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
21440600000036

第36章 法制宣传(1)

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是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实行依法治村的基本条件。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进一步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全面提高村民特别是村干部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向提高村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体业户和青少年。村级应建立普法依法治村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村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一节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的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一)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规

如: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熟悉和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对公民法律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一个经常性课题,必须常抓不懈。

(二)关于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等。这些法律是对农民财产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的有力保护,是农民应该掌握的重要法律武器。

(三)关于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担保法等。这些法律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在农村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学习掌握好这些法律意义十分重大。

(四)关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等。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是发展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基本保证,应继续下大力抓好这些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

§§§第二节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形式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应结合实际,充分运用农村的各种宣传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村民学法用法,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

(一)开辟阵地,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是农村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依托。有阵地与没有阵地大不一样,有阵地、有依托,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才有保障;没有阵地、没有依托,法制宣传教育就难以进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主要有以下方面。

1.村民法制学校。村民法制学校是村民学法的主要场所。利用村民法制学校对村民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是农村普法的主要形式。村应当建立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场地、有考核的“六有”村民法制学校。利用村民法制学校对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有计划地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面授教育,利用农闲季节、阴雨天气和晚间组织村民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2.图书室。农村的图书室是农村的重要文化设施,也是农民学法的好场所。农村图书室应有一定数量的法律藏书,订阅一些法制报刊,建立定期开放和图书借阅制度,配备负责任的图书管理员,为农民学法提供服务。

3.法制宣传园地。可结合本村实际建立法制宣传一条街,通过法制宣传一条街,把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摘录上墙,用标语、标牌、板报、墙报等形式加以明示,使广大村民抬头见法,随时学法。有条件的村还可以建立法制文化大院、法制广场、法制宣传橱窗、法制宣传长廊,采取每月或每半月更新内容的方式,结合村里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向村民展示较多的法律知识,让村民接受更多的法制教育。

(二)开展活动,进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

农村应配合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村民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以活动来推动村民学法用法。

1.开展法制文艺宣传活动。有条件的村可建立文艺宣传队,利用农闲、节假日或配合本村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编演一些法制文艺节目,如反映农民学法用法好人好事的快板、相声、小品,反映典型案例的小话剧,震撼人们心灵的法制歌曲等,把教育寓于娱乐之中,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和效果。

2.组织法律知识竞赛。为了调动大家学法用法的热情,根据法制宣传教育计划,配合经常性法制教育的内容,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竞赛,如青年法律知识竞赛、个体业户法律知识竞赛、家庭法律知识竞赛、村民组法律知识竞赛,以竞赛促进学法用法。

3.开展“讲案学法”活动。主要由村干部和法制宣传骨干针对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收集典型案例,编成故事,以案释法,利用学法日、会议、集体活动等机会,在田间地头、街头巷尾,以通俗易懂、生动形象、贴近生活的形式,向村民宣讲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使人们通过了解案发的原因,触犯的条款,受到的惩罚,领悟应汲取的经验教训,从而达到促进学法、懂法、守法的目的。

4.开展法制文明户评比活动。配合这项活动,开展“法进家庭”活动。坚持做到“法律条文送到家、学法用法抓到家、守法责任定到家”。及时向农户发放普法教材,力争达到户均一册以上,使村民学法有教材。村民委员会可以与农户签订遵纪守法责任书,对干部群众的学法、用法、守法作出约定,使他们在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建立村民学法、用法、守法档案,作为创建法制文明户的依据,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组织一次评比,以此来促进村民自觉学法用法。

5.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

(三)借助媒体,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媒体越来越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播及法律对生活的影响,每天播发的信息量越来越多,而且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准确度高,是农村最便于利用的法制教育信息资源。农村应广泛号召村民群众收听收看法制新闻节目,向大家推荐好的专题专栏,遇有重要的法制实况转播,如重大案件审判、重要法制讲座等,统一安排组织收看。村里还应办好自己的有线广播,配合国家新闻媒体搞好宣传。利用好报刊资料,更准确地向农民宣传法律、解释法律,让法律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使村民经常受到法律的感染和熏陶,促进法律素质的提高,推进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第三节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