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历史上的腐败与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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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总论 中国古代廉政与廉政文化建设的历史发展道路(1)

腐败是一种以权谋私的行为。所谓权,是指公共权力;所谓私,是与公相对立的个人私利。以权谋私,就是利用、窃用、滥用公共权力而满足一己之私。据文献记载,早在文明诞生前夜的传说时代,我国腐败现象就已产生。当历史进入阶级社会后,腐败遂成为附着于统治阶级身上的痼疾。这些腐败现象在每个王朝的前期、中期和后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虽然其形式林林总总、五花八门,或为金钱,或为权位,但归结其根本,仍然不过是为了满足贪婪者的私欲。中国历史上每个王朝灭亡的具体原因很复杂,但是,究其根源无不与这些腐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腐败导致灭亡,严重的腐败导致速亡,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基本规律。有腐败就必然有反腐败,腐败与反腐败是人类政治文明产生以来普遍的历史现象,中国也不例外。自腐败产生之日起,就有反腐败的正气。反腐败不仅是我国历史上统治者谋求长治久安的需要,也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对丑恶的腐败现象深恶痛绝的必然要求。中华文明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我们的祖先总结出许多深刻的治国安邦的历史经验。这些经验或为思想,或为制度,或为实践,或为社会舆论与大众文化,共同奠定了中国历史上廉政与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历代统治阶级中有为的政治家和有识之士,依靠这些经验,不断地构筑出各种反腐败的防线,在许多时期,甚至腐败极为严重的时期,扭转了政权的危亡之势。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绵延不绝,创造出灿烂的历史文化,与历代廉政与廉政文化建设是不可分离的。在一部中华政治文明史中,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应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一部中华政治文化史中,廉政文化是不可或缺的内容。以下就中国古代廉政与廉政文化建设中的几个问题谈谈我们的认识。

一、腐败与历代王朝灭亡

(一)历代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以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私有制社会,不能从根本制度上遏制腐败。腐败始终蔓延在上自君主、公卿等最高统治集团,下至一般官吏的统治阶级各阶层中,表现形式五花八门,从而影响到整个社会风气,最终导致王朝的灭亡。概括起来说,这些腐败的主要类型不外乎以下数种:

1.权钱交易自文明社会产生以来,商品经济发展所导致的金钱崇拜和价值观扭曲,始终是历史上统治集团的腐蚀剂。权力可以换来金钱,金钱亦可以换来权力、地位乃至生命。权钱交易随处可见。典型者莫过于吕不韦,他用金钱为自己获得了相位,为子楚(秦庄襄王)获得了王位。这就是“奇货可居”(《史记》卷八十五《吕不韦列传》。(书中《史记》以下“二十四史”及《清史稿》,均用中华书局点校本。)成语典故的来历。法律规定杀人者死,但春秋社会上却流传着“千金之子不死于市”(《史记》卷四十一《越王勾践世家》)的谚语。他们所以能够“不死于市”,是因为金钱可以买通执法者,换取他们的生命。

金钱可以买来国家,贪财可以亡国。秦完成统一的计策之一就是用重金贿赂六国重臣。据文献记载,秦灭六国时,尉缭向秦王嬴政建议:“愿大王毋爱财物,赂其豪臣,以乱其谋。不过亡三十万金,则诸侯可尽。”(《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用金钱收买诸侯国的权臣这一手段,确实有用。齐相国后胜,因“多受秦间金”(《史记》卷四十六《田敬仲完世家》),而不修战备,也不助五国攻秦,故秦得以从容灭其国。客观地说,战国时期齐国在经济上是最有实力与秦竞争统一的对手之一,但武备不修,高官卖国求财,怎么能抵挡得住秦国的虎狼之师呢!赵国的郭开为赵王迁宠臣,他排挤廉颇,受秦贿赂,诬陷大将李牧、司马尚,此二人在对秦战争中,虽胜却以谋反罪被杀或免职。(参见《史记》卷八十一《廉颇蔺相如列传》。)曾经辉煌的赵国,就这样沦为秦国的郡县。

