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档案事业管理,是指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专业主管机关,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科技档案事业的方针、政策,使科技档案事业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协调发展,依照法律对科技档案工作实施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活动。随着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变为间接管理,从单纯控制转为强化服务,这样必然要加大科学管理的力度,通过法制管理、目标管理、标准化管理和行政管理,保证与促进科技档案事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7.1科技档案法制管理
科技档案法制管理是指国家通过制定有关科技档案管理的法律、规范,并通过严格执法,形成良好的科技档案工作秩序,确保科技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
7.1.1科技档案法制管理的必要性
科技档案形成于科技生产活动之中,对国家经济建设、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科技档案工作的规律,加强对科技档案事业的法制管理。
I.科技档案法制管理是科技档案事业顺利发展的保障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与科技文化事业的日益繁荣和发展,科技档案管理中所涉及的各种关系日益复杂。为保证科技档案事业的顺利发展,必须正确、合理地调整与规范各方的相互关系,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而法律、法规是有效调节各种关系,规定各方权利义务,取代“人治”的最有效手段。因此,科技档案事业管理应积极引入法制管理,从而在科技档案管理活动中建立起必要的法律秩序,依法治档,使科技档案事业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2.科技档案法制管理是保护和开发科技档案信息资源的依据
科技档案是珍贵的科技文化财富,不允许任何集体和个人任意对其进行损坏、出卖和销毁。要切实保护好科技档案,就应将有关内容明确写入法律、法规,强制执行。科技档案也是重要的科技信息资源,大力开发科技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是科技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但目前科技档案的作用远远没有得到发挥,科技档案的价值也远远没有得到实现,其中的“瓶颈”就在于:开发利用科技档案信息资源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如果有关法律、法规能理顺这些关系,保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以此为依据,科技档案信息资源就可以更好地为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服务,为各方面的合法需要服务。
3.科技档案法制管理是国家对科技档案事业实现有效管理的手段
我国对科技档案事业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主管机关进行的。为了保证他们对科技档案事业的有效管理,《档案法》
和有关科技档案的法规都规定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主管机关的职责,这就为他们管理、监督和指导科技档案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家通过法律授权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主管机关管理科技档案事业,保证了党和国家对科技档案工作的领导。为此,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主管机关一方面要在职责范围内,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效地从事科技档案事业的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也要自觉遵守档案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方式,并根据有关法规制定科技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于违反科技档案法规、制度的行为,将依法受到惩处。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所有制由单一的公有制转变为以国有为主,集体、个人所有并存的多样化形式,更需要以法为据,强化科技档案的法制管理。
7.1.2科技档案法规建设
I.科技档案法规建设的原则
科技档案法制管理的首要内容是法规建设。进行科技档案法规建设,要在党和国家的总方针、总政策和有关科技档案工作具体方针、政策的指导下,以现行的国家宪法、基本法律为依据,并结合科技档案工作的实际需要,使科技档案法规达到稳定性与可行性相结合,普遍性与专业性相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要求。
2.科技档案法规体系
科技档案法规体系是以《档案法》为核心,由若干科技档案行政法规和科技档案行政规章组成的相互联系和协调的统一体。根据法律效力可分为五个层次:
(1)档案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在档案法规体系中居于最高层次,是制定其它档案法规、规章的基本依据。
(2)科技档案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或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档案局制定发布的,它的效力低于档案法律,但高于其它档案法规与规章。如:1980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家科委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3)中央科技档案行政规章。是指由国家档案局依照法定权限制定的档案行政规章,以及国家档案局与国务院其它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的科技档案行政规章。如:《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国家科委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4)地方科技档案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城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规模较大的市,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有关科技档案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包括由地方人大制定的科技档案行政法规和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科技档案行政规章。
(5)其它法规中有关科技档案管理的条款。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
7.1.3科技档案执法
科技档案法制管理是立法和执法的统一,立法使科技档案工作有法可依,执法使科技档案工作有法必依。当前,加强科技档案执法可采取以下措施:
I.加强科技档案法规的宣传教育,树立和维护档案法规的权威,增强档案法制观念
要使法制管理真正成为科技档案事业管理的有效手段,必须在全社会,特别是经济和科技活动领域,大力加强以《档案法》为核心的科技档案法规体系的宣传和教育,使人们牢固树立依法治档、依法用档的观念,自觉维护档案法律、法规的权威,形成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律秩序,最终使科技档案法规潜移默化为人们从事与科技档案有关工作时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2.加强科技档案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建设
科技档案法制管理需要有较为健全的执法机构和既懂科技档案专业知识,又懂法律的执法队伍。这是实行科技档案法制管理的基本组织保障,也是当前科技档案法制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和紧急的任务。
3.建立、健全专业部门和基层单位的科技档案管理制度,使科技档案法规具体化,确保实施效果
