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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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人饿了,思饮食;吃得饱肚子了,就又想吃得好些。这是人之常情。

口味当随时代。对一个时代有所了解的话,大致也能推算出这个时代的口味。

饮食,到最后饮的是一份心情,食的也是一份心情。

鲁迅日记里,记得最多的,我印象里一是上书店,一是下饭馆。人饿了,思饮食;吃得饱肚子了,就又想吃得好些。这是人之常情。再说我们历史上战乱频繁,灾荒连绵,而作为农业国家,自然条件却并不理想,日常饮食,理所当然成了一件大事。

有客说中国的文化是饮食文化,西洋文化是男女文化,这是老生常谈了。话虽不新鲜,但道理好像还是有的。不是说我们不男女,西洋不饮食,法国人的饮食和我们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相及,他们当代最负盛名的一位大厨师,在烹调某款菜肴时,连装菜盘子的温度都要考虑进去--先放在冰箱里冰一下子。这种说法的得以成立,我想是与明清两朝有关。尽管源头更长,但已流到皮肤下的血液里,平素就不易察觉。因为所谓传统,更多的是离我们最近的朝代里的行为、习惯。远的不说,我是相信唐朝人是绝对没有我们现在吃得这么讲究的。川菜中“杜甫鱼”,肯定是伪托的,但伪托者多少还是把握住当时的整体风格,即无多少滋味。碰巧鱼新鲜的话,吃点鱼鲜。在宋代,饮食还是很单一的,就是美食家如苏东坡者,也无非在烧猪肉时说道:“多著火,少著水。”“涮羊肉”传说与成吉思汗有关,但佐料是断没有现在精致的。明清以前,吃的是“烹”,“调”还没上升到艺术的高度。也就是说,明清以来人们花在饮食上的工夫是比过去多得多了。明清是一变。民国是一变。当代也是一变,既恢复传统,又努力变革。比如苏帮菜里的传统名菜“冰糖甲鱼”,我想许多人已无多少胃口了。口味当随时代。对一个时代有所了解的话,大致也能推算出这个时代的口味。

尽管我们的饮食源远流长,但成熟的时期离当代却并不遥远。其中不乏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饮食是我们舌尖上的典籍,也是活着的,在我们身边的典籍。第一个美食家我想是孔子吧,他是想通过建立饮食新秩序,以使他的思想能被日常生活化,从而潜形地教化人心。而庄子的远庖厨,无非也是反秩序的一种具体的说法。孔子编《诗经》,在我看来是最具仁爱之心的举措。熟读《诗经》三百篇,逃荒路上难饿死。也难病死。一部《诗经》,其中就有许多可吃的东西。圣人让我们多识草木鸟兽之名,一是增长见识,二也有丰富食物来源的意思。《诗经》中的植物,可当药吃,可当饭吃,它既是药方,也是食单。如“采采芣莒”一首,就是个药方,能治妇女不孕。而蕨、薇、荠、葑,全可食用,既作菜,吃多了,也当饭。现在酒家多有野菜供应,我们多不识了,但《诗经》时代的人们,却是主食。吃,是最怀古的行为。通过饮食,我们能更好地进入我们的传统:是饮食行为,成就了我们现在这个样子。“荠菜肉丝豆腐羹”,春天的时令菜,清清爽爽地一吃,不料就吃到了千年之前的《谷风》“其甘如荠”。吃传统,吃文化,在暗处成了我们饮食的精髓。为什么说我们的文化是饮食文化,因为源头在《论语》。如果道家在我们的文化里占了主流,说不定我们的文化就是男女文化了。道家节制饮食,动不动就辟谷,但从没放弃过对炼人丹的研究。房中术就是炼人丹。所以儒家弟子,是不忌讳自已的好美食。祖师爷如此了,后代理应青出于蓝,再说上溯的几百年里,社会动荡,大多数文人已无终南可隐,四海闲地少,而最方便的莫过于隐于吃喝。

