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汉王朝的建立中,跟随光武帝打天下的将帅们,位高权重。他们既是王朝的辅佐,又是潜在的威胁。刘秀深知,开国功臣的“坐大”,将会对皇权构成严重威胁,信任、劝戒与感化只是权宜之计。根本的措施还在于解除功臣们的实权,即“退功臣,而进文吏”。其在实施这一策略时很注重分寸,先是“帝在兵间久,厌武事”。“不欲功臣,拥众京师”。邓禹、贾复等开国元勋洞察上意,“知帝僵干戈,修文德”,于是交出兵权。刘秀解除大将兵权时先是启发诱导,促其心领神会,自觉交出。继而以关怀仁爱之心、保全功臣晚节相规劝,真可谓名正言顺,既冠冕堂皇,又不失和气。
刘秀在解除了功臣的实权之后,仍不忘旧情,不时地赏赐可观的封地、民户和钱帛给功臣;对于已衣锦还乡不再参与朝政的诸侯,也时常派官员去慰问,并把异域朝贡的珍奇瑰宝、甘鲜美味分赐给这些离职的功臣宿将,使其颐养天年,沐浴龙恩。在中国历史上,往往是“高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敌国灭,谋臣亡”,但东汉的开国功臣皆得善终,就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刘秀“柔道”治国的可取性。
刘秀长于民间,知道稼穑的艰难和百姓的疾苦,因此,做了皇帝后,能务用安静,轻徭薄赋,平时穿的是未经染色的原布衣服。不听令人颓废的靡靡之音;不玩使人丧志的珠玉宝器。刘秀倡导节俭,首先从自己的饮食上做起。
东汉朝廷建立后,各郡国仍按以往的习俗,不时向朝廷贡奉地方特产和珍奇美味,虽一再劝阻,一些人还是不听。刘秀生气了,于建武十三年正月下了一道特别诏书,强调说:“往年已敕令各郡国,不得敬献异味,可一些官员还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不知打扰了多少穷苦百姓,花费了多少国家银钱。现明确规定:太官府对各郡国送来的异味,一律不许接收,敢于违犯禁令者予以严惩。”此举果然刹住了这股向朝廷送礼的歪风。
经过长期社会动乱与战争,广大百姓迫切需要有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刘秀顺应百姓心意,采取积极措施,废除了王莽时代繁琐苛刻法律,恢复汉初轻法宽刑制度,努力营造出一个“务用安静”的社会气氛。
建武二年三月,刚刚称帝不久的刘秀发布诏令说:“监狱里面关押着许多含冤负屈的囚犯,这是因为采用的刑罚太严酷了,朕甚怜悯。孔子说:‘刑罚不适当,人民就会无所措手足。’现责令中二千石,诸大夫、博士、议郎们会同努力,尽快制定出一个如何省减刑法的议案。”
第二年七月,刘秀又颁布诏书,明确规定:600石以下的基层官员犯了罪,应先向上司请示后再进行处理;80岁以上、90岁以下的男子以及妇女协同犯了罪的,只要不是逆伦绝理的罪或诏书明确规定而必须逮捕的都不得随便系狱;案子尚未查明的要赶快查明,不得久久拖延;已经判刑的女犯可以出一点钱保释回家,让她们用上山伐木的方式代替服刑。
建武五年五月,国内旱象严重,刘秀认为这是由于官吏执法不准确,冤狱太多,百姓仇恨,惹得上天发怒而造成,他命令京都洛阳、三辅和各郡国的官员要认真清理狱中的囚徒,规定只要不是犯死罪的,一律释放;有爵位的可用爵位顶罪,务必选择柔顺善良的人担任政府官员,黜退贪官酷吏。根据这道诏令,前汉时期设在长安的26所监狱被全部撤销,只有掌管刑狱的延尉在洛阳保留了两所诏狱,以关押奉皇帝旨令而缉捕的重要人犯。之后,刘秀还多次下诏,要各地切实履行减轻刑罚的方针。
边境地区情况复杂,刑法也比内地重,按规定,只要偷盗50斛谷物的,即被判死刑。刘秀在建武十八年发布诏书,要求边境地区的法律也应比照内地的规定执行,不许酷吏们利用苛法大开妄杀之门。
建武十四年,全国已经实现了统一,一些大臣联名上书说:“古代肉刑严重,则人人畏惧法令,今宪律宽轻,因而作奸犯科的人不害怕,应当增添科条禁令,堵住犯罪之源。”
刘秀把这交给公卿们讨论。光禄勋杜林在廷议时慷慨陈词:“人有脸,树有皮。人的脸面和尊严如若受到侮辱,义节和风尚就会受到挫折。法令繁多,只能给心术不正的人造成钻空子机会。因此,孔子主张对老百姓应‘导之以政,齐之以刑’,‘导之以德,齐之以和’。明君圣主无不奉此为金科玉律。前汉初年废除暴秦苛政,四海之内莫不欢庆太平,士民百姓无不安居乐业。可到了后来,法令越来越多,连民间馈送一点瓜果菜蔬,都成了行贿受贿;犯一点小小过错,也被问成死罪。这样做的结果适得其反,法律成了形式,命令不起作用,上下之间互相包庇,弊病越来越深。因此,现在实施的轻刑,简法政策决不能轻易改变。”
