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指出,恶人就是一个强壮的小孩。那么,究竟野蛮人是不是一个强壮的小孩呢?对此,尚需要我们作进一步的了解。
即使我们退一步来说,承认野蛮人就是一个强壮的小孩,那么,我们将从中得到什么有意义的结论呢?
倘若这个人,当其强壮的时候,就如同他软弱的时候一样,同样依赖着他人,那么,他还有什么蛮横的行为做不出来呢?
当他的母亲喂养他太迟的时候,他可能殴打他的母亲。
当他的弟弟让他烦恼的时候,他可能扼死他的弟弟。
当他被别人侵害的时候,他可能会咬伤别人的腿。
然而,他的强壮而又是依赖的,这便是自然状态下两个矛盾的假设:当他强壮的时候,他就是独立而自由的人;当他依赖别人的时候,他又是软弱的。
霍布斯没有认识到,既防止野蛮人像我们的法学家所主张的那样使用其理性,又防止他们像霍布斯自己所主张的那样滥用其能力。
因此,人们可以说,野蛮人并不是邪恶的,正是由于他们并不知道什么是善。之所以如此,并不是知识的发展,也不是法律的限制,而是恶行的无知和感情的平静在防止他们为恶。同样,他们更不会知道,恶行所得到的好处远比美德所得到的好处要大得多。
此外,还有另一个原理是霍布斯所没有看到的,这就是怜悯的美德。
事实上,除去母亲对其子女的爱以及她们冒险保护自己的子女之外,我们很容易就可以观察到,对于一个活的生物,马也不愿意践踏;一个动物面对其同类的尸体,它不会毫无忧虑地走过去;牲畜进入屠宰场时的悲鸣,反映了牲畜从其所感到的可怕的光景中所获得的印象。
毋庸置疑,自然的、怜悯之心的力量就是如此,而这种怜悯之心在人类身上则表现得更加明显。
可以说,自然曾将最柔弱的心赋予了人类,自然曾将眼泪交给他们。
我甚至可以肯定地说,怜悯之心是一种自然的感情,它由于调节着各个人的自爱之心的活动,所以协助着全体人类的相互保存。
正是怜悯之心,使我们毫不犹豫地去援救遭受苦难的人。
正是怜悯之心,在自然状态中代替了法律、习俗和美德,而且它还有这样的优点,没有—个人试图违抗它温和的声音。
正是怜悯之心,劝阻了强壮的野蛮人,只要有希望能在其他地方寻找到食物,那么,他们就不会去抢劫柔弱的小孩或衰颓的老人。
正是怜悯之心,以一个自然善良的格言——“你为自己谋利益,要尽可能少损害别人”——来影响和感悟所有的人。
现在,回到自然状态来考察野蛮人,我们能够发现,野蛮人那不太活跃的情欲同样受到怜悯之心的抑制。
实际上,与其说他们是邪恶的,不如说他们是粗野的,他们宁愿注意防范其可能遭受到的祸害,而不愿意有意加害于别人,这样的人是不易发生很危险的争执的。
因为,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种类的交往。
因为,他们从来不知道谦逊、尊敬、虚荣或轻蔑。
因为,他们没有任何真正的利益观与正义观。
因为,他们将自己可能遭遇的暴行视为一种易于恢复的损害,而不视为一种应当加以惩罚的凌辱。
所以,如果野蛮人争执的目的不比食物更为诱人的话,那么,就很少有流血的结局。
在此,有一种非常危险的情况需要说明。
在所有激动人心的感情之中,有一种是最炽热、最激烈的,那就是男女异性之间的情欲。
这种情欲是非常可怕的,其冒着各种危险,克服重重障碍,并且在其狂热的时候好象足以毁灭人类似的,而它所负的天然使命本是为了保存人类。
不敢想象,那些被放荡的、兽性的热情所蒙蔽的、无羞耻的、每天以流血为代价的、互相争夺爱情的人们,将要变成什么样子?