吃喝有时就成了斗争。记不清是古代哪个君王,死到临头,想吃熊掌,实在是一条计谋。因为熊掌难熟,可以争取点时间,等救兵赶到。鸿门宴众所周知。金圣叹的“火腿味”流传颇广。民间故事林则除与英国大臣斗法的故事,也很有趣:英国大臣报复林则徐禁烟,捉弄他,请他吃雪糕。林则徐没吃过雪糕,拿在手上一看冒着白汽,就以为很烫,嘬起嘴呼呼大吹。英国大臣环顾左右,呵呵大笑,林则徐也不言语,告辞的时候说明天回请。第二天,英国大臣来了,林则徐只上一道菜:“老母鸡汤炖南豆腐”。老母鸡汤的油厚厚一层,煮得再滚,也是看不出热气的,英国大臣以为是冷菜,舀起勺子猛吃大口,基本上烫晕了,又吐不出,因为南豆腐入口即化,直往嗓子眼滑溜而去。“林则徐的厉害,中国饮食的厉害。”据说这道菜传到欧洲,就叫“厉害”。

过去做一个文人,不容易。除了满腹经纶外,还要会琴棋书画。更要会吃。不比现在,写几首诗,两三篇小说,就是文人了。如果还通一门外语的话,就是大文人无疑。在那些会吃的古代文人中,最一门心思的可能要数袁枚了。他吃得好,咋呼得更好。很虔诚,也很可爱的。他采诗时不免有阿谀奉承之嫌,但在吃时,觉得不味美就口无遮拦。袁枚的可爱之处,是还会说怪话,他说:“三年出得了一个状元,三年出不了一只火腿。”其实袁枚的性情与日常生活,和“扬州八怪”是差不多的,只是“扬州八怪”是混在盐商堆里喝酒,袁枚多在官宦人家吃饭。

袁枚的《食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随园食单》,是很有名的。我曾参考它的“鱼翅二法”做过几回,“萝卜丝”一法还有点意思。但我更把它看作是小品文字,从这个角度,倒能看出袁枚的性情、当时一个著名文人的日常生活以及他的交游。一个古代文人的交游,从他们遗留下的一些有关吃吃喝喝的诗文中能够窥见一二。杜甫的《饮中八仙歌》不但让我大致领略了天宝年间的神仙日子,更让我了解了严肃的杜甫也有他很放得开的交游生活。不仅如此,还使我觉得杜甫也是一仙,是饮中的第九仙,只是有点苦中作乐:

叹我凄凄求友篇(《追酬故高蜀州人日见寄》),

天地为之久低昂(《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

白日放歌须纵酒,

青春作伴好还乡(《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我集了杜甫的四句诗,放在了《饮中八仙歌》的后面,就是《饮中九仙歌》了。

在袁枚的《食单》中,我是读出袁枚的天真,甚至他的轻信。在《羽族单》“鸡蛋”条下,袁枚写道:

鸡蛋去壳放碗中,将竹箸打一千回蒸之,绝嫩。

厨师在给袁枚开玩笑,袁枚信以为真了。也许袁枚有一回吃到绝嫩的蒸蛋,随口一问,厨师也就信口一说。这是袁枚听来的无疑。就像如见到这样的“炒西芹,色拉油二两,盐一钱”一样,看似精确,但是绝不能信的。是炒半斤西芹呢,还是一斤?原料没个准数,作料或手法倒如此一板一眼。在同一单中,还有个“栗子炒鸡”,这道菜吃的是一种透香,炒是炒不出的,完全靠焖,也不能下笋,笋会减栗子味。“青菜烧豆腐,日子照样过”,指的是清贫人家,而在《食单》中的《杂素菜单》中,有许多豆腐的吃法,却是富贵的:蒋侍郎豆腐,杨中丞豆腐,王太守八宝豆腐,这寻常百姓家的豆腐,被袁枚一写,就成了飞回王谢堂前的燕了。“程立万豆腐”一篇,倒是绝妙小品:

乾隆廿三年,同金寿门在扬州程立万家食煎豆腐,精绝无双。其腐两面黄干,无丝毫卤汁,微有砗螯味。然盘中并无砗螯及他杂物也。次日告查宣门,查曰:“我能之!我当特请。”已而,同杭堇浦同食于查家,则上箸大笑;乃纯是鸡雀脑为之,并非真豆腐,肥腻难耐矣。其费十倍于程,而味远不及也。惜其时余以妹丧急归,不及向程求方。程逾年亡。至今悔之。仍存其名,以俟再访。

这绝妙小品像是悼文,为一款菜肴的亡失。金寿门就是“扬州八怪”里的金农,他有写鱼的一句诗:三十六鳞如抹朱真是做汤的好原料。如果还有几管碧绿的葱段、一撮黄金般的姜丝,红鱼白汤,色彩妩媚。美食如好色也。

