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竹筠(1919~1949)原名江竹君,曾用名江志伟。四川自流井(今自贡市)人。
江竹筠幼年因家境贫困,随母逃荒至重庆,后进袜厂当童工。1932年秋,在亲戚资助下入孤儿院小学。1936年考入重庆南岸中学。抗日战争爆发后,她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和同学一起演戏、办墙报、搞街头宣传。1939年春考入中国公学附属中学读高中。在这里他接受革命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思想觉悟提高很快,同年便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40年秋转入中华职业学校学习,并担任该校及附近地下党组织的负责人。皖南事变发生后,她在校内散发传单,主要从事青年学生工作,积极宣传共产党的抗日主张,揭露国民党顽固派的阴谋。
1941年秋,江竹筠到重庆妇女慰劳总会工作,并任中共重庆新市区区委委员。1943年5月奉党的指示,与中共重庆市委委员彭咏梧假扮夫妻,建立起中共重庆市委的秘密机关,坚持在国民党统治区从事党的地下工作。1944年去成都,考入四川大学农艺系学习,并从事党组织的发展工作。1945年秋回重庆和彭咏梧结婚,后留重庆负责守护党的机关兼与市外的通讯联络工作。1947年,她在重庆参与领导育才中学、女师学院、西南学院等校的学生运动,并为中共重庆市委机关报《挺进报》的编印、发行做了大量的工作。1948年1月,与彭咏梧等到奉节县组织武装暴动。彭咏梧在战斗中牺牲,她毅然留在丈夫战斗过的地方继续工作,并任下川东地委委员、华莹山游击队政委。同年4月奉党的指示到万县,参加中共万县县委的工作,公开身份是万县法院会计室职员。6月,由于叛徒出卖被捕,监禁在重庆中美合作所渣滓洞监狱。狱中她身受种种酷刑,始终坚贞不屈,表现了共产党人为追求真理而献身的高贵品质;同时,她还关心、帮助难友、被难友称为“江姐”。1949年11月,重庆解放前夕,她在重庆中美合作所被国民党反动派秘密杀害。时年3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