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具书中国工业发展报告.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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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钢铁工业

提要

钢铁工业是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最深的行业之一。改革开放前的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钢铁工业一直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钢铁工业的宏观管理体制、钢铁产品定价机制和流通体制、投资管理体制和企业制度等循序渐进地实行了一系列改革开放新举措,促进了钢铁工业生产力的空前大发展。与改革开放之初相比,30年后的今天,我国钢铁工业的产业规模显著扩大,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大大提高,产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产业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钢铁工业的结构调整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无论是在改革开放层面上还是发展层面上,不仅不少老生常谈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而且还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有:改革仍然没有完全到位,钢铁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体制、机制依然没有完全建立,钢材品种结构仍不能完全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节能减排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贸易摩擦增多等。要解决上述问题,需要继续深化钢铁工业改革,进一步理顺钢铁工业的体制和机制,同时,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高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转变钢铁工业的经济发展方式。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性产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钢铁工业与其他行业一样,开始了市场化的改革开放进程。30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使我国钢铁工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重大变化,推动了我国钢铁工业生产力的空前大发展。但是,无论是从改革开放层面还是从发展层面上看,我国还需要继续深化钢铁工业改革,进一步理顺钢铁工业的体制和机制,同时,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力度,提高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转变钢铁工业的经济发展方式。

一、钢铁工业改革开放30年历程的回顾

钢铁工业是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最深的行业之一。改革开放之前的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钢铁工业一直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在这种体制下,钢铁工业的基本建设由国家统一投资,钢铁企业生产所需的物资由国家统一计划供应,钢铁产品由国家统一分配,钢铁价格由国家统一制定,钢铁企业利润全部上缴国家财政。这种高度集中的传统体制长期实行的后果是:钢铁企业成为政府行政机构的附属物而缺乏应有的活力,钢铁产品品种、质量水平难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效率的功能受到了极大的抑制。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针对传统体制的弊端,我国钢铁工业从多方面入手,开始了改革开放的历程。

1.钢铁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

我国钢铁工业的专门管理机构是1956年在撤销重工业部后成立的,尔后便形成了与传统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高度集中的钢铁工业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市场取向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我国对钢铁工业管理机构进行了多次调整和改革,使之从过去的部门管理和直接控制转向行业管理和间接引导。在1982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中,国务院决定把有色金属行业从冶金工业部中分离了出去,同时对分离后的冶金工业部进行了机构精简。但这次改革没有触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政府职能也没有转变。其后,在1988年和199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中,国家又对冶金工业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做出了一些改革和调整,以便使其从具体管理直属企业的生产经营转向搞好行业规划、行业协调、行业监督和服务上来。为了尽快结束专业经济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的体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钢铁管理新体制,1998年,国家决定撤销冶金工业部,建立隶属于国家经贸委的冶金工业局,并要求冶金工业局把职能逐步转移到调整行业结构、理顺管理体制、确保行业稳定运行上来。2001年,国家冶金工业局被撤销,其有关行政职能并入国家经贸委。2003年,国家经贸委被撤销,其钢铁工业的宏观管理职能被转入国家发改委,由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冶金处和工业司冶金处来具体负责。同时,把原来的中国冶金企业管理协会更名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使之成为联系政府宏观经济部门和企业的桥梁,成为服务钢铁企业、建立行业自律规范的载体,在拟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规及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和管理过程中成为政府综合管理部门的重要帮手。

2.钢铁产品定价机制和流通体制的改革

改革开放前,钢材被当做一类物资由国家计划部门直接掌握,统一分配,价格完全由国家制定。这种完全排斥市场的过于集中的单渠道、多环节、封闭式的钢材流通体制,阻碍了城乡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钢材的生产和流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这种情况开始有所变化。1979年,国家为扩大地方对钢材的支配权,规定鞍钢、武钢等22个重点钢铁企业,按其钢产量的3%折成钢材,留给地方使用;重钢、济钢等7个企业生产的钢材,实行“上交公粮”的办法,地方钢铁企业用本企业的钢生产的钢材自行分配。这就打破了多年来钢材只能由物资部门统购统销、独家经营的局面,为钢铁产品的市场化定价和流通提供了条件。这一年,全国钢铁企业自销钢材87万吨,占钢材总产量的3.5%。

1984年5月,国家允许计划内钢材的2%可以由企业自销(首钢为15%),其价格可向上浮动20%以内。超产部分可以与用户协调定价。同时下文规定部管冶金产品(主要是原料、辅料、副产品)超产部分自销。这就使钢铁产品从单一计划定价转变为计划和市场的双轨价。1985年,又取消了对自销产品加价不得超过20%的限制,计划外产品完全实行市场定价。这一年钢铁企业自销钢材达到530万吨,占钢材总产量的14.3%。企业自销钢材的从无到有,迅速改变了计划分配和条块分割的流通局面,出现了多种流通渠道并存的局面。

