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古龙文集:离别钩·霸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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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王大小姐(1)

她就是霸王枪?

这杆枪长一丈三尺余,至少比她的人要高出一倍多。

这杆枪重七十三斤余,也远比她的人重。

她真的就是霸王枪?

金枪徐不信,丁喜不信,邓定侯也不信,无论谁都不会相信。

但是他们又不能不相信。

金枪徐试探着在问:“姑娘贵姓?”

“姓王。”

“芳名?”

“王大小姐。”

金枪徐笑了笑,道:“这当然不是你的真名字。”

喝酒的女孩子板着脸道:“你用不着知道我的真名,你只要记住‘霸王枪王大小姐’这七个字就行了。”

金枪徐道:“这七个字倒很容易记得住。”

王大小姐道:“就算你现在还记不住,以后也一定会记住的。”

金枪徐道:“哦?”

王大小姐冷冷道:“你身上多了个枪口后,就一定永远再也忘不了。”

金枪徐大笑,道:“你约战比枪,莫非就是要我记住这七个字?”

王大小姐道:“不但要你记得,也要江湖中人人都知道,霸王枪并没有绝后。”

金枪徐道:“王老爷子呢?”

王大小姐咬着嘴唇,脸色苍白,过了很久才大声道:“我爸爸已经死了,他老人家虽然没有儿子,却还有个女儿。”

她说话的声音就像是在呐喊。

也许她这句话并不是说给屋子里这些人听的,她呐喊,只因为她生怕她远在天上的父亲听不见。

——女儿并不比儿子差。

这件事她一定要证明给她父亲看。

“一枪擎天”王万武真的死了?

像那么样一个比石头还硬朗的人,怎么会忽然就死了?

邓定侯在心里叹息,忍不住道:“令尊身子一向康健,怎么会忽然仙去?”

王大小姐瞪眼道:“你管不着。”

邓定侯勉强笑道:“在下邓定侯,也可算是令尊的老朋友。”

王大小姐道:“我知道你认得他,但你却不是他的朋友,他死的时候已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她美丽的眼睛里,忽然涌出了泪光,心里仿佛隐藏着无数不能对人诉说的委屈和悲伤。

这是为什么?

是不是因为她父亲死得并不平静?

丁喜忽然道:“王老爷子去世后,姑娘想必一定急着要扬名立威,所以才找上徐三爷的。”

王大小姐咬了咬嘴唇,忍住了眼泪,道:“我要找的不止他一个。”

丁喜道:“哦?”

王大小姐道:“从这里开始,往前面去,每个使枪的人我都要会一会。”

丁喜笑了笑,道:“若是姑娘在这里就已败了呢?”

王大小姐连想都不想,立刻大声道:“那么我就死在这里。”

丁喜淡淡道:“为了一点虚名,大小姐就不惜用性命来拼,这也未免做得太过分了吧!”

王大小姐又瞪起眼,怒道:“我高兴这么做,你管不着。”

她忽然扭转身,抄起了桌上的霸王枪。

她的手十指纤纤,柔若无骨。

可是这杆七十三斤重的霸王枪,竟被她一伸手就抄了起来。

她抄枪的动作不但干净利落,而且姿态优美。

金枪徐脱口道:“好!”

王大小姐道:“走!”

她的腰轻轻一扭,一个箭步就蹿了出去。

金枪徐看着她蹿到外面的院子里,忽然长长地叹了口气。

丁喜道:“你看她的身手如何?”

金枪徐道:“很好。”

丁喜道:“你没有把握胜她?”

金枪徐又叹了口气,道:“我只不过有点后悔。”

丁喜道:“后悔什么?”

金枪徐淡淡道:“我本不必急着料理后事的。”

院子里阳光灿烂。

他们一走出去,别的人当然也全都跟着出去,屋子里已只剩下四个人。

小马还是痴痴地坐在那里,痴痴地看着。

那喝茶的女孩子垂着头,红着脸,竟似也忘了这世上还有别人存在。

邓定侯在门后拉着丁喜的手,道:“王老头的脾气虽坏,人却不坏。”

丁喜道:“我知道。”

邓定侯道:“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的朋友,老朋友。”

丁喜道:“我知道。”

邓定侯道:“所以……”

丁喜道:“所以你不能看着他的女儿死在这里。”

邓定侯点点头,长叹道:“可惜这位王大小姐却绝不是金枪徐的对手。”

丁喜道:“哦?”

邓定侯道:“我知道金枪徐的功夫,的确是经验丰富、火候老到。”

丁喜道:“王大小姐好像也不弱。”

邓定侯道:“可是她太嫩。”

丁喜道:“难道你认为她败了就真的会死?”

邓定侯道:“我也很了解王老头的脾气,这位王大小姐看来正跟她老子一模一样。”

丁喜笑了笑,道:“我明白了。”

邓定侯道:“明白了什么?”

丁喜道:“你是想助她一臂之力,金枪徐再强,当然还是比不上神拳小诸葛。”

邓定侯苦笑道:“这是正大光明的比武较技,局外人怎么能插手?何况看这位王大小姐的脾气,定是宁死也不愿别人帮她忙的。”

丁喜道:“那么你是想在暗中帮她的忙,在暗中给金枪徐吃点苦头?”