饮食,到最后饮的是一份心情,食的也是一份心情。饮食时的环境重要,朋友更重要。“酒肉朋友”,在我看来倒不就是一个贬词。要找到一位能在一起多年吃喝又不犯嫌的朋友,比找一位在创作上志同道合风雨兼程的同仁更难。这几年的文坛艺林,能让我见识到多少团体,但酒肉的流派凤毛麟角。因为它是一种心情,无名无利,一天天地流失。流而不派,因为派生出的全是各有打算。酒肉朋友就单纯得很,有打算也只打算酒肉。有一种回忆,我当时吃了什么,已很惘然了,但当时的环境,却越发地清晰和亲切:借住在保圣寺附近的木楼里,喊饭店送几只菜一瓶酒来,就在天井里摆下桌子,一个人慢慢地吃,慢慢地看月光。天井里有一棵香蕉花,就是含笑。含笑这种植物在这里绝无仅有的,当地人叫它香蕉花,是花开得出香蕉的香气。霜娥下凡,树影上身,如梦似幻,欲醒还醉,我醉倒在一百年前。

吃吃看,看看吃,吃在路上。

有福的人,吃它一年。

吃一款美味,是一次修行。

山珍海味,我也吃过一些,但没什么记忆。也就是说,不会去想它。想起的都是简简单单的食品,甚止还很刻骨。如果说“刻骨”这词太夸张,就说“画皮”。某个清晨,某个午夜,半梦半醒之间,会在头脑里突然上演起灯火烟花的皮影戏,这样,我就在路上了。简简单单的食品都是在路上吃到的,吃,也是一种旅行。

八十年代初期,我在长江中下游跑了个把月,随着运油船。船到益阳时,带我上船的朋友被公司急招回去,两条油船在重庆的江面上相撞,烈火熊熊,出了英雄。我朋友是这家公司里的诗人,就招他回去可歌可泣。我想与他同归,他说,来一趟不容易,跑完这个航程吧。他就把我托付给一位水手,年龄与我差不多,但很沉稳。写下“沉稳”,觉得不妥,船上人很忌讳“沉”这个字,虽然大多都是航运学校毕业的。到了益阳码头,朋友搭一艘快船回公司,水手就带我附近走走。先去看了一座石桥,桥板光滑圆润,石头发红了,像是琥珀。水手说这桥是唐朝的,我当然宁信其真,问他桥名,他不知道。我就暗暗给它起了个名字:“茱萸桥”。不知道凭什么。可能是朋友走了,“遍插茱萸少一人”。茱萸桥下,流水湍急,我们就去爬不远处的土坡。爬上土坡,我脱口而出:“黄泥冈”。黄泥冈上,风草迷离,阳光碎入草丛,仿佛一绿玻璃瓶的金沙。水手指着一株草,说:“它的芯能吃。”尽管时令已过,见老了,但还是能吃。

“这是什么草?”我问。水手抬起头,望望天,慢慢悠悠地说道:

“我们老家,就叫它茅草。”

我们就一株一株地找,把茅草的顶端部分掐下。一个上午,才掐出一小把。不是茅草不多,而是大多数茅草芯硬如铁石。尚嫩的茅草芯,记忆里是奶黄色的。回到船上,只见水手用开水一焯,捞出后拌上白糖。就一个碗底。他说,咸吃更好,淋些酱油,滴点香油,什么时候到我老家,让我妈做给你吃。他的老家在什么地方,我已记不清了,一如茅草芯的味道。但它留给我的独特口感,却还能想起。这口感就像童年的夏夜,抚摸着灯芯草。在我故乡,老人们用灯芯草给孩子做枕头芯子,以求其软。我在枕头上抠出个小洞,食指探进去,埋没在灯芯草里。灯芯草也是奶黄色的。

味道味道,味是道,既然是道,即使非常道,也有道得明的地方。而口感往往不可言传。相比之下,口感更显得玄妙。鱼翅无味,吃的是口感;莼菜也无味,吃的也是口感。口感是水墨画里的笔墨。

