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情感的影响
在一般的行为方式领域,习惯并没有太大的背离行为的自然本性。可在某些特殊领域,习惯所至就会严重损害良好的道德,也会把那些极端错误的行为说成合理合法的。
论习惯与风尚对美丑概念的影响
强烈影响人类情感的某些原则已经在前面提到过。这些原则界定了在不同时代和国家哪些行为值得赞扬或责难。此外,习惯和风尚两种原则,也会对我们判断什么是美产生重要影响。
如果人们时常见到某些事物被联系在一起,而一旦某一天这种恒定的状态被打破了,也就是说当它们没有同时出现时,我们就会茫然不知所措,因为它破坏了固有的习惯。比如一件衣服,如果它缺少了某些小装饰,或者某个地方少了颗扣子,就会让我们觉得十分别扭。如果这种联系背后有着某种自然的搭配感,习惯就会强化这种感受,我们也就更加难以接受相反的安排。
情趣高尚的人难免会厌恶平庸或丑恶的事物,就像习惯了杂乱无章的人对于整洁和优雅的感知能力会被消弱以至丧失。有些家具或衣服的式样对陌生人可能显得滑稽可笑,但已经习惯它们的人却无动于衷。
风尚有别于习惯,或者说它是另一种特殊的习惯。举个简单的例子:大人物举止优雅自然,再加上平日衣着豪华,无不体现着他们尊崇的地位。由于他们时常以这种姿态出现,时间一长,自然就会成为优雅和豪华的代名词,如果哪一天他们没有展现出这种姿态,我们反而会感到不习惯;但是如果所有人都刻意去模仿这种姿态,也会让我们反感。
一般情况下,人们会认为衣服和家具完全是习惯风尚的产物。其实,它的影响还不止这些。它广泛存在于音乐、诗歌、建筑等人文情趣的各个领域。
几年前流行过的样式如果被一个人穿在身上并且走在大街上,人们一定会因为好奇而回头观望,甚至嘲笑。而根据经验,习惯和风尚只不过是一时流行。制作衣服或家具的质料都不是很耐久。如果一件漂亮袍子要花十二个月才能缝好,根本就谈不上流行了。家具相对来说比较持久耐用,所以它的样式不像服装款式变化那么快。不过每五到六年,就会有一次革新。
拉辛(1639~1699),法国剧作家、诗人。
还有些艺术作品,也因为更耐久而流传较长时期。一幢施工精良的建筑可以存在好几个世纪,一首优美的歌曲可以通过口耳相传流行很多年,一首动人的诗歌可以流芳百世。因为创作者的独特风格、情趣或手法,使得这些艺术作品可以流行很多年。大多数人认为,艺术品的审美标准不会随着习惯和风尚而变化。他们觉得那是以理智、天性为标准的。
建筑、诗歌及音乐受到习惯和风尚的影响,其实丝毫不逊色于衣服和家具。比如说多利亚式石柱头的高度为直径的八倍,爱奥尼亚式石柱的高度是柱头盘蜗直径的九倍,科林斯式石柱直径是柱头叶形装饰的十倍,究竟哪一个是最恰当的?这些都只是以风尚和习惯为准罢了。当我们已经习惯了某种装饰的特定比例关系后,再看其他的比例关系就会觉得不舒服。各种柱式都有其特定的装饰物,如果换成了其他风格的装饰,就会引起对建筑学深有造诣的人的反对。按建筑师的说法,正是根据这些规定,我们的祖先为每一个石柱头配上了适当的装饰,再没有别的选择,哪怕此后再有五百种同样合适的样式,也不被采纳。在建筑学的特殊准则已经被习惯定型以后,再以同样的角度来修改它,哪怕是出于更高雅、优美的动机,都是枉然可笑的。
一个人穿着一件与他以往的装束大相径庭的衣服出现在公共场合时,就会显得滑稽可笑,虽然新装本身非常雅致合体同样的道理,如果用与常规概念完全不同的方法去装修房子,也会显得荒谬可笑,不管这种新方法是否真的实用。
不过,习惯并非一成不变。古人认为,诗歌的韵律和体例,天生就能表达某种情感和内容。严肃或轻快的风格各有其对应的体例。虽然这一理论看上去很有道理,但如果要和我们现在的感受相比,就与这一原理有所出入了。
英国的诙谐诗与法国的英雄诗用的诗体相同,几乎同样的诗句在拉辛的悲剧或伏尔泰的《亨利亚德》中都可以找到:“汝之良言,吾人没齿难忘。”法国的诙谐诗反过来也毫不逊色于英国的十音节英雄诗。在一个国家,某种韵律用来表达庄严肃穆的情感,而在另一个国家,却用来表达诙谐幽默的情感,这仅仅是习惯使然。如果用英语书写法国亚历山大风格的悲剧,或者用法语创作十音节诗,那几乎是同样荒谬可笑的。
一些高明的艺人会改进已有的艺术形式,开创另一种全新的写作、音乐或建筑风尚。无论某种装束多么怪诞,如果一个很有名望的大人物穿上它,就会使之迅速成为流行;同样,一位出色大师的新手法,也会成为行内的楷模。
昆德良批评塞尼加扰乱了罗马人的情趣,抛弃庄重理性的雄辩而煽动浮华轻佻之风。萨卢斯特和塔西佗也受到了类似的指责,说他们提倡一种看上去简洁优美、诗意盎然,但明显是劳神费力和矫揉造作的风格。究竟需要何种素质,一个作家的不足才会变为特色?在我们表彰了一个民族情趣的改善之后,能歌颂作家的唯一方法,大概就是说他同样败坏了这种情趣吧!在英语作家中,蒲柏先生的长诗和斯威夫特博士的短诗创作都有所创新。斯威夫特式的简易流畅取代了巴特勒的诡怪神奇。德莱顿和爱迪生那种冗长无味已经被人们所抛弃,虽说他们分别有着生动和精确的长处。如今蒲柏先生那种细致简练已经成了长诗的标准风格。
