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和谐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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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和谐合作是一种文化(4)

1980年5月,日本通产省召开了关键会议,当时索尼与飞利浦的工程师尚未完成他们的工作,但他们的展示仍然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终使制定唱片标准规格的通产省放弃JVC的AHD,转而支持CD,飞利浦和索尼就这样静悄悄地通过标准化合作获胜。

必须遵循游戏规则

——合作规则化

要与别人形成合作关系,必须遵循游戏规则——不管是潜在的规则,还是明确的规则。

犹太人在工作中往往以秒计算,分秒必争。一旦规定了工作时间,就严格遵守。在上班的工作时间,决不浪费一点一滴的时间去做非工作性质的事情。下了班以后,即使他们只要再花几秒钟时间再打10个字就能完成的一件公文,他们也不再打字而是下班。他们的理由是“我在工作时间没有随便浪费一秒种时间,因此我也不能浪费属于我的时间”。这就是犹太人的时间观念。

正是因为犹太人的时间观如此之强,所以他们的一些活动也是非常有时间限制的,被刻意简单化了。他们在会谈时,不会像一般人那样,拐弯抹角地谈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客套话一大堆。他们总是直奔主题。

在和犹太人打交道时,切记会谈时不要迟到,即使迟一分钟也被认为是不礼貌的;见面后,要开门见山,简明扼要地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意愿。不要拖延谈话时间,尽可能地在事前就做好充分的准备。

企业家不是神,不能不考虑自己的事。但是,只顾自己是不行的,同时还要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只有兼顾对方的利益,这样人家才愿意与你合作,同时可能有长期合作的打算。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即使是坏人,也希望别人是好人。因为好人可以使别人受益,坏人只能使别人遭殃。

大家都犯规应该是有前提的,就是犯规者都没受到惩罚,否则断不会出现这种现象。那么,绝大多数人的犯规都不受惩罚,这个“规”还存在吗?还能说叫犯规吗?显然,这个“规”已经名存实亡了。在这里,“规”的概念就是有实际约束力的“规”,不管说的有多好听,如果没有约束力,我们并不视其为“规”,那也许只是一纸空文而已。相反,虽然可能没有谁颁布,但大家都遵守,不遵守就要吃亏,我们也视其为“规”。这就是所谓的潜规则。要合作成功,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绝不漏税的功劳

——合作法制化

“绝不漏税”,这是犹太人的经商格言,体现了他们强烈的纳税意识,并以能够纳税为光荣。他们认为,纳税是和国家订的无形的“契约”,不管发生什么问题,自己也要履行契约。谁偷税、漏税、逃税,谁就是违反了和国家所签的契约。违反“神圣”的契约,对犹太人来说是不可以原谅的。

一个瑞士人到海外旅行,回来时将一颗宝石藏在鞋里企图不通过纳税入境,结果被当地海关查出扣留。一位同行犹太人看到这种情况时,十分奇怪,问道:“为何不依法纳税,堂堂正正地入境?”按照国际惯例,像宝石之类装饰品的输出费,一般最多不会超过8%,如果照纳输入费,堂堂正正地进入国境,若想在国内再把宝石出卖时,只要设法提价8%就行了,这样简单的计算方法,小学生都会。因此说,犹太人的依法纳税实在是一个明智之举。

许多事实表明,犹太人依法纳税并不只是明智。因为他们也清楚,依法纳税而不漏税,这需要一笔较大的费用。如果可能,谁不愿意自己多赚点钱,少交点税呢?为了合理地交出“税金”,犹太人不像一般“聪明”人那样去偷税、漏税、逃税,而是想出其他绝妙的办法来赚钱。1000多年来,犹太人之所以能在异国他乡长期定居下来,且赚的钱比本土国民还要多,这其中的许多原因要依靠“绝不漏税”的功劳。

当然,犹太人“绝不漏税”并不表明他们轻易地就交出不合理的税款。他们讨厌被人随意征税。犹太企业家在做一笔生意之前,总是要首先经过认真计算,这笔生意是否能挣钱,先粗略算出在除去税款以外,他们有多少钱能装入自己的口袋。

一般企业家在计算利润时,总是把税钱算在里面。例如,中国人说获利20万,那其中一定包括税钱在内。而犹太人的利润则是除掉税钱的净利。“我想在这场交易中,赚10万美元的利润。”当犹太人这样说时,他所讲的10万美元利润中,绝对不包括税钱。那么如果税钱为利润的50%时,犹太人就必须赚取中国人所说的20万美元的利润了。

如果说在“绝不漏税”方面,犹太人表现得非常“傻”,那么在计算除去税钱的利润方面,确实是犹太人精打细算的风格高出一筹。外国的董事长的薪俸相当高,一般标准都在该公司职员平均月薪的50倍以上。假如公司职员平均工资为2000美元,则董事长的薪俸应是10万美元。但是,这样高的薪俸,许多国家税收也高。例如在日本,一个有1000万元薪俸的董事长,交税后所剩余的薪俸,仅可糊口而已。这种情景,真是太可怜了。所以,犹太人在未入“列支敦士登”国籍前,总想办法让自己当一个廉价的“董事长”,以少征税。

