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烹饪美食舌尖上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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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在我的故乡江苏,把田螺叫做螺蛳。有一句古谚:“螺蛳壳里做道场”,即形容其小巧玲珑。广东沿海一带有一种大田螺--跟它一比,吾乡的螺蛳更像是微型小说了。除了尺寸不一样外,造型倒是一致的。我年少时常吃螺蛳,可惜印象不深。后来学会喝酒了,对炒螺蛳的好感顿增,并且不厌其烦了。记得大学毕业我要北上谋生,几位男女朋友为我饯行--在陈冬梅家里,她提前买了一大洗脸盆的螺蛳,用清水养了一昼夜,然后加红辣椒和调料炒了,连着铁锅一起香喷喷地端上桌。

大家围着一口大铁锅坐下,喝起了冰镇的金陵啤酒。每人发了一根绣花针,以便拨开螺蛳的薄盖,挑出里面的肉--有点像掀开坦克的铁盖抓俘虏。女士们都翘着好看的兰花指,细心地挑。须眉男儿拿着绣花针的姿态就比较笨拙了--好在有啤酒作伴,这慢动作也挺有情调的。我至今仍然感觉到那个夏夜的风,轻轻地吹拂着,几位青年男女在露天的庭院闲坐着,吃着炒螺蛳,就着啤酒,说了许多记不清内容的话。

曲终人散时,大铁锅已经空了,而桌上堆满了螺蛳的空壳。陈冬梅烧的螺蛳的汤汁绝佳(像搁了鸦片壳似的),我们每拿起一个都会下意识地放在嘴边轻吮一口,然后才用针去挑。谁说了个笑话:“大家怎么跟接吻似的,咂咂有声。”在座的女孩子脸红了。

北方城市的夏天,路边的大排档也有炒田螺卖--我有时候会忍不住凑过去,点满满的一盘,慢悠悠地喝着啤酒。一方面,田螺的滋味确实吸引着我;另一方面,不如说想重温一番多年前那个夏夜的感觉。故乡的朋友,你们都还好吗?虽然大家早就失去了联系,可我没忘掉你们。

吾乡人爱吃螺蛳。菜市上甚至有剥好的螺蛳肉卖--价钱当然要贵一些,因为包含了手工费。用螺蛳肉炒韭菜,是在别处吃不到的一种美味。但我还是更偏爱带壳的炒螺蛳,边挑边吃,动口又动手(仍不失君子之风),能体会到某种逍遥的乐趣,和忘我的境界。还有比这更好的下酒菜吗--生活的速度仿佛慢了下来,时光的流逝也慢了下来。这是“慢”带给人的快乐。

其实吃螃蟹的美妙之处也在于此。如果把蟹肉全给你剥好端上来,你还会有把酒临风的愿望吗?你还会有持螯赋诗的感觉吗?“慢”也是快乐--因为你战胜了时间。

寡妇面

南京最繁华的地方是新街口。新街口有一家小店,靠卖寡妇面出名的。

寡妇面,听上去似乎不太吉利,但生意忒好。这真叫本事了。

该店门脸不大,只够摆几张桌子,因而站满了等座位的人。很多的时候,顾客的队伍不得不拖到街上去,甚至一直延伸到数十米开外肯德基门前。大家虽然在排队,却很有耐心的样子,似乎为吃一碗这家的面条,即使在风中“罚站”半小时也是值得的。真够无怨无悔的。

这是很长中国人志气的。南京的“寡妇”,居然没有被来自美国的肯德基大叔挤垮,而且用小米加步枪就打败了人家的洋枪洋炮。不知道类似的场景在别的城市是否还能见到。

若是不了解内情的外地人路过,没准会以为排队的顾客全是老板请的“托儿”呢。卖本小利微的面条也要请“托儿”?请得起吗?托得住吗?

