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锦盛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前妻对他唯一的要求就是别再打扰她平静的生活。
那女人还在地上挺尸,樊锦盛一下子坐到沙发上,“还不走?”他抬脚踢着地上的女尸。
女尸卷着毛毯骨碌碌地滚到他脚踢不到的地方,“还挺聪明。”樊锦盛仰躺到沙发上轻哼一声。
在他眼里,她就是个智障,不会说话的智障。
屋里安静下来,一室静谧。
昨晚一宿没合眼,樊锦盛昏昏沉沉的睡过去。
樊锦盛被饿醒了,睁开眼睛天已经黑了,他打着哈欠去厨房,冰箱里有速冻馄饨。
考虑到客厅的小丸子,樊锦盛多做了一个人的份。
“吃饭。”他开口招呼。
“想死到别处。”他可不想替她收尸。
毛毯底下的人慢慢蠕动着,像蛇一样钻出来,头发乱成了鸟窝,脸捂得红扑扑的。
顾苒脚步打晃地走过去,坐到椅子上,手摸到汤匙,颤颤巍巍舀了汤往嘴里送,汤汤水水滴了一路,樊锦盛看得直皱眉。
此女颇有他前前任小女朋友之风范,拖拖拉拉,邋里邋遢。
“失恋了?”看她半死不活的模样,八成是失恋了,二十出头的小女生把恋爱当成了天大的事,一旦失恋就跟天塌下来差不多。
她依然我行我素的装聋作哑。
“调皮。”樊锦盛皮笑肉不笑道。
樊锦盛很快吃完一碗馄饨,“洗碗。”他站起来吩咐道,这里不是收容所,他也不是慈善家,她必须付出劳动。
她低着头小口小口地抿着汤。
樊锦盛走进书房打开电脑,跟几个大区总监开视频会议。
喝了一肚子的热汤,顾苒颤颤巍巍的站起来,抱紧双臂哆哆嗦嗦走进客厅,捡起地上的毛毯,合衣躺到沙发上,屋里开着空调,她还是觉得冷。
樊锦盛开完会出来,她又挺尸了,堂而皇之的躺在了他的沙发上,洗过脸了吗,刷过牙了吗,洗过澡了吗?就这么乱躺一气,真当这里是她家了?
餐桌上还摆着两副碗筷,“起来!”樊锦盛大步上前,呼地掀开裹在她身上的毛毯,冷声喝道。
顾苒被他扯得从沙发上滚到地板上。
“要么把碗洗了,要么走人。”樊锦盛给她两条路。
她从地上慢慢爬起来,哆哆嗦嗦地去餐厅,颤颤巍巍地端着碗去厨房,看她这副萧瑟发抖的样子,樊锦盛没生怜香惜玉的心。
他最该怜香惜玉的是他前妻,连对前妻都没有怜香惜玉,他凭什么便宜别的女人!
抱着这个信念,他不迁就后来的任何女人,干脆利落地换了一茬又一茬的女友。
顾苒哆嗦着洗了两个碗,冷得牙齿直打颤。
转身回客厅,那个酷似元皓哥的男人已经在翻查她的包,里面都是她的换洗衣服,没什么特别的,她公寓里摆着阿泽和小天百天的照片,她没敢拿,甚至不敢看他们,就当从没生过他们,她自我催眠。
樊锦盛在旅行包里翻到她的钱包,他现在怀疑她是全国流窜的通缉犯,安全起见,还是弄清楚为好,他可不想在睡梦中被人割了咽喉。
钱包里放着一张银行卡,几百块现金,一张身份证。
樊锦盛抽出身份证当场吓了一跳,这女人今年已经三十三岁了,比他还年长三岁,他以为她二十出头呢,原来是个老丸子。
樊锦盛上网浏览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输入她的证件号,没有在案记录,又比对照片,她的脸没出现在通缉犯中。
“老丸子,你叫顾苒?”樊锦盛问。
顾苒自顾走到沙发跟前,爬到沙发上蜷缩成一团,拿后背对着他,她算是看出来了,这个男人除了长得像陆元皓,其余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嗬,还拽上了,北京人了不起吗?”樊锦盛勾着唇角,将她的身份证塞进钱包,丢进旅行包,脚一踢将包踢到了沙发底下。
皇城根下长大的人带着一股莫名其妙的傲气,樊锦盛在那个城市读书,在那里创业,在那里成功,起初他是暴发户心理,赚笔钱,然后衣锦还乡炫耀一番,后来被高傲的北京人激起了斗志,北京人又如何,等他干出事业来,他们照样要给他打工,最后樊锦盛明白,纯粹是自己的自卑心在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