合作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合作艺术化

合作艺术化就是合作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既按游戏规则办事,又善于打擦边球;当然在钻法律空子的同时,不要忘了道德准则。

巧用法律

犹太人主张只有守法才能用法,犹太企业家被奉为是守法的楷模。但是在他们认为只要在不改变法律形式前提下,是可以变法律为己所用的。

1968年前后,由于日本经济的飞速上升和贸易顺差,日元在日日增值,美元却在滑坡,因而日本的外汇储备快速增长。70年代初,日本的外汇储备仅有35亿美元。这是战后日本全体国民25年辛勤工作的结果。可是,从1970年10月份开始,日本的外汇储备便成亿成亿地翻番,1971年8月达到125亿,其中竟达8月份一个月的外汇收入就赶超战后所有年份的积累,达到46亿元!最后总储备额竟达到150亿美元,而历时尚不足一年时间。对此,日本政界、新闻界,还有商界中大多数人都陶醉于良好的自我感觉中:“这是日本人勤劳的象征,因为日本人勤奋工作,才积攒下这么多的外汇”。

犹太人知道,日元的升值是迟早的事情,只要日本的外汇储备超出100亿美元,这个时刻便会来临。这个美日汇率的大幅变化,也许是20世纪最后一个发大财的机会。所以,犹太人甚至从银行贷款向日本抛售美元。对于犹太人的动作,反应迟钝的日本政府一直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国会只知道辩论这些流入日本的外汇会不会对日本经济造成破坏。一些议员振振有词地说:“外国人搞投资,绝对赚不了钱,即使赚了钱,也要纳税。”殊不知,犹太人虽然从不偷税漏税,但根本没有办法向日本政府纳税。

日本政治家的算盘也不是全错,日本有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靠在外汇市场上搞买空卖空方式的投机是不可能的。但他们没有想到,从他们眼里看是一个周详严密的外汇制度,从犹太人那边看,却有一个大漏洞,这就是当时的“外汇预付制度”。根据该条例,对于已签订出口合同的厂商,政府提前付给外汇,以资鼓励。但这个制度有个缺陷,那就是必须允许退货。

犹太人正是盯上了日本的“提前付外汇”和“退货”这两点。这样,犹太人先与日本出口商签订合同,将美元卖给日本,然后耐心等待,等到日元升值,再以退货的方式将美元买回来。一卖一买,利用日元升值造成的差价,便可以稳赚大钱。等日本政府的外汇储备达到129亿美元时,方如梦初醒,意识到这种状况的危险,然后才停止“外汇预付”,不过,还

留了一个尾巴,允许每天成交l万美元。最后,等外汇储备达到150亿美元时,日本政府只好宣布日元升值,由360日元兑换l美元提高到308日元兑换l美元。这样,犹太人在短短几个月内1美元就净赚52日元,日本政府则总共损失了8亿美元,相当于每个日本人损失5000日元。而这笔钱据说大多是被犹太人赚去了。难怪有的犹太人流着泪感谢日本政府的宽大和愚蠢,愚蠢到不用说及早关闭外汇市场,就是按原比值退还预付款的办法也不敢用。

日本的“外汇预付制度”本来是为了促进日本企业开展外贸的。接到国外订单,尽早拿到外汇就可以及时进口所需的原料,确保按期交货;企业拿到预付款还可以减少资金占用,何乐而不为?而且,允许退货,也是交易场上的常例,本身并不是什么大漏洞,除非在日元升值的情况下。而犹太人之所以如此,就是钻其原来并不是漏洞的漏洞,那就是巧用日本的法律。因为犹太人的用意在于付款和解除合同,他们压根儿就没有要货的意思,只不过是为了赚钱而卖出买进一回。

巧用规则

合作艺术化,不但表现在巧用法律,而且表现在巧用规则。

一个犹太人走进纽约的一家银行,来到贷款部,大模大样地坐了下来。

“请问先生有什么事情吗?”贷款部经理一边问,一边打量着来人的穿着:豪华的西服、高级皮鞋、昂贵的手表,还有领带夹子。

“我想借些钱。”

“好啊,你要借多少?”

“1美元,”

“只需要l美元?”

“不错,只借l美元。可以吗?”

“当然可以,只要有担保,再多点也无妨。”

“好吧,这些担保可以吗?”

犹太人说着,从豪华的皮包里取出一堆股票、国债等,放在经理的写字台上。

“总共50万美元,够了吧?”

“当然,当然!不过,你真的只要借1美元吗?”

