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福建·政府改革与管理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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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迈出重大步伐(1)

1998年是新一届政府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的第一年。这一年,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们顶住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战胜了特大洪涝灾害,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采取了扩大内需、启动市场、增加投资等拉动经济增长的一系列措施,基本实现了全年的经济发展目标。在保持国民经济良好发展速度的同时,年初确定的多项改革都迈出了重大步伐,取得了积极进展。

第一,国有企业改革继续加大力度。其主要表现有:一是坚决制止重复建设,国务院坚决停止审批一般工业建设项目,银行也注意控制向这类项目贷款,努力从宏观上为企业改革与发展创造必要的市场环境。二是结合国务院机构改革,下决心使军队、武警、政法和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经营性企业彻底脱钩,促进了政企分开,增强了企业的自主性和竞争能力。三是建立了稽察特派员制度,强化了企业监督机制。1998年,为了加强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监督,国务院决定建立稽察特派员制度,并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向国有大中型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的方案》和《稽察特派员条例》,计划分期分批向500多个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到1998年底,已有两批共50多人分别派往若干企业开展工作,对企业的财务、班子、经营等情况进行实地稽察,并取得初步成效。四是推进了行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和改组,进一步改革大型国有企业管理体制。

如组建了上海宝钢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等。

中央成立了大型企业工委和金融企业工委,500多家大型国有企业与以前的“婆婆”脱离关系,改由工委直接管理。94户重点煤矿及200多家相关企事业单位下放给地方管理。五是作为国有企业三年解困突破口的纺织行业,通过“三改一加强”和其他各种有效措施,提前完成了压锭任务,促进了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六是企业内部的改革和管理有了新的进展。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小企业改革。

第二,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1998年金融改革采取了许多新的举措,金融体系进一步完善。撤销了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成立了9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撤销了一些重复设置的基层支行;取消了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的限额控制,实行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改革了银行存款准备金制度,将各商业银行上缴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和备付金账户合并;继续调低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对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等实行了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在注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继续稳步发展。国外在华的金融机构和经营业务进一步得到发展。

第三,粮棉流通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在粮改方面,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及出台了6个配套文件,颁布了两个法规,印发了一个指导意见。通过实施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实行封闭运行和深化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等“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粮食收购工作顺利,粮食价格回升,新的粮食亏损挂账基本制止,粮食企业开始减员增效,自主经营,活力增强。为了建立在宏观调控下依靠市场机制实行棉花资源合理配置的新体制,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作出了从1999年9月1日新的棉花年度起,棉花的收购和销售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等一系列新的规定。

第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国家原有实行行业统筹的11个部门和行业所属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已分别交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实行属地化管理。全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比例已达98%以上。

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医疗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有了提高。再就业工程顺利实施,各地大中城市和大部分国有企业都先后建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大多数职工进入了再就业服务中心,并领到了基本生活费,50%以上的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建立和实施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保持了职工和社会稳定。

第五,住房制度改革有了新的突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起停止福利分配住房,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国家加大了住宅建设投资力度,下达了三批经济适用住房投资计划,住宅市场有所启动,全年空置面积增长速度由上年的25.4%下降为12.4%。房地产开发明显升温,开放住宅二级市场的试点工作已在上海等一些大中城市积极展开。

第六,农村改革取得新的成效。1998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推动了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稳定和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继续得到广泛的贯彻落实。小城镇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有了新的发展,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有所增强。

第七,对外开放水平继续提高。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我们采取了得力措施,有效地避免了利用外资和对外贸易出现大的波动,保持了我国经济的稳定与发展。由于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全年利用外资仍然是稳中有升。虽然外商直接投资的项目数略有下降,但协议投资额增长2.2%,实际利用外资增长0.7%。外贸进出口3239.3亿美元,比上年下降0.4%,其中出口1837.6亿美元,增长0.5%,进口1401.7亿美元,下降1.5%,实现贸易顺差435.9亿美元,总体规模与上年持平。

另外,财税体制、价格体制、投融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也都迈出了步伐,取得新的成效。

中国所有制结构及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产权问题,是经济体制中的核心问题。产权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中国15年改革开放,紧紧抓住这个关键,大胆试验,积极探索,所有制结构和产权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近两年来,产权关系进入了制度创新的历史阶段,从而产权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并不断取得重大突破和积极进展。

一、传统的所有制模式发生根本性变化,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逐步形成

从全国工业总产值和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结构看,1992年底与1978年相比,国有工业企业的产值在全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由原来的77.6%下降到48.3%,集体工业企业的比重由22.4%上升到38.2%,其他包括“三资”、个体和私营等工业企业的产值从无到有,其比重占13.5%。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有部门的所占比重由1978年的54.6%下降到1992年的41.3%,集体部门的比重由原来的43.3%下降到27.9%,其他经济成分的比重由原来的2.1%上升到30.8%。这表明单一的公有制格局已被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群体结构所代替;公有经济的比重有所下降,非公有经济的比重逐步上升。不仅如此,它们的增长速度还在不断地发生变化。1992年国有工业的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4.4%,集体工业增长28.5%,乡镇工业增长40%,“三资”等工业增长48.8%。国有经济的增长速度较慢,集体和其他经济的增长速度较快。

我国目前在坚持公有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的基础上,某些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已经超过公有制经济。广东省至1992年底,非公有制企业已达117.1万户,从业人员634.3万人,注册资本2646.8亿元,所占比重达到52.4%,超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注册资本所占比重(31.2%和16.4%)的总和,已经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互相鼎立和共同发展的趋势。