为了规范钢铁企业自销钢材和社会库存多余钢材的市场秩序,1986年,国务院批准在上海、沈阳、天津、武汉、重庆、西安、石家庄试办7个钢材市场,并成立了钢材市场领导小组,出台钢材市场管理办法。其后,国家又陆续批准一些城市建立钢材市场。到1990年,全国共有260个大中城市建立了294个钢材市场。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也为了避免钢材价格双轨制引发的种种摩擦和冲突,1993年,国家批准实施钢铁产品价格并轨放开的改革方案。这样,除国防、军工、农业、铁道用材外,其他钢材价格已全部放开,当年实行市场价的钢材占93%。到1994年,又进一步放开钢材价格,包括国家订货钢材的价格也全部放开。1996年,钢材指令性计划也改为产需衔接计划,国家重点工程及重点行业需用的钢材由国家订货。国家对钢材生产只做宏观总量的平衡与调控。至此,钢材价格已经实现了完全的市场化定价。

3.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前,国家对钢铁工业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投资管理体制。投资项目国家定,资金国家无偿提供,建设单位既不承担投资责任,也无须承担投资风险。这种投资体制,投资主体单一、运行机制僵化、投资不足和投资浪费并存,效率极为低下。改革开放之初,钢铁工业投资体制改革从两个层面展开,即一方面对国家投资部分进行改革,改变资金无偿使用的状况;另一方面,逐步放松钢铁投资的准入限制,发展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和投资渠道。从1984年开始,国家实行计划内钢铁投资项目由原来的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投资者需要在项目建设中承担建设投资风险并负责偿还建设贷款的本息。与此同时,国家还下放了钢铁工业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规定国家计委审批权限由1000万元以上提高到5000万元以上。

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前期,由于钢材产品市场供求缺口很大,全国各地区都觉得钢铁工业是一个很有发展前途的产业,因而投资钢铁工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当时的冶金部顺应潮流,提出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政策举措,放松了对地方和民间资本投资钢铁工业的一些限制性政策,使得钢铁工业的投资主体和投资渠道趋向于多元化,银行贷款、自筹资金、资本市场的股权和债务融资等成为了主要来源。

2003年下半年以后,随着全国各地钢铁投资热情的再度高涨,钢铁行业出现重复建设抬头的迹象,因此,尽管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把竞争性领域的投资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但对于钢铁工业却规定:已探明工业储量500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铁矿开发项目和新增生产能力的炼铁、炼钢、轧钢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铁矿开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这意味着不管规模大小,钢铁工业任何新的扩张性投资都需经中央政府审核批准。上述政策形式上看简化了钢铁工业投资程序,但内容上抬高了钢铁工业投资的进入门槛。2005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钢铁产业政策——《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公布实施,其关于投资管理的主要规定有:各种经济类型的投资主体投资国内钢铁行业和国内企业投资境外钢铁领域的投资项目,需按规定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或核准;建设炼铁、炼钢、轧钢等项目,企业自有资本金比例必须达到40%及以上;钢铁企业跨地区投资建设钢铁联合企业项目,普钢企业上年钢产量必须达到500万吨及以上,特钢企业产量达到50万吨及以上,境外钢铁企业投资中国钢铁工业,须具有钢铁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其上年普通钢产量必须达到1000万吨以上或高合金特殊钢产量达到100万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未经审批或违规审批的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工商管理部门不予登记,商务管理部门不批准合同和章程,金融机构不提供贷款和其他形式的授信支持,海关不予办理免税进口设备手续,质检部门不予颁发生产许可证,环保部门不予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

4.企业改革

同其他行业一样,我国钢铁工业的企业改革也是从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扩大企业自主权和推行经济责任制开始的。其具体形式有:①上交利润递增包干试点。钢铁企业先后实行上交利润递增包干的试点单位,既有首钢、包钢等大型联合企业,也有杭州、安阳、邯郸、鄂城等中型钢铁企业。其中首钢的承包制最为著名。首钢自1979年实行扩权试点,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实行利润递增包干办法,国家不再拨给投资,原材料提价因素由企业承担,并允许企业计划内钢材的15%可以自行销售,职工工资奖金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②全行业利润基数包干的改革试点。这种改革试点是从上海冶金局开始的。1978年末,冶金部和上海市议定,对上海冶金局实行全行业利润基数包干,超额分成。具体办法是:从1979年起实行上交利润基数包干(以1978年上缴利税11.2亿元为基数),超额部分国家与冶金局六四分成,一定5年不变。这项改革一经出现,就受到各级政府和钢铁企业的追捧。到1981年,全国就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冶金厅(局、公司)实行了行业性总承包,80%以上的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

