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网络银行风险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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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电子支付风险监管(1)

在本章,我们将重点阐述电子支付中所遇到的特殊风险,比如未经授权的划拨、交易错误等。至于在电子支付中发生的其他风险如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等,可以参阅前述的相关章节。

电子支付概述

一、电子支付的发展背景

电子商务是在Internet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实现消费者网络购物、商户之间网络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的一种新型商业运营模式。作为一种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商务模式,Internet内含的开发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使之为人们开辟了一个新的更为广泛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并将每一个社会经济单元的任何社会经济活动以丰富多元的形式在Internet上展示、优化和发展。从而,电子商务大大超越了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发展将对人类社会及其经济的运行与发展产生前所未有的影响。总之,电子商务是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商业信息和业务平台、物质系统、支付结算体系的整合共同构成新的商业运作模式,是商情沟通、资金支付和商品配送三个环节的有机统一。参与电子商务中的各方在物理上是互不谋面的,因此,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物理世界商务活动的翻版,在线电子支付等条件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技术在电子商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其中,支付结算系统是电子支付能够顺利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工程之一。如果将电子商务理解为是由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发出、传递和接受三个环节构成的一根“链条”,那么,资金支付结算相当于电子商务链条中的中间环节,发挥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如果交易主体对资金支付的安全性和时效性缺乏信心,商务活动很可能停留在商情沟通阶段,电子商务也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虚拟商务”,只能是电子商情、电子合同,无法实现网络成交;如果资金支付没有得到证实,商品配送也将难以实现。因此,要发展电子商务,能否实现安全高效的网络支付至关重要。

电子支付的兴起,有赖于银行支付系统的电子化。20世纪50年代末,计算机开始在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的银行支付业务中得到应用。不过此时计算机主要用于管理存款和计算利息,银行在支付系统中并未建立起计算机通讯系统,因此这时期的银行支付系统还谈不上电子化。到了60年代末,计算机联机通讯系统运用于银行支付领域,一些发达国家的银行纷纷建立电子支付系统,称为电子资金划拨系统。所谓电子资金划拨系统,是指使用主计算机、终端机、电子信息网络等电子通讯设备及技术手段快速、高效划拨资金的支付结算系统。电子资金划拨系统改变了传统的支付结算方式,降低了支付成本,提高了支付效率,因此在出现以后便迅速发展。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各国相继建立了大额电子资金划拨系统,如美国的FEDWIRE和CHIPS、英国的CHAPS、德国的EAF等,这些系统在资金的支付结算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根据国际清算银行1997年公布的资料表明,美国的FEDWIRE和CHIPS平均每3天处理的资金量就相当于美国的GDP;英国的CHAPS平均每天处理1440亿英镑的支付,大约相当于英国GDP的1/4;日本的BOJ-NET系统在3天内就能产生相当其GDP的资金周转量;德国的EAF在5天时间里也能产生相当其GDP的资金周转量。第二,许多国家成功地发展了主要为消费者服务的POS系统、ATM系统等进行小额电子资金划拨的电子支付系统。随着全球ATM和POS网络的不断发展,全球银行卡的数量现在已经相当惊人。迄今为止,在美国,ATM和POS终端数已分别达到每千人0.7台和5台,人均拥有5张银行卡。十国集团中有6个国家的ATM和POS终端数都达到或者超过每千人0.5台和8台,人均拥有银行卡超过3张。②可见,电子支付系统为电子支付的进行提供了物质基础,没有支付系统的电子化,电子支付的兴起就无从谈起。

总之,电子商务的发展提出了发展电子支付的要求,而传统支付系统的电子化则为电子支付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电子支付的发展可谓是天时地利,现在只需为电子支付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与法制环境。

