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司法与军事(和谐教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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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约法”新析

“约法三章”原出于《史记·高祖本纪》。原文如下:〔刘邦〕还军霸上,召诸县父老豪桀(杰)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吾与父老约,法三章耳。”传统的解说,把“约法”理解为“省约法令”,约法二字连读。实际上这一解释不合司马迁的原意,也不合法律事实。句中的“约”字应作何解?同书中有明确旁证:“怀王令沛公西略地入关,与诸将约,先入定关中者王之。”项羽也说:“怀王……非有功伐,何得主约。”上面出现的“约”字,明明是指“规约”,“法”字,是指“取法”,并非把法典约为三章。《汉书·刑法志》标点本:“高祖入关,约法三章”,是省略句型,应在约字下断开才合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