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发动的十月革命是一场超越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革命。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后一直在思考“如何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这个重要问题。十月革命后实行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是想一下子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生产和分配,可是试验遭到了失败,于是列宁得出了一个新的、重要的结论:“要从资本主义社会走上接近共产主义社会的任何一条通道,都需要有社会主义的计算和监督这样一个过渡,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渡(资本主义社会愈不发达,所需要的过渡时间就愈长)。”(《列宁全集》第42卷,第182、183页)在这一新的认识基础上,列宁制定了新经济政策,并且特别强调实施新经济政策的长期性。他指出:“党认为这是一个要在若干年内长期实行的政策,要求一切工作人员极其仔细和认真地加以执行。”(《列宁全集》第41卷,第327页)
然而,列宁以后的苏共历届领导人对国家所处阶段的认识都相当混乱,不同程度地犯过超阶段的错误。
——1936年斯大林过早地宣布苏联“已基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1961年赫鲁晓夫在苏共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提出1980年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的目标;
——1967年勃列日涅夫宣称,苏联已经建成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
——1983年安德罗波夫把国家所处阶段退回到“进入发达社会主义阶段”,宣布苏联正处在这一漫长历史阶段的起点;
——1986年戈尔巴乔夫提出“有计划地和全面地完善社会主义”的任务,后来又进而提出“完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的论断。
由于各种复杂的历史和社会的原因,社会主义制度多次在生产力相对落后的国家率先建立起来。根据社会发展的规律,落后的国家要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把发展生产力作为中心任务。然而,苏联生产力的水平无论在斯大林时期,还是在后来的赫鲁晓夫或勃列日涅夫时期都远未能达到“建成社会主义”,或是“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应具备的条件,更谈不上仅用20年就能“建成共产主义社会”。因此,过高地评估当时的处境和实力就难以作出切合实际的决策,难以调整好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尽管苏联历届领导人一直试图修正其前任的提法,把社会所处的阶段逐步后退,但是这种修修补补的做法只会引起苏联人民的思想混乱,使他们对未来的憧憬一次又一次落空,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失去了向往和热情。4.意识形态工作失误导致信任危机十月革命后,苏联人民开始被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所吸引。这种意识形态之所以具有吸引力,是因为其主要论据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劳动生产率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自然也要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对这种学说的期望越高,失望也就越大。
在斯大林时期,从1925年到1937年用了12年的时间基本上实现了国家工业化,1937年工业生产水平已达到世界第二和欧洲第一,创造了惊人的奇迹,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得到了物质基础的支撑。50~60年代,苏联在经济发展速度上超过了美国和英国,在综合国力上仅次于美国,成了两个超级大国之一。应该承认,在整个苏联时期,那是社会主义的“黄金时代”,苏联各族人民的价值取向指在社会主义上面。但是到了70年代,苏联的经济发展放慢,同西方的差距随之扩大。与资本主义进行的经济和科技竞赛的失败意味着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受挫,从而导致苏联人民对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苏共领导的正确性逐渐失去了信心。
