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否决权。对公司的重大投资、交易和分配行为,独立董事应具有一票否决权。被独立董事否决的议案再议时,要经过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才能通过,并且要在公开披露的决议中列明独立董事的意见。
中国证监会与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第六部分提出:“逐步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四大权利:“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应在董事会决议中明确;公司的关联交易必须由独立董事签字后方能生效;两名以上的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可直接向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这是国内第一次对独立董事的地位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独立董事不是“摆设”,而是把握实权的董事,是企业最高决策层的一分子,与持有股权的董事在权利上是平等关系。
独立董事与一般董事一样,在享有各项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应当享有“豁免权”。独立董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独立董事不得利用其在公司中的地位和职权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获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自营或替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或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非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不得泄露公司秘密;等等。
独立董事如果不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出现工作失误,或者不作为,导致中小股东的利益受损或信息披露不真实,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但是,如果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作出决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但没有被采纳,对由此而产生的不良后果,不应追究独立董事的责任;对独立董事据以作出判断的信息已经中介机构鉴证,所发生的后果确非独立董事的过失造成的,应豁免独立董事的责任。
为避免独立董事不出席董事会会议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投票的情况,应该在法律、法规上将独立董事缺席视为他们同意董事会所作出的决定,并要求他们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除非他们的反对意见被记录在案并确实投了反对票。这样做可以促使他们出席董事会会议并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履行其职责。当然,公司也应该为独立董事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以保证他们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独立董事的激励约束机制
一、对独立董事进行激励、约束的必要性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内担任其他职务,与公司没有其他实质性利益关系的那一部分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实质上是企业的代理人,是企业的经营者而不是所有者,是职业企业家队伍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企业家,他们是企业人力资本的投入者,而人力资本具有与其所有者不可分离的特点,只有通过激励才能让他们做出贡献。另一方面,由于独立董事承担的责任重大,只有相应的报酬才能保证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对公司管理人员给予激励和约束的理论,同样适用于独立董事。
1.独立董事的工作动力
独立董事既不是公司的职员,也不是公司的大股东,他们是受全体股东的委托参加董事会的。他们为什么要花那么多时间去参加董事会?为什么要花那么多时间去研究分析公司的有关报告?又为什么要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去监督公司的管理人员呢?董事参与董事会的决策过程,首先是其人力资本的运用过程,要让他们充分利用自己的人力资本,唯一的办法就是给予他们适当的激励。独立董事在公司中没有股权,就更需要通过各种激励来激发他们的工作动力。
2.独立董事的保守
独立董事深知其主要责任在于维护公司利益。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独立董事通常表现出令人难以接受的保守。这是因为独立董事的报酬与公司的利润无关或关系不大,在风险项目成功时并不能得到直接的经济利益,在风险项目失败时却有可能名誉受损,甚至承担法律责任。这就决定了独立董事总是倾向于规避风险。对于公司的股东而言,在遇到回报高的项目时,即使该项目的风险可能危及公司的未来,但对于预期收益的向往使他们不愿意提出潜在的有争议的事项,以免丧失投资机会。
3.独立董事的谨慎
独立董事并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他所了解的信息大都来源于现在管理层的介绍和相关记录,因而他无法监控高风险项目的运作过程。这样,尽管独立董事都是专家,但信息的不完全使他们处在将信将疑的状态之中,而且他们所获得的信息还存在虚假、误导、歪曲等种种风险,使他们永远无法确信股东董事有没有欺骗自己。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使他们本能地要在管理层的方案和运营安全之间寻找平衡。加之公司业务日趋复杂化和专业化,独立董事没有时间对上市公司进行深入的了解。在这种情况下,独立董事所能采取的最佳策略就是谨慎行事,以免招致更大的损失。
为了调动独立董事的积极性,激发其工作热情,解决独立董事过分保守和谨慎的问题,企业应考虑给予他们以有效的激励。
二、独立董事的激励
为了减少独立董事与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企业可采用以激励为基础的报酬制度来鼓励独立董事履行其职责。但由于独立董事的独特性质,对独立董事既要采取激励措施,又不能使其对公司产生依附感,并尽可能使独立董事承担的责任合理化。为此对独立董事可采取以下一些激励措施:
1.固定薪金。固定薪金是一种最基本、通用的激励措施。美国大公司的独立董事每年从董事会领取的数额固定的津贴,一般在3000~5000美元之间。除此之外,独立董事每参加一次董事会会议还能得到一笔1000~5000美元不等的“车马费”。独立董事的年均收入一般在33000美元。
2.持有公司股票。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一个拥有公司股份的人相对于没有公司股份的人,更关心公司的利益。让独立董事持有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不仅能使他们与公司建立更紧密的利益关系,调动他们参与公司决策的积极性,还有利于将独立董事的利益与整个公司的利益,而不是与某一部分股东的利益连为一体。
在反对独立董事持股的声浪中,美国基金业的一项研究结果却显示:相对于所管理的基金的总资产,聘请独立董事的成本所占的比例并不高。独立董事持有的企业股份,与其服务的企业资产规模相比更是微不足道。如果独立董事持有的股份太少,确实不能保证他们真正对股东负责。
3.延期支付计划。为了使独立董事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而不给予独立董事太多的股份,会影响到对独立董事的长期激励。于是,国外一些公司开始对独立董事实施延期支付计划,规定参与这一计划的独立董事,其固定津贴的一部分(通常是1/4)会被自动存入延期支付户头,在独立董事离职或退休时再以公司普通股票的形式支付。这一做法可以在对独立董事进行激励的同时保持其独立性。
4.股票期权。一些公司除了向独立董事支付固定报酬外,还向独立董事支付股票期权。这一做法使独立董事的薪酬中增加了极大的变数。具体实施时,要注意对独立董事与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的设计方案加以区别,否则容易发生“共谋”的危险,使独立董事丧失独立性。收入激励和股权激励是公司激励独立董事的主要措施,两者应结合使用。收入激励的特点是可预见性强,经营者的风险相对较小,但它容易导致短期行为,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股权激励则能使经营者更加注重企业的长期发展。经营者通过股票期权可以取得较高的收入和报酬,但其风险相对于收入激励要高。
5.保险保障制度。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的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独立董事的知识和判断能力有限,他们不能充分意识到自己的不良行为会导致严重后果。当其行为对股东利益造成损害时,必须承担连带责任。这就需要一种风险转嫁机制来分散独立董事可能承担的风险。否则,独立董事为了逃避责任,会消极地对待其工作。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建立董事保险制度,由公司为独立董事购买董事责任风险,当独立董事代表公司行使职权而引发个人责任时,可以通过保险得到一定的补偿。
三、独立董事的约束
独立董事作为代理人,与企业的经营者一样,可能利用自己的职权以权谋私,或者不负责任地行使职权。如何保证独立董事正确、独立地行使职权,是独立董事制度本身所面临的一个现实而又重要的问题。要使独立董事正确、独立地行使职权,必须有严格的、制度上的约束措施。
1.声誉约束。一般而言,独立董事是各领域的专家,视声誉为自己的生命。一旦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中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将极大地维护和提升其声誉,拓展其未来市场。声誉将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独立董事去监督执行董事和经理人员。在美国,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而被聘为一家知名公司的独立董事,是跻身于上流社会的标志之一,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这也为他们尽职尽责地履行权利和义务起到了鞭策作用。西方发达国家大都建立了对公司管理人员和董事的业绩进行评估的中介机构,定期发布评估结果,供各公司参考,从而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个人声誉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一旦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中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通过积极的参与提高了公司的业绩,将极大地维护和提升他们的声誉;反之,如果独立董事对管理层的错误决策投赞成票或没有极力反对,给企业和股东造成重大损失,其声誉就会受到极大的影响,甚至被独立董事市场淘汰。
2.法律约束。董事会的一项错误决策可能给整个公司,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造成巨大损失。如果是因为董事会的失误给股东造成损失,股东中的任何一员都可以状告董事会。若法院判决董事会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则此时可以查阅董事会作出这一决定的记录,凡是没有投反对票的董事,都要负连带责任。当独立董事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其他成员一样要承担法律或经济责任。只有通过法律约束,独立董事才能切实履行职责,而潜在的法律责任也会极大地督促独立董事履行其职责。
3.股权约束。股权对于持有者来说,既是一种激励又是一种约束。正是这种激励与约束的双重作用,促使独立董事认真对待董事会的每一项议案。因此,从建立约束机制考虑,应该让独立董事持有一定的股份。
4.市场约束。如前所述,独立董事是职业经理人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理人才市场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市场。在经理人才市场上,素质高、能力强、对股东负责的职业经理(或董事)将供不应求,成为市场上的稀缺人才,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其人力资本的市场价值就会升值。发达而完善的经理人才市场迫使职业经理(或董事)不断提高其素质和业务能力,形成自我约束机制。此外,在独立董事群体中引入竞争机制,在各评估机构中建立独立董事详细的个人档案,并根据其业绩进行考核(包括个人信用、个人业绩及个人声望),确定独立董事的“聘用价格”。业绩优良的独立董事,会赢来更多的需求者,得到更高的薪酬;而业绩差的独立董事,其市场价值会大大贬值,甚至有可能被逐出独立董事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