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传世藏书-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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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二十四孝》全解(2)

【译文】

汉朝有个人叫郭巨,家里非常贫穷,他有个3岁的儿子,郭巨的母亲常常省下自己的食物喂养孙子。郭巨便对妻子说:“咱家里这么穷,光供养母亲已经很困难了,现在这孩子又分减了母亲的食物,要不把孩子埋了吧?儿子没了我们还可以再生,可母亲只有一个呀!”郭巨的妻子也不敢反驳他。于是,郭巨就挖了个坑准备把儿子给活埋了,当挖到三尺多深的时候,忽然看见坑里有一个罐子,里面都是黄金,罐子上面还写着:“这是上天赐给孝子郭巨的,官吏见了不得强取,百姓见了不准抢夺。”

有诗赞道:“郭巨考虑家庭情况,为了供养母亲,情愿埋葬亲生儿子。上天赐给他黄金成全他的孝心,贫寒的家庭终于有了希望。”

【编者评析】

不知大家读完这则故事会做何感想,拿我们今天的伦理道德的标准来衡量,郭巨的做法无疑是非常不可取的。我们还暂且不谈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仅从当时社会背景来看,郭巨的做法同样欠考虑:如果郭巨这种“为母埋儿”的行为得以实现,被母亲知道后,可能会因思念孙儿,内疚、自责而死;郭巨的妻子也是不愿意他这么做的,只是迫于当时“出家从夫”的封建伦理思想的约束,才不敢提出异议,眼见得自己的丈夫活埋了自己亲生骨肉,她又怎么活得下去?这么说来,郭巨埋葬的不仅仅是他的儿子,同时也埋葬了他的家庭,埋葬了他对母亲的一片孝心。

可是我们换个角度去想,在当时的生存环境下,如果我们只能舍弃一个或更多的人,来维持另一部分人的生存,换了我们,我们又该做何取舍呢?这恐怕比“妈妈和爱人同时掉进了河里,先救谁?”的问题还难回答吧。

这里有一个关于羚羊的故事,说的是一群羚羊被猎人追赶,最后,这群羚羊跑到一个山涧边上,可是,这时他们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年轻的羚羊奋力一跃,可以跳到对岸逃生;而老羚羊和小羚羊却只能跳到中间多一点,然后掉到山涧里摔死。这时,头羊经过部署,让年轻的羚羊全部跳到对岸;然后由年老的羚羊先跃起来,年幼的羚羊随后跃起,在快要力尽的时候,正好踩在老羚羊的背上,再借力一跃,小羚羊也就跳到了对岸,而老羚羊却因此摔下悬崖。就这样,这群羚羊中壮年的和幼年的都生存了下来,唯有年老的羚羊全部摔死了。

听了这个故事,你又作何感想呢?动物界有它的生存法则,人类有人类的生存之道,孰是孰非,真的很难下结论。我们还是交给大家自己去定夺吧。

卖身葬父

汉董永,家贫。父死,卖身贷钱而葬。及去偿工,途遇一妇,求为永妻。俱至主家,令织缣①三百匹,乃回。一月完成,归至槐荫会所,遂辞永而去。

诗曰:

葬父贷孔兄②,仙姬陌上逢。

织缣偿债住,孝感动苍穹。

【注释】

①缣:(jian)音尖,细绢。

②孔兄:孔方兄的略称,指金钱。

【译文】

汉朝时,有一个远近闻明的大孝子,叫董永,家里非常贫困。他的父亲去世后,董永因为没有钱办丧事,只好以自己的身体作抵押向地主贷款来埋葬父亲。办完父亲的丧事后,董永便去地主家做工还债。在半路上遇一美貌女子,这名女子拦住董永要董永娶她为妻。董永想起自己家贫如洗,还欠地主的钱,就死活不答应。可是,那女子左拦右阻,说她不爱钱财,只喜欢他人品好。董永无奈,只好带着她去地主家帮佣。那女子心灵手巧,织布如飞,她昼夜不停地干活,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织了三百尺的细绢,还清了地主的债务。在他们回家的路上,走到一棵槐树下时,那女子突然辞别了董永。相传该女子是天上的七仙女。因为看到董永心地善良,被他的孝心感动,特下凡帮他。槐树所在地,也改名为孝感。