科技档案管理制度,是人们在科技档案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定、准则、办法和程序的总称。它根据《档案法》和科技档案行政法规、规章,结合本专业或本单位科技档案工作的特殊性和实际情况,将科技档案管理原则、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将科技档案法规的精神具体落实到各项管理活动中,增强可操作性,确保科技档案法规的贯彻执行。
4.加强科技档案执法检查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检查,是进行科技档案法制管理的重要措施。其内容包括:(1)检查科技档案法规和规章是否得到正确的实施;(2)了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纠正执法中的偏差;(3)督查和处理违法案件。
为强化科技档案执法效果,科技档案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奖惩分明。对积累、保护和开发科技档案资源作出成绩或贡献,取得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给予表彰和嘉奖;对不重视科技档案管理,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惩处,特别严重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7.2科技档案目标管理
科技档案目标管理是根据一定时期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经济、科技发展状况,确定科技档案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根据总目标统筹协调,逐级分解为各层次的分目标,从而建立起一个自上而下层层展开,自下而上层层保证的目标连锁体系,保证科技档案事业按既定的目标持续、稳定地发展。简单地讲,就是围绕科技档案事业确定目标和实现目标而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7.2.1科技档案目标管理的必要性
I.科技档案目标管理可有效落实党和国家发展科技档案事业的战略部署
科技档案目标管理,将党和国家发展科技档案事业的战略部署具体化,可有效保证党和国家对科技档案事业发展的要求得到层层落实,层层实现。科技档案事业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事业的组成部分,其发展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规划的总体要求,这一点可在科技档案事业管理各层次目标的制定中得到具体体现。因此,实施科技档案目标管理,可使科技档案事业自觉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为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促进自身的健康发展。
2.科技档案目标管理可为科技档案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提供依据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对科技档案事业进行宏观管理,这种宏观管理是以制定目标作为开端,进而以目标为依据来控制和检查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情况。没有科技档案事业管理的目标,对科技档案事业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和调整等就缺乏必要的、令人信服的依据;基层科技档案机构与科技专业档案馆所从事的科技档案微观管理工作是在科技档案事业总目标的指导下开展的。为了实现总目标,往往要分解为具体的目标和要求,这就为科技档案微观管理指明了各层次的工作目标。
3.科技档案目标管理可充分调动科技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
科技档案目标管理的特点在于总目标可层层分解为每个科技档案工作者个人的工作目标,而所有下一级目标又必须保证上一级目标的实现,这样可把每个科技档案工作者的力量集中到完成本单位科技档案管理目标和国家科技档案事业发展总目标上,形成一种自上而下“力往一处用、劲往一处使”的局面。由于每个科技档案工作者有自己的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的努力方向十分明确,加之以目标管理中的激励机制,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可得到充分发挥,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也因此得到提高。
7.2.2科技档案目标管理的原则和实施步骤
I.科技档案目标管理的原则
科技档案目标管理的原则,主要体现在管理目标的制定上,具体有以下三条:
(1)协调原则。科技档案事业管理作为一个系统,从内部看,是由若干相互关联的部分为实现其总体功能而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从外部看,是国家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科技档案事业管理目标的制定一方面要与经济建设和科技事业发展的水平、速度和要求相适应、相协调;另一方面,各层次目标之间要上下衔接,左右协调,保证各环节和各个科技档案工作者的目标与总目标有机结合,协调一致。
(2)可操作原则。要确保科技档案事业管理按预定的目标进行,就要求所制定的目标不可过于抽象概括,必须根据客观需要和科技档案工作的实际具体制定。既有长期目标,也有短期目标;既有宏观目标,也有微观目标;既有定性目标,也有定量目标,使整个目标体系清晰明了,便于实施。
(3)激励原则。目标管理的优越性就在于其对全体参与者的激励作用。因此,制定科技档案管理各层次的目标,应本着略高于现有水平和能力的原则,使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尽较大的努力才能达到目标,以充分激励其潜力的发挥。对于完成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有明确的表彰和奖励措施,反之,则应受到鞭策。
2.科技档案目标管理的步骤目标管理一般按照目标的制定与分解、目标的实施与控制、目标的考评与奖惩三个环节周期地运行。
(1)目标的制定与分解。目标的制定,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依循一定的原则来确定目标和目标体系的工作。所谓目标,就是目的和标准,它一般包括目标方针、目标项目和目标值。目标方针是对目标的高度概括,它要求将一定时期内科技档案工作的基本取向、主要措施和发展的规模与水平简明扼要地表达出来;目标项目是目标方针的具体化,它具体反映为实现科技档案工作的目标方针在各个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和水平;目标值是各项目标所应达到的标准和程度的表示,是目标项目的具体化和数量化。制定目标的程序通常包括准备工作、提出目标、方案论证、方案优选、目标决策等几个过程。
目标的分解,是指逐级逐项分解目标的工作。它是目标制定与实施之间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使目标得以实现的一个基础。目标分解的主要形式有纵向分解、横向分解和时序分解三种。所谓纵向分解,就是将总目标按照科技档案管理系统的层次逐级分解,有些目标甚至一直分解到人。所谓横向分解,就是将总目标按科技档案工作职能分解到不同部门,这样与各部门的业务、技术工作紧密配合,密切协调。所谓时序分解,就是将总目标按时间顺序分解为各个时期、各个阶段的分目标,常用“进度表”、“流程图”表示。
(2)目标的实施与控制。这是通过检查,获得信息,发现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咨询指导,排除干扰或对目标做适当调整,进行有效的控制,使科技档案工作始终与目标保持一致,确保目标顺利实施和实现的工作。具体内容包括目标实施中的检查、控制、协调、指导以及对随机因素干扰的处理和对目标进行的微调。
(3)目标的考评与奖惩。目标考评是在目标实施的基础上按照既定标准对其成果进行最后检查、验收,作出客观评价的管理活动。其过程通常由自查自评和组织考评组成。
目标考评中的奖惩,是指根据目标达成情况实施奖励与惩罚。它是引导和控制人的行为,调动人的积极性,更好地实现目标的基本手段,也是目标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近年来,我国广泛开展了以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各级各类档案馆工作考评定级为主要内容的目标考评与奖惩,其效果非常显著。
7.2.3科技档案工作考评定级
科技档案工作考评定级,就是依据科技档案管理目标,采用科学的方法、程序,系统地考核、评价科技档案工作的过程与结果,并确定其等级的过程。它是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专业主管机关有组织地进行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步骤:
I.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