“六五”时期,随着利改税的推行,在钢铁行业的110个大中型企业中,除了首钢、包钢、太钢、唐钢等37个企业仍坚持实行承包制外,相当一部分原实行承包的钢铁企业改为推行第二步利改税。5年的实践证明,实行承包制的37个企业,其实现利税、上缴利税的年均增长速度远远高于73个中途改行利改税的企业。

经过比较,国家决定全面推广承包制。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全国钢铁行业开始实行“投入产出包干”。其具体内容是:①冶金部对国家实行“五包”,即包上交统配产品任务,包提高产品质量,包降低能耗,包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项目的总投资、总进度和总效益,包提高经济效益。②国家对钢铁工业实行“三保”,即保完成国家任务所需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条件,保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保计划内建设项目和生产维修所需统配材料、设备和外部配套、协作条件。到1988年,我国县属以上全民所有制钢铁企业承包面达到87%,其中110个大中型企业承包面达到94%。包括鞍钢、武钢、重钢在内的大型钢铁企业全面实行了承包制。

承包制改革的全面推行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钢铁企业的积极性,增强了钢铁企业的活力,但同时也导致企业行为短期化加剧和鞭打快牛等消极现象,因而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国家决定对承包制到期的钢铁企业开始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试点。1994年以来,钢铁行业列入国家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有舞钢、本钢、太钢、重钢、天津钢管、大冶、八一等12家,列入地方改革试点的有邯钢、抚顺钢铁公司、天津钢铁、酒泉钢铁等57家。钢铁行业的试点面占了全行业大中型企业的78%以上,加上其他企业也自行主动开展转机建制、实行股份制改制的改革,实际上钢铁行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已在全行业展开。到1998年,试点工作基本完成,试点钢铁企业均按照《公司法》实施了改组,初步明确了国家资产投资主体,理顺了出资关系,建立了企业法人财产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初步形成。与此同时,为了给钢铁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和环境,从90年代中后期起,国家还对钢铁企业实行了“减员增效”、“精干主体、分离辅助”和“债转股”等一系列改革举措。

此外,一些具备条件的钢铁企业还实行了股份制改造,其中部分具有条件的还实现了规范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1993年,马鞍山钢铁在沪市、长城特钢在深市分别上市。1996年,攀钢钢钒、新余钢铁、广州钢铁在沪市上市。此后,大冶特钢、唐钢股份、韶钢松山、新兴铸管、鞍钢股份、邯郸钢铁、莱钢股份等国有钢铁公司陆续实现A股上市。目前,以钢铁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已有32家。2006年钢产量超过500万吨的21家企业中,已经有17家拥有具有控股权的上市公司。而且,从2005年开始,所有的钢铁企业上市公司陆续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进一步强化了约束机制。

5.对外开放政策

改革开放前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除引进了武钢1.7米轧机等少数先进设备外,我国钢铁工业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与国外的正常技术业务联系和外贸往来基本中断,结果与国外钢铁工业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以后,我国钢铁工业开始利用“两种资源、两种资金、两个市场”,对外开放范围不断扩大,程度不断加深。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钢铁工业对外开放政策调整的主题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破除禁区,逐步放权。1978年,我国就做出了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利用进口铁矿石,建设上海宝山钢铁厂的战略决策。1980年,冶金部组建了中国冶金进出口公司,开始经营部分冶金产品、冶金专用设备和技术等的进出口业务。该公司的组建,使我国铁矿石进口长期由中国五金矿产公司独家垄断经营的格局转变为五矿公司与冶金进出口公司双头垄断经营的格局。1981年,我国与澳大利亚科伯斯公司签订补偿贸易合同,由澳方提供技术和64万美元投资,改造鞍钢焦化总厂沥青焦车间,开创了改革开放后我国钢铁工业利用外资的先河。此后的宝钢一期工程建设,共利用了外资9亿美元。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钢铁工业开始大规模利用外资。1986年,国务院做出了利用外资加快钢铁工业发展的决定,并专门批准成立了中国国际钢铁投资公司,最初的设想是利用100亿美元的外资,增加1000万吨钢铁生产能力。1987年,国家计委批准了鞍钢、武钢、梅山(1998年后被并入宝钢集团)、本钢、莱钢等5个企业利用外资的项目建议书,并同有关外商合作进行了可行性研究。

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后,钢铁工业对外开放政策调整与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1993年,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的H股融资5亿美元,成为钢铁企业首个实现境外上市企业。与此同时,我国还直接赋予部分大中型钢铁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自主权。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根据“入世”承诺,我国又取消了钢铁产品配额和进口许可证制度以及钢铁产品核定经营和指定经营制度。目前,我国大多数大中型钢铁企业和部分具有资质的外贸公司均可从事钢铁品的进出口贸易。钢铁工业利用外资的方式更加多样化。我国的铁矿石进口也从1985年以前每年只进口几百万吨增加到2007年的3.83亿吨。除进口铁矿外,我国还与澳大利亚合资开采恰那铁矿和库里亚诺宾铁矿石;首钢还收购了秘鲁铁矿,成立了首钢秘鲁铁矿公司,从事铁矿开采;鞍钢集团则收购了金达必金属公司12.94%的股份,成为国内钢铁行业第一家参股国外上市矿业公司的企业;宝钢的首个海外投资项目——与巴西淡水河谷(CVRD)合资成立的宝钢维多利亚钢铁项目也开始启动。

