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出来的社会财富的一般形式,是体现经济总量的指标;而GDP增长速度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核心指标;GDP的人均水平则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代表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财富创造能力。一般而言,GDP越多、GDP人均水平越高,一国的经济实力就越强,社会成员占有的社会财富就越多,国家也越有能力调节社会各区域、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越有能力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越有财力支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越有力量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当前我们面临的各种问题,许多都是与这个主要矛盾相联系或由其引发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立足于解决这一矛盾,通过加快经济发展,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因此,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而发展最重要的内容,是以GDP增长体现的经济发展。
我国社会总体和谐的根本基础,就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综合国力的显著增强。如果没有30年来的经济高速发展,就不可能有人民的安居乐业,也不会有今天社会总体上和谐的局面。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9万7983亿元,比上年增长10.3%,说明我国已经从金融危机中的阴影走出来了。专家表示,GDP增长率在“十一五”以10.3%的增速完美收官,为“十二五”经济增长的质量和结构转型打下了坚实基础。表明国家应付金融波动、进口需求、资本流动等可能出现的冲击能力增强,即所谓“手中有粮,心里不慌”,对于稳定经济形势,特别是应付金融波动有极大的镇定作用和安定作用。
我国近40万亿元的GDP总量,被敏锐的日本记者观察到,随即提出了中国GDP总量已经超过日本,位居世界第二把交椅。为经济总量迈上一个新台阶而高兴的同时,也要冷静地看到,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经济结构还存在较大问题,单位GDP所消耗的能源、水和资源还比较高,经济质量还有待提高。虽然总量比较大,但人均数量仍然比较低。GDP达到40万亿元背后存在的对就业拉动不协调,惠及民生不够,通胀居高不下,百姓收入提高缓慢,民众生活成本快速增大,环境污染加剧,城市拥堵严重出行难等问题都是经济发展不协调、质量不高带来的。
何况,GDP考核只能反映经济发展总量,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是否协调以及所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都无从体现。如果政府总是把GDP放第一位,调结构、转方式就永远被放在次要地位。过分强调GDP,会使地方政府更加关注促进短期的经济增长,而忽视长期的社会福利最大化的问题。
值得高兴的是,我们国家早已意识到一味追求GDP增速是片面的,是不科学的,因此,“十二五”将国家经济增长定调为“平稳较快”,并且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列为头号目标。没有增长的质量,没有老百姓充分的幸福感,“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最快增长经济体”等都只能是徒有虚名。而且,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调整结构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我们有信心、有理由相信中国经济存在的上述问题,一定会逐步解决。控通胀、控物价,调结构、转方式,提质量、惠民生,一定会取得成效,中国经济终将走向健康稳定较快发展的大道。
不是不要GDP,而是不“唯GDP”
在国内一些地区,存在着某种“谈GDP色变”的思潮。部分干部和群众在以往不科学的发展之后,开始将一些社会矛盾归罪为GDP增长。这种因噎废食的“去GDP”态度值得深思。
“九五”规划提出,要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十五”规划提出,要为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奠定坚实基础;“十一五”规划提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而在“十二五”规划中,却不再提及有关GDP增速的量性要求,这是中国社会转型的重大信号。这表明,政府将努力构建一个人民满意的社会,这意味着对于各个地方政府的最终评价就在于人民满意不满意,以GDP为主要甚至唯一考核指标的时代过去了。
GDP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规模的综合性指标,也是目前世界各国通用的一个重要宏观经济指标。GDP不是万能指标,它虽然在反映国民经济总量、结构和发展速度等方面具有其独有的功能,但也存在诸如不能反映经济增长的内在质量以及社会公平、民众的幸福感状况等局限和不足。“幸福指数”也不例外,在反映民生状况、社会进步尤其是人们对幸福预期的满足状况等方面具有独特功能,但同时也有不足之处。从这种意义上说,GDP和“幸福指数”具有相互不可取代的特定功能,它们之间是一种互补关系,而不是相互排斥。
对GDP增长速度的要求,让中国经济实现了快速的增长,也使中国经济的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但是,解决了温饱之后,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却产生了。为了发展GDP,不少地方出现了对资源的掠夺式开发。这是一种“断子孙饭碗”的行为,对国家长远发展极其不利。当前,地方政府官员考核上存在的“唯GDP主义”,是导致地方政府单纯追求GDP,不重视环境保护和居民收入同步增长的重要原因。GDP呈两位数的发展,但是我们的人均收入始终低于经济的增长速度。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不同步的问题日益突显。在GDP增长的同时,人民的幸福感却越来越低。