有诗赞叹道:“董永为了葬父卖身借钱,还债途中遇到了仙女,仙女帮助他织绢还清了债,是他的一片孝心感动了神灵。”

【编者评析】

黄梅戏《天仙配》想必大家都听过吧,这段曲目就是根据这个故事改编而成的;只不过把悲凉的卖身葬父,改成了凄美的爱情故事。

有人认为“卖身葬父”是封建制度对人格尊严的侮辱,是社会冷酷无情的体现。我们现代人读古时的作品,批判的吸收的态度是正确的,但我们也不能太吹毛求疵。虽然《二十四孝》通篇宣扬了封建专制制度下的伦理道德观,但《二十四孝》的故事能在民间流传这么广泛,甚至其中的很多故事都被改编成了各种曲艺形式的曲目传唱,这说明人是向善的。有句俗话叫“忠臣孝子人人敬”,即使是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也不可能认为如果董永为了个人的人格尊严,任其父曝尸荒野的做法就是正确的。再说,这里所谓的“卖身”,实际上是董永用自己的劳动换回报酬,和现在的人们贷款买车、贷款买房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这也让我们联想到了现代的贫困大学生问题。现在有些大学生考上大学却没钱交学费,于是有的人开始贷款上学,或者由用人单位垫付学费,待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就职还债。一方面解决了学生上学的困难,同时,有可这个压力,学生会更加努力的在大学里好好学习,掌握技能;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也可以籍此预订自己想要的高素质人才。

篇刻木事亲

汉丁兰,幼丧父母,未得奉养,而思念劬劳之因,刻木为像,事之如生,其妻久而不敬,以针刺其指,血出。木像见兰,眼中垂泪。兰问得其情,遂将妻弃之①。

诗曰:

刻木为父母,形容在日时。

寄言②诸子侄③,各要孝亲闱。

【注释】

①弃之:抛弃她,这里作休妻讲。

②寄语:留言,这里有警告、教导之意;

③子侄:儿子和侄儿,这里是泛指,做后辈讲。

【译文】

丁兰,是后汉时期的河内人。很小的时候就丧失父母,因此深以未能有机会奉养自己的父母为遗憾,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他便用木头刻了一对父母的木像,和父母活着时候一样供养来供奉这对木像,凡事都要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也要先拿给木像然后自己再吃。出门一定要像父母像告别,回来一定当面禀告。几十年如一日,朝野上下都知道。传说有一次邻居张叔来借东西,丁妻便问木像借不借,木像不答。张叔怒骂用拐杖打木像,恰这时丁兰回家,将拐杖夺过来把张叔打成了重伤。当官府来捕拿丁兰时,木像竟流下泪来。后来丁兰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就把他的妻子给休了。

后来有诗赞叹说:“把父母刻成木偶供奉,一切都和父母活着的时候一样。留言教导后辈的儿孙们,你们都要孝敬自己的父母啊。”

【编者评析】

人死后不可能还会有感觉,这是现代人人皆知的事情,但是古人却认为人虽然死了,但他们的灵魂还在。以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这件事情,丁兰的做法似乎有些心理变态,但我们不可否认他确实体现人类一种“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缺憾心理。丁兰妻子的做法,也确实有失常理。且不管木偶是否有知觉,对木偶像发泄不满、进行亵渎,这在今天也是为人所不齿的。况且连木偶都容不下的人,当她真的面对公婆时,又怎么可能尊敬呢?不过丁兰的休妻之举也有点太严重,教育是必要的,不能一杠子打死,要给人改正错误的机会嘛。