二、钢铁工业改革开放30年的成就

钢铁工业30年来由浅入深逐步展开的一系列改革开放新举措,改善了我国钢铁工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了我国钢铁工业生产力的发展,为我国钢铁工业在世界的崛起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

1.钢铁产量成倍增长,成为世界钢铁生产第一大国

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30年来我国钢铁工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钢铁产量连续迈上新台阶,产业规模今非昔比。

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我国钢产量只有3178万吨,居世界第4位。1986年,我国粗钢产量突破5000万吨,达到5221万吨;1996年突破1亿吨大关,达到10124万吨,成为世界第一钢铁大国。进入“十五”时期以来,我国钢铁工业开始加速迈上新台阶。2003年,我国钢产量在世界钢铁史上史无前例地迈过2亿吨的门槛,当年粗钢产量达到22234万吨。2年之后的2005年,我国钢产量又跨过了3亿吨的门槛,当年粗钢产量达到35323万吨,占全球粗钢产量的比重达30.9%。仅仅过了1年,我国钢产量又突破了4亿吨的关口,达到42266万吨,占全球粗钢产量的33.8%。2007年又达到新的历史高度——48924万吨,继续牢牢把持世界钢铁第一大国的宝座,占世界钢铁产量的比重提高到了36.4%。

以1978年为基数,1978~2007年的近30年间,我国生铁产量从3479万吨增加到46944万吨,增长了12.5倍,平均每年递增9.4%;粗钢产量由3178万吨增加到48924万吨,增长了14.4倍,平均每年递增9.9%;钢材产量从2208万吨增加到56460万吨,增长了24.6倍,平均每年递增11.8%。

随着钢铁产品的快速增长,30年来钢铁工业的产业规模也随之不断扩大。改革开放前夕的1977年,我国钢铁工业的总产值为171亿元,1990年增加到1287亿元,2000年增加到4732.9亿元,2006年增加到25403.8亿元。按1978年的不变价计算,1977~2006年间,我国钢铁工业的总产值增长了32.8倍,由此推动我国钢铁工业的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以“十五”时期以来为例,统计数据表明,2000~2006年间,我国规模以上钢铁工业企业总资产由9228.3亿元增加到了22801.4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额的比重由7.3%提高到8.0%;实现产品销售收入由4887.1亿元增加到25735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由5.8%提高到8.3%;实现利润由158.1亿元增加到1348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比重由3.6%提高到7.2%。2007年,全国大中型钢铁生产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9910.7亿元,比上年增长32.8%;实现利税2460.1亿元,比上年增长43.8%;实现利润1447.4亿元,比上年增长49.5%,均创历史最好水平。目前,在我国两位数的39个工业行业中,钢铁工业的资产总额排名第2位,仅次于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产品销售收入仅低于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而排名第2位;利润总额排名第3位,仅低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2.为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改革开放以来,钢铁工业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为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提供了强大的物质支撑。数据表明,从1978年到2007年近30年间,钢铁工业已经累计为我国提供了36.4亿吨铁、37.15亿吨钢、37.20亿吨钢材。如果按照我国国内钢铁价格比国际钢铁价格低20%计算,这相当于累计为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节省了近3万亿元的成本。1978年,我国的人均钢材占有量只有33公斤,仅相当于当时世界平均水平的1/5,而到2006年,我国人均钢材占有量已经上升到319公斤,相当于该年世界平均水平的1.7倍。可以想象,倘若没有改革开放政策对我国钢铁工业发展的巨大推动,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就不可能在这30年中取得如此大的进展。

钢铁工业对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贡献不仅表现在钢铁产品数量上满足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需要,而且在品种、质量上满足了其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钢材品种质量的提高,钢铁工业满足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能力大大提高。改革开放之初,一些技术含量稍高一点的产品,如重轨、造船板、集装箱板、镀锡板等,我国只有依靠进口来满足。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钢铁工业对国内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满足率已经达到96%以上。目前,不仅所有的中低档钢铁产品可以完全立足于国内解决,而且国内钢铁工业大部分原来薄弱的品种,如电工钢板带、镀锌板、石油管及热轧薄板、冷轧薄板等,也基本可以由国内钢铁企业来解决。

3.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大提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明显改善