刘秀称赞说:“杜林说得对。”没有批准增添科条禁令建议,从而使得东汉初年的国家政治形势逐渐稳定,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创造了“光武中兴”的盛世。
光武帝是在西汉自成、哀、新莽以来社会积弊日深、天下大乱的基础上重建汉王朝统治的。所以他在位的33年中,“量时度力,举无过事”,不求赫赫之功,惟求恢复、稳定。他所建立的国家,虽然声称是承袭西汉旧制,但实际上,无论是在统治机构方面还是在统治政策措施方面,都比西汉更加完备、有力,为东汉王朝奠定了近200年的统治基础。
可见,实施“柔道”自古以来就是一种人们十分欣赏和提倡的应变术,其策略往往运用在处理内部矛盾或冲突上。虽然内部矛盾并没有根本的利害分歧,但如果处理方式不当,也会导致矛盾的激化,并可能最终演化成为你死我活的斗争。诸葛亮在《将苑》中说:“善将者,其刚不可折,其柔不可卷,故以弱制强,以柔制刚,纯柔纯弱,其势必削,纯刚纯强,其势必亡。”所以不仅刚强是斗争的手段,柔弱更是不可忽视的一种策略。武力征讨、暴力制服虽然可以取得斗争的胜利,但怀柔、笼络却能达到制取人心的目的。有时候由于条件不成熟,不便使用武力等强硬手段,或者即使运用也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而安抚、怀柔的政策则可轻易地降服对手,收到更好的效果。
当然,“柔术”的使用最终还是为了达到“克刚”的目的,所以在运用这一策略时,必须处处将手段与所要实现的目的联系起来,巧妙地抓住关节点,利用这一手段使自己摆脱被动的局面,导向最后的胜利。消极的“柔”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在战争中一味“柔”的人,等待他的必然是失败。
多留一手就多一手
——赵匡胤“朕亦醉矣”和稀泥
郑板桥在担任县令的时候,给自己提出过两则座右铭:难得糊涂,吃亏是福。在“难得糊涂”四个大字下面还作了几行小字注,“聪明难,糊涂难,由聪明转入糊涂更难”。很显然他所说的“糊涂”,并非专指昏庸之意,而是告诫人们要努力避免那些自作聪明以及聪明过头的愚蠢行为。
郑板桥的“糊涂”是一种高明的处世智慧,历史长河中,这样的人为数不少。《世说新语·政事》记载:“丞相(即王导)末年,略不复省事,正封篆诺之。自叹曰:人言我愦愦,后人当思我此愦愦。”王导是东晋的权臣,当时有“王与马共天下”的说法,形容他的权力之大。他之所以能有这么大的权力,并且能够善始善终,主要是因为他善于操纵权力,善于算计人际关系。晚年,他对一些政事任命,都含糊答应,并自叹:别人说我昏庸了事,但我认为后来人会怀念我的这种“昏庸”。
郑板桥的小字注下又具体写了:面临每一件事,不要事事占先,占便宜,得理不饶人,而要“放一着,退一步”。“放一着”,是下棋术语,即处处不要逼人太甚,应该给对方一条出路。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给对方一个台阶下,事态就和谐了,自己也可以心安理得。
由此可见,“难得糊涂”的真正含义在于遇事让人,凡事退一步想想,以装糊涂求心安,以平安得幸福。
清人钱泳在《履园丛话》中记载:
郑板桥曾书四字于座右,曰:“难得糊涂,”此极聪明人语也。余谓糊涂人难得聪明,聪明人又难得糊涂,须要于聪明中带一点糊涂,方为处世守身之道。若一味聪明,便生荆棘,必招怨尤,反不如糊涂之为妙也。这从郑板桥的许多事例中也可得到证实。
郑板桥办案有一个原则:尽力保护穷人、斥责富人,不给有钱人面子,骂那些仗势兴讼的监生们为“驮钱驴”。一次,有个盐商抓送来一个小贩,要求判处,板桥一看便知盐商用心,又看那小贩穷困可怜,就判处在盐商店门枷号示众,而枷锁呢,却用芦蔗特制,上面画满了兰竹。这么一个兰竹画的枷,并不重,却吸引了许多人来看画、看热闹,将这家店门挤得水泄不通,生意也没法做了,只得来请求县令免刑,郑一笑了之。以后这种上告穷贩子的事也就越来越少了。此案看起来判得糊涂,实际上却解决了大问题。
郑板桥判的糊涂案子还有许多。一次,县内有一对僧尼通奸,被乡绅捉送到衙门,要求惩处,可郑板桥并不办其破坏清规之罪,而是让案犯还俗结婚了事,使有情人终成眷属。此案在一般人看来,也是糊涂之至。