首先必须指出,情欲越是激烈,那么,抑制情欲的法律则越为必要。但是,非常明显今天的法律并不能够胜任。
事实上,即使法律能够控制这种混乱,但如果要求法律来制止没有法律就不会存在的那种祸害,那未免是向法律提出的最无意义的一种要求。
下面,我们要区别恋爱感情中的生理方面和精神方面。
所谓“生理方面”,即引起两性相结合的那种一般的欲望;所谓“精神方面”,即决定这种欲望并使之专门固定在惟一对象上的那种东西,或是为了这一钟爱的对象而对这种欲望给以较强烈的精力的那种东西。
很容易看出,爱情的精神方面是一种从社会习惯中产生的人为感情。这种感情是建立在野蛮人所没有的某种价值和美的观念之上的,因此,野蛮人几乎不具有这种感情。
所以,可以说,野蛮人在这方面是非常幸福的,他们对于能够激动其感情和增加其困难的爱一无所知,这样,他们就不会常常感到这种情欲的冲动,因此,他们之间的争执也会较少且不残酷。
也就是说,野蛮人都安静地等待着自然的冲动,并且无选择、也不狂暴地顺从着这种冲动。当这种需要得到满足时,他们的整个欲望也就随之消失了。
关于恋爱
卢梭指出,爱情只有在社会状态下而非自然状态下才具有某种狂热性。接着,卢梭将动物和自然状态下人类的情欲作了比较。最后,卢梭为我们总结了自然状态下人类的生存状况。
毫无疑问,爱情只有在社会状态下而非自然状态下才具有某种狂热性,并且常常给人带来极大的危害。
说野蛮人为了原始的情欲而互相杀戮,是不正确的,因为这种观点完全与事实相违背。
在动物世界里,许多雄性会为了争夺雌性而发生激烈争斗,春天的森林里也常常会发出恐怖的嗥叫。
但是,我们不能就因此推论说人类也是如此。
对于动物而言,它们的雄性和雌性的比例相差的非常明显,它们发生争斗的原因有两种:其一,雄性的数量远比雌性多;其二,雌性拒绝与雄性接近的排斥期较长。
然而,这些情况与人类都不相符,因为,一般而言,男性数量多于女性,而且即使是野蛮人,也从来没有出现过女性像其他雌性动物那样的排斥期。
除此之外,有些动物会整群地进入兴奋状态,于是便出现了一个热烈、喧嚣、骚乱和争斗的可怕时期。而人类的情爱不会季节性地爆发,所以,不会出现这种时期。
因此,我们不能根据动物的情况,而就此推断出自然状态下人类的情况也是如此。
关于自然状态下的人类,我们倒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野蛮人在森林中游荡,他们没有住所、没有语言、没有技艺、他们不与人交际、与人无争;他们不需要别人的帮助,也不会故意伤害别人。他们没有感情,自给自足,他们只具有与他们的状态相适应的意识和智力。他们只感到实际的需要,只留心他们认为必须注意的东西。他们的悟性也只是发展到了有点自负的程度。如果偶然有所发现,他们也不能与别人交流感想,因为他们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认识。即使他们有所发明,那也将与其发明者一同消亡。他们没有教育,也没有进步。一代一代毫无进展地繁衍下去。
在此,我之所以花这么长的时间和篇幅来探讨这种假想的原始状态,是因为我要消除许久以来、根深蒂固的谬误和偏见。
在我看来,必须挖掘其根源,将真实的情况展现在大家面前,我要用事实来说明,在自然状态下,即使是自然的不平等,也远没有现代学者们所说的那样真实、那样有影响。
事实上,很容易看出来,在使人们各个相异的差别中,有许多曾被认为是自然产生的差别,不过是社会中的人所采取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的产物。
所以,体格健壮还是娇弱,以及与之相应的力量强大还是孱弱,常常就取决于人受教养的方式是严酷还是温和,而不取决于人的原始体质。
同样,人的思维能力也是如此,教育不仅使有教养的人和没教养的人之间存在差别,而且即使在有教养的人之间也因文化水平的高低不同而存在差别。
但是,如果把社会状态下不同地位的人所受的教育和生活方式的巨大差异,与吃的食物相同、生活方式相同、做的事情也完全相同的动物般的原始生活的简朴和单调比较一下,我们就能看出,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比社会状态下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必定要小得多,人为的不平等必定会使自然的不平等大大加深。
关于社会状态下的奴役问题,我想每一个聪明的人都能够看出,只有当人们相互依赖,即人们的相互需要把他们联系在一起时,才能形成奴役关系。不先让一个人落入离了别人不能生活的处境,就不可能使他沦为奴隶。而在自然状态下就不存在这种处境,因为在这种状态下,人人都不受束缚,最严酷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
上述,我证明了在自然状态下,几乎觉察不出不平等现象存在,也几乎感受不到它的影响。下一步我就要揭示它的起源及其在人类思想不断发展中的演变过程。
围起自己的土地
卢梭指出,因为土地私有制的出现,使得人类获得了很大的进步,并且能够运用新的知识和技巧,与此同时,人们的痛苦也随着土地、气候和季节的差异带到他们的生活方式中去。
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者,是第一个人把土地围起来,并对其他人说:这是我的土地,而且那些受众居然认可了他所讲的话。