凡是南京人都知道新街口的寡妇面。这就叫口碑。顾客大多是回头客,或慕名而来的,使之充满了人气。但这是现在的事情。放在五年前,没有谁知道寡妇面为何物。

如果说寡妇面是被托起来的,也有道理。只不过所谓的“托儿”不是老板花钱雇佣的,而是自愿加入的,或者说被寡妇面俘虏了。他们就是新街口这一带写字楼里的白领,以及商厦里的营业员。午间吃腻了盒饭,又不太习惯美式快餐,就拐进闹市的小巷子里,下一碗热腾腾的汤面对付一下。可这一吃,就上瘾了。一传十、十传百,寡妇面就火起来了。寡妇面的名称,也就显出它的好来了:多么富有家常味和亲和力,甚至还有一点点作料般的暧昧。可见俗到家了就是雅。

寡妇又有什么不能叫的?想当年,穆桂英还是着名的寡妇呢。京戏里不是有一出《十二寡妇征西》吗?寡妇做的面条,味道一定不错。寡妇其实更有人情味,更知道人情的冷暖。

如今,不仅原先的那一家小店生意兴隆,周围的巷子里,又陆续开起了十几家新店,一律号称卖的是寡妇面。

我回南京老家,弟弟邀我去吃寡妇面。他说你一定得尝尝。什么叫家乡味?这就是。它能让你回忆起童年吃的面条的味道。

当时是春节前后,哥俩在寒风中足足等了二十分钟(好在可以边等边聊天),终于挤进了店铺内。墙上挂着一块黑板,用粉笔写着十余种面条的名字和标价。有肉丝面、牛腩面、菜煮面、阳春面等等。弟弟说做得最正宗的是皮肚面,他给我点了一碗。他又给自己点了一碗熏鱼面。

皮肚是南京特色,在外地很难吃到,系将猪肉皮晒干后在油锅里炸得蓬松又酥软,切成条块状做菜料。我小时候,吃的大杂烩(如同东北“乱炖”),是不能缺少皮肚的。皮肚面,是将皮肚红烧后做面条的浇头。

该怎么形容这碗皮肚面的魅力呢?我只能说,它改变了我对面条的看法(正如有人说“一本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世界观”)。面条要做得好了,真能比任何一道大菜都要解馋。我从此再不敢小瞧面条了。

寡妇面并不是寡妇做的。我留意看了一下,柜台后面的老板是男的。可它就这么叫起来了,就这么火起来了。你不服气也没办法。

坐下来吃一碗吧,你就服气了。至少这味道在别处是吃不到的。

我认识一位在金陵饭店干过的大厨,问他南京哪家星级宾馆的菜做得最好。他诡秘地一笑:真正的美食在民间,宾馆里做的菜,再高档,也有形而无神。我闹不清这究竟是环境的原因,还是人的心理作用使然。

寡妇面是很典型的民间产物。虽属小吃,却浸透了南京的“土着味”。甚至连就餐的环境也是如此:粗粗粉刷过的墙面,没贴瓷砖的水泥地,矮桌子,高板凳,人似乎要俯下身子才能够着那碗香喷喷的汤面。它恢复了我们童年时(那是一个清贫的年代)对美味的记忆乃至无法扼制的憧憬。说得直白点,它唤醒了我们被富裕生活弄得麻木了的一副好胃口。

真正的美味确实只有在民间才能偶然邂逅。哪怕只是一碗面条。我只知道越高档的餐厅,做的面条越难吃。不信你试试。

邂逅本身就是一种美。正如少小离家的我与故乡的寡妇面。

在北京,见到写有小说《爱情特快》的女作家云潇,她正好要去南京参演一部电影,就顺便向我打听南京有什么好吃的。我想了一下,没说盐水鸭,没说鸭血粉丝汤(这些是到处都可仿制的老名牌了),而是说起新街口的寡妇面……我这篇文章,不过是把对她的讲述重复了一遍。

云潇是重庆人。她说重庆解放碑一带,有家卖酸辣粉的也是如此。小铺子不足十平方米,房租却已涨到一年二十万。为什么?就因为生意太火爆了。一天几乎数不清要卖多少碗。门前站满了排队的人。因座位有限,大多数买到酸辣粉的人都要蹲在马路边吃。那场景我没见到,却能够想像出来。不就跟南京的寡妇面一样吗?看来每座城市的民间,都有各自的美食传奇。

云潇说她去南京拍戏间隙,一定要抽空溜到新街口,尝尝寡妇面究竟有怎样的魔力。她带着这样的期待,寡妇面就不会让她失望的。

我想的却是:什么时候到重庆出差,先不争着办事,而是直奔解放碑,不声不响地排在买酸辣粉的队伍的后面,眼巴巴地等着……等一碗长江水煮出的酸辣粉。

杏花村的酒家

三年清明节前后,去安徽池州参加一个笔会。我先在安庆下火车,然后打了一辆出租车,搭乘轮渡过长江,对岸就是池州了。轮船把十几辆汽车载运到对岸,只花了二十分钟。出租车司机跟我聊天,问我是否来过池州。我说没来过。他见我戴副眼镜,像个读书人,大概为了拉近距离,就提了个文雅的问题:“你一定听说过杜牧吧?”