二、电子支付的概念与特点

1.概念

电子支付是一种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与银行支付系统电子化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支付手段与方式。有学者认为,电子支付是指电子商务交易的当事人,包括消费者、厂商和金融机构,使用安全电子支付手段通过网络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者资金流转。1989年美国法律学会批准的《统一商业法规》对电子支付作了如下定义:电子支付是支付命令发送方把存放于商业银行的资金,通过一条线路划入收益方开户银行,以支付给收益方的一系列转移过程。也有学者认为,电子支付是一个崭新的术语,有必要在概念上对这一术语进行描述。电子支付是一种以计算机通讯网络为技术依托,通过电子数据的流动而实现支付效果的崭新的支付方式。理解电子支付的这一定义,要明确以下几点:第一,电子支付实现的基本环境是计算机通讯网络。电子支付的最终实现有赖于数据在不同计算机系统间的流动,因此,仅凭各自独立的计算机是无法完成电子支付的,必须通过一定的通讯技术将处于不同位置的计算机连接起来,形成一个计算机通讯网络,才能完成电子支付过程。计算机通讯网络是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是把分布在不同地理区域的计算机与外部的设备用通信线路互联成一个规模大、功能强的网络系统,从而使众多的计算机可以方便地互相传递信息。现在开发应用的各种电子支付系统,都离不开计算机通讯网络。而且,计算机通讯网络技术正迅速发展,电子支付系统也相应地不断升级和完善,利用先进的计算机通讯网络技术不断优化自己的电子支付系统,使电子支付有一个更顺畅和安全的运行环境,是网络时代各银行的重要业务目标之一。第二,电子支付是靠电子数据的流动来实现的。电子支付相对于传统的支付方式而言,最大的特点就是以电子数据的流动代替传统支付方式中的信息传递与资金流动。正因为这一点,有学者将电子支付细化为两方面的含义,即“一是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手段,将传统的支付方式电子化,即以电子通讯取代传统的信函、电报等来进行资金流程的信息传递;二是以某种形式的电子信息完全取代传统支付工具如现金、票据,信息的传递就是资金的传递”。在电子支付系统中流动的电子数据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支付信息,这主要包括支付令发出人的银行账号信息(如银行卡卡号、企业账号等)、支付密码、支付金额、支付币种等;另一类是直接代表一定货币金额的电子现金或者电子票据。依靠这些电子数据的流动,电子支付得以实现支付的法律效果。第三,电子支付的实现需要一定的电子支付工具。电子支付工具在电子支付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人甚至认为,电子支付无非是“以承载货币价值之电子化工具进行支付或者移转资金的一种程序”。这从一个角度说明了电子支付工具在电子支付中的关键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说,电子支付的成败与否,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所使用的电子支付工具是否安全可靠。随着计算机通讯技术的发展与电子支付技术的不断进步,新型的电子支付工具不断出现。目前电子支付工具种类繁多,功能各异,其中既有为人们所熟悉和普遍使用的银行发行的信用卡、IC卡和各种借记卡,也有近年来随着因特网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电子支付工具,如各种网络现金。电子支付工具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是电子支付进一步得以推广和发展的基础。

第四,电子支付与传统的支付具有相同的支付效果。电子支付以电子数据的流动取代了传统支付方式的单据、现金或者票据的流动,在形式上与传统的支付存在巨大的差别,但是二者的支付效果并无不同。例如,消费者用银行卡在商家的POS机上刷卡结账,与支付给商家现金具有同样的效果,都能够取得货物的所有权。又如,银行通过电子支付系统进行电子资金转账,其效果与传统的票据转账并无二致。正是由于电子支付与传统的支付具有同样的效果,它才能得到人们的认同并迅速发展起来。

第五,电子支付的开展离不开银行的参与。银行在电子支付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各国的专用电子支付系统都是以银行为核心建立起来的。都要通过银行进行电子转账,银行在电子转账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对于不通过转账而进行的电子支付,如在因特网条件下以网络现金为工具的电子支付,当事人可以直接发送网络现金而完成支付,这种类型的电子支付表面上看不出银行的参与,但银行往往是网络现金的发行者,或者是作为网络现金发行者或者支付者的开户行而参与网络现金发行过程中法定货币与电子货币兑换的转账结算。而且,从电子货币发展与各国金融监管的趋势来看,银行将成为电子货币的惟一发行主体。