斯大林执政时期,意识形态领域的教条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倾向异常严重。在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时往往仅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著作中找依据,忽视苏联的国情。而斯大林的个人崇拜盛行,他个人的主张和见解在理论界处于垄断地位,使马克思主义难以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发展。赫鲁晓夫反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后,苏联一度出现意识形态领域的“解冻”,后因这种“解冻”引起了人民群众思想的混乱,不得不重又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控制。勃列日涅夫执政时期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相互矛盾的现象:一方面是理论僵化,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形成了固定的理论教条;另一方面出现了“持不同政见者”和否定社会主义、马列主义的亲西方的地下刊物。尽管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内第二把手苏斯洛夫严格控制意识形态领域,但由于苏共的宣传严重脱离实际,意识形态工作已开始陷入危机。
二、经济方面的原因
苏联的经济体制在斯大林时期曾起过积极作用。由于集中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得以使社会生产力迅速增长,实现了国家工业化。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这种体制既增强了国家的经济实力,也提高了军事战备的水平,保障了伟大的卫国战争的胜利。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的弊端便逐渐显现出来。
1.实行计划经济,否定市场调节
在苏联长期起作用的经济体制的弊端是:管理权限的高度集中和管理方法的高度行政命令。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否定市场调节,不能把竞争机制引进经济生活,使供需脱节,经济日益陷入困境,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活。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制约着加盟共和国的经济权限,联盟中央过度强调专业分工更使加盟共和国经济不能综合发展。这些弊端大大削弱了社会主义凝聚力,不少加盟共和国向联盟中央提出经济主权的要求,共和国的离心倾向日益增大。此外,中央在制订计划时主要考虑的是政治和军事的需要,以及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往往忽视人民群众的家庭和个人的需要,因而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严重不满。
否定市场调节是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的最大弊病。列宁以新经济政策取代战时共产主义的实质,正是为了全面恢复市场和商品货币关系,承认价值规律的不容忽视的作用。应该承认,新经济政策时期是富于探索和改革精神的时期,经济体制非常有活力。正是这一时期为国家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打下了基础。斯大林虽然从理论上承认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但把商品生产仅局限于个人消费品范畴,不承认生产资料也是商品。他虽承认价值规律的客观存在,但又作了严格限制,尤其是商品价格长年固定不变,价格失去了重要的调节作用。因此,在斯大林及其以后时期,在苏联的经济运行中,始终未能形成市场机制,从而阻碍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
2.经济改革几经夭折
由于斯大林时期形成的经济体制的弊端日益凸显,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都曾对这种体制进行过改革。然而,这些改革都是在斯大林的体制框架内进行的,理论方面比较僵化,未能摆脱计划体制的束缚。此外,无论是赫鲁晓夫还是勃列日涅夫都把市场调节定位为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因此在政策上反反复复,没有能对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进行突破性的改革。
第一,赫鲁晓夫时期的改革。1962年9月9日,苏联《真理报》刊登了经济学教授利别尔曼的题为《计划·利润·奖金》的文章,文章提出要以利润、奖金、价格、货币等经济手段代替“行政手段”来刺激企业的生产,把奖金直接同企业的利润和赢利联系起来,根据赢利多少来评估企业管理者的业绩和企业的发展前途。利别尔曼的观点引起了苏联经济学界和经济部门的广泛注意,并得到赫鲁晓夫的支持。可惜的是,符合经济规律的思想在当时并未能完全付诸实施。赫鲁晓夫的改革主要是把全国划成一百多个经济区,将中央部门管理改为地区管理。后来,因地区本位主义膨胀,又不得不将经济区合并,并且在中央成立国民经济委员会来统一管理。在农业领域,赫鲁晓夫取消了集体农庄对国家的农产品义务交售制和对拖拉机站的实物报酬制,从政策上使集体农庄庄园受益。他还改组了全民所有制的机器拖拉机站,将农业机械卖给集体农庄,扩大了集体农庄的自主权。然而,这个时期的改革并未深入到集体农庄体制的内部,甚至还限制宅旁园地,把集市贸易看成是“搞投机倒把”,打击了农民的积极性。改革也随之夭折。
