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敏(1899~1935)原名远镇。江西戈阳人。
方志敏出生于一个劳动人民家庭。他早年在家乡私塾读书。1916年秋,他考入戈阳县立高等小学,积极参加反帝反封建的社会活动。1919年秋,考入江西省立南昌甲种工业学校。学习期间,加入江西改造社,并参加编辑出版《新江西》社刊。1921年秋,他又考入九江南伟烈大学。在该校期间,阅读了英文版《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并联络校内外进步青年,组织了阅读进步书刊和马克思主义著作的读书会。1922年6月,他转赴上海,8月,经赵醒侬介绍,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不久,和赵醒侬离开上海回到南昌开展革命工作。此后,他先后参加创办私立黎明中学和南昌文化书社,参加建立江西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及民权运动大同盟等,积极从事革命的宣传组织工作。1923年3月,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随后,他协助赵醒侬在江西建立共产党的地方建设,并从事党的秘密活动,成为江西省党的创始人和领导人之一。
1924年1月,国共合作实现后,方志敏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积极参与国民党江西省党部的组建工作。1925年7月,参加筹备召开了国民党江西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当选为国民党江西省党部执行委员。并兼任农民部部长。同年夏回到戈阳,组织农民协会进行减免租债的斗争。1926年5月,到广州参加广东省第二次全省农民代表大会。会后,回到江西,根据广东农民运动的经验,在“减租减息、耕者有其田”的口号下,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农民运动。1927年2月,江西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省农民协会,他当选为省农协常务委员长兼秘书长。3月赴武汉出席中央农委扩大会议,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农协临时执行委员会委员。会后回江西,举办江西农民运动训练班,建立农民武装,并参与了对国民党江西省党部和省政府的改组。1927年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反革命政变后,6月,他以武汉全国农协特派员的身份,发动和领导了吉安、吉水、安福、莲花四县以“二五减租”为内容的农民运动。同年11月,他主持召开了戈阳、横峰等五县共产党员联席会议,决定举行武装暴动。会上,他当选为五县党的工作委员会书记和暴动总指挥。同年12月,他成功地领导了戈阳、横峰地区的农民暴动。1928年三四月间,率部转入戈、横、德三县交界的磨盘山区,开展游击战争。5月,五县党委改组为戈横德中心县委,他仍任书记。年底,他到湖口出席中共江西省第二次党代表大会,被选为省委执行委员。1929年春,他又领导了贵溪、余江、万年三县暴动,并亲自指导各县先后建立了县委和各级民主政权。12月,赣东北信江流域和戈阳、横峰等8县成立统一的信江苏维埃政府,他当选为主席。不久,又兼任信江特委军委会主席。1930年7月,根据中央指示,他将江西红军独立师整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军,壮大了人民武装。1931年1月,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王明“左”倾冒险主义者在党中央占据了领导地位,并派代表到赣东北,全面推行“左”倾错误,对此,方志敏进行了坚决的斗争。3月,他主持召开了赣东北省工农兵代表大会,会上当选为赣东北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并兼任红十军代理政治委员。随后,他率红十军转战于闽北、赣东北、皖南和浙东地区,巩固并扩大了皖东北根据地。11月,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他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被大会授予红旗勋章。1932年,他率红十军在根据地内继续机动灵活地同敌人进行游击战,使赣东北根据地扩展到闽北、浙西、皖南的几十个县。年底,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决定将赣东北省改为闽浙赣省,方志敏继续任省苏维埃政府主席。1933年春,红十军奉调南下中央苏区,在日趋严重的形势下,他以省赤色警卫师为基础,组建了新红十军,坚持斗争,并领导全省军民胜利地粉碎了敌人对根据地的反革命“围剿”。年底,他接任闽浙赣省委书记。
1934年1月,在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方志敏继续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并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补选为中央委员。同年11月,由红七军团组成的北上抗日先遣队,抵达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后,根据中央指示,与红十军合并组成红十军团,方志敏担任了成立的军政委员会主席,统一领导红十军团及闽、浙、赣、皖地区的党政工作。随后,他率红十军从赣东北出发,踏上北上抗日的征途。途经太平县谭家桥时,遭到七倍于己的敌军的包围袭击。为保存革命力量,遂率部转战去江西北部怀玉山区休整。在通过怀玉山敌人封锁线时,又遭到优势敌军的合围。1935年1月29日,由于叛徒的出卖,他在江西德兴县陇首村被国民党军队逮捕。在狱中,他同敌人进行了顽强的斗争,并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写下了《狱中纪实》、《可爱的中国》、《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和《赣东北苏维埃创立的序言》等不朽著作,表现了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和革命必胜的坚强信念。1935年8月6日,他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于南昌下沙窝,时年3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