我们对自然之美的感受和艺术品一样,都会受到习惯与风尚的影响。万物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美。赞扬某种动物的身体比例之美时,我们不会想到把这种标准用到另一种动物身上,因为每一种动物都具有属于自己的特殊美,也因此受到人们的欣赏和赞美。
渊博的耶稣会教士比菲艾神甫认为,各种事物在他们最为常见的状态和颜色中常常会体现出自身的美。如此说来,人的容貌之美都属于一种中庸状态,与各种丑恶的造型相去甚远。上帝似乎都是无心而为,可他又好像完全违背了这一原则:一个漂亮的鼻子,不太长也不太短,不太直也不太弯,在各种极端状态中都正好因为处于中庸,而展示出它的美。
根据比菲艾神甫的说法,美即源于习惯,因此,我们先要通过实践和经验来研究,才能说明什么东西是美的。
关于植物、动物或其他东西的美,不能用在对人体美的评价上。同样,地域及生产生活方式的不同、生物适应生存环境而产生不同的形态差别,都会产生不同的美的标准,就如同摩尔马之美不同于美洲马之美。
不同国家,不同人关于人的体形和面孔的美的标准,更是千差万别。在几内亚海岸,白皮肤就是一种惊人的丑陋,而塌鼻子和厚嘴唇则是美;两耳垂肩在有些国度最招人羡慕;在中国,一个女人迈开大脚健步如飞,就会被看成丑陋;北美的某些野蛮民族有给婴儿头上绑四块木板的习惯,这样趁孩子的骨头柔软尚未成型,就把头塑造成了四方块的形状;欧洲人难免惊骇于这些凶暴荒唐的风俗,而某些教士认为这来自那些民族的野蛮未开化性。让大家没有想到的是直到最近的一百年来,欧洲女人都在拼命把自己漂亮的圆脑袋压成同样的四方形。虽然在所谓文明国度里,大家都明白这些习俗会带来很大的痛苦和疾病,可毕竟是习惯,它们仍然将广为流行。
按照那位渊博而睿智的神甫的美学体系,人们出于习惯而形成了对特定事物的深刻印象,就是美感的全部魅力所在吗?所有的事情并非都是绝对或者单面的,习惯是否真的就是我们判断外在美的全部标准?
例如,我们都知道物体的效用是产生美的重要因素,但它却不完全受习惯的影响。事实上,我们的眼睛总是更青睐于某种颜色,无论对另一种颜色如何熟悉也改变不了这种看法。就如同迷人的外表、总比粗俗的外表更让我们感到愉悦。万物环环相扣的紧密联系的变化要比杂乱无章的组合更受钟爱。
虽然习惯并非美感的唯一准则,但我们还是承认,如果有悖于人们的习惯,任何事物都不会美得令人心动;如果与人们的习惯相符,一个事物即使再丑也不会丑得让人难以忍受。
道德点评
风气有别于习惯,但它同时又是某种特殊的习惯。习惯和风气的影响广泛地存在于音乐、诗歌和建筑之中。不仅艺术品会受到习惯和风气的支配性影响,我们对自然对象的审美判断,也受到习惯和风气的影响。美源于习惯,但是习惯并非美的唯一原则。
论习惯与风尚对道德情感的影响
习惯与风尚对行为美的影响要比对其他的影响小得多。外在形状总能让我们更加顺眼,不管最初它们与习惯和风尚多么水火不容。不过,尼禄式的残暴或者克劳迪厄斯式的轻蔑,永远不会得到习惯的容忍,也得不到风尚的追随。
美感本身的原则,往往是将美丽柔弱化,通过习惯或教育进行纠正。但人性中最强烈的还是道德的赞许或批判之情,它们或许有些细微的偏差,但还不至于被完全歪曲。
习惯和风尚对道德情感的影响程度和它们对其他事物是相似的。受真正良师益友影响的人,我们会发现他具备了正义、谦逊、人道和理性的美好品质;而在暴力、堕落、虚伪中长大的人,即使良心未泯,往往也会视虚伪、放荡的行为为理所当然。这都是习惯对行为影响的结果。
风尚有时会对某种程度的混乱大加赞赏,而使高贵的品质遭到冷遇,所以它未必是好的。
查理二世时期,把大人物的缺陷视为优点,而对小人物的美德不屑一顾,而某种程度的放荡不羁则被看作是自由主义教育的特征。那个时代的习惯看法是,放荡不羁是一位绅士而非清教徒的特征,并与慷慨、真诚、高尚和忠心耿耿联系紧密。反之,庄重的举止和得体的行为则跟欺骗、狡诈、下流、伪善联系在一起。
不同职业和生活境遇的区别,使人们的品质和行为方式大相径庭。在每个阶层和职业中,都有其惯常的准则。可是,由于我们普遍认同的中庸思维方式,希望人们具有合宜的与其生活境遇相伴而生的品质,比如我们习惯于老年人的庄重沉稳、饱经沧桑,或者习惯于年轻人的机敏活泼、朝气蓬勃。但是,这些特点都不能太过,老年人过于保守迟钝或者年轻人太轻浮虚幻都让人觉得不舒服。如青年人能够学习老人的稳重老成,老人也适当保持些轻快活泼,都再好不过。但过犹不及,老年人的呆板拘谨出现在年轻人身上就很滑稽;年轻人的放纵、轻浮和虚荣如果在老年人身上太明显,也是难以让人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