作为公共权力和国家荣誉的官爵可以用金钱买卖。为增加官府用度,更主要是满足统治者无厌的贪欲,东汉王朝公然卖官鬻爵。这一措施始于汉安帝。安帝永初三年(109年),三公以国用不足为由,“奏令吏人入钱谷,得为关内侯、虎贲羽林郎、五大夫、官府吏、缇骑、营士各有差”(《后汉书》卷五《安帝纪》),将关内侯等官爵,按其俸禄的多少而规定出不同的价钱,明码标价,像商品一样地出售。汉桓帝时,财物匮乏,延熹四年(161年)“占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后汉书》卷七《桓帝纪》。)。卖官鬻爵之风到灵帝时进一步发展,他在皇家园林西园设了一个乌纱帽交易所,公开标价卖官。史载,光和元年(178年)“初开西邸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后汉书》卷八《灵帝纪》)。唐章怀太子李贤注引《山阳公载记》曰:“时卖官,二千石二千万,四百石四百万,其以德次应选者半之,或三分之一,于西园立库以贮之。”中平四年(187年),又“卖关内侯,假金印紫绶,传世,入钱五百万”(《后汉书》卷八《灵帝纪》)。灵帝强调在当时并不显赫的关内侯的待遇,目的是为了卖个好价钱。

东汉后期的黑暗政治下,有钱的富人只要交足了钱就可以买到官,如果钱少了还可以赊账先到官,但到官后要加倍偿还。司徒崔烈用五百万买到相当于宰相的三公位,拜官之日,灵帝遗憾地说,我手太软了,应该卖个千万的价钱呀!崔烈到官后,问他的儿子崔钧:社会上对我任三公有何议论?崔钧毫不含糊地回答:大家认为你这个官职有铜臭。“铜臭”一词即出于此。(参见《后汉书》卷五十二《崔骃传》附《崔烈传》。)这样的钱权交易下的为官者如何能保证其不贪,如何能保证其有为呢!东汉时出现了这样的童谣:“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抱朴子外篇》卷十五《审举》。(诸子著作均用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及“新编诸子集成续编”本,并参用其他权威版本。)举荐的“秀才”却不读书,经朝廷考察后的“孝廉”其实并无孝心。所谓品德高尚之士其实像污泥一样混浊,出身高门大户的将军像鸡一样胆怯没有勇气。正常选举之外,“以财入官”的“捐纳”制度自秦汉后历代不乏,其制度性腐败是我国历史上腐败形式的重要表现之一。

身居高位,以权敛财者,代不乏人。南宋秦桧身为宰辅,贪得无厌,开门受贿。吏部铨选的官必先要把他送足后才能正式上任。《宋史·秦桧传》记载:“(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又《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其家富于左藏数倍”[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六十九,绍兴二十五年冬十月丙申,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1992年。,当时凡是南宋宫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桧家都应有尽有。像这样的贪婪者,可以说历代皆有。

权权交易虽不直接表现为金钱利益,但同样是腐败的表现形式,其背后的本质目的也是私利,造成的危害甚至更为严重。秦代著名丞相李斯,在秦始皇死后的关键时期,出于私利,与赵高合谋伪造诏书,不仅害了他自己和全族,也加速了秦的灭亡。《史记·李斯列传》对此有详尽的记述,虽然吕思勉等人对此记载提出疑义参见吕思勉《秦汉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3、24页。,但目前为止仍无法否认事情本身的历史存在及其对秦王朝的危害,只不过其中的个别语言记述未必合乎当时而已。

崇祯十年(1637年),明崇祯皇帝面对官僚队伍的腐败曾下罪己诏说:“如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嗟此小民,谁能安枕?”([清]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三,中华书局点校本,1984年)意指今天任官的人只为自身考虑,把做官当成了做交易。既然是以金钱换来的官位,怎么会以廉洁要求自己呢?想要这些人不谋财害命,是不可能的!