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也是我国钢铁工业的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技术经济指标在改革开放政策推动下不断提高的30年。以连铸比为例,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我国钢铁工业的连铸比仅为3.8%,1990年提高到22.4%,2000年提高到87.3%,2006年提高到96.9%。2006年与1978年相比,我国钢铁工业的连铸比提高了93.1个百分点。以世界平均水平为参照系,1990年,我国钢铁工业的连铸比比世界平均水平低34.3个百分点;10年之后的2000年,我国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7个百分点;2006年高5.6个百分点。钢铁工业实物劳动生产率,1978年为13.85吨/人·年,1990年提高到21.85吨/人·年,2003年提高到94.2吨/人·年,2006年又进一步提高到158.4吨/人·年。2006年的劳动生产率是1978年的11.4倍。与日本相比,1990年我国钢铁工业的实物劳动生产率仅为日本的3.8%,1995年提高到相当于后者的7.7%,2006年提高至22.1%。吨钢综合能耗,1978年为2.52吨标煤/吨,1990年降至1.61吨标煤/吨,2000年降至0.92吨标煤/吨,2007年降为0.63吨标煤/吨。2007年我国钢铁工业的综合能耗仅为1978年的25%。入炉焦比、高炉利用系数、实现利润等指标也明显改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正是改革开放才使得我国钢铁企业具有了技术创新的动力和压力,这才催发了高炉喷煤粉、高炉长寿技术、溅渣护炉技术、连铸技术、节能技术、小型连轧和高线国产化等关键共性技术在我国钢铁工业中应用和推广,进而才有我国钢铁工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全面改善的良好局面。

4.钢铁产品结构、产业组织结构有所改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钢铁工业的产品结构大大改善,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已能生产包括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各种高级合金钢在内的1000多个钢种,可轧制钢材品种规格4万多个,板材、带材、管材、型材、线材以及钢丝等品种基本齐全。低合金比由1978年的8.5%提高到2006年的28.5%,上升了20个百分点;板管带比由1978年的32.3%提高到2007年的50.5%,上升了18.2个百分点;合金钢比1978~2006年间虽有小幅下降,但合金等级等质量指标大大提高。

在产业组织结构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推动下,我国钢铁工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与上钢、梅钢联合重组后,加快集团一体化运作,逐步形成了汽车板、家电用钢、特殊钢、不锈钢等精品基地,生产经营规模迅速扩大,于2003年进入世界500强企业的行列。近年来,宝钢与马钢签署了战略联盟框架协议,接着又收购了新疆八一钢铁集团,同时又与邯钢集团合资建设邯钢新区。武钢集团先是收购了省内的鄂钢集团,2005年12月斥资65.1亿元重组了广西最大的国企柳钢集团,2007年又与昆钢联合重组。鞍本集团则与凌钢联合重组,并合作建设朝阳新区。攀钢集团兼并了成都无缝、收购成都钢铁、重组长钢集团,控股川投长钢、新钢钒、渝太白3家上市公司。在一些产钢大省,地方政府甚至直接出面撮合钢铁企业间的联合。湖南湘潭钢铁公司、涟源钢铁公司、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成立华菱集团,后又与无锡钢厂联合重组;大连钢铁集团、抚顺特钢集团和北满特钢集团3家重组联合为东北特钢集团;唐钢、宣钢、承钢三大钢企联合重组,于2006年2月成立了新唐钢集团。此外,马钢集团与合钢联合重组;沙钢集团与江苏淮钢和永钢、河南永新钢厂联合重组;建龙集团与新抚钢联合重组,并参股重组通钢集团;五矿集团联合重组营口中板厂;中钢集团先后联合重组吉铁、吉炭、遵义铁合金厂、青海铁合金厂、洛阳耐火材料厂、邢机、衡机、西安重机;中信泰富集团联合重组石钢等,均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企业间的联合、兼并和资产重组,加之近年来大中小型钢铁企业规模扩张,客观上使我国钢铁工业达到最小有效规模的企业不断增多,同时还催生了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据统计,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我国只有鞍钢粗钢产量达到年产500万吨的行业最小有效规模。其当年粗钢产量为686万吨,占全国粗钢产量的21.6%。2000年,年粗钢产量达到500万吨的钢铁企业增加了宝钢、鞍钢、首钢、武钢4家企业,产量占全国粗钢产量的比重提高到32.0%。2005年,年粗钢产量超过500万吨的企业增加到18家,产量占全国粗钢产量的比重提高到46.4%,其中粗钢产量超过1000万吨的企业达到了8家,宝钢集团粗钢产量还突破2000万吨,成为我国制造业跻身该年度世界500强的两家企业之一。2006年,粗钢产量达到500万吨行业的钢铁企业增加到21家,产量占全国粗钢总产量的比重上升到51.3%,其中粗钢年产量超过1000万吨的企业已经增加到10个。2007年,粗钢产量达到500万吨的钢铁企业增加到21家,产量占全国粗钢总产量的比重上升到55.7%,其中粗钢年产量超过1000万吨的企业增加到23家。2007年与1978年相比,我国达到行业最小有效规模的钢铁企业增加了22家,占全国粗钢产量的比重提高了34.1个百分点。

