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满脸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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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美女论(3)

但是,我也反对用过分的谦虚掩盖自己怕窝囊。平时爱好照镜子,反复调查研究,结论都一样:长相平常,在异性面前没有什么太强的吸引力。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在街上看到残废人跪在地上乞讨,就觉得没有必要掩饰自己的优越感。比起他们来,我长得唇红齿白,横有眼睛竖有鼻子,会跳华尔兹、探戈,也可踱方步进人掌声四起的会场。如果有人不许我可用《水辩传》上的话形容自己:端的是一表人才,我就敢和他辩论,不怕他说我狂,狂而不妄,是我个性中最光辉的亮点。

然而身居书斋,残疾人难得一见,享受狂而不妄的欢乐的机遇实在太少,也没有什么人热爱和我就这个论题进行辩论。我常常因此陷于情绪沮丧。幸而天无绝人之路,如今出了一批女权主义者,而且其中不乏有一些美女,一个个性格泼辣,用美国话来说,就是aggressive,用中国活来说,则是有侵略性,特别爱好和男人辩论。说也奇怪,本来很笨的嘴巴,很沉重的舌头,一旦有美女与我抬扛,对方越是美丽,我越有了特异功能,妙语连珠,孟夫子之浩然之气与本人自豪之感像如王勃所喻:如落霞,如孤骛,身与心有比翼齐飞之感。

说起来也真叫人笑话。我们的辩论竟是从一个最简单的常识开始的。

花木兰是不是英雄?

女权主义的小姐和老姐们说,当然是。

我说,不但绝对不是,而且荒谬得很。

她们的理由是早已说滥了的那一套:身为女子,代父从军。朔气金柝,寒光铁衣,出人燕山胡骑,驰骋黑水大漠,明堂策勋,衣锦还乡,岂非真正名牌之盖世英雄?

我的理由,很简单:孔子云,名不正则言不顺,必先正名乎。用当今流行的西方话语学说,首先要从话语的表面揭示出潜在的、隐秘的、深层的文化荒谬来。

英雄之英,花之谓也。伟大诗人屈原天天晚餐就吃这种东西,这是他在《离骚》里公开宣布了的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这个英,(读ytog),就是花瓣,当然这不是减肥秘方。相信美女和我一样都景仰屈原,只是,这个偏方,大概美女不敢贸然一试。光是早上喝一点饮料,晚上吃一点花瓣,不但可能导致厌食症,形容僬悴,而且可能饿丢了小命,饥饿对男人和女人是公平的。英字也一样,男人是花瓣,女人也是花瓣。但是,雄就不然了,雄,具有男人的性别的象征,男人能够雄起,女人就缺乏雄起的条件了。

英雄,英雄,大前提不言而喻必须是雄性。谁能证明,花木兰实行了变性手术呢?如果要保卫她的女权,她的雌性的尊严,就不该称为英雄,而应该称之为英雌。可是,在我们伟大的汉语里,英雄,令人联想到楚霸王,力拔山兮,气盖世,令人想到张翼德,在曹操追兵面前,手执长矛,长饭坡,一声吼,吼断了桥梁水倒流。而英雌,能令人联想起什么呢?是英雄的变性,像泰国的人妖,不男不女,半男半女,上海话来说,叫做雌半雄,是骂人的话。

英,作为花,是植物中最美的,英作为人物,就是最杰出的。英雄,英雄,英杰之士是雄的,花木兰是雌的,所以她不是英雄。如果对这样的三段论推理,还有什么怀疑,智商和我就不在一个档次上,请找逻辑学的鼻祖亚里斯多德去辩论。

伟大的命名中显示了隐蔽的成规:英雄和雌性是水火不相容的。

就是男性英雄,一旦和雌性有太密切的关系,其英雄的指数就可能贬值了。楚霸王是英雄,他和那个虞姬,情感上如何如胶似漆,司马迁是有意回避的。只有在自杀的时候,才让虞姬亮了一下相。年纪轻轻,美貌绝伦,居然自刎得那么轻松,还带一点舞蹈的潇洒,一点没哀哀欲绝意味。不是司马迁太残忍,而是他缺乏胆略。如果让她和项羽缠绵悱恻一番,像希特勒和爱娃一样来个临终前的婚礼,那项羽英雄的霸气就煞风景了。