第二,勃列日涅夫时期的改革。利别尔曼的经济思想在赫鲁晓夫执政时虽已开始试验,但由于赫鲁晓夫下台未能推广。勃列日涅夫继任后,政府总理柯西金根据利别尔曼的思想开始推行“新经济体制”。新体制的基本原则包括:集中的计划领导同企业和全体职工的经营主动性相结合,同加强发展生产和经济杠杆及物质刺激相结合;把统一的国家计划同企业的全面经济核算结合起来;把中央的部门性管理同广泛的共和国和地方经营主动性结合起来;把“一长制”原贝咋d提高生产集体的作用结合起来。尽管新体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但在试验和推广的初期还是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果。20世纪60年代末,受苏联“新经济体制”的影响,一系列东欧国家出现了新的改革浪潮,其中捷克斯洛伐克走得最远,改革由经济领域扩展到政治领域。在此背景下,勃列日涅夫决定出兵干涉捷克斯洛伐克的改革,在国内也开展了对“市场社会主义”思潮的批判,从而葬送了“新经济体制”。70年代开始,联盟中央对企业由放权到逐步收权,对市场的作用由放宽到收缩,重又强调计划经济的优越性和坚持计划原则的必要性,经济改革再次走上了回头路。3.科技革命掉队和军备竞赛失利受僵化的经济体制的制约,苏联错过了科技革命的大好机遇,在与美国进行军备竞赛的过程中又背上了沉重的负担,这两件事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苏联的经济发展。
20世纪50年代以来,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经过以原子能、电子计算机和宇航技术为先导的第三次科技革命以及以微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为主导的第四次科技革命,大大提高了生产水平。相形之下,苏联专注于传统工业部门,对世界上出现的新趋势反应迟钝,科技革命的大潮没有引起领导人的足够重视,因而在高科技领域大致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15~20年。
苏联每年的发明创造并不少,然而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成了科技成果转换为经济效益的主要障碍。因为科技部门与生产部门各自形成独立的体系,前者确立的项目往往与后者的实际需要脱节。即使科技人员新的发明创造适合生产部门的需要,企业领导人也不乐于将科技新成果运用到生产中去。因为从中央主管部门到企业领导,他们关注的是完成指令性指标,而在生产中采用新技术会影响完成产值计划,因此发明创造很难得到推广。
另外,.斯大林的“两个平行的世界市场”的论点也是影响苏联向在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同样非常强烈。
格鲁吉亚的情况亦然。1991年3月17日全苏就联盟前途进行全民公决时,格鲁吉亚进行了抵制。该国的民族主义者一再宣称:1921年格鲁吉亚建立苏维埃政权是“强制格鲁吉亚苏维埃化”,格鲁吉亚加入苏联是“被残酷的共产主义所兼并”。
受波罗的海沿岸三国的影响,一系列与俄罗斯有离心倾向的共和国以不同方式与联盟中央争主权、要独立,分立主义思潮就像“癌细胞”一样在苏联机体中恶性扩散。
2.联盟体制的局限性为国家的分裂提供了空间
以民族划界成立联邦主体和不同层次的自治实体是苏维埃联邦制的一个明显的特点。每个加盟共和国均以各自的主体民族名称为名。不仅如此,在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塔吉克和乌兹别克等共和国境内设有下属的自治共和国和自治州,俄罗斯联邦不仅设有自治共和国、自治州还有自治区,并且都以主体民族名称为名。这样的国家结构在世界上为数极少,因为过分突出民族性和自治往往容易削弱国家利益高于民族利益和国家观念重于民族观念这些基本原则。前莫斯科市长、反对派人士波波夫就认为,美国也是一个多民族大国,但并未以民族来界定各个州,这是明智之举。
加盟共和国有权退出联盟是苏联的联邦制的另一重大特点。苏联在1924年通过的宪法规定了联盟是“各平权民族的自由联合,每一个共和国均有自由退出联盟之权”。1936年的宪法保留了“每一加盟共和国均有自由退出联盟权利”的规定。1977年的宪法重申:“每一加盟共和国都保留自由退出苏联的权利。”既然苏联宪法屡次修改都没有删除这项规定,加盟共和国掀起民族分离和独立运动,要求脱离苏联便有了法律依据。
苏联历届领导人均认为,各加盟共和国未必会提出退盟的要求,因此并没有制订有关退出联盟的法律。戈尔巴乔夫执政期间,当立陶宛发表独立宣言之后,苏联最高苏维埃才于1990年4月颁布了《关于加盟共和国退出苏联有关问题的程序法》。这个程序法对退出联盟提出许多条件,实际上是限制退盟。然而这个退出苏联的程序法出台已晚,未能达到保住联盟完整的目的。值得一提的是,俄罗斯联邦在苏联解体后所制定的俄联邦宪法中明确规定:联邦的主体不能退出俄罗斯联邦。这表明,在苏联被肢解过程中立有“汗马功劳”的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已意识到,“自由退出”对国家意味着什么。
3.大俄罗斯主义伤害了非俄罗斯民族的民族感情
早在帝俄时期,大俄罗斯主义就很猖獗。当年沙皇曾不可一世地提出:“一切民族都应服从大俄罗斯人的领导。”
俄罗斯民族在帝俄时期曾占统治地位,在原苏联一百多个大小民族中也是人数最多的一个民族。这个民族在苏联历史的不同时期都为国家的强盛作出过重大贡献。然而与此同时,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并未因国家制度的变化而消失。
自从苏联成立以来,人们往往把俄罗斯与苏联等同看待,俄罗斯自己也处于苏联的中心领导地位,俄罗斯人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享有特权地位。1989年,在大规模民族分离活动的冲击下,苏联虽已面临行将分裂的危险,但在此背景下出台的苏共民族政策纲领仍在宣称,“俄罗斯民族是整个联盟国家的中心,俄罗斯民族是苏联最大的贡献者”。直到1991年,联盟中央已摇摇欲坠,但叶利钦等人还在乘国家之危,大搞沙文主义。“8·19事件”改变了苏联国内政治力量的对比,使俄联邦的地位大大提升,以叶利钦为首的俄罗斯联邦处处越俎代庖,企图取代中央;主宰乾坤,大俄罗斯主义表露得淋漓尽致。其具体表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