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这对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受“左”的错误思想的影响,在所有制问题上认为越大越公越好,搞“一大二公”和所有制升级,结果国有经济的范围过大,比重过高。到1978年,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全民所有制占80.8%,集体所有制占19.2%;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全民所有制占90.5%,集体所有制占9.4%,而个体所有制占0.1%。这种做法严重地脱离了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脱离了实际,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纠正了“左”的错误,调整了所有制结构,打破了原来那种单一公有制的格局,使非公有制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据统计,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到1991年,发展为91:9,到1996年进一步发展为71:29。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形式,作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在利用分散的生产条件、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利用当地的资源生产适应一定范围和地区需要的产品,组织流通,提供服务,活跃地区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缓解劳动就业的压力等等诸多方面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因此,我们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允许和鼓励个体、私营和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采取措施加以正确引导、加强监督、依法管理,使非公有制经济真正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
目前,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主要有三种主要的形式。一是个体经济,它是指劳动者与自己所占有的少量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独立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归劳动者自己所有和支配的一种小私有制经济形式。个体经济具有小型性、分散性、灵活性和附属性的特点。它不仅适应分散的、独立的手工劳动的生产力层次的要求,而且可以与社会化大生产的某些环节相联系。个体经济的发展可以动员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经济建设,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分散企业富余人员,扩大就业门路。二是私营经济,它是一种企业资产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为特征的经济形式。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是私营企业具有面向市场、以利润最大化为动力的发展机制;二是在所有权、经营权和决策权“三权统一”的基础上,保持着经营决策的灵活高效;三是私营企业具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因此,私营经济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相当的生命力。改革开放十多年来,私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三是外资经济,它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利用外资、引进技术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经济形式,它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三种形式,统称为“三资企业”。这种经济形式的发展对于弥补我国资金不足、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学习外国先进管理经验、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扩大就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并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江泽民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他们来源于城乡广大人民群众之中,又来往于全国各地城乡之间,并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他们“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实践证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这项基本经济制度是正确的,十多年来,我们在坚持公有制的前提下,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形式,促进了市场的发育,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对于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条件,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又为公有制经济创造了外部条件和市场环境。因此,应当在思想上重视,在政策和管理上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正如江泽民所指出的那样:“国家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也必然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因此,在积极支持和鼓励的同时,也要加强引导、管理和监督,将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动纳入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的范围之内,包括从产业方向与产品质量、经营思想与经营作风等诸多方面进行全面引导,帮助他们提高经营水平,提高经济质量,从而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深入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的新矛盾和新问题
“三个代表”的理论要求我们党“站在时代前列,立足于新的实践,把握住时代特点,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现实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认识,不断吸取新的经验、新的思想、新的成果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宝库。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也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辩证发展过程。如何看待这一辩证发展过程中的矛盾,特别是如何正确处理涉及全局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伟大实践的成败,也关系到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在总结改革开放二十年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国经济建设中带有根本性的规律性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阐释和系统的研究,阐明了我党在处理这些重大关系问题上的基本原则,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
(一)高度重视对全局性矛盾和问题的处理和把握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积极探索和艰苦努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伟大的历史成就,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特别是十四大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逐步建立,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从“八五”到“九五”期间,改革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现代化建设开创了新的局面。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不断深入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遇到了不少矛盾和困难,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如何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如何解决国有企业改革滞后和生产经营困难、农业基础薄弱的问题?如何合理配置资源,充分发挥生产能力,合理控制投资规模和消费基金,保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抑制通货膨胀,防止经济大幅度波动?如何做到速度与效益相统一,微观活力与宏观调控相统一,总量增长与结构优化相统一?如何确保工业和农业,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国内经济与国外贸易都健康发展?如此等等。所有这些,都是涉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全局问题,也影响和制约着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因此,怎样科学地认识和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全面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成了摆在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了以毛泽东、邓小平为代表的老一辈革命家善于从哲学理论的高度思考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优良传统,十分重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与方法论,尤其是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法则去研究和处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新矛盾、新问题。在这里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如早在1989年10月,江泽民就在庆祝建国四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着重谈到党和国家工作中需要特别注意统一认识的十个重大问题。即: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相统一的问题;关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治理整顿问题;关于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调节相结合的问题;关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问题;关于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防止和纠正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关于加强农业等基础产业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问题;关于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问题;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关于加强工人阶级领导、巩固工农联盟和增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问题;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问题。1990年12月30日,江泽民在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上强调指出:“要通过改革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比如中央和地方,沿海和内地,城市和农村,大中型国营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全局和局部,长远和眼前,国家、集体和个人等等之间的利益关系。既要照顾各个方面的利益,又要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1991年,江泽民在建党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着重指出了三个事关全局的方面:一是必须坚持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允许和鼓励其他经济成分的适当发展;二是必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形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三是必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1993年11月14日,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江泽民就如何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强调要正确处理改革和发展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和发挥市场作用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及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等等。在这里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实际上已经触及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系到改革开放大局的重大矛盾和问题,也体现出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又向前迈了一大步。
1995年9月28日,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发表了《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若干重大关系》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为《论十二大关系》)。在这篇讲话中江泽民指出:“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各种关系,特别是若干带有全局性的重大关系。正确处理这些重大关系要贯彻一个总的思想,就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现代化建设所遇到的涉及全局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明确我们应当坚持的原则。目的是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把握客观规律,统一全党认识,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论十二大关系》是我们党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丰富经验的总结,标志着我们党已经能够从战略的高度全面认清和把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也是我党深入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所取得的积极认识成果。
《论十二大关系》所揭示的重大的基本关系,江泽民后来在不同场合反复加以阐明和强调。例如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和庆祝建党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江泽民对十二大关系中的一些重大关系,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定的关系,公有制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的关系,经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以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等等,都作了不同程度的反复阐述和强调。正是由于第三代领导集体始终注意研究和解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所以才能够不断地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全面地、创造性地向前推进。
(二)《论十二大关系》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