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多歧路,只恨相遇太晚。没有人富有到可以赎回自己的过去,
她必须面对自己犯下错的过往,却已经没有力气再重来。
唐颂很快就去验收打扫成果,房间里果然焕然一新。
他颇为赞赏地坐在藤椅上,莫桑把手插在牛仔裤后兜里,环视四周说:“这是我第一次打扫房间。”刚说完,她看向唐颂身后的墙壁,最上边悬挂窗帘的地方有个挂钩掉了,她立刻一跃而起,光着脚,踩住旁边的檀木书桌,又顺势用手卷住窗帘借力踩上柜子,跪在它顶端够到挂钩。
整个动作不过三秒,然后她回身拍拍手,示意唐颂说:“好了,这下都解决了。”
唐颂看到莫桑在将近两米的地方,光着脚居高临下,他不由自主地笑了:“身手不错,让你打扫房间真是大材小用了。”
她意识到自己早已违反职业底线……她实在太轻易就暴露自我了。
她在高高的柜子顶上屈起一条腿坐着,然后看见唐颂走过来,在下边张开手臂冲她说:“下来说话。”
莫桑嘲笑他的自作多情,三步两步轻巧地蹦了下来,绕过他身边,像只踮着脚的猫,骄傲自得,肆意而为:“如果这点高度还需要人接,我早就死过几百次了。”
唐颂却不以为然,并不在意她的不领情,他很自然地收回手,靠在柜子上看她:“我喜欢而已。”
他喜欢宠着她而已。
莫桑的火气突如其来,她最讨厌有人把她当宠物,冲着唐颂一拳挥过去,再度被他抓住手腕。他声音极轻,却很认真地说:“没猜错的话,你还需要我帮你找人。”
她握紧了手指,咬着牙盯着他,很久才恢复平静,松开手对他客气地说:“对不起,你可以放开我了。”
他笑吟吟地松开手,再次大获全胜。
莫桑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照片,是一张从杂志上撕下的彩页,上边有一张八卦记者偷拍的侧脸照,明显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
她递给唐颂说:“你能不能帮我联系到她?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不能公开找,她是我的朋友,但我不能让她有麻烦。”
唐颂接过看了看,微微皱眉问她:“我见到你那天,你说要给人打电话,就是给她打吗?没记错的话,她在国外很有名,蝴蝶女士……几个朋友都有耳闻。”
“是她,她叫黛西。但是那之后我试过,号码已经更换,她既然选择在叶城抛头露脸,行事肯定很小心,手机号这种东西都是假的,最好能让我有办法见到她。”
唐颂点头示意明白了,他仔细看了看那张照片,手指把玩着笑了笑道:“其实很容易,她身边那个男人是叶城富商之子殷城,陆远柯和他说得上话,想找他的话不难。”
莫桑踩着地毯上华丽的纹路走了两圈,看着他说:“听着,我想见黛西,我已经有三年多没见过她了。如果你能让我如愿,我会答应你一件事,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或者需要人去完成的事,我都可以帮你……”
唐颂忽然抬起手指做了个嘘的姿势,他半边脸隐藏在灯光之外的暗影里,声音依旧平静:“这种话,我不喜欢。”
她不再说,却被逼得冷下脸看着他,随即又坦白地开口:“实话告诉你,唐颂,如果不是我有求于你,平常你想要请我出手,还要看看你有没有这个能耐。”
他侧身拿了茶杯在手里:“我从来没怀疑过你,但是我不需要这种答谢。”
她反倒无所谓了:“你不需要钱,也不需要名,我能帮你的,无非是这些。”她的目光停留在房间里暧昧的壁灯之上,又说,“如果你留着我只是想找个女人,也不用绕那么多圈子了。所以我不知道你打算干什么……陆远柯说你是个怪人,但是我明白,你只是忘不了糖糖的母亲。”
唐颂手里的茶杯掉在地上,直到它碎开的时候,两个人都没反应过来。
因为他很难这么失态。
莫桑惊讶地看着唐颂,他低头盯着一地紫砂碎片,看了足足有半分钟才起身,对她说:“我去叫人收拾,抱歉。”
她呆在原地,唐颂让人进来打扫,自己却没回来。直到用人把东西都扫走之后,莫桑才意识到,她刚才无心之间说了一件非常关键的事,而这件事已经足够成为唐颂的死穴。
他这种男人也有碰不得的弱点?