今天,很多人家里仍然保有他们逝去亲人的遗像,甚至灵牌,每逢忌日或传统节日都要祭奠一番,以寄托对亲人的思念。这个故事也提醒我们,不要忘记我们的先辈,俗话说“忘记过去就等于背叛”。

篇涌泉跃鲤

汉姜诗,事母至孝;妻庞氏,奉姑①犹谨。母性好饮江水,去②舍六七里,妻出汲以奉之;又嗜鱼脍③,夫妇常作;又不独食,召邻母共食。舍侧忽有涌泉,味如江水,日跃双鲤,取以供。

诗曰:

舍侧甘泉出,一朝双鲤鱼。

子能事其母,妇更孝于姑。

【注释】

①姑:旧时对婆母的称呼。

②去:离开,这里作距离讲。

③脍:切得很薄的鱼片。

【译文】

姜诗,汉朝人,侍奉母亲非常孝顺,他的妻子庞氏,对婆婆更是恭谨。姜诗的母亲喜欢喝江里的水,姜诗的住处离江边有六七里地远,姜诗的妻子不辞辛苦的每天去江边提水回来给婆母喝。姜诗的母亲还有一个嗜好,就是特别爱吃鱼,夫妻俩就经常给母亲做,可姜诗的母亲还要把邻居的老太太叫来一块吃,弄得两口就更加劳累。忽然有一天,他们房子的旁边涌出一股泉水来,那水的味道就和江里的水一样,而且,那泉水里每天还会自动跳出两尾鲤鱼来,供姜诗的母亲食用。从此,姜诗夫妻再也不用跑老远的路去江边提水捕鱼了,两口儿也更加孝顺老人了。

有诗赞美这件事说:“房子旁边涌出甘甜的泉水,每天跳出两尾鲤鱼。做儿子的真心孝顺母亲,媳妇就会更加孝顺婆婆。”

【编者评析】

这是夫妻两人孝敬母亲的故事。自古以来,婆媳关系就是家庭矛盾的焦点,让做儿子的为难,一边是养育自己的父母,一边是自己宠爱的娇妻;既不忍忤逆双亲,又不愿委屈媳妇。如果能做到像故事中那样夫妻俩人一起孝敬父母,岂不是皆大欢喜的事。

篇怀橘遗亲

后汉①陆绩,年六岁。于九江见袁术。术出橘待之,绩怀橘二枚。及归,拜辞堕地。术曰:“陆郎作宾客而怀橘乎?”绩跪答曰:“吾母性之所爱,欲归以遗母。”术大奇之。

诗曰:

孝悌皆天性,人间六岁儿。

袖中怀②绿橘,遗③母报乳哺。

【注释】

①后汉:指三国时期。

②怀:胸部或胸前;这里有“用怀藏”之意。

③遗:馈赠,送给。

【译文】

东汉有一孝子姓陆名绩,字公纪。陆绩6岁的时候,有一次去九江拜见袁术。袁术拿来桔子招待他。他趁人不注意悄悄把两个桔子揣到怀里,告别跪拜的时候,桔子突然掉了出来。袁术责问他为什么要悄悄地揣两个桔子。陆绩跪着说:“我母亲很喜欢吃桔子,我想把它拿回去给母亲吃。”陆绩小小年纪就知道孝敬母亲,让袁术大为赞叹。

有诗赞叹说:“孝是与生俱来的本性,哪怕是6岁的孩子也不例外。偷偷地把橘子藏在怀里,只是为了报答母亲的哺育之恩。”

【编者评析】

有人说这个故事,有教小孩子偷东西之嫌,不应该提倡。大人们经常教育孩子不要随便动别人的东西,更不能偷拿别人的东西,甚至不准开口向别人索要东西,这都是在培养孩子从小就要养成良好的行为准则。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认为这个故事是在教导孩子学坏。这个故事目的在于宣扬陆绩的一番孝心,并没有对其“怀橘”的行为过分渲染,我们也没有必要去过分追究这个细节,以理推之,陆绩这样回家后,他母亲也一定会教导他一番的。

