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考试国有资产管理与资本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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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序言创新国有资本运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在我们经历了20余年的改革开放建立起了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无论从客观还是从主观的角度讲,都到了必须面对、思索和解决深层次问题的时候了。现在和未来一段时间的主要任务,则是要闯关、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以便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创新国有资本运营,则是新形势下必须认真打好的一场硬仗。国有资产的问题不解决,我们的市场经济就不能算是完整的。

我国的国有资产的形态很复杂,有国家机关占有的、事业单位占有的、资源性的和企业占有的,这里将集中讨论企业占有的国有资产,也就是国有企业的问题。

一、目前国有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所有者缺位,产权虚设,这是个最核心、最根本的问题。过去我们的体制中一直暗含着这样的一个理论假设:那就是人人有份的国有资产一旦经过人们的默认,就可以授权给政府去经营,并有理由相信政府能够完成这个无比艰巨的任务。但事实上,由于层层和多元的复杂而混沌的委托代理关系而造成的所有者缺位,结果是没有人有动机和有能力真正关心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除了为数不多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外,其他十几万个国有控股企业大多绩效平平。

合理而明晰的产权结构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制度前提,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来克服我们的制度性缺陷,我们的问题就在于缺少以财产权为核心的民商法传统。

正常的逻辑应该是先有市场上的交易需求,接下来是讨价还价并解决矛盾,然后是建立规则和契约,最后是建立保障财产权和进出市场自由的权利。市场经济中的诚信机制也由此得以建立。所以,产权问题不解决,无异于隔靴搔痒。目前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其实是对现有体制的一种帕累托改进,当所有者没有能力索取剩余的时候,拥有信息优势的经营者便乘虚而入。

第二,政企不分和政资不分。事实上,只要公有产权存在,政企是很难分开的。

而政企不分,就犯了市场经济的大忌。我国国有资产产权的实际代表者是政府,这就决定了政资也是难以分开的,虽然新的国资委体制进行了改革,但其运作还要相应的法律制度的配套来加以保证。在处理政企关系和政资关系的问题上,应该更多地依赖制度而不是所谓的人的觉悟。在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与企业的关系处理得是否合理,是个复杂而棘手的问题,各负其责、遵守规则而避免错位、越位是个基本的底线。政企不分和政资不分的一个表现就是“关系”决定命运,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升迁去留不是决定于绩效而是决定于上级主管部门对他的“看法”,这就很可能引起寻租、设租行为的社会化,权力一旦作为稀缺资源而进入市场并参与分配,就必然导致腐败并进而引起经济福利的下降和市场效率的损失。由于政企不分和政资不分,又使得本已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腐蚀、侵袭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比如官本位、等级观念、人身依附这些落后的东西变得很有市场。在这样的氛围之下,企业经营者很难有主心骨,更谈不上锐意创新了。

第三,管理水平低下。现在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形成渠道多由政府委任,官员管企业的现象非常普遍。管理企业是件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没有必要的训练和相应的经验是干不好的。培育健全的职业经理人市场、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来激励和约束企业家的行为,是提高企业效率的重要途径,发达的市场经济就是这样走过来的。管理水平低下的另一个原因就是预算约束机制不健全:没有标准、没有指标、干好干坏一个样、盈亏不负,那么把好端端的企业弄成靠银行贷款维持生存的烂摊子就不奇怪了。有的国企“官员”变成了败家子,甚至蜕变成腐败分子。管理水平不高的另一个原因是激励和惩罚机制不健全,对于业绩特别突出的经营者,除了基本的年薪之外,还应该有合理的奖励报酬,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家才能的市场化是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不涉及什么原则问题。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相对应,同样缺乏的是惩罚机制,对于决策失误、严重亏损、重大事故,没有严厉的惩罚措施,使许多经营者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无论是激励还是惩罚,都应该用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来加以保证,绝不可以纸上谈兵。

二、创新国有资本运营的原则

第一,国家安全原则。创新国有资本运营的目标是让庞大的国有资产能够通过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原则,经过科学、合理、有序的战略性调整而发挥更大的效率,而不是有些人所说的简单的通过出售而变现。所以,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坚持和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在现阶段,中央要抓好、管好将近200个(国资委名下现在是190个)大型企业集团,因为这些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他们的成长性对社会主义的中国来说是举足轻重的。其次,各地方也要选择若干具有同样作用的大型企业集团,以保证地方国有经济在地方的主导作用。有了这样的一个基本配置,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就有了一个基本的保障,但这仅仅是个条件,结果还要看这些企业的效益和效率,看他们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第二,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改革国有资产的监管体制和创新国有资本的运营,同样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一方面,国有资本同样是资本,同样要效益最大化,也只有这样才能够有理由存在和发展下来;另一方面,国有资产的形成和发展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建国初期,全国人民为了一个伟大目标而服从国家的计划安排,几十年过去了,最初起点的假设早已为大多数人们所遗忘,而事实上的不平等也越来越大。不能否认,广大农民、大多数困难国有企业的职工,他们并没有从国有资产当中得到较多的好处,而现在却面临着许多问题。城市的职工有相当一部分人失业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有时还讨不到工钱。这一点我们不能忘记,所以在国有资产的重组收益之中,我们要拿出相当的份额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来改善这些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以体现我们优越制度中的公平。