儿女情长,英雄气短:二者的因果关系昭然若揭。英雄难逃美人关,美人是英雄的关卡。过得了这个关卡的是英雄,过不了的呢?中了美人计的呢?成为狗熊,成为汉奸、贪污犯、车匪路霸,不齿于人类的的狗屎堆,在历史上,在公安局的档案里,已经堆成了山。

正是因为这样,第一代圣人才把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抬举为旷世的英雄。

更英雄的,则是为了伟大的事业,恢宏的理念,先把坐在怀里的美人给宰了。

有一出戏叫做《吴汉杀妻》,说的是,刘秀为了把王位夺回来,去挖王莽的大将吴汉。而吴汉的妻子是王莽的女儿。作为公主的她,天天在佛堂里求菩萨保佑忙于公务的丈夫平安归来,而吴汉为了表现他忠于刘家王朝正统的决心,一回来就把老婆给杀了。杀人的现场就在经堂里,所以又叫《斩经堂》,血溅慈悲的佛象才够刺激。如果不杀,吴汉会成为流传千古的戏剧的主人公,或者英雄吗?这一点英国人和美国人比我们理解得更深。主人公和英雄,在英语里是同一个字:hem。

中国古典小说和西方不同,没有一个是凭着和女孩子谈恋爱而成为英雄的。没有《当代英雄》中的皮巧林,没有《红与黑》中的于连。像贾宝玉那样,虽然也是国家级恋爱专家,大不了混世魔王而已,但是,要说英雄气概,只能是等于零。拿他和水浒传上的真正的英雄比,十八般武艺没有一样有及格的水平。到忠义堂上去排座次,恐怕第一百零九位都排不上。

二,杀虎不算英雄,杀美女才是英雄

就是那些排上座次的英雄,对美女常常是并不崇拜的,不但不崇拜,相反是敌视的。

武松算是英雄了罢,连女权主义者和美女主义者,在这一点上和我没有争论。但是他成为英雄,是因为杀死了一条老虎吗?未必从整个打虎过程来看,他在绝大部分时间,谈不上英雄。首先,施耐庵强调,他的英雄之处,就在于他的大吃大喝。人家喝三碗就要倒也的酒,他一口气喝了十八碗。如果是公款吃喝,或者为进入吉尼斯世界纪录,还有一点意思,可是武松当时还没有当上阳谷县的公安局长,无处报销,又没有人和他比赛,可在我们祖传的观念中,仍然充满了理想主义的色彩。水泊梁山上有断金亭,这是柏拉图式的理想国:大块分金银,大碗吃酒肉。法国人拉伯雷《巨人传》中的高康大也是能够海吃海喝的。但是,那是虚拟的,而且喝到最后,他的所谓喝罢,实际上,所指的是文化知识。

中国人口膨胀太快,土地又太少,吃饱肚子是个问题,所以有民以食为天的信条,连毛泽东青年时代在《湘江评论》,都说,什么问题最大?吃饭的问题最大。

孔夫子比较全面一些:食色,性也。这是人生的两大要素。但是食比色重要。连鲁迅都说,一要生存,二要发展,也就是繁衍生命,没有美色,除了个别的登徒子,三天五天,十天八天都能活得下去,不过是看见异性心里有点乱而已。只有胸怀特别宽广的大人物,才偶尔想到小尼姑骂阿Q时的断子绝孙的危机。没饭吃的感觉比没有女人的感觉要难以坚持得多,据科学统计,不吃不喝,生命不会超过一万四千四百分钟,也就是240小时。所以古语云,饥寒起盗心。一到饿得发慌,就不要脸,什么坏事都敢干了。

