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农民进城务工权益保护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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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工会如何维护农民工的权益(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工会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开展工会活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农民工参加工会的权利。各级工会要以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劳动条件和职业安全卫生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作用,完善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同时,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1.政府怎样支持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工会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开展工会活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协调用人单位与工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并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实施监督。

2.怎样强化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作用?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农民工参加工会的权利。各级工会要以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劳动条件和职业安全卫生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作用,完善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同时,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3、工会做好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的意义何在?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和顺利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高度,对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出了全面部署和统筹规划,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主要任务,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为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持。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意见》,要求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切实承担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这一重要职责,协助各级党委和政府把这一关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务必抓出成效。

4.工会如何落实国务院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规定?

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及其各项政策规定,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对策措施,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重点问题的解决,最广泛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好农民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5.工会怎样在解决农民工问题上加强源头参与和监督?

各级工会要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主动参加同级党委、政府建立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领导协调机构,搞好源头参与,提出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主张和建议。通过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工会与政府联席(系)会议机制的作用,通过工会界人大代表的议案、政协委员的提案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推进有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的制定,废止对农民工带有歧视性的规定。积极提请和配合各级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执法检查,推进《国务梡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政策措施的落实。

6.工会应着重在哪些方面军协助解决农民工的问题?

要深入搞好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本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情况,及时提请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下大气力推动农民工工资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劳动条件差、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缺乏基本社会保障、农民工人会率低等突出问题的解决。对于违反《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政策规定、无视农民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各级工会要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最现实、最直接、最紧迫的问题。

7.最广泛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的要求是什么?

各级工会要增强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维护农民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要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领域,以农民工为重点对象,大力推进农民工集中地区和制造、建筑、采掘、餐饮等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2006年全国新发展农民工会员要达到650万人以上,到2008年农民工人会率要达到其总数的70%以上。

8、工会在方便农民工加入工会方面应采取哪些措施?

各级工会要深入农民工所在单位的厂房、工地、宿舍,采用组织宣传队、开办农民工夜校、发放宣传材料、实行会员优惠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工了解工会、认知工会,启发农民工依法自觉建会、主动人会的内在动力。用好激励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创新建会形式和方法,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以及劳务中介公司工会、工程项目工会、楼宇工会、市场工会的建立,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工加人工会。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坚持源头建会、属地管理、联合互动、双向维权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农民工人会、转会手续,推行农民工输出地源头人会、实行农民工集体登记人会、开设农民工人会窗口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工及时方便地加人工会。

9.工会怎样加强农民工会员的会籍管理?

要加强农民工会员的会籍管理,明确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工会对农民工人会和会籍管理工作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农民工转移过程中流动会员管理的跨地域合作动态管理机制。企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工会可先直接吸收农民工人会,然后再建立企业工会。各级工会统计职工入会率应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部职工。

10.工会在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应采取哪些措施?

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所有招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都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的履约率,推动到2008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

11.工会怎样利用集体合同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要努力扩大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的覆盖面,指导已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将农民工纳入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范围,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和行业,要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重点,充分发挥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12.工会怎样协助解决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