想到这一点,莫桑心情大好,那天晚上她因此睡得很早,竟然找回久违的安眠,一觉睡到天亮。
从那之后,唐颂一直没再回来。
沈叔说过,这里虽然在半山上,但是地处近郊,离市中心并不远,交通还算方便。唐颂因为负责唐家的传媒公司,经常有大型会议,还要出席各种典礼,日程太赶的话,他基本就会直接留在市里住了。
莫桑一直在等,几天后,沈叔拿了个盒子过来,说是少爷给她的。
她打开发现是个Vertu手机,黑色加碎钻镶边。她拿在手上转了转,当然知道价值,也没推却,直截了当地让沈叔帮她谢谢唐颂。
“少爷说,请您等他电话。”
“好。”
那手机后盖上也有一颗莫桑钻,成色绝佳,显然精心挑选。
她盯着它笑了,这种肯花钱的金主,当然知道怎么讨女人欢心,只是他有这份心思,这么多年,难道就没有其他情人吗?
莫桑越发开始好奇当年糖糖母亲的故事,她不知道她和唐颂到底发生过什么,上网搜了很久,一无所获。
这是连八卦记者都无从下手的秘密。
下午的时候,唐颂果然打来了,而与此同时,莫桑正在做简单的恢复运动,她把手机夹在肩膀和耳朵中间,继续拉伸手臂。
他的声音在听筒里听起来更加温和:“你去选件衣服,明天晚上和我去紫金山庄,殷城会去,你要找的人是他的女伴。”
她停下动作,坐在花园的椅子上问他:“这种时候,不都应该由你送礼服给我吗?我打开礼品盒发出尖叫,对你死心塌地……我记得电视上有很多这种故事。”
唐颂笑得非常好听,颇有深意地说:“我也想,只是不知道你的尺码,你知道,如果在那种故事里,我应该已经充分了解过你才对。”
莫桑不知道为什么话题突然升温,她只好沉默三秒,认真对他说:“我现在对陆远柯深信不疑,他说的每句话都很有道理。”
“哦?他还说过我什么坏话?”
电话那边传来另一个人的大叫:“喂喂,你们俩调情,你瞪我干吗?我又没再去你家……你你你……”
莫桑笑了:“他跟我说,你如果是正人君子,那糖糖是怎么来的?”