邓定侯叹道:“我也不能这么做,因为……”

丁喜道:“因为一个人有了你这样的身份地位,无论做什么事都得特别谨慎小心,绝不能让别人说闲话。”

邓定侯叹道:“我的顾忌确实很多,可是你……”

丁喜道:“你是不是想要我替你在暗中修理修理金枪徐,冷不防给他一下子?”

邓定侯道:“我的确有这意思,因为……”

丁喜又打断了他的话,道:“因为我只不过是个小强盗,无论多卑鄙下流的事都可以做。”

邓定侯道:“不管你怎么说,只要你肯帮我这次忙,我一定也会帮你一次忙。”

丁喜看着他,脸上还是带着那种独特的、讨人喜欢的微笑,缓缓地道:“我只希望你能明白两件事。”

邓定侯道:“你说。”

丁喜微笑道:“第一,假如我要去做一件事,我从来也不想要别人报答;第二,我虽然是个强盗,却也有很多事不肯做的,就算砍下我脑袋来,我也绝不去做。”

他微笑着转过身,大步走了出去,走入灿烂的阳光下。

邓定侯怔在那里,怔了很久,仿佛还在回味着丁喜刚才说的那些话。

他忽然发现他那些大英雄、大镖客的朋友,实在有很多都比不上这小强盗。

现在屋子里只剩下两个人。

喝茶的女孩子抬起头,四面看了看,忽然站起来,很快地走到小马面前,叫了声:“小马。”

她叫得那么自然,就像在千千万万年前就已认得小马这个人,就好像已将这两个字呼唤过千千万万次。

小马也没有觉得吃惊。

一个陌生的女孩子忽然走过来,叫他的名字,在他感觉中竟好像也是很自然的事。

在这一瞬间,他们谁也没有觉得对方是个陌生人。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听别人都叫你小马,所以我也叫你小马。”

小马凝视着她,道:“我叫马真,你呢?”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叫杜若琳,以前我哥哥总叫我小琳,你也可以叫我小琳。”

她的胆子一向很小,一向很害羞,从来也不敢在男人面前抬起头。

可是现在她居然也在凝视着小马。

情感本就是件奇妙的事,世上本就有许多无法解释的奇妙感情。

这种感情本就是任何人都无法了解的,有时甚至连自己都不能。

“小琳……小琳……小琳……”

小马轻轻地呼唤着,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

她纤弱的指尖在他强壮的手掌里轻轻颤抖,可是她并没有抽回她的手。

小马的人就像是在梦中,声音也像是从梦中传来的。

“我一直是个很孤独的人,没有认得你的时候,我只有一个朋友。”

“我本来也只有一个朋友。”

“哦!”

“谁?”

“王盛兰。”小琳道,“她不但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姐妹,有时我甚至会把她当作我的母亲。这些年来,若不是她照顾我,也许我已经……”

小马没有让她说下去,轻轻道:“我明白你的意思。”

他的确明白,没有人能比他明白。因为他和丁喜的感情,也正如她们一样,几乎完全一样。

小琳道:“所以我想求你替我做一件事。”

小马道:“你说。”

小琳道:“我要你替我去救她。”

小马道:“救你的朋友?”

小琳点点头,道:“别人都说她绝不是金枪徐的对手,可是她绝不能败。”

小马道:“你要我帮她击败金枪徐。”

小琳道:“不管你用什么法子,我只希望你能为我做到这件事。”

她已握紧了小马的手。

“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

现在他们也已走出去。

这里本是个充满了欢乐的地方,现在却忽然变得说不出的空洞寂寞。

人世间本就没有永恒不变的事,更没有永恒的欢乐。

红杏花慢慢地从后面出来,用一双洞悉人生的眼睛目送着他们走出去,喃喃自语叹息:“我就知道你们只要一见面,就会互相纠缠,自寻烦恼的,我早就知道……”

有些人就像是钉子和磁铁,只要一遇见,就会粘在一起。

小马和小琳是这样子。

丁喜和王大小姐呢?

红杏花叹息着又道:“小马这样子已经够糟的了,可是丁喜以后只怕还要更糟,我实在不应该让他们见面的,我早就知道……”

阳光灿烂。

发亮的长枪,在阳光下更亮得耀眼。

蓝天白云,远山青翠,竹篱下开满了鲜花,蜜蜂和蝴蝶在花丛中飞舞,甚至连风都在传播着生命的种子。

这本是个生命孕育成长的季节,在这种季节里,没有人会想到死。

只可惜死亡还是无法避免的。

金枪徐慢慢地解开了套在他金枪上的布袋,眼睛一直在盯着他的对手。

他心里还在想着“死”。

很少有人能比他更了解“死”的意义,因为他已有无数次接近过死亡。

——不是我死,就是你死。

这就是他对于“死”的原则。

这原则简单而残酷,其间绝没有容人选择的余地。

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之后,无论谁都会被训练成一个残酷而自私的人。

金枪徐也不例外,所以才能活到现在。

可是现在他面对着的这个对手,实在太年轻,年轻得连他都不忍看着她死。

——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她不能败,我又何尝能败?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从布袋里抽出了他的枪。

金枪!

金光灿烂,亮得耀眼,二十年来,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这耀眼的金光下。

枪的型式削锐,枪尖锋利,枪杆修长,就算拿在手里不动,也同样能给人一种毒蛇般灵活凶狠的感觉。

丁喜远远地看着,脱口而赞:“好枪。”

邓定侯同意:“的确是好枪。”

丁喜道:“霸王枪若是枪中的狮虎,这杆枪就可以算是枪中的毒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