“是唐朝的那个诗人吗?”我没想到司机也知道杜牧。

“对呀,就是写‘清明时节雨纷纷’的那个。而且告诉你吧,那首诗就是为咱池州写的。”

“照你这么说,杏花村在池州?”说实话,在此之前,我还一直以为杏花村在山西呢,因为汾酒里有一种品牌就叫杏花村。

“杏花村在池州城西。那儿有一口古井,杜牧喝的酒就是这井水酿造的。”司机见我对此很有兴趣,又说,“我拉你去看一眼吧,反正是顺道。”

我没有表示反对。肚子里的那点文学情怀已经被挑逗起来了。此时正逢清明时节,皖南大地开满一片又一片金灿灿的油菜花,恰巧又刚下过一场春雨,我仿佛成了远道而来的杜牧的化身,而出租车司机,成了当代指路的牧童,他要领我去杏花村呢。那个着名的村落,恐怕正在杏花的掩映下等着我呢。

我来之前还纳闷这个旅游笔会干嘛要选择偏僻的池州召开呢。听司机这一介绍,全明白了。

我顾不上先去大九华宾馆投宿,而迳直参观了一番当地人修建的杏花村古井文化园(属于杏花村复建工程的一部分),了解到杜牧确实曾在晚唐会昌四年至六年(844-846年)出任池州刺史,那段时间还写出大量诗篇,其中的《清明》就是这位地方官春游城西杏花村所得:“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杜牧向牧童打听哪儿有酒卖,一首千古绝唱已屏住呼吸隐藏在杏花丛中等着他来摘取。他不仅应该感激牧童,更要感谢美酒。酒是唐朝诗人们灵感的催化剂,浩如烟海的全唐诗,有一大半都散发着酒的香气。唐朝文学艺术的兴旺,似乎应归功于诗与酒的联姻。与李白相比,杜牧至少还算比较清醒的诗人;但他毕竟做过“十年一觉扬州梦”。他来池州,是在梦醒之前,还是梦醒之后呢?他冒着迷细雨走向杏花村,他的名字,就注定将跟李白一样,不仅载入中国的诗史,还将载入酒史。连山西的酒厂都要借助他的诗句打广告呢。

我喝过山西的杏花村酒,味道确实不错。我也跟许多人一样,误以为杜牧是在山西写下《清明》的。直到今天才知道,杏花村至少有两个,而安徽的这一个,才是最正宗的,它是杜牧那首诗的发源地。

我在园内找到了那口唐代古井--又称“黄公井”、“香泉井”。杜牧写“清明”时喝的酒,就是一位姓黄的老汉酿造的,他当时是这口井的主人,清光绪时《贵池县志》记载:杏花村香泉井,相传香泉似酒,汲之不竭。我俯身井圈低头看了看,井水至今未枯。可别小瞧了这口不起眼的老井,里面不仅有酒,还有诗啊。杜牧是杏花村的一位伟大的过客。他仅仅留下一首诗,就使一个村庄出名了。

紧挨着黄公井,现建有一座酿酒坊,使整个院落都弥漫着酒香。旁边还有黄公酒垆,销售新出炉的黄公酒。我踱进去喝了一杯。又买了两小坛,准备带回北方送给一位善饮的诗友。

唉,酒不醉人人自醉嘛。我通过一杯酒而梦回唐朝,而对唐朝充满遐想。

杏花村本地也出过名人。清代贵池杏花村人郎遂,历经十一年编辑出《杏花村志》十二卷,是惟一一部被收入我国古代最大的一部文献《四库全书》的村志。因而杏花村是全国惟一以村建志的村,又被称为“天下第一诗村。”《杏花村志》中不仅对杏花村的历史、风俗、景物进行详尽描绘,还收录自唐至清历代诗人描写杏花村的古诗文千余篇。

在杏花村,我不仅想这样的问题:究竟酒是诗的媒人,抑或诗是酒的媒人?

杜牧,是杏花村声名远播的一个大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