吃得饱,是一种理想。在中国英雄传奇中,吃得多,就是力气大,志气豪。吃牛肉的胃口和打老虎的精神胆略成正比。

但是,吃有一个缺点,肚子的容量非常有限,超过了肚皮的弹性限度,有爆裂的危险。所以谁能吃得多,肚皮的弹性没有限度,就很了不起,很值得崇拜。

武松的英雄气概和吃喝的程度成正比。尤其是喝醉了,能醉打吊睛白额大虎,能醉打蒋门神,如果不醉,头脑清醒,其了不起的程度,就要差一些。

当然,这一切充满了中国式的肚皮理想主义的天真烂漫。

如果纯客观地琢磨一番,海吃海喝并没有增加武松多少的精神能量和聪明才智。

首先,武松打虎的方法就很不科学。施耐庵描写,武松是一只手按住了老虎的头部,用另一只手握成拳头,把老虎打死的。这简直是开玩笑。用这种傻办法,只配送死。老虎属于猫科,脊椎骨特别长。不像狗,你按住它的头,它的后腿就无所作为了。我曾经按住猫头试验过,它的前爪确是无所作为了,可是猫的身量长,它的后腿就翻过来乱抓。按住老虎脑袋的武松,唯一的办法就是用另外一只手按住考虎的屁股。如果武松有第三只手,这场战斗必胜无疑。很可惜,上帝在创造人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人中英杰有时会遇到猫科动物,也许,上帝还有顾虑,给了人类第三只手,私有财产的神圣性就没有保障了。正是因为没有第三只手,武松就只能两只手按着,和老虎僵持下去,直到筋疲力尽为止。如果真是这样,武松就化为老虎的营养,不但是蛋白质、脂肪、微量元素等等的营养,而且是武松的气概也可能化为老虎精神,如果真是这样,盖世英雄就不是武松而是老虎了,那就不是中国小说史要改写的问题了。

当然,说话不能太刻薄,平心而论,本着毛泽东一分为二的教导,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武松勉强还能算是英雄,不过是一个犯了错误的英雄。

充其量,他不过有半小时左右的时间爆发出超人的神力和勇敢。可以说是真正的英雄,其它时间,平凡得很,卑微得很,一个接着一个地犯错误。

店家好心好意,告诉他山上有老虎,让他住下,他偏不相信,以为是人家要赚他的住宿费。后来证明,他错了,从错误的性质上来说,是不相信群众。

等到了山神庙,发现阳谷县政府的红头文件贴在那里:近日景阳岗有吊睛白额大虎伤人,行路客商人等须等于巳、午、未三时结伴过岗(上午十时到下午二时)。当时已经是落日酉时(六点)。如果他实事求是,就该踅回去。可是他想,这面子上太难堪——须吃店家耻笑。这就犯了第二个错误,用上海话来说,死要面子活受罪。走了一段路,并没有发现什么老虎,酒气又涌起来,干脆就在一块青石板呼呼大睡起来。这就是他的第三个错误了,叫做麻痹大意。等到真的老虎来了,他在一切方面,都处于劣势,唯一的优势是他手中有哨棒。按马克思的说法,劳动工具,是手的延长,这是人和动物唯一的区别。但是,他又犯了第四错误:违背了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的原则,叫做慎重初战,他仓皇之间举起哨棒猛地打过去,克察一声,老虎安然无恙,原来是打松树上,把松树老大一截树枝打折了不算,自己惟一的武器也打断了,没有足够的长度了。从心理上来说,这就是第五个错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麻痹大意变成了惊惶失措。

可是恰恰到了这个最不英雄的极限上,黑格尔——毛泽东对立面转化的哲学起了作用,他却突然爆发出一种超常的神力。居然用非常不科学的方法,三下五除二地把老虎打死。应该承认,在这不超过半个小时的时间里,他是真正的英雄。当然,不排除其中有某种偶然性。例如,当时老虎得了感冒什么的,发烧到四十二三度,也许,用今天奥林匹克运动员的行话说,由于麻痹轻敌,而不在状态。

历史决定论可以休矣,人世间充满了偶然性。武松半小时的英雄超常发挥,转化为永恒不朽的英名。

虽然如此,武松心理气质的软弱性并没有因此而有所改变。

那时,还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卖老虎皮、老虎肉、老虎骨头,没有今天这样坐牢乃至掉脑袋的风险。他想把死老虎拖下山去,多少也可以卖几两银子。可是他活老虎可以打死,死老虎却拖不动了。这更可以证明,武松在体力方面,也有我们小百姓的局限。更加好笑的是,他无可奈何地放弃了死老虎,独自一个人挣扎下岗子去,恰恰又碰到枯草中两只老虎,这个千古英雄居然绝望起来:今番罢了(这下子完蛋了)。幸而,这两只老虎是假的,是猎户扮的。