老百姓看经济发展,主要看收入而不是看GDP。那么我们还要不要发展,还要不要GDP?答案是肯定的,我们不止要发展,而且可能比以往任何时期更加需要发展。目前,突出存在的问题包括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等。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民生水平是时代所需,既是群众所急,更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要解决民生问题,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和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能力,发展仍然是现在的第一要务。“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唯有做好蛋糕、做大蛋糕才能有“料”分给民众。从淡化GDP考核到“城乡居民收入增幅赶上GDP”,背后都体现一种“富民优先”导向。而“富民优先”与近年来提及较多的“民生优先”一脉相承,同时,富民是在民生保障基础之上的提升和飞跃,内涵更具体、要求更高。
经济学家们指出,我们不能一刀切地排斥GDP。要实现“民富国强”,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生活水平提升,过上有尊严的幸福生活,发展仍然是我们的第一要务。我们要认真思考的是GDP增长方式的科学合理性,是GDP的质量,而非走向“唯GDP”的反面极端。即便是“去GDP”,我们要“去”的也是以往粗放型发展中高消耗、重污染、结构不合理的低质量GDP。当然,发展是硬道理,并不等于“增长”、“速度”就是硬道理。以往对于“立竿见影”的粗放型发展的追求恰恰导致了今天很多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我们在告别“唯GDP”时代之后,更加应该将精力放在可持续性发展,“绿色GDP”以及“民生”与“民富”这些最迫切的发展方向上来。
如何兼顾经济建设与民生改善,用公共财政手段调节利益分配,实现城乡统筹、和谐发展,是我们面对的重大考验。结束“唯GDP”时代绝不是片面强调“去GDP”化,而是需要我们更加关注GDP的质量和价值。能够让更多民众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GDP,能够带来民生状况改善的GDP,能够实现资源合理利用、减少环境破坏的GDP都是我们举双手欢迎的。看待GDP视角的转变,同样是我们转变发展方式的开始。因此,发展,仍然是硬道理,而发展的“硬度”则取决于人民的幸福。
让国民幸福感与经济竞争力同步
在“十二五”期间,要达到“两个同步”,即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这是前所未有的,可以说是我国发展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转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持续高速的增长态势,1978--2009年GDP和人均GDP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9.8%和8.8%,2010年我国更是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从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两个角度看,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均是一个事实。如果说经济增长具有“工具理性”,国民福祉和幸福感的持续提升则具有“价值理性”,经济增长只有转化为国民福祉和幸福感提升才有实质意义。1978年以来,我国国民幸福感虽在时序意义上不断增进,但其与经济增长相比仍存在相对滞后状态。盖洛普世界民意调查在2005--2009年对全球155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的国民幸福指数排在第125位。该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我国经济增长与国民幸福增进之间存在不对称。
诉求定我们不能实现国民幸福,怎么能促进经济的再增长?因此,政府应经济增长通常指一国在特定时期内商品和服务价值的增加程度,而国民幸福感则是人们对自身生活满意程度的感受。经济增长具有客观性和单一性,而国民幸福感却具有主观性和多样性,主观性是因为幸福感与个体的自我体验息息相关,而多样性则源于幸福感需要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多维度的支撑。显然,理解国民幸福比理解经济增长要困难得多,而增进国民幸福比实现经济增长也要复杂得多。然而,国民幸福感首先构建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上,从提升国民幸福感的角度去审视经济增长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GDP是世界范围内使用最广泛的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改革开放后,我国从1985年开始计算并发布GDP数据。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我们把GDP奉为圭臬,将其作为考核各级政府经济工作的最重要指标,而GDP数据也确实在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供政府决策参考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因此,GDP逐渐成为了大众心目中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唯一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