有一年,我在兰州,还是西宁?黄昏漫步街头,刚下了场雨,小雨,雨点儿极像干干的两头尖尖的枣核。街面宁静无尘,乌黑的,西天朵朵粉红。我见到一位穆斯林老先生,在卖羊肝。他身材高大,坐在小板凳上,面前,放了张小矮桌。还有另一只虚席以待的小板凳。小矮桌上,清清爽爽,一盘羊肝,一袋细盐。羊肝白水煮的,看上去就很嫩,一尝,果然嫩。我先要了二两,很快吃完了,又要了二两。穆斯林老人能用一把并不锋利的水果刀,把羊肝切得薄如清风。蘸一点细盐,这是我吃过的最好的羊肝,吃得出淡淡的绿意,和祁连山上的积雪。当时并不觉得,以后又吃过几回羊肝,方觉得其美,也更赞同了这句话:饮食在民间。

符离集烧鸡,“那美名儿万古流传”,我曾在符离集住了几天,想好好地饱餐几回正宗正牌,但总觉得不如在火车上吃到的。车到符离集,农民们上车兜售,要一只烧鸡,开几瓶啤酒,跟着火车颠簸,颠颠簸簸一路颠簸到我要去的地方。在我看来,符离集的烧鸡的美味,是被火车颠簸出来的。但颠簸得太厉害,就受不了。我从大连到上海,坐在餐厅里喝酒,一颠,左舷窗蓝了;一簸,右舷窗蓝了,刚开始还觉得有趣,不一会儿就颠得咱头昏簸得俺脑胀,于是,只得一古脑全还给了餐厅。我们遇到了涌浪,也就是浪的成熟期:初生期是风浪,衰老期是拍岸浪。但这一回还不算平生遇到的最大颠簸,最大的是在东北,我乘马车去田家屯。想学一会儿古人的潇洒,在集市上买了瓶酒,几包卤菜,才走了几里地,颠簸得就让我受不了了。这是一个隐喻,在动荡的社会,哪可能安安稳稳喝酒?当代是太平盛世,只是山路崎岖,马车也只得颠簸了。而古人的潇洒就在这里,社会越动荡,他酒喝得越闲云野鹤。

我在长春九台田家屯住过两个多月,那里的腌韭菜花真好吃。中国传统书法墨迹里,我最爱杨凝式的《韭花帖》,大概就与这一段经历有关。田家屯的韭菜花够咸的,也够鲜的,腌的时间不短,但记忆里依旧翠绿。

陕北我转过一圈,西安去过几回,至今还让我馋涎欲滴的,是延安老曹家的油馍,西安南门外的甄糕。吃甄糕不用筷子,用一片小竹片,极有“南朝人物晚唐诗”的意思。深夜伫立城墙下的桥头上,望得见身后大雁塔那个方向的元宵店的红灯笼。我冒雪去吃过元宵,不下雪还不去呢,雪中再飘点风,让我实足地附庸风雅了一番。不用去灞桥,就去元宵店。元宵品种近十种,我说每种来两个吧,老板娘笑笑,说:“都让我一锅煮了。”甄糕用竹片吃,据说老北京吃灌肠,也不用筷子,用竹签。甄糕之“甄”,不念“真”声,念“进”,这一念,我觉得甄糕或许是大有来头的。甄糕的味道,现在想来有点狡黠。

这段文章我是重写的,兴味寡淡了。当初写在电脑里,十分满意,但竟被电脑丢了。明眼人看得出,我是越写越草草了事,因为自己的文章自已也只能进入一次。当初写韭菜花、油馍和甄糕极其工笔,想以“黄家富贵”的风格来描摹一下这简简单单的食品,只是我命贱,即使能写出好文章,看来还留不住。就像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哪知道天外有天。

美食有时候就是一意孤行、我行我素。美食有时候就是另类。苏东坡就是老另类啦,他把宋朝人一般不吃的苜蓿--喂驴的饲料--吃得津津有味。美食者是具有创造性的口腹艺术家。苏东坡爱吃的苜蓿,唐朝也有人吃了,但没觉得是美食,所以吃出了牢骚。唐中宗时,有个姓薛的伙计居冷官无所事事,每天吃的又只是苜蓿,就写了一首诗,中有两句:“盘中何所有?苜蓿长阑干”。自伤自怜,长吁短叹。中宗看到了,就作了个批示,既然在这里吃不好,那就另找饭铺吧。姓薛的伙计因为吃不惯苜蓿,就丢了官。苏东坡爱吃苜蓿,或许有用意。而我吃它,因为它的确好吃。当然加工很重要,姓薛的伙计不爱吃苜蓿,看来唐朝人的烹调手艺比他们的写诗手艺,水平是差远了。

苜蓿,我们叫“金花菜”,与“金花菜”菜名容易相混的,叫“金针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