2.用人不公用人不公是最大的腐败,还会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我国历史上用人不公,一是表现为用人重亲属、重门生、重朋党、重同乡、重利益关系,出于个人爱憎、私利而非公心。汉代吏治废弛时,选举不实,被选举者多出自权势之家。地方长官选人,或选自己的亲戚,或选贿赂者,或选一些年纪轻、将来能报答自己的人为官,真正的贤才被遗忘在乡间的很多。这些人与选举者形成朋党,号称“君臣”,对抗中央。东汉崔寔在《政论》中说,今天的地方长官随意违背诏书,诏书说得再恳切,甚至骂到极点也无动于衷,照样把诏书扔在一边。但地方所下的公文却像霹雳一样震动,这就是老百姓所说的“州郡记,如霹雳,得诏书,但挂壁”[宋]李昉等著《太平御览》卷四百九十六《谚下》引,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的状况。他们敢于对抗中央,正是掌握了地方的选举用人之权;地方小吏重视长官而不重视中央文书,也是因为他们与地方长官有着所谓“门生故吏”的关系,地方长官能够左右他们的命运。二是表现为制度上的不公。我国历史上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荐人制推行后期,中正荐人根本不考虑才能,只看家世门第,德才被抛在一边,造成“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唐]欧阳询《艺文类聚》卷五十五《杂文部一》引(西晋)左思《咏史》诗,中华书局,1965年。,“公门有公,卿门有卿”《晋书》卷九十二《王沉传》。的典型的用人不公。中正府被称为“奸府”。我国历史上自秦汉以后就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化的选官用人方法,起到过重要的选拔人才的作用。但在各个时期,特别是朝纲不振的王朝后期,不学无术、崇尚空谈、跑官要官、巧言令色、欺上瞒下等用人恶习也无不弥漫朝野,因用人而导致国家与社会、甚至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激化,危及政权稳固,以致政权灭亡的情况也不罕见。上述两个时期因为用人不公,都产生过很大的政治问题。人们说东汉亡于议论就是例证,而议论的内容正是用人。魏晋南北朝因门阀士族垄断要职而又不务世事,导致治国之才匮乏,清谈误国、失国之例更是比比皆是。

3.贪婪奢靡贪婪,表现为对权力的占有欲,对钱财物的渴望,本质上是私欲;奢靡,是追求物质享受,做官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耳目声色口腹之欲。西晋重臣何曾,在魏晋易代之际以敢于奏劾“凭宠作威,奸利盈积,朝野畏惮”的抚军校尉尹模而著称,然入晋之后,奢靡聚敛更甚尹模。他性格奢豪,生活“务在华侈。帷帐车服,穷极绮丽,厨膳滋味,过于王者”,皇帝宴会上的菜他都看不上眼,宴会时皇帝只好让他家送饭来吃,且“食日万钱,犹曰无下箸处”。他的儿子何劭“骄奢简贵,亦有父风”,且更胜一筹,一顿饭一万钱还觉得没什么吃的,“衣裘服玩,新故巨积。食必尽四方珍异,一日之供以钱二万为限。时论以为太官御膳,无以加之”。 以上均见《晋书》卷三十三《何曾传》。贪官历代都有,并不稀奇,但西晋官场的贪官比比皆是,不胜枚举,而且公然不讳,是历代少见的现象。在这方面,大族石崇与王恺斗富争豪,正是有名的例证。《晋书·石苞传附子石崇传》载:“(石崇)财产丰积,室宇宏丽。后房百数,皆曳纨绣,珥金翠。丝竹尽当时之选,庖膳穷水陆之珍。与贵戚王恺、羊琇之徒以奢靡相尚。恺以饴澳釜,崇以蜡代薪。恺作紫丝布步障四十里,崇作锦步障五十里以敌之。崇涂屋以椒,恺用赤石脂。崇、恺争豪如此。”石崇与王恺公开无厌地斗富,西晋朝廷不但不查纠其财产的来源,皇帝竟然还予纵容。上引史料又记载:“武帝每助恺,尝以珊瑚树赐之,高二尺许,枝柯扶疏,世所罕比。恺以示崇,崇便以铁如意击之,应手而碎。恺既惋惜,又以为嫉己之宝,声色方厉。崇曰:‘不足多恨,今还卿。’乃命左右悉取珊瑚树,有高三四尺者六七株,条干绝俗,光彩曜日,如恺比者甚众。恺怳然自失矣。”王恺虽然得到了其外甥晋武帝的资助,却还是斗不过石崇。他们留下千古骂名事小,西晋王朝则在这整个统治集团的奢侈中灭亡了。