5.产业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多年来,随着钢铁工业工艺装备技术水平的提高,品种扩大,质量提高,我国钢铁工业产业国际竞争力逐步提高。这种趋势无论是从我国钢铁产品进出口的对比上,还是从我国钢铁贸易条件的变化上,还是从钢铁产品出口结构上,均得到了明显体现。

从钢铁产品进出口的对比看,1978年到2007年间,我国钢材出口量从33.2万吨增加到6264.6万吨,增长了187.6倍;而钢材进口量从863.8万吨增加到1687.1万吨,仅增长了95.3%;进出口相抵后1978年我国净进口了830.6万吨钢材,而自2006年起,我国已经超过日本成为全球最大的钢材出口国,同时从钢材净进口国转变为净出口国,当年钢材净出口2449.7万吨,2007年钢材净出口量进一步增加到4577.5万吨。与此相应,我国钢材出口占世界钢材出口市场的份额也由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的0.24%提高到2005年的5.54%和2006年的10.33%。

从钢铁产品的贸易条件看,1990年,我国出口钢材收取外汇总计6.19亿美元,平均每吨钢材的价格为296美元;进口钢材支付外汇总计20.7亿美元,平均每吨钢材价格为564美元,进出口单价之比为0.52:1;而2006年,我国出口钢材收取外汇总计262.43亿美元,平均每吨钢材的价格为610美元;进口钢材支付外汇总计198.28亿美元,平均每吨钢材价格为1071美元,进出口单价之比为0.57:1,贸易条件明显改善。

从钢铁出口的产品结构看,改革开放的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钢铁出口不仅数量小,而且在产品结构上主要为螺纹钢、线材等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双低”产品,板材等高端产品出口量几乎为零。而到2006年,我国出口板带材2037万吨,同比增长141.1%;占出口钢材的47.4%,比上年同期提高6.2个百分点。

三、钢铁工业改革开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使我国钢铁工业在近30年来取得跨越式发展的巨大成就,但无论是改革开放层面上还是发展层面上,不仅不少老生常谈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而且还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有:

1.改革仍没有完全到位,钢铁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体制、机制依然没有完全建立

虽然经过30年的改革,钢铁工业体制、机制目前依然没有完全理顺,这突出表现在:①钢铁工业的所有制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依然滞后,国有经济所占比重依然过大。截至2006年,国有和国有控股钢铁企业仍然占我国规模以上钢铁企业资产总额的85.7%,这在我国制造业中是比重最高的。同时,在国有钢铁企业内部,仍然没有真正建立起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即使是已经实现上市的钢铁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仍然相当普遍,治理结构也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变化,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②财税体制仍然不顺,产业调控仍然离不开“铁腕”行政干预。由于体制不顺,在我国钢铁工业近年来的宏观调控中,无论是落后产能的淘汰,还是投资规模的控制,抑或是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我们不得不一次次地运用并事实上强化了各种行政性的干预手段。

2.钢材品种结构仍不能完全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

虽然目前我国钢的年产量接近5亿吨,居世界第1位,但是,在不锈钢板带、不锈钢棒线材、冷轧板卷、镀层钢板卷、电工钢板卷和锅炉用无缝钢管等产品上,我国钢铁企业不仅数量满足不了国内市场需求,更重要的是实物质量、品种规格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存在差距。结果一方面我国钢铁工业中低端产品产能过剩,大家只能一味地拼成本、拼价格,企业利润空间变得十分狭窄,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另一方面价高利大的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国内钢铁企业难以满足,只能依靠进口。2007年我国钢材进口量仍高达1687万吨,其中高附加值钢材占进口数量的70%以上。

3.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

钢铁工业是能源消耗强度大、环境负荷重的产业。我国能否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减排目标,钢铁工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虽然钢铁工业单位产量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有了比较大的下降,但是由于钢铁总产量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国钢铁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仍居高不下。数据显示,2007年前三季度,含矿山、铁合金和耐火材料在内的钢铁工业总能耗仍占我国总能耗的14.7%,工业废水排放量占工业排放总量的8.53%,工业粉尘排放量占工业排放总量的15.2%,钢铁工业节能减排任务仍十分艰巨。

