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的分析知道,企业和市场作为两种可以相互替代的协调资源分配的机制,两种协调机制分别发挥作用都是需要成本的。组织成本是企业规模扩大的主要限制因素,当企业规模扩大带来的交易成本的下降与组织成本的上升相等时,企业就停止了扩张。从历史经验来看,企业规模的动态由不断扩大转为相对稳定乃至有所下降,是与企业规模——组织成本正相关理论相符的。企业组织的边界位置就处于通过市场实现交易与通过企业组织实现交易成本相等的地方。
我们可以利用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方法——边际方法对其进行分析。假定市场交易成本和企业组织成本都可以准确计算,那么,相对企业而言,当企业规模扩大时,市场交易成本的下降可以看作是企业的边际收益,而企业组织成本上升则可以认为是边际成本。厂商在比较这两种成本的基础上,做出是否扩展规模的决策,并最终按照“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准则”确定企业的边界。
总之,企业和市场都是组织社会生产的形式,用市场这种方式组织生产会产生交易成本,因此出现了企业对市场的替代。但是由于企业内部存在着组织成本,企业对市场的替代又有一定的界限。
企业制度的内涵
一、制度的含义及其特征
要理解企业的制度,首先需要对制度涵义及其特征有所了解。关于制度的形成、构成及运行的经济分析,制度经济学特别是新制度经济学做出大量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里,我们就与企业制度研究相关的制度的有关理论进行简要说明。
从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来看,制度被普遍认为是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美国新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D.C.诺斯(D.C.North)就指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正如我们通常所说的,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从经济学的角度去剖析制度,可以揭示其丰富的内涵:第一,制度与人的动机、行为有内在的联系。历史上的任何制度,都是当时人的利益及其选择的结果,现实的人只能在现实制度所赋予的约束条件下活动。第二,制度类似一种“公共品”,它是一种公共规则。制度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并不是针对个别人而设定的,在一定的范围内,对每一个行为主体的行动都将产生影响和制约作用。当然,这种“公共品”并不是以实物形态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而是人的观念的体现以及在既定利益格局下的公共选择,或者表现为法律制度,或者表现为规则或规范,或者表现为一种习俗。第三,制度有别于组织。制度是人们进行社会经济活动的行为规则,用以约束人们相互交流行为的框架;而组织是在一定契约联系基础上的规则机构,它赋予行为主体在一定目标下的活动“角色”。如果说制度是社会游戏的规则,组织就是社会玩游戏的角色。
在理解“制度”内涵的过程中,需要对“制度安排”作一说明。制度安排是制度的具体化,也就是具体对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式作出安排。制度安排有两大目标:一是提供一种结构使其成员的合作获得一些在结构外不可能获得的利益追加收入;二是提供一种能够影响产权变迁的机制,以改变个人或团体可以合法竞争的方式。制度安排的这两大目标可以概括为经济原则和安全原则,即制度安排要求能够改变合作活动的经济效率,也要求能保障竞争活动的正常秩序。
制度作为人类行为的规则,它所具有的特征可以通过人类活动体现出来。尼尔(Neale)对制度的特征作了归纳,认为制度有三类可供识别的特征:(1)存在大量可见和可辨认的人类活动;(2)存在许多规则,从而使人类活动具有重复性、稳定性并提供可预测的秩序;(3)存在大众习俗,它对人类活动和各种规则加以解释和评价。尼尔对制度特征所作的上述概括,有助于我们理解制度的概念和分析制度构成。
二、企业的制度及其构成
在对制度的内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将对企业的制度及其构成进行剖析。企业的制度是关于企业组织所有行为规则的总结。它不同于社会活动的其他制度的区别在于:首先,企业是替代市场配置资源的管理组织,企业的制度当然涉及的是在组织管理机制下如何进行资源配置的行为规则,即企业的制度是关于“内化”交易的行为规则,或者说是用于支配行政方式调配资源的一些行为规则。其次,企业是经济活动中人与人之间“契约关系”的存在形式,企业的制度也就是为决定人们在财产基础上的相互关系而设定的一些制约。最后,企业是从事经济活动的市场主体,企业的制度就是为企业的经济活动提供服务。每一种制度都有特定的功能和价值,它是为规范特定的主体行为服务的。
企业的制度概念包含了企业活动的各种规则,这些规则的联系构成了企业的制度结构。对企业制度及其构成的研究,是对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分析的基本理论前提。根据一般制度的构成要素,企业制度所提供的一系列规则可以视为由法律规定的正式约束及社会或组织认可的非正式约束所构成。
正式约束,又称正式规则,是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行为法则和活动规范。对企业来说,正式约束主要包括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进行规范化运作和参与市场活动的有关规则,以及由这一系列规则构成的一种等级结构,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到特殊的细则,再到个别契约,它们共同约束着企业组织的行为。由于正式约束是有意识创造出来的,因此,它在结构上是可以设计和构造的,并且是可以加以选择的。
非正式约束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潜在的和长久的约束力,并构成文化模式的一部分。一般来说,非正式约束不是通过成形的规则产生强制性的约束作用,而是通过意识或价值上的沟通和认可,形成一致性的行为取向。非正式约束主要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因素,它往往表现为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和组织内部认可的行为规则。事实上,在现代社会中,正式约束只占整个行为约束的很小一分部,人们的活动空间大部分仍由非正式规则来约束。在现代企业里,作为非正式约束的企业文化、企业精神对企业的行为正产生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日益成为企业生命的关键。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企业的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从制度建立的过程看,非正式约束因与社会的价值准则存在内在联系,因此,正式约束往往是在非正式约束的影响下形成的,因而,对正式约束的选择必须考虑与社会认可和特定组织的文化传统相容。从制度变革的速度看,正式约束是一种快变量,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产生变化;而非正式约束却是一种慢变量,它的变化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过程,并且由于它内存着一定文化积淀,其移植性就差得多了。从制度约束的作用看,非正式约束的产生能形成一种共识,从而减少度量和实施成本,使得交换得以发生。但是,非正式约束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果没有强制性的正式约束,仅靠非正式约束,就会提高实施成本,降低交易效率,从而使复杂的变换难以进行。总之,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对企业发展的“共同影响”是很难分割开的。将制度划分为正式约束和非正式约束,主要是为了理论分析的方便。现实中,如果要全面进行企业的制度创新,就应该促进正式和非正式规则的重新建构。
三、企业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
(一)企业制度的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