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躲过骗子(生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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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服务性欺诈篇(4)

但事实上“先买两小盒价格为3200元的保健品”——这是成为该企业传销员的先决条件,而且买了以后“不准退货”;“根据发展传销员的人数计算所得报酬”——这是该企业报酬分配的基本原则。但据笔者向周围的人了解,别说发财,真正已经把3200元“老本”赚回来的也屈指可数,但他们却无一例外地虔诚——因为那位“教授”就是榜样,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点评:传销方式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因为这样的传销企业不是以产品的质量和高水平的服务来吸引和引导消费,而是利用某些消费者希望获取高额回馈的心理恣意制订本企业产品的价格,其暴利常常在正常价格的5倍以上,受其所害的首先是购买该企业产品的消费者,同时,这种传销为某些企业推销假冒伪劣商品、坑害消费者提供了机会和条件。据调查,在这样的传销活动中,仅有5%的人可能取得一定的“成功”,但与传销宣传却仍然相去甚远,而对于参加传销的大多数人来说,则是“发财一场空”。

格式合同——让你“有话说不出”

引言:格言合同是与市场经济法律相抵触的,面对它们,我们应理直气壮。

所谓“格式合同”,是指由经营者单方拟定的涉及服务经营活动内容的合同条款,以及相应的通知、声明、店堂告示、顾客须知等等。

从社会经济活动的实践来看,格式合同对于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来说,无疑是经营者作出的强加于消费者身上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本身就蕴含着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内容。消费者在买卖过程中本身就居于弱者地位,在买到次品商品时,又受到格式合同的压制,受到的损失会更大。如有的照相馆在其交给顾客的发票兼取像单上赫然印着:“本照相馆丢失或冲坏胶卷,只负责赔偿迪等量未曝光胶卷,恕不负其他责任。”仅此一句话,就示着消费者送交该照相馆冲印一卷照片,如果被照相馆丢失或冲坏,只能获得照相馆用作赔偿的一卷新胶卷,至于消费者为拍照所付出的财力、精力、时间以及不可复得的抓拍时机,等等,该照相馆概不过问!北京国安足球队1996年赴意大利那不勒斯访问比赛,照了3卷彩照,委托一位队员的父亲到某彩扩门市部冲扩,这家门市部把胶卷冲坏了,就以“行规”为依据,只赔了3卷胶卷。这位队员的父亲不干,到有关部门“天天315热线”投诉,经过调解,虽然彩扩门市部最终同意赔10卷胶卷,可是国安足球队员在意大利拍的照片没了影子,这是多少卷胶卷也无法弥补的。

墨守陈规的问题在洗染服务行业中更为突出。外面世界早已精彩,可其行内的规定依旧很无奈,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一贯制的损坏丢失低额赔偿的规定,令众多有理的消费者反而显得理屈词穷。某消费者将其价值7000余元的衣物送到某洗衣店洗熨,几天后去取,被告知衣物“丢失”,可以赔偿。经营者指着高悬在该店墙墙壁上的店规一字一句、有板有眼地向这位消费者宣读:“本店如因意外有遗失或损坏衣物等,按洗衣费最高赔偿10倍。”照此计算,这位消费者送店里洗熨时交付57元洗衣费,而获得店里赔偿的最多数额仅570元,与其送洗衣物的实际价值相差10多倍!

格式合同对消费者明“砍”暗“割”,使消费者蒙受了巨大的损失,服务为事的一些经营者始终不愿摒弃沿用多年而又十分陈旧的“格式合同”,就是想利用这样的违法合同给消费者“下套”,借以欺诈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点评:格式合同的继续存在是与我国日益发展的市场经济相抵触的,市场的进一步完善,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都迫切要求解决上述问题,同时,消费者也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维修——修的是谁?

引言:“修理”还是“修你”。修理行业也这让人扑朔迷离?