4.贸易摩擦增多

长期以来,我国都是钢材净进口国,都在为降低世界钢材产能过剩的严重程度做贡献。然而随着近年来钢铁出口的大幅增长,我国已从钢材净进口国转变为世界最大的钢材出口国。由于这一改变打破了世界钢铁工业的既有贸易格局,客观上加剧了出口对象国钢铁市场的竞争,一些国家和地区感到自身利益受损,便纷纷以反倾销、反补贴为借口对我国钢铁产品出口进行“指控”和报复,结果使得与我国钢材出口有关的贸易摩擦不断增加。据统计,到2006年年底,已有11个国家对我国钢铁工业采取了27起反倾销、反补贴一般保障和特别保障措施的调查,涉及金额达9亿美元。2007年以来,我国钢铁出口面临的国际压力更是有增无减。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就我国的禁止性出口补贴向WTO提起诉讼;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公布对我国部分碳钢紧固件反倾销反补贴再调查结果,并对原产我国的热轧碳钢板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日本和美国一道,共同向WTO控诉我国“非法”提供补助金予数种产业;墨西哥也加入美国的反补贴申诉;欧洲钢铁联盟就我国盘条、中厚板、热轧卷和冷轧不锈钢向欧盟委员会提起反倾销申请;东南亚国家也纷纷呼吁我国政府对出口到该地区市场的钢铁数量进行控制;拉美钢铁协会呼吁其成员国政府对我国钢材出口提出警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钢铁工业反倾销的风暴中心。在世界钢铁工业产能总体上仍然过剩和美国次贷危机的不利影响仍在扩散的背景下,未来几年我国钢铁出口很可能将引发更多的贸易摩擦。

四、推动钢铁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建议

1.继续加快钢铁工业的改革进程

(1)要继续优化钢铁工业的所有制结构。钢铁工业是典型的竞争性行业,国有企业的比重没有必要保持目前这么高。而且,国有钢铁企业的大量存在,还可能被别有用心的外国政府和企业作为诬蔑我国政府干预、操纵钢铁工业的主要“证据”。因此,加快钢铁工业所有制结构调整步伐,使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来逐步实现民营化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

(2)对于继续保留的国有全资和国有控股的钢铁企业,要通过机制的再造和重构,建立激励约束相容的制度安排,减少乃至消除内部人控制现象。

(3)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尤其要积极推进增值税向消费税的改革。将对企业征收的增值税改为向消费者征收消费税,可以极大地减少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手段支持本地钢铁企业发展,阻碍钢铁企业的跨地区资源优化配置的内在动力。

2.多管齐下,改善产品结构

具体措施包括:加速落后产能的淘汰速度;建立健全钢铁产品的标准化体系,提高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采标率,鼓励有条件的钢铁企业建立满足和超越顾客要求的企业产品标准化体系;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不断改进工艺过程和产品质量、追求卓越绩效的质量管理模式;改善产品实物质量,提高钢铁产品工艺性能的稳定性;加大研发投入,提高钢铁工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改善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支撑,等等。

3.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要尽快降低钢铁工业能源消耗强度、减少废弃物排放,使钢铁工业成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需要从多方入手。从技术的角度看,需要加快推广大型装备、先进工艺技术。例如,炼焦采用大型焦炉煤气和干熄焦技术、高向分段供气和底部废气循环技术、单个炭化室压力控制技术等,与传统工艺相比,可提高生产效率60%以上。再如,与传统工艺相比,采用大型烧结机和低温厚料烧结及烟气脱硫等技术,可减少烧结燃料消耗10%以上、节电7%。从经济的角度看,要进一步加大对钢铁工业的二次能源利用、钢铁废物再资源化、社会废物的再资源化的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使钢铁企业感到节能减排不仅能赢得道义上的奖赏,而且能获得经济上的利益。从政府行政的角度看,需要把节能减排作为硬性指标纳入地方政府官员政绩体系中去,并与官员的升迁等切身利益直接挂钩。2007年,国务院已经批转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将减排不达标跟政绩挂钩,办法主要包含了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两项内容。这种将淘汰落后产能作为对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指标并不断量化的政策举措,在我国当前的政治和生态环境下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4.控制出口总量,优化出口结构

目前我国钢铁产品出口不仅消耗了国内不可再生的资源,破坏了国内环境,还没赚到多少钱,而且还经常招致贸易对象国的白眼甚至反目。要结束我国钢铁工业出口贸易方面的这一尴尬处境,一方面需要控制钢铁产品出口的总量,另一方面要调整出口钢材结构。

控制钢铁出口总量,就是要把我国钢铁工业发展的立足点放在国内,而不是依靠出口上。近几年来,为了控制钢铁出口数量的过快增长,我国不仅取消或调低了大部分钢铁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而且还对部分钢铁产品的出口加征关税。这些政策措施对控制钢铁产品出口的过快增长已经产生了部分效果,但是否能够完全达到预期目标尚需要观察。笔者认为,如果实践证明税收政策手段不能完全达到目标,那么届时可以考虑在强化税收政策手段的同时,对钢材出口实行总量配额,并通过市场招标来对配额指标进行分配。

调整出口钢材结构,就是要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档次、改进产品质量来提升出口钢材的档次,把出口工作重点放在扩大品种、提高质量、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提高出口产品经济效益上来,减少贸易纠纷。

