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独裁者》1940年10月15日正式公映,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卓别林用灵活的头脑,不仅避免了自己的损失,还为电影的拍摄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为反法西斯斗争作出了重大贡献。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洛克菲勒钻法律的空子,抢铺油管的故事也是其中之一。
当时,洛克菲勒想独占全美石油资源,泰特华德油管公司自然就成了他的眼中钉。尤其是泰特华德油管公司从石油产地铺了一条输油管直达安大略湖畔的威汤油库,这给洛克菲勒带来了很大威胁。不搞掉这条油管,他寝食难安。
洛克菲勒想铺设一条与之平行的油管,可是油管必须通过巴容县境内,而巴容县是泰德华特公司的势力范围。而且泰德华特公司早就促使议会通过一个议案,声明除了已经铺设好的油管外,不许其他油管路经该县县境。
这是一个不小的难题,洛克菲勒冥思苦想了许久,终于想出了一个妙计。一天夜晚,在巴容县的东北角突然来了一群大汉,他们手拿铁铲只顾挖土掘沟,很快就掘出一条沟,接着又一个劲地把油管埋入沟内,并迅速填平。天还没亮,他们就已经全部完工。
第二天,人们发现美孚石油公司已在巴容县安置了一条油管,当局政府准备控告洛克菲勒。这一事件也惊动了报界,记者们纷纷采访,洛克菲勒召开了记者招待会,在会上他说:“县议会的议案规定,除了已经铺设好的油管外,不准其他油管过境,希望大家到现场参观一下,以判定美孚石油公司的油管是否铺好。”
听了洛克菲勒一席话,县议会自知议案不严密,洛克菲勒的做法无可非议。所以,他们也无可奈何,只能作罢。就这样,洛克菲勒灵活利用议案的不严密之处,在重要路线抢铺了一条自己的石油管道,将对自己十分不利的局势扭转了过来,奠定了他独占全美石油资源的基础。
从以上诸多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灵活性在经商中的重要作用。所以,生意人一定要放开思路,学会灵活经商,这样才能让自己的生意更上一层楼。
像守护生命一样守护商业秘密
狼很想吃刺猬的肉,但是忌惮刺猬浑身的刺,无从下口。
乌鸦和刺猬是好朋友,乌鸦也知道刺猬的这身宝贝是很好的自卫武器,向刺猬吹嘘道:“刺猬老兄,你很牛啊,有这身宝贝,连老虎这样的百兽之王也拿你没办法,更不用说狼了。”
刺猬说:“不要夸奖我了,你也不错啊,能够在天空中翱翔,也不用担心被野兽们吃掉。”
乌鸦又说:“还是老兄你牛啊,根本不用考虑逃跑……”
刺猬禁不住乌鸦的夸奖,后来说:“其实老弟,我也不是没有缺点的。我圈起来的时候,腹部有一个小口是不能被包住的,只要往里面吹气,我忍不住痒,就会全身露出来的。”
有一天,乌鸦被狼抓住,把它含在嘴里将要吃掉它时,它想起了刺猬的秘密,就对狼说了,结果可想而知,刺猬最终成为狼的一顿美味佳肴,而刺猬最终也没有明白狼是怎么知道了它的死穴的。
刺猬的致命原因只是因为自己给乌鸦透露了自己的秘密。
可以说,每个人都有秘密,秘密是自我保护的方式。商业活动同样如此。在商业活动中,商业机密可以说是一个企业存在的根本。假如有人问,世界上最具有价值的商业机密是什么?很多专家一定会说是可口可乐的配方。这听起来有些疯狂,但却是事实。尽管“可口可乐”和它的谐音“口可”都已被可口可乐公司注册了商标,但它的秘密配方却令人吃惊地不受专利法保护。现在,可口可乐配方已经成为一个低成本高价值的商业秘密。
在商业活动中,任何企业和个人都有一件很重要的工作要做,那就是保守自己的商业秘密,不要让它泄露或过早地泄露,以免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全部底细。所以,在华尔街商人的生意经中,总是告诫人们,在谈生意中泄露商业秘密是最不可原谅的错误。泄露商业机密意即把自己的一切像个透明人似的展览在对手面前,就像穿着新装的皇帝一样,在你的对手面前一览无余!
