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相互关系既极其复杂又极其重要,因此,我不怕重复,将再从另一个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这些关系发生的时间顺序如下所述:首先,由于恐惧外部权威的攻击而产生了对本能的克制(这当然就是对失去爱的恐惧,因为爱可以使人们免除这种惩罚性的攻击)。然后是内部权威的确立和由于对它的恐惧,即对良心的恐惧而产生的对本能的抑制。在第二种情况下,做坏事的企图和做坏事的行为是相当的,因此就有了内疚感和对惩罚的需要。良心的攻击性接替了外部权威的攻击性。到目前为止,事情无疑已经弄清楚了,但是这种接替在什么地方加强了不幸的(从外部强加的、抑制的)影响,以及使最善良、最温顺的人们形成了良心的惊人的严厉性呢?我们对良心的这两种特性已作过解释,但是我们大概仍然觉得这些解释并未触到问题的根本实质,仍然还有一些没有解释的问题。最后,在这里出现了一种观念,它完全属于精神分析领域,它是与人们的一般思维方式不同的。这种观念可以使我们明白为什么研究的题材好像总是混乱和晦涩的。因为它告诉我们良心(说得更准确些,是后来成为良心的焦虑)实际上是最初对本能实行克制的原因,但是以后这种关系就颠倒了。每一种对本能的抑制现在都成为良心的一个有力的源泉,并且每一种新的抑制都增强了后者的严厉性和不宽容性。如果能把这一说法与已经知道的关于良心起源的历史较好地统一起来,我们就要维护下面这种似非而是的论述,即良心是克制本能的结果,或者说对本能的抑制(从外部强加我们的)创造了良心,然后良心又要求进一步抑制本能。
这一论述和以前关于良心起源的说法之间的矛盾,实际上并不太大,而且我们发现了进一步缩小这一矛盾的方法。为了便于阐述,我们把攻击的本能作为例子,并且设想这里所谈到的抑制总是指对攻击性的抑制。于是,抑制本能对良心所产生的作用便是:主体停止予以满足的攻击性的每一部分都被超我所接管,并且加强了后者(对自我)的攻击性。这一观点与良心最初的攻击性是外部权威的严厉性的延续,因而与抑制无关的观点不一致。但是,如果我们为超我攻击性的这一最初部分假设一个不同的起源,这种差异就不复存在了。不管外部权威要求儿童放弃的是哪一种本能,它都使儿童不能实现其最初的、但却是最重要的各种满足,所以在儿童中一定会形成对外部权威的相当程度的攻击性。但是他必须放弃满足他的报复性的攻击性。借助众所周知的种种机制,他找到了逃出这一困境的途径。利用自居作用,他把不可攻破的外部权威变为己有。权威现已变成了他的超我,并且具备了一个孩子原本要用来反对它的所有攻击性。儿童的自我必须满足于扮演倒霉的权威即父亲的角色,因为这样一来,父亲的地位就降低了。在这里,事情的真实情形常常是颠倒的:“如果我是父亲,你是孩子,我将会对你更坏”。超我和自我之间的关系是尚未分化的自我和外在对象间的真实关系经过愿望变形后的再现。这种情况也是具有典型性的,但是根本的区别则是超我最初的严厉性不代表、或者说不完全代表一个人,从对象那里所体验到的或者归之于对象的严厉性;它代表一个人自身对外部对象的攻击性。如果这个说法是正确的,我们就可以断言,良心一开始是通过对攻击性冲动的压抑产生的,后来则由于进一步的同类压抑而得到加强。
这两种观点哪一种是对的呢?先提出的那种观点从发生学的角度看似乎是无懈可击的;而新提出的这种观点则以上述令人满意的方式圆满地完成了这门理论。很显然,同时也是根据直接观察的事实来看,这二者都应当肯定。它们相互并不矛盾,甚至在某一点上它们是一致的。因为儿童的报复的攻击性,部分地是由他所预料的来自父亲的惩罚的攻击性的程度所决定的。然而经验表明,儿童所形成的超我的严厉性绝不是和他所受到的待遇的严厉性相对应的。前者的严厉性似乎独立于后者的严厉性。一个在宽容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可能会有非常严厉的良心。但是夸大这种对立性也是错误的,我们不难相信,养育的严厉性也会对孩子的超我的形成发生强大的影响。这就等于说,在超我的形成和良心的出现过程中,天生的气质的因素和来自现实环境的影响是联合起作用的。这根本谈不上令人吃惊;相反,它是所有这些过程的一个普遍的原因条件。