专栏14—1

2007年国际钢铁业的8大新闻

1.浦项制铁FINEX商用化工厂竣工投产

2007年5月,韩国浦项制铁举行年产150万吨规模的FINEX商用化工厂竣工仪式。这是世界上第一家运用了FINEX的新技术商用化工厂。

2.塔塔钢铁公司收购克鲁斯

2007年4月,印度塔塔钢铁公司完成了对克鲁斯的收购,耗资62亿英镑。合并后的新公司2007年粗钢产量将达到2700万吨,成为世界第5大钢铁生产商。

3.必和必拓拟并购力拓

2007年11月,必和必拓提出并购力拓矿业集团的建议,但遭到后者的拒绝。

4.需求旺盛带动越南钢铁业投资大增

越南成为2007年全球钢铁业投资热土。美国Eminence集团宣布,计划在越南建设一座投资额高达300亿美元的联合钢厂项目;中国台湾省义联公司和聚亨环球集团泰国子公司的合资公司动工修建了一座年产能500万吨的联合钢厂;塔塔钢铁公司计划合资在越南建设年产能450万吨的钢厂;浦项制铁和越南船舶工业总公司计划在越南修建年产能400万吨的钢厂。

5.新日铁、浦项制铁进一步扩大合作

2007年10月,新日铁与浦项制铁达成协议,成立浦项新日铁KHF合资公司。同年11月,两公司又达成基本协议,扩大在亚洲的合作关系,联合提高钢产量。双方还考虑进一步扩大相互持股。

6.数家加拿大钢铁公司被出售

2007年1月初,美国纽柯公司同意以10.7亿美元收购加拿大Harris钢铁集团公司。2007年4月,埃萨全球公司声称,将出价15.8亿美元收购加拿大阿尔戈马钢铁公司。2007年5月,瑞典钢铁公司表示将以77亿美元的现金收购伊普斯科公司。2007年8月底,美国钢铁公司宣布收购加拿大钢铁公司。

7.减排CO2成为全球钢铁业关注的焦点

第41届国际钢协年会上,减少CO2排放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国际钢协正在制定一个全球工业领域适用的CO2排放草案,并要求主要钢铁生产国的钢铁企业收集和报送二氧化碳排放数据。

8.钢铁期货将上市

由于近年来钢材价格变化周期已经变得越来越短,价格波动也更为频繁,因此市场对某种能够管理钢材价格风险的工具的呼声越来越高。2007年,伦敦金属交易所、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与纽约金属交易所分别筹划进行方坯、螺纹钢和热轧卷期货交易。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冶金报》的有关内容摘编。

专栏14—2

2007年我国钢铁工业运行的8大特点

第一,钢铁生产较快增长。2007年生产粗钢48924.1万吨,比上年增长15.7%;生产生铁46944.6万吨,比上年增长15.2%,总体呈较快增长态势。

第二,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取得新成果。2007年生产钢材56460.8万吨,比上年增长22.7%。其中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品种钢材产量大幅度增长。

第三,钢铁产品出口上半年高增长,下半年明显回落。2007年上半年出口钢材3379.05万吨,进口钢材869.31万吨;2007年下半年出口钢材2885.58万吨,进口钢材817.75万吨。

第四,单位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双下降。2007年大中型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632.12千克标煤/吨,比上年下降1.3%;吨钢耗用新水5.31吨/吨,比上年下降17.42%。

第五,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取得新成绩。2007年,全行业已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工作体系,形成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科技投入增加的良好格局。

第六,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取得新进展。2007年宝钢集团与八一钢厂联合重组,与邯钢集团合资建设邯钢新区;鞍本集团与凌钢联合重组,并合作建设朝阳新区;武钢集团与昆钢联合重组;马钢集团与合钢联合重组;华菱集团与无锡钢厂联合重组;沙钢集团与江苏淮钢和永钢、河南永新钢厂联合重组;建龙集团与新抚钢联合重组,并参股重组通钢集团;五矿集团联合重组营口中板厂;中钢集团先后联合重组吉铁、吉炭、遵义铁合金厂、青海铁合金厂、洛阳耐火材料厂、邢机、衡机、西安重机;中信泰富集团联合重组石钢等,均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第七,钢铁生产成本上升,钢材市场价格上涨。由于铁矿石大幅涨价,加上煤焦电运涨价的影响,2007年12月份大中型钢铁企业炼钢生铁制造成本比2006年同期上升31.1%,企业普遍面临成本上升的巨大压力。

第八,钢铁企业效益明显提高,但盈利水平呈下降态势。2007年大中型钢铁生产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9910.7亿元,比上年增长32.8%;实现利税2460.1亿元,比上年增长43.8%;实现利润1447.4亿元,比上年增长49.5%,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资料来源:根据《现代物流报》的有关资料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