不过,在生意场上也有类似乌鸦的角色存在,那就是商业间谍。到了今天,几乎每一个企业都被商业间谍所包围。在谈生意中使用商业间谍是极富诱惑性的,没有任何收益会比这个来得更快。譬如说,如果买主知道卖主愿意接受的最低价格,这信息有时就值上几百万美元,而得到这项信息的费用,可能只不过是几块钱而已。这种方法已经被大量运用于刺探对手的商业情报和秘密,并且非常有效。
商业间谍几乎无孔不入,而且所取得的资料的详尽程度令人难以置信。最常用的商业间谍刺探方法是:招募对方公司的职员,要求他继续留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当然他的新雇主会为他保留着新职务,以令他安心地将对方公司的资料源源不断地送出。
最阴险的商业刺探莫过于以不正当的手段贿买对方公司的专家或员工。为了能在竞争中领先,一个公司可以雇用代理人用高薪收买关键人物。当然,这是一种正常的商业风险,但这种刺探的最危险形式是公司征募竞争者的雇员,并要求他保留其在第一雇主那里的工作,当然也接受其新雇主的聘金。
从实际意义上讲,这个雇员已经成为间谍,即使他在最终寻找到他的新工作之前并没有向其新雇主传递过任何情报。他可能很好地潜伏一年或更长的时间,当一项具体研究进行到最后阶段时他便离去……现在,渗透的方式和所获得的资料已发展到几乎不能令人理解的程度。缩微照相、窃听器、远距离照相机、磁带录音机、计算机化的信息存储与传递,以及这些手段的组合,已经使商业间谍能轻而易举地完成他的任务。如果这些获取情报的手段被专家所掌握,那么它就会成为严重威胁。
有一家公司的董事极为偶然地发现他的台灯有一条备用引线。经安全人员检查发现,这条引线穿过墙壁和导管直达屋顶。导线的一端装有麦克风,一端装有发射器。擦窗人和办公室清扫工以及低薪办事员,常常被利用来干这种事。此外,废纸篓也是商业间谍的情报源,它能使他从中拼合出大量有用情报。
由此看来,任何企业都要有一个优良的安全措施,以此来保护商业机密。下述规则有助于将商业间谍的风险降到最低:
● 不要选择性情不稳定、嘴巴不严的人;
● 不要让多嘴多舌的人参与更多的事物;
● 不要让不必要的人接触数据;
● 让那些需要知道的人只知道他应该知道的那部分,不要超出这一范围;
● 如有可能,要确定现存的违背公众利益的东西,要富于想象;
● 对行贿行为要及时报告,任何人不得例外;
● 不要向对方提供太多数据,除非为了战术上的考虑才显得大方;
● 在本组织内部保持一个顺畅的通讯网,以便了解对手在挖什么及其目的;
● 以保密方式来处理所有的支持性材料,注意收藏和保管,决不可随意乱放;
● 要转移核心小组会并且不在旅馆房间谈生意业务,这些房间可能被窃听。
这样做,是否显得对保密过分谨慎了呢?不会的,的确是有必要这么做的。多数买主和推销员,特别是那些大公司里的这些人,都生活在一个理想世界里,他们忽视谈生意中间谍和窃听的可能性,这大概是因为他们不曾想到会发生这些事。商业间谍的队伍在不断增长这已是事实,所以,华尔街商人认为,把自己的嘴巴裹得越严实,商业活动的安全系数就越大。
巧用合约,不让对手钻空子
华尔街巨商非常注重合约,对于合约中的每一项他们都会细细斟酌,避免出现漏洞。合约一旦签订,他们也会严格按照合约的要求去做,信守诚信。同时,华尔街巨商也非常善于利用合约,以避免自己受到损失。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富翁临终之前,自己身边一个亲人也没有,他唯一的一个儿子还在远方无法回来,只有一个奴隶在守候。于是他就立下了遗嘱:“我死之后我的全部财产归奴隶所有,其他人不得动用,然而我儿子可任意选一件物品为他所有。”写完之后,就咽了气。
儿子回来之后,见到遗嘱不由得大怒:“父亲怎么会把他一辈子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财富全部都给了奴隶,而只给自己一件物品呢?”他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去请教村里的拉比。拉比听了,微微一笑,对他说:“你的父亲真是聪明,他给你留下了他的全部财产啊。你再好好看看你父亲的遗嘱吧。”
他拿起遗嘱看了半天,还是不明白,拉比只好直接说:“遗嘱上不是说得很清楚吗?让你任意选择一件物品,你选择了那个奴隶不就是选择了全部的财产吗?这样看起来,你的父亲真是十分英明啊。”