也可以断言,当一个孩子用极其强烈的攻击性和相应的严厉的超我,对他的最初的本能挫折做出反应时,他是在模仿种系发展史中的模式,并且将超出被普遍认可的反应。因为史前期的父亲无疑是严酷的,并且大部分攻击性可能应归于他。因此,如果我们从个体的发展转移到种系的发展,就会看到关于良心的起源的两种理论间的差异进一步缩小了。另一方面,一个新的重要的差异就会在这两个发展过程中出现。我们不能排除这样的设想,就是人类的内疚感是从奥狄帕斯情结中萌生的,并且在兄弟们联合起来杀死父亲时就存在了。在那种情况下,攻击的行为不是被压抑而是被实施,但正是对这同一种攻击性行为的压抑应当被认为是儿童内疚感的源泉。在这点上,我不会对下述情况感到吃惊,比如读者气愤地喊道:“那么一个人是否杀死自己的父亲就无关要紧了——他在两种情况下都会有内疚感。我们在这儿可以提出几点疑问。或者内疚感并非产生于对攻击性的压抑;或者杀父的故事是杜撰的,原始人的孩子与今天的孩子杀父的次数一样多。此外,如果这不是一个杜撰的故事,而是一段可能存在的历史,那么它将是每个人都希望发生的并正在发生的事情——即一个人感到内疚是因为他确实干了不能为自己辩护的事情。而关于这件毕竟是每天都在发生的事情,精神分析却没有作任何解释。”
读者的批评是有道理的,我们将弥补这一遗漏。这个问题没有什么神秘之处。当一个人做错一件事,并且因为这件事而有了内疚感时,这种情感应该叫做悔恨更为合适。它只是与已经做过的行为有关,而且它的前提当然是良心——感到内疚的准备状态——已经在这一行为发生之前就存在了。因此,这种悔恨永远不会帮助我们发现良心和一般的内疚感的起源。在这些日常情况下发生的事情通常是:本能的需要不顾良心的反对而获得了实现满足的力量,因为良心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由于被满足,本能需要就自然减弱,于是以前的力量平衡重新恢复。因而,精神分析是有理由在现在的探讨中把由悔恨产生的内疚感的情况排除在外的,不管这种情况出现得多么频繁,也不管它们实际上的重要性有多大。
但是,如果把人类的内疚感上溯到杀死原始时代的父亲,那也只不过是一个悔恨的情况。我们应当假设(在那时候)良心和内疚感,像我们已经假设的那样,在杀父之前就存在了吗?如果不应当,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悔恨是从哪里产生的呢?毫无疑问,这种情况将会向我们阐明内疚感的秘密,并且最终解决我们的困难。我相信这是能够做到的。这种悔恨是原始人对于父亲的感情的矛盾心理的结果。他的儿子们恨他,但也爱他。在他们通过攻击行为满足了他们的憎恨之后,他们的爱就会在这种行为的悔恨中涌现出来。这种爱用模仿父亲的自居作用建立起超我:它把父亲的权力给予了超我,好像是作为对他们施加于父亲的攻击行为的惩罚。它制定了旨在避免重现这种行为的种种限制。由于反对父亲的攻击倾向在以后的世世代代中反复出现,内疚感也就一直存在,而且再一次被受到压抑并转交给超我的每一部分攻击性所增强。现在,我想我们对于两件事可以说是完全清楚了:在良心的起源中,爱的作用和法定不可避免的内疚感。一个人是杀死了自己的父亲还是没有这样做,并不是真正具有决定性的。不管在哪种情况下,一个人都必定会感到内疚,因为内疚感是矛盾心理的斗争表现,是爱神厄洛斯和破坏或死亡本能间的永恒斗争的表现。当人们面临共同生活的任务时,这一冲突就开始了。由于集体采取的只是家庭这一形式,所以这一冲突也必定表现为恋母情结的方式,从而建立起良心并且产生了最初的内疚感。当人们企图扩大家庭这种集体时,同样的冲突在由过去所决定的方式中继续存在;它被强化了,并导致了内疚感的进一步加剧。由于文明所服从的是把人类组成为一个密切联结的群体内在的爱的冲动,所以它只能通过内疚感的不断增强而达到其目的。起初与父亲有关的事情在群体的关系中得以完成。如果说文明是从家庭向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必要过程,那么——由于来自矛盾心理的先天的冲突,以及爱的趋向和死亡的趋向之间的永恒斗争——文明将不可避免地与日益增长的内疚感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而且内疚感也许将加强到一个令人难以忍受的程度。人们不禁会想到伟大诗人对“天神们”的动人的责难——
你们把我们带向地球,这个令人厌倦的地球,
你们让我们不知不觉地走向罪恶,
然后让难以容忍的悔恨来折磨我们:
一时的过错,终身的苦恼!
我们可以放心地吐口气了,因为我们想到只有少数人有能力、毫不费力地从他们自己的混乱感情中挽救出最深刻的真理,尽管我们其余的人,必须通过令人痛苦的不稳定性和永无休止的摸索才能找到通往这些真理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