假使,一旦有人拔掉了围地的木桩,并像同类人说:土地是所有人的,不属于任何个人,大家共同享有土地上的果实。这一句话将会使去无数次的战争、罪行和杀害,免去以上活动带给人们的苦难和痛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切事务的发展也一改往日面目,因为私有制观念是由许多先天观念演变而成,而不是突然在脑海中形成的。
人类需要获得许多知识和技巧,并一代代相传,使它们不断增加起来,以达到自然状态的终点。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把那些缓慢递嬗的事件和不断积累的知识,按照时间发展的顺序结合起来。
人类对自己生存的感情是最原始的感情,对自我保护的关怀就是最原始的关怀。
土地上生产的农产品,供给人类一切必需的物品,这些物品本能地促使人类去利用。
生存、饥饿以及某种欲望的需求,不断地促使人类利用各种不同的生存方式顺延它们的种类。但是由于缺乏情感的沟通,两性一经满足,便相互离开,而孩子一旦能够独立存活,就与母亲脱离关系,因此,它们产生的都是一种纯动物的行为。
最初原始人和动物一般,只局限于单纯的感觉,而不能向自然索取某些必需品。
但是,由于人类在生活中必须要刻服某些生活困难,例如:采取高大树木的果实;争取食物与其它野兽,要想实现这一切,人类必须要加强自身锻炼,使自己变成善于迅速奔跑、勇于战斗的人。
克服自然的某些障碍,使人类学会使树枝、石头等自然器具,也学会了战胜其它动物的技巧与补偿那些曾经因为某些原因不得不放弃的东西。
随着人数的增多,人们的痛苦也就越多。土地、气候和季节的差异要求人们具有一种新的生活技巧。于是,人们在沿海、河等地区发明了钓鱼,从而变成以捕鱼为生的渔民;在森林地带,则创造了弓箭使人们变成了善战的猎者。
火山的爆发、电闪雷鸣或者某种机会认识了防御严寒的火,经过不断的创新学习,学会保持火的不灭,然后又学会了生火,最后用火来烤肉食物。
动物与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由于生活上的不断接触,使人的心灵会产生某些知觉,比如大、小、强、弱、勇敢、怯懦以及无意识的对比关系,都会使人产生某种思考,甚至机械的谨慎为保障自身的安全而采取必要的手段。
我们很容易理解发展中产生的新知识,并且这种知识使人具有某种优越性。人类千方百计地设置陷阱诱骗野兽,在无数次战斗中,人类降伏了力量比人大、奔跑比人快、对人类有害的动物,驯服它们为人类服务。
经过此番观察,人类第一次产生了自尊感,这样虽然还没有等级分别,但是他已经准备把自己列为最优秀的人。
虽然,以前人类之间的关注不同如今这么密切,但是经过日积月累地交往和观察,他就会看出同类之间、雌雄之间的相同之处,以此来推断尚未发现的相同点。
在同样的情形下,发现自己的行动与其他人相同时,就可以推知大家的思维方式和对待事物共同的想法和感觉,这种真理一旦得到证实,就可以促进人际间的交往,得到自己利益的最好规则。
人类活动的唯一目的是追求幸福生活。由于共同的利益,他可以邀请同类的帮助,也因为彼此间的竞争,他不信任任何同类人。
正是因为上边这两种情况,他们可以结合成任何自由团体,也可以为了得到自己的利益,公开使用武力或者使用智巧达到某种目的。
人类在不知不觉中获得了相互间的义务以及这些义务优劣的观念。但是,这些显而易见的利害对他们有要求的时候,他们并不能预见到,更不必说未来发生的,甚至连下一时刻将要发生什么都无法预测。
在漫长的人类社会生活中,人的语言是经过无音节的叫声、很多的手势以及模拟声音组合而成。
在各种地区经常对这种语言加上一些音节和约定俗成的声音,于是就形成了许多不同地区的语言,但是这些语言是粗糙并且不完备的,经过历史的衍变形成了如今各族人民仍在使用的语言。
原始事物的进步
卢梭告诉我们,由于事物进步的情况不同,所以发展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也就越大,在效果上也就更加显著和持久,并且在同样的比例上开始影响着人们的命运。
经过无数世纪的衍变,人类初期的原始进步几乎不易被察觉,因此我用简练的笔迹跨越了事物缓慢的演变过程。
智慧的发过、技巧的运用,使人类取得了更快的进步。他们用锋利的石斧截断树木,加成小棚,并敷上一层泥土,于是就形成了住房。这是第一次变革,促进了家庭的形成和区分,从此私有制形式出现,争执和战斗也由此而生。
能够建造住房的人,几乎都是强悍的人,并且觉得有能力保护它。这样,我们就很容易理解,弱者会模仿强者来构建他们的住所,至于已经有房子的人便不会占据任何其他人的住所,因为这样难免会造成一场不必要的斗争。
最初的人类情感是一种新情况的结果,这种情况把丈夫、妻子、父母以及子女结合到一起,由于共同生活的习惯,使人类产生了最温柔的情感:爱情、亲情、友情。
因为互相的信存和彼此之间的自由是维系每个小家庭的唯一纽带,从而男女两性便产生了最初的差别,女人经常负责日常的家居生活,照看老人和孩子;男人则外出负责询求食品和生活资料。
正是如此,由于两性生活的都比较安逸舒适,所以都失去一部分强悍性和气力,这样就有利于集合起来,共同抵御外来者的侵略以及野兽的侵害。
这种新情况使人们过着简单、舒适的生活,并且彼此之间很少来往,因为他们的需求很有限,一些基本的工具满足了他们的日常生活,所以他们享有更多的闲暇时光安排各种不同的活动享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