郑板桥身为县令,并非不懂律法,更不是不懂得严格执法。大清法令中僧尼通奸是佛门大忌,也是刑法不容。既犯清规,又触官法,人证物证俱在,理当严惩,可他却将一个僧尼通奸案,判为还俗结婚,“奸僧淫尼”倒变成“新郎新娘”了!这是何等糊涂!但是在郑板桥这里,虽触法待罪,但情实可恕,是情大于法。
不过,郑板桥却又不是昏官断案,一意孤行。他断得巧妙而且风趣。私盐贩是按富商的要求枷号到他门前的,释放也是富商再三请求的。这样富商没有什么把柄可抓,别人也不得不佩服。僧尼通奸,他先让其“还俗”再结婚,因为“还俗”后,就不存在犯清规的问题,两个普通青年男女,相互喜欢而结婚,就不再是通奸了。
看似糊涂,实则聪明。天理、人情、国法样样兼顾,是何等高明的处世守身之道!这种断案方式既不同于昏官断案,也不同于一般清官的执法不阿。这正是郑板桥聪明而糊涂之处。
“难得糊涂”和“吃亏是福”这两则横额都写于潍县任上,是郑板桥经过宦海浮沉和人情翻覆后的深入思考而作的人生观念、处世方法的调整。他这个“极聪明”的人,竭尽肝胆“为报君王”和“关心民瘼’、“疾苦”的人,反思自己的生活道路、成败得失,总结出了为人处世的大智慧。
其实早在郑板桥明确提出“难得糊涂”前,古人就深谙糊涂的妙用。北宋初年的一天,宋太祖赵匡胤在宫中大宴群臣,席间有两位大臣喝醉了酒,竟然在太祖面前论起功来。两人越比越起劲,越比越不服气,最后居然连基本的君臣礼节都顾不上了,公然在太祖面前互相斥责、互相谩骂,不把对方甚至太祖放在眼里。其他出席宴会的官员见状,纷纷奏请宋太祖,要求将他们二人送交有司治罪。宋太祖不动声色,仅说了句“他们都喝醉了”,便派人把他们二人送回府去。
第二天,二人酒醒,想起了昨日之事,顿时吓得魂不附体,浑身直冒冷汗。如果太祖深究起来,他们二人的下场就可想而知了。二人一起来到宋太祖前负荆请罪,孰料太祖竟微笑着说:“朕也喝醉了,记不起这件事了。”两位大臣心里也十分明白这是太祖有意给他们留了一条后路,不想因为他们一时的酒后失态而治他们的罪。两位大臣从心底里感激太祖的宽厚仁慈,惶恐谢恩。
对君主有所不敬,如果在正常情况下严惩他们是理所当然的,别人也无话可说。但他们的举动是在酒醉这一特殊条件下出现的,并不是故意而为之。况且二人都是为大宋江山立下过汗马功劳的元老重臣,如果仅仅因为喝醉了酒在太祖面前一时失态就治其罪,在情理上也说不过去,也会让其他大臣寒心,对于君臣之间融洽关系的培养是极为不利的。
但如果明知其有不敬之罪,居然装聋作哑不闻不问,也就会有失帝王和朝廷的尊严。长此以往,还有谁会把帝王和朝廷放在眼里?无力统御臣子的帝王又怎么能够统治整个国家。
所以,在明知其罪的前提下,宋太祖就处于这样一个两难的尴尬境地:处罚他们,会有伤君臣关系,而且于情理上也说不过去;免于追究则又有失天子的威仪。
聪明的宋太祖巧妙地运用“糊涂”破解了这个难题,“朕亦醉矣”,既无损于廷威,又有助于树立太祖在臣子心目中的宽厚、仁慈、睿智的形象,可谓一举两得,把二者必损其一的坏事变成两者都能够得到保全的好事情。
但对于这种权变术的使用,一定要把握好分寸。如果过了头就是纵容,就会姑息养奸。
首先,要弄清楚它的适用范围,超过了其应用范围仍然生搬硬套就必然会弄巧成拙。“糊涂”的使用仅仅限于对一些非根本性、非原则性的问题。也就是说小事糊涂,大事不糊涂。
其次,属下是无意中犯的过失,不是有意的。
再次,属下要有一个清醒的认罪态度。对于犯有过失的人免于处罚,这是领导者宽怀大度的表现。但如果属下不对自己的过失进行认真地反思,深刻地检讨,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犯,那就是屡教不改,是故意为之,这样的人一定要严惩不贷。
“难得糊涂”这一名言之所以备受人们的青睐,那是因为并非真的糊涂,而是“大拙”之中藏有“大巧”,“大愚”之中藏有“大智”。当领导要难得糊涂,在有些问题上,“糊涂”一点,进可攻,退可守,处理问题便可游刃有余。
不过,所谓“糊涂”是装糊涂,大智若愚的精辟之处不在“愚”而在“若”字。令自己处于“不知道”的位置,只不过是为了今后处理事情更加方便,但这样不是说自己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装糊涂”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推卸责任,而是为了应变,掌握和调整决策的主动权。若要推卸责任,撒手不管岂不是更好?另外,我们的领导者也不可能在所有问题上都装糊涂,对事关事业发展存亡的重大事情,决不能装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