋的做法,虽然他们不能制定军法和国法,但是,制定一些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和效益的铁规铁律还是能做到的。对于处于混乱状态的企业来说,像朱元璋那样用“重典”来治理混乱,是切实可行的。
1974年出生在内蒙古自治区伊金洛霍洛旗一个贫苦牧民家里的吴华就是一位用铁的纪律为自己的创业保驾护航的人。吴华的童年并不幸福,父亲在她三岁的时候去世了,坚强的母亲依靠为别人放羊、锄地勉强维持着一家人的生活。在母亲身上,吴华学到了很多东西,也从中明白了很多道理。在她为了减轻家庭负担,选择就读技工学校的那段日子里,吴华利用周末的时间卖过海红果、推销过电影票。为了节省开支,她的饮食都是固定的:早餐是开水泡一把炒米,中午两个馒头一碗开水,晚上一包最便宜的方便面或干脆不吃。如今,当她回想起那段难忘的经历时,心里充满了感激,她说:“艰苦也是一种财富,贫穷锻炼了我倔强的性格。”
1997年,吴华与丈夫巴雅尔一道,开始了艰苦的创业P夫妻两人用贷款租了一间小房子,开起了“华尔”快餐馆。然而,餐饮业历来竞争激烈,两人为此没少受挫折。然而,即使在创业最艰难的时期,夫妻俩也是相互鼓励,他们知道,只要自己努力,就一定会取得成功。就这样,依靠自己的诚信、以及优质的饭菜和服务质量,他们终于赢得了顾客的肯定,他们的小店逐年扩大经营规模,从“华尔快餐馆”发展到“华尔火锅城”。
不过,他们并没有就此满足,已经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的他们又投资1200多万购置了42亩土地,开工建起了一座具有浓郁民族文化特色的“华尔民族文化村”,之后,又组建起“华尔民族艺术团”。为了保证艺术团的演出质量,他们从专业的民族艺术学校招聘选拔了38名优秀的表演人才,并且专门聘请本市歌舞团的高级专业人员做艺术团的艺术总监。从此,“华尔民族文化村”以及民族艺术团以其绚丽多姿的民族风情吸引着来自五湖四海的宾朋。当客人们置身其中时,那悠扬悦耳的牧歌、热情豪放的舞蹈,以及独具魅力的民族服饰和文化都让人领略到一种震撼人心的美感。
如今,“华尔”成功了,当吴华总结自己的成功经验时,她说,这得益于自己奉行的一个信条,那就是“爱的管理,铁的纪律”。的确,在这种思路的指导下,华尔的员工能够像热爱自己的家庭一样热爱自己的企业。而铁的纪律不是一天就能形成的,为了让员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吴华对各个岗位的要求都很详尽,并且形成条文。当员工看到一份具体详细的岗位职责时,他的行为就有了一个明确的指导方向,而对于吴华来说,根据岗位职责,她可以清楚地看到员工的进步与不足,使自己能够在管理上有据可依。可见,制定明确的规章是管理的重要依据,否则,如果创业者事必躬亲,每件事都要他亲自去处理,那么对于一个精力有限的人来说,极有可能会因此而错过很多重要的事情。而一旦有了明确细致的规章制度,这种烦恼也就消失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任何人都不会心生怨言。
无独有偶,严格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使自己的管理更加透明有效,也是另外一位女强人的看法。这位女强人就是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董明珠。
2004年4月,董明珠支持成都乃至全国的销售公司撤出国美,使得格力成为了第一个敢于叫板大流通渠道的企业。据称,在格力的营销渠道中,国美所占的份额不足1%。而在此之前,董明珠的“格力模式”越来越红火,2003年销售再创新高,达到500万台。为此,2004年10月,董明珠入围美国《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商界前50位女强人。
我们都知道生产商和销售商的亲密关系,两者往往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但是,董明珠打破了这种传统观念并且取得了成功。这位特立独行、作风强悍的女性领导深受员工们的欢迎,是什么因素成就了董明珠对内对外的全方位成功呢?在对外方面,当然是靠董明珠出色的个人能力;在对内方面,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女性领导不是靠亲和力来解决问题,制度是铁的纪律。也就是说,董明珠善于用制度来管理自己的下级,并且做到公平、公正,因而能够得到下级的普遍尊重和拥护。
其实,无论是什么样的创业者都应该依靠制度来管理自己的企业和员工,制度就是创业者带领下属开展各项工作的“游戏规则”,人人都知道,没有游戏规则的游戏是没有趣味的。任何一个单位,倘若它的基本制度不健全,是很难在各项工作上取得良好成绩的。对于创业者而言,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约束人,不仅是管理好自己的重要方略,也是统领下属的基本手段和措施,同时也是减轻领导压力的最好办法。如果一个创业者时时为解决内部的混乱而煞费苦心,时时为“面子”问题而大伤脑筋,那么,他的创业活动还有多大的成功希望呢?相反,如果他能用“制度无情”替代“领导无情”,让制度去管人,而不是让人去管人,那么他的管理将是简洁而高效的,整个团队的工作将是富有成效的,只要整个团队都能活跃起来,那么这个创业团队就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团队,创业成功也自然是水到渠成的事。
因此,在创业的过程中,创业者一定要想办法实现管理的制度化,从很大程度上讲,制度决定员工的习惯,员工的习惯决定企业的风格,企业的风格决定着创业者的命运。身为创业者,一定要明白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