“是的。”

说着,犹太人接过了l美元。

“年息为6%。只要您付出6%的利息,一年后归还,我们就可以把这些股票还给你。”

“谢谢。”

犹太人说完,就准备离开银行。一直在旁边冷眼观看的分行长,怎么也弄不明白,拥有50万美元的人,怎么会有来银行借l美元这种事情。他慌慌张张地追上前去,对犹太人说:

“啊,这位先生……”

“有什么事情吗?”

“我实在弄不清楚,你拥有50万美元,为什么只借l美元呢?要是你想借30万、40万美元的话,我们也会很乐意的……”

“请不必为我操心。只是我来贵行之前,问过好几家金库,他们保险箱的租金都很昂贵。所以嘛,我就准备在贵行寄存这些股票。租金实在太便宜了,一年只须花6美分。”

这样的精明,不仅是盘算上的精明,更是思路上的精明。贵重物品的寄存按常理应放在金库的保险箱里,对许多人来说,这是惟一的选择。但犹太企业家没有囿于常情常理,而是另辟蹊径,找到让证券等锁进银行保险箱的办法。从可靠、保险的角度来看,两者确实是没有多大区别的,除了收费不同。

一般情况下,人们抵押是为借债,而且总是希望以尽可能少的抵押借来尽可能多的款项。而银行为了保证贷款不受损失,从不肯让借款额与抵押物的实际价值相符,因此,一般只有关于借款额的上限,而没有下限。犹太企业家是为抵押而借款的,借款利息是他不得不付出的“保管费”,既然现在没有关于借款额下限的规定,犹太企业家当然可以只借l美元,从而将他们观念中的“保管费”降低至“6美分”。这样一来,银行在l美元借款上几乎无利可图,而原先可由利息或罚没抵押物上获得的抵押物保管费也微不足道,银行纯粹是为犹太企业家提供义务服务。

不能把企业当自己家来管

——合作制度化

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是把企业家和员工的关系也看成一种合作关系,不同于其它合作关系的是,企业家与员工的合作关系必须靠规章制度来维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任何一个组织都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运作规则。一些人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视为提高组织效率、制约官僚作风的法宝。无论你的企业规模如何小,必须有明确的章法可循,哪怕你是私营企业,当企业家的也不能把企业当自己家来管,必要的财务、人事、工资、分红、业务分工制度必须建立,而且要带头执行,这样的企业家才能树立威信,经营才会有起色,管理也才能出效益。

企业法规和经营制度影响和制约着企业文化发展的总趋势,同时也促使不同企业的文化朝着个性化的方向发展。但真正制约和影响企业文化个性化的原因,是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和经营观念。企业的制度与企业的经营观念有着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作用。合理的制度必然会促进正确的企业经营观念和员工价值观念的形成;而正确的经营观念和价值观念又会促进制度的正确贯彻,使职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但是,尽管如此.如果你没有制定出一些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你就发现自己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要么所有人都视你为无能,什么事都自作主张,要不就是事事报告,事事请教。

制定固定的上班时间或换班时间,这样才有利于统一。犹太人也坚持这个原则,这不是绝对的。有时他们为了满足某些员工的需要,就尽可能的将他们的工作时间安排得更加灵活。例如,某位员工因为要照顾在家卧病不起的老父亲,他可以在完成预定工作量的情况下,迟点上班、早点下班。当然,这些都只限于极特殊的情况下。通常而言,上班时间都是固定的,这是一个铁定的时间概念,上至公司老板,下至公司员工,都要遵守。或许有人会说,企业家的事情太多,不能严格按照这个时间表,但是犹太人做到了。在上班的时候,他们几乎都成了公司的“生物钟”。如果一个企业家连按时上班都做不到,那么他如何去严格要求自己的员工呢?所谓言传身教,犹太人对这点从来都没有忘记过。犹太人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们对自己的严格要求。

犹太人认为,工作时间是企业家的,因为这段时间企业家是要支付工资的,所以无论是企业家还是员工,在上班时间做私事是非常不道德的一件事。在办公室里打私人电话更是会造成恶劣的影响。企业家对这种员工可以给予警告,也可以给予开除。因为员工犯规了,犯规了就要受罚。这是纪律。

责任和权力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如果让部属和员工去做不必负责的事情,就会使工作松散、拖延,甚至产生不良的后果。同样,如果只给责任而不赋予权力,结果也是如此。因此,必须给予部属和责任相当的权力,让部属在责任和权力之内,放手去做。当然,如果遇到关系大局的事情,要求下属向领导请示还是应该的。

好的经营,必须要使员工们真诚合作才行。制度要规范,才有企业家和员工的真诚合作。

更大的活力更强的凝聚力

——合作文化化

如果形成了先进的企业文化,企业会有非常强的战斗力,想做多大就能做多大。

——摘自2003年5月《世界经理人周刊》

文化整合

在惠普和康柏宣布合并计划不久,双方就成立了一个负责进行“文化整合工作”的企业文化研究小组,任务是确保惠普与康柏两个截然不同的企业文化能够尽可能快速、便捷地融合,并达到最佳的长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