二、企业股份制改造试点健康发展

近两年来,我国为股份制试点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是股份制企业发展最好和最快的历史阶段。截至1993年底,全国各个领域的股份制试点企业已有4000多家,在上海和深圳上市的股份公司有来自全国20多个省区的182家,其中上海106家,深圳76家(分别比上年增长1.79倍和1.3倍),股票市价总值(A股)约4000亿元。到1993年6月底,我国定向募集公司已超过2000家,其中内部职工持股的公司有1700家,内部职工持股额235亿元。广东、辽宁、湖北、上海、深圳五省市拥有的定向募集公司占全国总量的36.7%,股本额占19.2%;形成了一定规模。1993年,在积极发行社会公众股和继续扩大为境外投资者提供B股试点的同时,有9家实力雄厚的国有大型企业开始走向国际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其中有上海石化总厂、青岛啤酒厂等6家已在香港上市发行H股。另外,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也出现了迅速发展的势头。上海至1993年底,全市城镇各类股份合作制试点企业已达2993家,股本金总额14.6亿元。其中联社股2.32亿元,法人股2.4亿元,个人股9.9亿元,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总人数11.5万人。近两年来,这些股份制企业进一步按照规范化的要求,逐步纳入正常运行的轨道。

三、外资引入和资本输出进一步扩大

1.引进国外资本,兴办“三资”企业在各地掀起热潮。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沿海、沿江、沿边“三沿”开放战线和内陆各地区多层次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对外投资环境日益改善。据统计,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现已有117个,其中投资最多的是香港,其次是台湾和美国。1993年是我国招商引资最多的一年,仅1至9月,共批准“三资”企业6.4万家,注册资本997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4倍和1.8倍,使“三资”企业累计达到15.3万家。据世界银行报告,1991年至1993年三年流人中国的外资分别达110亿美元、240亿美元和270亿美元,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外资流入国。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五个经济特区,一直是外商投资的热点地区,到1992年底,投资项目达15300多个,合同利用外资22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92.4亿美元,分别占全国总量的1/6、1/5和1/4。我国现已有五类共121个国家级开发区。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有32个,有效开发利用土地145平方公里,共兴办外资企业7000多家,合同利用外资140多亿美元,实际利用55亿多美元,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上百个。

近两年来,“三资”企业已开始从沿海地区逐步向内陆省市和西部地区延伸。西北五省区1993年“三资”企业已增至3000家左右,比上年初增长了10多倍,占全国“三资”企业总数的比重由0.6%提高到1.6%;协议外资额也成倍增长,目前已达50多亿美元。青海省1991年“三资”企业只有3家,1993年底发展到60多家,总投资额8600多万美元。北京市1993年引进外资取得明显成效,新批“三资”企业3752家,协议投资总额103.9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倍和4.3倍。

2.资本输出开始起步,前景可观。近年来,中国企业投资方向不仅是面向全国,而且在向世界迈进。目前,中国不仅是外国直接投资和商业银行信贷的最大接受国,而且也是发展中国家最大的投资输出国,1992年对外投资达40亿美元。到1993年10月,仅投入香港的中国内地资本已达120多亿美元,占香港外来投资第一位,成为取代日本的在港最大投资者。如今,我国率先在香港投资和开展经营的企业如中信在港控股的中信泰富公司等,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福建省积极开展跨国经营合作,至1993年底,已在亚、非、欧、美、大洋洲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兴办企业190多家。北京市到1992年底,在北美、欧洲、港澳、日本等36个国家和地区兴办海外企业共113家,投资总额达6754.3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为3562.24万美元,占投资总额的52%。1993年,又有80份申请要求到海外办企业,其中40份已获批准。

四、国有小企业实行“国有民营”或“公有私营”的经营方式全面铺开

近两年,实行以租赁、租售为主要形式的“国有民营”或“公有私营”的改革试点,已成为全国国有商业、供销合作社和粮食系统改革的热点。东北、华北、西北、华东和中南地区的省或地、市、县实行“国有民营”的企业均占较大比重,河南是60%,河北是43%,安徽是20%,南京是35%,重庆是60%,北京商业系统是60%。目前,全国已有北京、辽宁、江苏、上海、天津、湖北、广东和福建等省市,通过积极推行“公有私营”的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南京市将全市35%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小型商店实行“公有私营”后,结果有80%的商店扭亏为盈,有的上交利税比以前增长8倍,大部分职工收入增加1至2倍。因此,今后要注意总结经验,正确引导,继续扩大这种试点。

五、产权交易市场逐步建立,国有企业拍卖“变性”和“嫁接”外资的试点迈出了重要一步

目前,全国已有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南、湖北、福建、四川、江苏、广东、长春、沈阳、大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成都、南宁、昆明、无锡、兰州等10多个省的20多个城市和地区建立了不同程度和不同规模的产权交易市场,还有的城市在积极筹建。河南省已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和闲置资产调剂市场20多个,从事产权交易工作的专、兼职技术人员达400多人,交易业务日趋活跃,并发挥出积极的不可忽视的作用。吉林省到1993年10月底,已通过产权市场拍卖企业436户,融进省外资金(含兼并)3500万元。牡丹江市截至目前,已向韩国、香港地区和埠外拍卖企业10家,收回资金达5752万元。1993年9月,湖南省举办产权交易洽谈会,推出了220家企业进行拍卖,结果出售企业16家,成交金额6370万元;出租企业5家,金额290.1万元。如香港一家公司出资200万元收购了长期亏损的岳阳化纤厂;一个体户以120万元购买了益阳大厦一层楼。购买和租赁这些企业的大部分是港商、台商和私营企业主。这些年来,全国还实行了通过兼并或其他形式使国有企业“变性”为集体企业的改革。四川省到1992年底共有34户集体企业兼并了67户国有企业。

最近,上海一家国有小企业上海海联润滑材料研究所,被改组为股份合作制式的民办集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