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分换礼而刷卡。为了扩大市场份额,银行在推销信用卡时,都打出了“积分兑换礼物”的口号,于是不少持卡人刷卡消费的目的就是为了兑换礼品。事实上,并不是所有持卡消费都能有积分。例如,有的银行信用卡中心就明确规定农业服务、承包服务、房地产、装修、装潢、园艺、电器、供暖、清洁、批发类等;汽车、卡车、摩托车、房车、雪车等各种机动车以及航空器、农具及其零配件的销售、租赁与维修等;公共事业、政府服务、纳税、缴费、慈善及社会公益等;医疗机构、法律服务、学校、儿童保育等;非现金金融产品及服务、直销,保险、证券、会计、审计等,刷卡产生的费用不折算为积分。
购买免税理财产品是一种智慧
现在,国家在执行新的个税方案,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提高至3500元,伴随新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各个收入档次的人都会算一下自己到底能少交多少税。
年终奖如何扣税?个人获得的各种奖金、补贴、差旅费用,甚至过节时单位给员工的“红包”、实物福利等与个人所得税的调整有关吗,又该如何缴纳?
每个纳税人应对所得税所熟知,其中涉及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项目就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对于工薪阶层而言,个人所得税与每个人如影相随,息息相关,是一个较大的纳税开支项目。
假设一个人25岁参加工作,月平均工资4000元,年底一次性发放奖金12000元,30岁时存款达到20万元,按现在的标准,那么到65岁退休要缴纳18~20万元税。
看来大家的确有必要动点脑筋,看看是否能够通过一些小技巧或者一些安排来达到合理减税的效果。以下有些小措施,有兴趣的朋友不妨试一试。
收入学会分次。个人所得税是按次计算征税的,针对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的不同,税法规定了定额和定率两种扣税标准。对于高收入的群体而言,合理避税显得更为重要。从合理避税的角度看,可以依收入起点的不同合理划分“次”达到有效避税。
对于只有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税法规定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例如,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设计装潢,完成后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缴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高先生是一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年薪36万,一次性领取,按照国家税法,他适用的最高税率达45%。
如果他和公司签订将年薪改为月薪的话,那么每个月的收入为3万元,他适用的最高税率则下降到25%,这样节税的金额就相当可观了。
养孩子的工薪阶层可用教育储蓄避税。储蓄存款在很多工薪阶层的全部流动资产中占到的份额多达80%,但是面对如此居高不下的通胀率,这笔钱如果都在银行放着会缩水很多,对于要养孩子的工薪阶层来说实在不划算。利率优惠幅度在25%以上的教育储蓄对工薪阶层是很好的理财法宝。
投资理财产品避税。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不断推出了新的理财产品,其中很多理财产品不仅收益比储蓄高,而且不用纳税。比如投资基金、购买国债、买保险等,不一而足。选择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债券投资也是一种方法。众多的理财产品无疑给工薪阶层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目前对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中较少的几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之一。
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股票或者基金进行买卖,通过低买高卖获得差价收入,间接实现避税。但因为许多人不具备专业知识,所以采用此种方式避税时需学习相关知识,不懂时多向专业人员请教,谨慎行事。
国债利息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也免纳个人所得税。因此,购买国债对大部分工薪阶层实为一个很好的避税增收渠道。
投资保险是给自己的保障,也可以获得税收优惠,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在购买保险时可享受几大税收优惠:
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保险获得理赔,保险的赔偿是补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免缴个人所得税。
购买商业保险也是可以避税的。国外很多人是用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有效地规避收入多而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的。
捐赠避税。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如果捐款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捐给民政部门,这部分可从应纳所得税中全额扣除;直接捐给受灾者个人,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不得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如果某人月收入10000元,将其中的2000元捐给民政部门,这部分捐款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即2400元,捐赠扣除限额为10000×(1-20%)×30%=2400(元)。因此,他捐赠的2000元可从应纳所得税中全额扣除。如果将这2000元直接捐给受灾者个人,就不得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了。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一般而言,税收优惠的形式有:税收豁免、免征额、起征点、税收扣除、优惠退税、加速折旧、优惠税率、盈亏相抵、税收饶让、延期纳税等。这种在税法中规定用以减轻某些特定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规定,就是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个人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所以,一般人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个人增加缴纳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部分构成,其中单位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的缴存比例;个人缴存部分则为缴存基数乘以个人的缴存比例,单位、个人缴存比例最高均不得超过工资总额20%。
例:王某2008年每月应发工资4800元、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300元,单位替其缴纳社会保险费500元,个人每月按5000元的工资基数按10%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500元,单位也为其缴纳相等金额的住房公积金。因此,王某每月实际取得工资4000元。
由于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均在税法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住房公积金,其缴纳比例为10%,未超过12%,但缴纳基数5000元超过了1500元的3倍,因此,可以免税的住房公积金为1500×3×10%=450(元),每月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4800-300-500+(500-450)×2=4100(元),参照现行标准应纳个人所得税是18(元)。
如果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金额不同,则应分别计算调整;如果缴纳的基数超过标准但比例未超过标准的,对基数进行计算调整;如果基数未超过标准但比例超过标准的,需对比例进行计算调整。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
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这些钱只能买房时从公积金账户中支取。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避税合法合理是一种理财的智慧。逃税是违法的,是万不可取的。避税而不逃税,要善于开动脑筋,寻找适合自己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