修理业中的服务欺诈,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收费漫天要价,牟取暴利。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使修理业发展迅速,但体制建设却远远落后,少数经营者在收费问题上随心所欲,对消费者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借机牟取高额利润。

某司机驾车给途经某地,忽然发动机出现故障,找到附近一家汽车修理门市部修理。修理工检查后,说是发动机缸盖有故障,需要更换。该司机正在犹豫时,几名修理工已经抄起工具甩开膀子干了起来。见此情景,司机也不好再加以阻止了。谁知汽车修完后,经营者开口就要收修理费5800元。该司机对价格颇有疑义,提出要看看修理价目表,遭到拒绝。无奈之下,该司机交钱后到当地有关部门投诉,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该车实际修理费用应为2100元,该修理门市部经营者多收该司机3700元。某位消费者的摩托车因交通事故被撞坏,加上修理手续费共收1200余元。后来经专业人士检查修理成本只用了130元。类似这样利用收费对消费者进行欺诈、牟取暴利的现象,在修理服务业中似乎并不鲜见,而修理业经营者通过收取修理费获得的利润究竟有多大,恐怕也只有他们自己才能够说的清楚。

二是修理弄虚作假,欺诈蒙蔽。如今修理服务业的从业人员中,大多数人未经正规的专业技术培训,也没有有关部门核发的技术资格等级证书和上岗证书,技术水平和素质极差,但他们坚信,只要摆摆样子,就足以糊弄与他们同样不懂技术的消费者。于是,路边支起了个棚子,或是在店堂内租个柜台,就开始承接起各种修理业务。经过这些人的“修理”,小毛病变成大毛病,大毛病变成全坏,把这件东西上的零件拆下来装在那件东西上,把那件东西上的零件卸下来再安在这件东西上,七拼八凑,举手之劳,无本买卖,既可获利,又方便得很。

某消费者将一架照相机送到一个维修部修理,被告知3日后取,修理费200余元。当他如期去取时,又被告知尚未修好,需再多等几天。几天后,照相机取回,打开一看,测光被安反了,又送回维修部,维修部答应重新安装。又过几日,他从维修部取到照相机,又发现镜头无法转动,维修人员接过照相机,摆弄了一阵,承认无法修好,让消费者“另请高明”,结果前后折腾了半个多月,花了200多元,还是一架无法使用的照相机。还有更为恶劣的,故意损坏消费者送修的物品,乘机向消费者索取高额修理费。有一电器修理部将顾客电视显像管弄坏后又让顾客高额修理。消费者心存疑虑,线圈没修,将表直接送到有关部门检测,才知被骗了,因为那位修理人员收钱后,根本没更换表轴,而线圈却显然是人为撬坏的。

点评:修理服务业本是为解决消费者遇到困难、方便消费者生活而存在的,与消费者息息相关,但现实的问题是现在消费者一提起“修理”就有点发憷,实在与修理服务业的宗旨有些格格不入。

令人担忧的美容业

引言:美容业是新兴的行业,法律的滞后也让经营者有了可乘之机。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众多的消费者开始注重起自己的仪表,尤其是女士们,更加渴求一副姣美的容颜、窈窕的体形,使得美容服务业在中华大地上着实“火”了起来。美容院、美容厅、美容中心比比皆是,美容学校、美容培训班、美容品专柜随处可见,好一派繁荣发展的景象。

然而让人忧虑的是,美容服务业如此迅捷的发展速度与其从业人员素质低下、技术水平滞后、管理制度不健全形成了巨大反差,以致人们不能不怀疑在这种状况下又如何能够保证美容业的服务质量。

据了解,我国每年累计发生美容事故达20余万件,各类五花八门的案件足以使人感受到美容效果真“奇妙”!有双眼皮做成三眼皮的,塌鼻子做成歪鼻子的……

当前在美容服务中,欺诈消费者的主要表现有:

(一)漫天要价,价格欺诈。目前美容服务业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美容服务机构是自行随意定价,有些美容服务机构本来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堪称下游,却不在如何提高上下功夫,而是以其美容设备是“进口的”、美容用品是“高级的”、美容效果是“优等的”为口实,随心所欲向消费者开出天价,索取高额服务费。