2.特点

电子支付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比,它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第一,电子支付具有虚拟性。在传统观念里,支付意味着实物形态的货币或者支票的流通,但在电子支付环境下,支付变成了电子信息的流动。所谓电子信息,无非是计算机中存储的最终由0和1反映的数据。它虽然占据一定的计算机磁盘空间,但没有物理学意义上的体积形态,仅仅表示一种存在,然而,事实上它并不存在。我们说电子信息可以在计算机通讯网络中流动,从一台计算机移转到另一台计算机,然而我们并不能实实在在地看到整个过程或者移转的对象,它展现给我们的仅仅是电脑中数字、文字、图像的变化。因此,电子支付所赖以进行的环境完全是一种虚拟的世界,是一种与我们现实生活完全不同的领域。在这一虚拟世界中,电子信息本身并没有价值,但一旦赋予了货币的含义,就成为了资金的载体,它可以按照支付指令无比快捷高效而又无声无息地实现资金移动的效果,而无需现实的货币的流动,从而使得支付变得完全虚拟化了。例如,每月营业额近10亿美元的太平洋贝尔电话公司,在传统的支付模式下每天要运出数卡车的付款通知单,但在电子支付模式下,只要将付款通知单通过计算机网络发送到付款单位,付款单位通过电子支票将所付款项转到贝尔电话公司在银行的账户即可,一切工作全部在计算机网络中完成,不需要任何卡车和现金,在不见一分钱的情况下完成了支付。这种无金钱的支付方式让人不禁联想到美国马萨诸塞州工科大学媒体研究所首任所长NicholasNegroPonte的名言:“今后,我们的生活空间将从原子世界转向比特世界。”由于电子支付完全在虚拟世界中完成,所以说电子支付具有虚拟性。

第二,电子支付具有瞬时性。在电子支付中,作为支付信息和货币价值载体的电子数据,在计算机通信网络中的传输速度是相当快的,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因此,电子支付是即时支付,在瞬间就可以完成。支付者只需敲一下键盘、点一下鼠标或者刷一下卡,就可以实现资金的转移目标,而且资金数额无论大小,都可以在瞬间完成。正是由于电子支付方式方便快捷的特点,适应了电子商务高效的需求,在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浪潮下,电子支付也得以快速发展,瞬时性成为电子支付的一个最吸引人的亮点。

第三,电子支付具有国际性。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各国的计算机通信网络已直接或者间接地联为一个整体,使计算机通讯网络具有明显的国际性色彩。尽管各国均以自己的银行或者通信设施为基础建立了自己的支付体系,但由于支付体系赖以存在的计算机通讯网络环境具有国际性,因而各国的电子支付体系并不是完全地与他国相互隔离,而是与此相反,各国为适应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而努力使自己的电子支付体系与世界相连,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从而使电子支付呈现出国际性的特点。此外,各国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跨国电子支付业务,向客户提供跨国银行服务,这也是促使电子支付体系国际化的重要因素。目前世界上出现了不少从事电子支付服务的组织或者机构,如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协会(SWIFT)就是一个为其成员机构跨国电子支付提供金融信息传输的国际银行合作机构。又如万事达(Master)卡国际组织和维萨(VISA)卡国际组织,它们为其会员提供全球性的信用卡授权与支付服务。据1995年的统计数字,万事达(Master)卡国际组织在全球的会员银行或者代理银行达23000个,分布于220个国家或地区,特约商户达1300万家,维萨卡国际组织在全球的会员银行或者代理银行为20600个,分布于190个国家或地区,特约商户达1200万家,时至7年后的今天,在电子商务迅速扩展的条件下,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个数字早已成倍增长。这些组织的存在,使电子支付具有了更浓厚的全球化和国际化色彩,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无论持卡人领用的是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地区、哪一个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只要带有MASTERCARD或者VISA标志,持卡人就可以得到购物消费结算和存取款服务,基本上达到了“一卡在手,走遍全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