篇扇枕温衾

后汉黄香,年九岁,失母,思慕惟切,乡人称其孝。躬执①勤苦,事父尽孝。夏天暑热,扇凉其枕簟②;冬天寒冷,以身暖其被席。太守刘护表而异之③。

诗曰:

冬月温衾暖,炎天扇枕凉。

儿童知子职,知古一黄香。

【注释】

①躬执:古人在孩子小时候就让他学习进退、洒扫、应对的礼节;这里的躬执就是指日常家务;。

②簟:(dian音电)竹席。

③刘护表而异之:表,榜样、模范;或作“旌表”讲;异,有别,不一样;这里有特别关照的意思。

【译文】

后汉时期的黄香,9岁的时候,慈爱的母亲突然染病身亡。黄香一时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于是,日夜思念母亲,形容日见憔悴。因母亲不在,黄香小小年纪就得操持家务。非但如此,他还恭敬地侍奉父亲,极尽孝道,天天给父亲做饭、洗衣,千方百计也要让父亲吃好穿暖。

到了夏天,天气格外炎热,为了能让父亲睡个安稳觉,每次父亲睡觉前,小黄香都先用扇子为父亲将枕席扇凉;寒冷的冬天,他总是先钻进被子,用自己的身体给父亲暖热被褥,随后才叫父亲上床歇息。太守刘护得知他的孝行,非常惊讶,对他进行了表彰,并将他树为榜样,号召全郡守的儿童都来向他学习。

【编者评析】

9岁的孩子,正是需要母亲关爱的时候,母亲却去世了,实在可怜!可是小黄香并没有完全沉浸在失母之痛中,小小年纪就懂得孝敬父亲。也许,他知道父亲的失妻之痛不下于他吧。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这是本宣讲孝行的著作,因此我们没有对父母是怎样爱护子女的做过多地渲染,我们也不要因此就认为黄香的父亲是个顽固的专制家长、虐待狂,那样的话,就有失偏颇了。

篇行佣①供母

后汉江革,少失父,独与母居。遭乱,负母逃难。数遇贼,或欲劫将去,革辄泣告有老母在,贼不忍杀。转客③下邳,贫穷裸跣②,行佣供母。母便身之物④,莫不毕给。

诗曰:

负母逃危难,穷途贼犯频。

哀求俱得免,佣力以供亲。

【注释】

①行佣:边流浪边做工挣钱。

②裸跣:光着脚。

③客:暂时住下,旅居。

④便身之物:指女性用品。

【译文】

江革,后汉人,年纪很小时父亲就去世了,没有兄弟姐妹,和老母相依为命。这一年,遇到战乱,江革背着母亲去逃难,路上很多次遇到匪徒,有的就要把江革掠走,每逢遇到这种时候,江革就哭诉说:“我还有高堂老母需要奉养,你们把我抓走了,不是连我老母亲也害了吗?”那些匪徒就不忍加害于他。就这样他们辗转到了下邳客居,这时已经穷得连鞋都买不起,只好光着脚边流浪边靠给别人做工养活母亲;即便是这么穷的情况下,他也还要把母亲用的便身之物都备齐,从不短少。

有诗赞美江革说:“背着母亲在外逃难,缕缕遭遇匪徒侵扰。苦苦哀求得以幸免,再苦也竭力供养母亲。”

【编者评析】

孤儿寡母的,生活本就不易,再赶上战乱,生活就更加艰难;在三餐不继,居无定所的条件下,江革却连母亲的“便身之物”都不肯短少,孝至矣哉!可以想象,封建时代,一个寡妇,怎么开口向儿子索要自己的便身之物呢?而江革正是理解母亲的难处,不用母亲开口,一一供给,实在难能可贵呀!

篇闻雷泣墓

魏王裒,事亲至孝。母存日,性怕雷,既卒,殡葬于山林。每遇风雨,闻阿香①响震之声,即奔至墓所,拜跪泣告曰:“裒在此,母亲勿俱。”

诗曰:

慈母怕闻雷,冰魂②宿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