唐颂声音越发温柔,他慢慢地说:“很好,他会为这句话付出代价的。”
莫桑把手机拿得离自己远一点,陆远柯在那边咆哮,声音远来越远,似乎被赶走了。唐颂回来继续和她说:“我是觉得别人送了你也不喜欢,自己去挑吧。沈叔那里有目录,订好了告诉他,他会打电话让人明天一早送来的。”
莫桑嗯了一声就准备挂断,忽然又想起关键问题,问他:“那种聚会应该都是你们这种世家子,我怎么进去?还不如我用自己的办法进去……”
唐颂回答得理所应当:“你是我的女伴。”
莫桑后半句话全被他几个字轻松解决掉,她知道他就在等她更多好笑的反应,于是缓过一口气,硬生生地挤出笑意:“好。”
“你放心,这个聚会绝对私密,你如果想混进紫金山庄要费很大功夫,聚会一年只有一次,没有那么多时间准备了,干脆直接跟我进去。”
莫桑答应下来,随后回到房间里收拾准备,她最后看了一眼四周,唐颂让她一直住在这间房间里,四壁古色古香,安静从容。
她想,这是她在这里的最后一晚,找到黛西,她就离开这里。从此消失,回归她自己流浪的旅途。
那场雨,唐颂,这个房间,还有也有着红头发的小女孩。这一切的一切,从今以后,也许连记忆都谈不上。
她抱定了离开的主意,那晚却莫名其妙地梦到唐颂。
那是循环的噩梦,这场噩梦她做了三年,已经麻木到习以为常的地步,可是梦的结尾又生出让人意外的画面。
子弹呼啸而来,她已经意识到危险,努力逃开,却来不及。上帝保佑,K的准头打偏,子弹击中油桶,引起一连串巨大爆炸。她倒在苏黎世滴水的屋檐之下,有血液顺着额头流下,模糊双眼,她绝望地想,原来这是一个局。
K根本不想去什么少女峰,他只想要她的命。
但她竟然在最后梦到了唐颂,荒唐的画面,模糊的笑意,几乎和那座雪山的影子融在一起,她在梦里第一次觉得不那么害怕。
醒来后,莫桑反复确认,自己并没有任何失忆的诊断和症状。那场事故让她受了伤,却绝对没有损害她的脑部,她之前的一切都记得清清楚楚,这二十多年来的一切历历在目。
所以,她觉得就像中了邪,这座城市和那个男人,仿佛是一个不可猜测的隐喻。
以至于,当车子来接莫桑离开的时候,她竟然有些不舍。
第二天傍晚,一切都如唐颂所说,顺利进行。
莫桑被车接到市里,这是她受伤后第一次踏进市区,和下雨那天比起来,沿途风景清晰很多。
车子停在一栋极高的大厦前,司机和她说:“稍等一下,等少爷一起。”
于是莫桑百无聊赖地在车里看窗外,她猜测大厦里肯定会冲出一群保镖,要不就是前呼后拥。但是过了几分钟,玻璃门打开,只有两个人快步走出来。
唐颂穿得简简单单,穿了件灰色西装,和平常几乎毫无差别,跟着他的是个普通到路人脸的男人,不苟言笑,标准的面瘫冰块脸。
唐颂指指他说:“这是我的助理,阿鸣。”他说完就上车坐在莫桑身边。阿鸣坐到前方副驾驶座位,一直到车都开出大厦范围了,那人突然回头,面无表情地问:“少爷,这位是夫人吗?”
莫桑愣住了,连唐颂也没反应过来,后座上两个人直直地盯着阿鸣那张认真而严肃的脸,过了好久,唐颂摇头解释说:“阿鸣,她是……”
那人瞬间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依旧面无表情地道歉:“对不起少爷,我只是看到这位小姐有红发而已。”
莫桑明白又是头发惹的祸,她有点无奈地解释:“在国外也不算罕见。”
糖糖还小,虽然混血特征不明显,但显然也有她母亲的血统。
“叫我莫桑就可以。”
阿鸣非常严谨,重新叫了一声“莫小姐”后才转过身,不再多说。
唐颂侧过脸看她:“别在意,阿鸣就是这样。”说完看到莫桑的衣服,深黑色的长裙,几乎属于最安全保险的款式,只有在灯光下才能看清上面低调的刺绣花纹。黑色的蕾丝镂空高跟鞋露出一段极其美好的脚踝。遗憾的是,她的小腿上有很大一片烧伤的痕迹,但她完全没有一点掩饰的意思。