第三,可持续发展原则。首先是总量上的合理安排,到底什么样的规模是合适的,要认真研究,既不能战线过长,也不能规模太小。其次是结构上合理布局。国有资本到底应该参与哪些行业,发展哪些产业,这些都是重要的问题。除了保证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外,还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以保证国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市场经济原则。首先,不管你是什么企业,国有、外资、民营、个体等,在市场面前都应该平等,所以建立维护正当竞争的法律体系是当务之急。除了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还要有明确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等规则,尽量营造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正当竞争环境是经济健康增长的条件。好的经济是效益决定生存的经济。其次,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十六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多元化的产权结构要求建立受公司法律保护的法人治理结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特征是:股东有限责任制,企业独立于出资人而成为法人实体,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公司由职业企业家经营。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企业经营者是个互相制衡的三角关系,它的基础是股权多元化,所以“一股独大”不是经典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五,法治原则。不管公有、私有,合法的财产权利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要通过法律甚至宪法的形式来得到强化。

三、创新国有资本运营的若干建议

第一,以负责任的态度集中力量对国有企业的资产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清查,以便摸清家底。这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一本糊涂账是搞不好国有资产的改革的,更谈不上保值增值。在这一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坚决防止瞒报、漏报、虚报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保证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胸中有数。与此同时,要抓紧制定资产评估的科学方法和程序,建立合理有效的资产评估体系,保证对国有资产的考核工作有章可循。

第二,大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核心是产权结构的多元化。要确定国有经济参与领域的优先顺序:国家安全,大型基础设施,特大型不可再生资源,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新技术开发。要善于利用并购、重组和资本市场等途径来实现国有产权的优化。要大胆使用被市场经济证明是成功的各种方法,包括:

鼓励国有大型企业合理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在境内上市;充分发挥国有大企业特别是中央大企业在并购重组中的积极作用,在中央企业中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和资本的优胜劣汰机制;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步伐,对没有活力而又无力回天的企业已没有保护的必要,也没有能力支付高昂的成本来保护他们,早点收回净值是明智的选择,否则夜长梦多,保值没指望,流失成必然;继续鼓励大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跨国并购、甚至上市,逐步实现走出去的战略;为境外大企业参与中国国有企业的并购重组创造制度环境,以推进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市场的建设。资本市场的本质是优化资源配置、发挥激励和筛选机制,让好的企业留下来,差的企业离场。但是在重组过程中,必须注意防止有人打折出售国有资产以从中牟取私利。另外,要想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必须要培养相当数量的国际资本市场方面的人才,还要建立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第三,从实质上进行国有企业的公司制尤其是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真正实现公司的有效治理,而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建立个公司章程不难,树几块牌子也不难,难就难在搞实实在在的治理结构。除了完善公司内部的制衡制度,还要加强外部监督,包括监事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

第四,完善市场体系,减少进而消除要素顺畅流动的壁垒。关税、配额、许可证、行政审批、户口等,用市场经济的原则来看,都是资源正常流动的障碍,应该越少越好。好的市场体系应该是对所有的市场主体都一视同仁的,并不因为所有权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待遇。

第五,规范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的行为,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目前由于改革措施还不够配套,规则还不够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没有完全到位,在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有的改制方案没有采取多方案的比较,缺乏周密考虑,改制方式单一;有些企业改制过程不规范,财务审计不严,资产评估不实;有些企业改制透明度不高,产权转让没有进入市场交易,存在暗箱操作、低估贱卖的现象;有些企业的改制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有的甚至发生了内外勾结、隐匿转移、侵占私吞国有资产的违纪违法行为。应该说,对于一个复杂的改革过程来讲,出现一些问题是难以避免的。这是探索中的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但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损害了社会公平,也影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进行。因此,必须认真总结规范,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使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在推进中规范,在实施中完善。

第六,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与监督机制。经营者业绩评价应该市场化,产品市场、劳动市场、资本市场、企业家或经理人市场的激励是有效的制度激励,除此之外,还要加强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加强信用与道德建设。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使所有者的产权能够量化和人格化。只有这样,才能够使所有者真正到位。依法建立的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一定要保护一切合法财产。产权必须落到实处才有意义。

创新国有资本运营,就是要解放思想,把国有企业的资产当作资本来运作,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增加新的财富,这是资本的本质。

莫童是我知交多年的好友,对其人品学问我一直是充满信心的。这次他又以高度的责任感为我们贡献了一部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本运营的着作,相信对于完善和创新国有资产的监管体制的探索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好友离开北京去上海已多年矣!今嘱我为序,我欣然从命,算是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事业尽一分努力吧。

卫新华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