这算什么英雄呢?比起我们样板戏的英雄,在牺牲生命关头,面不改色,心不跳,真是要惭愧死了,这样的货色充其量不过如文革中大人物陈伯达先生所说,小小老百姓。

但是,武松头上还是数百年来不改其神圣的光辉。

连聪明绝顶的金圣叹都称赞他为神人、天人。

毫无疑问,光是杀虎,是不够资格成为天人、神人的。施耐庵写杀虎花了整整一回,觉得不过瘾,又让他去杀了一个送上门来的漂亮女人,也花了整整一回。这不是偶然的。用俞平伯评论《红楼梦》中林黛玉和薛宝钗的话说,是遥遥相对,息息相遇。

武松之所以英雄,更主要是因为他在老虎面前心里七上八下,在美人的勾引面前却无动于衷,端的是面不改色,本来应该心不跳,但是,我想心如果真的不跳了,也就很难成为英雄了,所以用科学的语言来说,应该是:血压、脉搏,一概正常。

不管潘金莲如何勾引,就是没感觉。甚至任潘金莲将酥胸微露,云鬟半散,将自己喝了半杯的残酒连同自己的身体一起投怀送抱的时候,他不但没有男人的内心骚动,而且产生一种厌恶,突然严词痛斥:不识羞耻!

英雄就英雄在特异感觉系统的伟大和坚强——能不能把他叫做反男性感觉呢?待有暇到图书馆去向弗洛依德先生请教。

正是在这种反男性感觉的驱使下,他两只脚踏住她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

这个手伸到女性胸脯中去,口里还衔着刀的武松,才是顶天立地的英雄。

杨雄杀老婆,用的方法和武松是一样的,他先挖出舌头,一刀便割了,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

起初,我不太明白,杨雄这个家伙有什么资格配称英雄,太太偷和尚,戴了绿帽子,被女人灌了迷魂汤,冤枉了义弟石秀,这样的窝囊废还偏偏名叫杨雄,他雄个什么?枉了雄字的光彩。应该叫做杨熊才对。看到杨雄杀女人的利索,我才明白了,传统英雄主义的真谛。

这种杀女人的办法大概是施耐庵的好戏,他不由自主地重复着使用。就连比较文雅的卢俊义,也是用同样的方法处置了他的老婆广卢俊义手拿尖刀,自下堂来,大骂泼妇贱奴,就将二人剖腹剜心,凌迟处死。

年青的读者可能不知道什么叫做凌迟。要直接详细说明是相当野蛮的,大体上相当于生炒鱼片——把活鱼一片一片削下来,直到它不挣扎为止。不过要在想象中把鱼改为美女。

凡是英雄,都是雄的,打老虎倒在其次。关键在于对付美女时,以口里衔刀的姿态,进行切美女片的操作,才叫真好汉。

怪不得中国人把厉害的女人叫做母老虎,(上海话叫做雌老虎),不然杀女人的成就怎么能超过杀老虎?

武松后来血溅鸳鸯楼,杀了人家一大家子,刀口都杀卷了。他在墙上用布醮着血写道:杀人者,打虎武松也。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端的是英雄。

我时常感到还不够全面。多年教师的职业习惯,使我时常有一种冲动,想去替他改成广杀人者打虎并杀嫂武松也。现在看来,毕竟是施耐庵老到,打虎武松,中的虎,并不简单是指景阳岗上的吊睛白额大虎,而且包括潘金莲那样的美丽的母老虎也。

如果只会打山上的老虎,却杀不了美丽的母老虎,就和英雄无缘了。《水浒》上,矮脚虎王英虽然号称虎,但是个色鬼,见了美丽的母老虎,就流口水,就只有受嘲弄的分。最后当了一丈青(是一丈长的蟒蛇吗?)的俘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