隋炀帝是一个很有功绩的统治者,但他即位后并不满足帝王应有的物质享受,不注重养息南北朝以来战乱所造成的民众苦难,到处营建宫殿苑囿。为了炫耀自己的显赫地位,他往往不惜一切代价,大肆挥霍,浪费难以计数的人力和财力。大业二年(606年),突厥启民可汗来到隋朝,隋炀帝“欲以富乐夸之”,“于是四方散乐,大集东京”,“伎人皆衣锦绣缯彩,舞者鸣环佩,缀花毦;课京兆、河南制其衣,两京锦彩为之空竭”。[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隋纪四》炀帝大业二年,中华书局点校本,1976年。大业六年(610年)正月,“诸蕃酋长毕集洛阳”,隋炀帝命“于端门街盛陈百戏,戏场周围五千步,执丝竹者万八千人,声闻数十里,自昏至旦,灯火光烛天地;终月而罢,所费巨万”。《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一《隋纪五》炀帝大业六年。他们派人到洛阳丰都市(东市)交易,隋炀帝就“命整饰店肆,檐宇如一,盛设帷帐,珍货充积,人物华盛,卖菜者亦藉以龙须席。胡客或过酒食店,悉令邀延就坐,醉饱而散,不取其直,绐之曰:‘中国丰饶,酒食例不取直。’胡客皆惊叹。其黠者颇觉之,见以缯帛缠树,曰:‘中国亦有贫者,衣不盖形,何如以此物与之,缠树何为?’市人惭不能答”。《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一《隋纪五》炀帝大业六年。隋炀帝就是用这样的奢靡夸饰之风,将民脂民膏大肆挥霍,致使人民负担急剧加重,阶级矛盾很快激化。

清王朝取得中原后,原本声名赫赫的八旗子弟,养尊处优、骄横偷安、聚赌挥霍、嫖妓放浪,到后期成了“不仕、不农、不工、不商、不兵、不民”的“六不”寄生虫。早在乾隆元年(1736年),一道上谕中就说:“八旗从前风俗,最为近古。迨承平日久,生齿日繁,渐及侈靡。如服官外省,奉差收税,即恣意花销。……而兵丁闲散惟知鲜衣美食,荡费成风,旗人贫乏,率由于此。”[清]王庆云《石渠余纪》卷四《纪旗人生计》,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影印本,1989年。嘉庆七年(1802年)的一道上谕亦说:“我满洲淳朴旧风,衣服率多布素。近则狃于习俗,兵丁等竞尚鲜华,多用绸缎,以穿着不如他人为耻。”《案例汇编》卷上,嘉庆七年八月二十七日。他们虽毫无作战能力,贪生怕死,却极端贪图享受。由于长期享受养尊处优的生活,旗人好逸恶劳的恶习根深蒂固,奢靡毫无节制,甚至终日居家饮酒唱戏,游荡赌博,每月饷银到手后首先沽买酒肉以供醉饱,资用告匮,只好靠预借饷银、典卖旗地直至靠借贷度日,因而生计异常艰难。由于生计异常艰难,风气堕落,旗人中违法乱纪的事件不断发生,就连宗室子弟亦多混迹其中。嘉庆御制《宗室训》中就抱怨说:“近年以来,我宗室中有亲王以至闲散宗室奉公守法乐道安常者固多,然不肖子弟越礼踰闲,干犯宪章者亦尽见迭出,所为之事,竟同市井无赖。”故宫博物院编《清仁宗御制文二集》卷二《宗室训》,海南出版社影印本,2000年。往日的八旗雄风已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