莫桑很喜欢黑色,她也适合这个颜色。
唐颂以为以她这种嚣张的秉性,也许会故意弄得性感迷人,越危险越有挑战性,但她很理智地没有这么做。他喜欢她这一点,永远知道自己应该扮演什么角色。
但是……他微微沉下眼,叹了口气,猫科动物的通病,总是容易败在情商上,它们自以为薄情寡义,实则轻微受伤就容易一败涂地。
“殷城一直喜欢换情人,大家都知道的事。你的朋友最近和他在一起,我听说,殷城已经把游艇送出手。”
莫桑了然,那是黛西的特长,风靡一时的蝴蝶女士,别提区区一个殷城,当年在欧洲,她曾经周旋于多位权贵之间,无数政要高层的桃色新闻都和她有关。
她是男人最爱的那一种,翩然而至,醉卧花丛,给你绝对的放松和新奇,从不拖泥带水,从不要求名分。唯一残忍的就是,她一旦完成任务就立刻消失,聪明自制,绝不违反游戏规则,这一点,偏偏是男人最放不下的。
车子开了很久,直到城市的另一端,几乎已经能够看到海。
这座私人山庄果然名不虚传,隐蔽在庞大的树林之中,车子开到近乎全黑的路上,很久之后才豁然开朗。
灯火通明,宽阔的白色圆形建筑,设计简约。
她学着所有女宾的样子,挽着唐颂进去。出乎意料的是,唐颂似乎根本无意和那些人攀谈,他表情一成不变地和路过的几个人客套两句,似乎对方也无心关注他和莫桑。
他带着莫桑慢慢走到西侧的窗户旁边,替她拉开椅子,莫桑终于露出一丝笑意,走过去坐下,抬眼看着他说:“你比我想的还可怕。”
“嗯?”他丝毫不在意其他人觥筹交错,水晶灯下虚情假意的一切,他悠然自得地坐在窗边的位置,旁边立刻有人递上他喜欢的红茶。
显然这一切年年如此,唐颂固定的位置,固定的特殊喜好,固定的沉默和温和到完全不想做主角的脾气,都让这里的人习以为常。
莫桑坐在他身边,面对侍者想了想,干脆指指他的茶杯,于是也得到了同样的待遇,她看着他说:“一群人里,最沉默的人,往往才是最可怕的人。”
王尔德有句话:什么也不做是世上最难的事情,最困难并且最智慧。
唐颂就是这样的人,他真的可以做到眼中有一切,而什么都不做。
一个能在全球范围内成为最后赢家,拿到雪山之泪的男人,却堂而皇之地骗过所有人,好像只是个温和平庸的少爷。
她虽然不太明白怎么表达,但总知道真人不露相,在中国文化里有个词叫作“大智若愚”。
倒茶的人多看了两眼莫桑,终于没忍住,轻声问:“四少,这是您第一次带人来。”
唐颂捧着茶杯看了看他,点头说:“这位是莫小姐。”
“莫小姐真漂亮。”
莫桑也只好虚情假意地表达感谢。她目光一直盯着场中央,人虽然不多,但上流聚会不外乎如是,借此机会攀谈拉拢的人说得热火朝天,有的女人眼波流转,低胸礼服近乎真空。
她边看边听见唐颂在和人说话,转头看到对方刚好走到附近,看到唐颂,有一搭无一搭地问他:“大哥今天没来吗?”
“嗯,他最近没在国内。”
“大少爷自然忙……对了,老爷子的病好多了吧?我前几天看新闻,说是出院了。”
唐颂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和:“没什么大事,人上年纪了总是不太舒服,去查了一圈,在家养着呢。”
“那就好,帮我和老爷子带声好……四少先玩着,我们过去了。”
唐颂继续捧着他的茶杯,微微眯起眼来扫视会场,姿态疏离其外,自得其乐,但是他漫不经心的目光却让莫桑脊背发凉。
他看着那些人和打量一堆古董瓷器没什么不同。
他愿意的话,可以陪他们演;他不愿意的话,也可以随手打碎了。
中央的舞台上开始进行珠宝鉴赏会,这本身只是极私密的聚会,谈不上什么排场,但因为聚在这里的人来头都不小,那些东西自然也意义非凡。
莫桑看了两眼就知道,这个聚会为各种交易提供方便,人情买卖,或者还有幕后线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