(二)利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利用虚假广告使大量消费者受损造成多起美容事故。

(三)低价招揽顾客,强行索要费用。一些美容服务机构以“最低价”、“优惠价”等招揽消费者,在服务过程中对消费者不做任何明示,使消费者不能知悉服务的真实情况,而在收取服务费时却强迫消费者接受其开出的高额价格。某小姐到某美发城烫发,向服务小姐询问做一个“长穗”需多少钱,服务小姐答需240元,并肯定地答复包括全部所需费用。待一切都做完后,美发师递给该小姐的帐单上竟写着540元,美发师称给她使用的是“进口”冷烫水,需“另加费用”。该小姐无奈,只好照单付款。两天后,用“进口”冷烫水做的头花就没花了。显然,该美发城对消费者不仅有误导宣传的欺诈行为,而且有强行服务、强迫消费者接受经营者开出的价格和不合理条件的违法行为。

(四)技术水平低下,却在“大师”自居。由于国内美容还未成为一个真正的行业,因此也缺乏专业美容人士,大部分都是滥竽充数之人。

(五)使用伪劣药物和化妆品。美容药物和化妆品的安全性,对于接受美容服务的消费者的人体健康至关重要,而一些美容服务机构用于美容服务的药物和化妆品,包括一些所谓“高档进口”化妆品,大多没有通过卫生部门的验证,质量并不可靠,安全性极差,却向消费者谎称是“进口”、“高级”品种,“保证质量”,然后就是大胆地在消费者的脸上“做试验”,而消费者使用了这些药物和化妆品后,往往出现各种不良反应,甚至会出现某种危险。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美容院就因给消费者使用了某种劣质的“高级面霜”,致数十人出现颜面红肿,产生严重的色素沉着,给消费者造成极大的健康危害和精神痛苦。

点评: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美容业的业起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可某些服务者的行为却使消费者受到严重损害,各种各样的美容失败事件在提醒着人们,在你渴望变美的同时,一定要谨慎行事。

“免费”还是“高价”

引言:“免费”变成“高价”,其中奥妙何在?

一些影楼面对着激烈竞争的市场,为求生存,使出混身解数,甚至不惜放下架子,以为消费者“免费拍照”的方式作为促销的手段。然而事实却在告诉人们,“免费拍照”不过是一些影楼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径,最终受到损害的仍然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某影楼在“六一”儿童节前夕派人到某幼儿园联系给孩子们“免费”拍艺术照,园长十分高兴,让老师们通知家长给孩子们梳洗打扮。几天后,幼儿园大门口的公告板上写出通知:“照片已拍好,请家长近日将放大照片费用交到各班老师处,8寸每张60元,12寸每张110元。”家长们对此感到十分气愤,免费拍照成了高价收费。即使需要放大照片,也用不着收那么多钱呀!按中国图片社明码标价,放大1张8寸彩色照片最多不过十几元,收60元显然属于暴利了。而园长对此也难以说清:“影楼说是免费拍照,但照完后又说并不免费洗照片。他们要求交那么多钱,我也没有办法。”因为照片底片在人家手里,家长们无法拒绝孩子们的要求,明知影楼的作法如同绵里藏针,也有些无可奈何。显然这家影楼是以“免费拍照”为诱饵,误导消费者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接受服务,使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钻进其所设下的圈套。这家影楼已经把他们欺诈消费者的卑劣伎俩用在了天真可爱的孩子们的向丰,更加让人气愤难平。某影楼在报纸上公开登出广告,称给200名持广告先到的消费者“免费拍照”。消费者持广告到影楼后,几位“化妆师”又是让消费者更换衣服,又是给消费者涂脂抹粉,一通忙活,由不得消费者不愿意。待照完相,消费者们被告知:每人交化妆费200元,并收取换衣服费。至于照片,则只给几张1寸小照片,因是“艺术创作”,影楼保留底片,若需扩印,再“按规定”交钱。就在这一瞬间,顾客就成了挨宰的羔羊实在让人心寒……

其实,现在有些影楼搞的“免费拍照”,与他们打出的“婚纱摄影6折”、“婚纱摄影送精美礼品”等幌子一样,不过是一种宣传,大量事实已经证明,很难说有多少可信程度,用一些影楼经营者的话说:“这只是一种促销的手段,谁也不会做赔本的买卖。”只要能赚到钱,这些影楼的经营者是不会顾及信誉问题的,也不会去挑选他们欺许的对象。

点评:各位消费者,请你们记住:“天下掉馅饼”的好事只是一个愿望,在现实生活中,永远不会存在,贪图小便宜只会让你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