富翁的儿子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父亲这样做的良苦用心:如果父亲去世了,自己不在他的身边,奴隶可能会带着财产逃走,而连丧事也不告诉他。因此,父亲才把全部财产都送给奴隶,就是为了稳住那个奴隶而让他不能逃走,好让自己回来再收回这笔遗产,所以才立下了这样的遗嘱。
遗嘱中规定富翁的儿子可以从中选择一件物品,如果他选择了奴隶,那么富翁的财产就依然归他所有,因为这里暗含着一个前提——奴隶的全部财产都属于主人,这就是遗嘱中的纰漏,是奴隶甚至是富翁的儿子都没有注意到的。富翁正是利用了这个对自己有利的纰漏,才得以将全部财产传给儿子。
其实,任何法律和法规上的条文都不是绝对严格的,所以,我们一定要仔细研究。
麦当劳原本是麦氏兄弟所创的,但却是在克罗克的努力下发扬光大的。克罗克为此付出了许多努力与艰辛。1954年,身为销售员的克罗克第一次走进了圣伯丁诺的麦当劳,他立刻被麦当劳所吸引,从此就与麦当劳结下了不解之缘。克罗克与麦氏兄弟协商后,签订了合约,开始了对麦当劳进行经营管理。
随着克罗克在速食业中的发展,麦当劳兄弟的阻碍作用也变得越来越明显了。由于麦氏兄弟的目光短浅,克罗克的连锁原则得不到充分地发展。此外,麦氏兄弟还贪婪地把克罗克仅有的1.9%服务费中的0.5%作为权利金,这就严重阻碍了麦当劳的扩展。自1961年初开始,麦当劳兄弟和克罗克就为麦当劳出让问题进行磋商。最后,麦氏兄弟开价了:“我们一定要270万美元。一定要现金,而且一分钱也不能少!”克罗克差点被气晕了,他没有想到他们竟会这样狠心。面对他们无理的要求,克罗克却一筹莫展。
根据合约的要求:在未获得书面许可以前,任何麦当劳兄弟设定的快速服务系统,都不得转变、修改或者做任何变动。然而,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着的,为了适应这发展变化的情况,就必须不断地更改旧的、过时的东西。克罗克在从事速食业的7年时间中,在麦氏兄弟的默许下,对麦当劳的诸多制度进行了修改,但麦氏兄弟从未出示过相关的证明。严格来讲,克罗克无时无刻不在违反合约。克罗克卖出去的连锁越多,违反合约的地方就越多,这就成了恶性循环。这对克罗克来说,简直糟透了。因为当时克罗克与麦氏兄弟俩签订合约的时候,并没有发现那里面简直让人无法接受的苛刻限制。他当时过于急躁和匆忙,以至于没能全面均衡,从而为以后的发展埋下了很深的隐患。
不安时时萦绕着克罗克,克罗克随时都面临着严重的惩罚。麦氏兄弟虽然并没有威胁说要控诉克罗克违反合约,但是他只要稍有不慎,就会惹恼麦氏兄弟,后果就会不堪设想。
到续约时间还有4年时,备受折磨的克罗克开始与麦氏兄弟就续约一事进行磋商。虽然克罗克有权再续10年,但由于技术违约太多,只要麦氏兄弟不高兴,续约也就会泡汤。于是,克罗克想续约90年,并希望以此得到自己可以开店的权利。麦氏兄弟就派法律代理人卡特,与克罗克直接磋商。卡特坚持不肯改动原合约中的条款,但麦氏兄弟表示愿意有弹性地接受要求。
1961年2月,双方正式签订续约。克罗克得到了99年的续约,并且可以在麦当劳系统公司下直接开设连锁店;在不改变“店面设计、大小、外观”的情况下,可以改变新店的蓝图。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容易结束,麦氏兄弟与克罗克之间的隔阂日益加深。克罗克一边设法筹款,一边委托律师伯纳草拟连锁权转让合约。几经周折,克罗克终于如愿以偿,自己也终于获得了解脱。
由于当初对待合同太草率,克罗克在营造麦当劳宏伟蓝图的过程中饱受煎熬。从克罗克的经历可以看出,我们对待合同一定要谨慎,不能有丝毫的漏洞,否则悔之晚矣。
因此,华尔街商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会反复地修改和斟酌,他们总是会把各种可能的情况都考虑进去,不让对方有空子可钻。
没有“喇叭”,质量再好也沉没
常言说得好,“酒香不怕巷子深”。当然,我们不能排除这种说法的合理性。不过,在现在这个市场新品层出不穷、产品无限丰富、宣传信息拥塞的年代,“酒香不怕巷子深”的理论越来越站不住脚。而且,据相关调研表明,宣传诉求的好坏所导致的产品销量差异可达3倍以上。所以,我们说,没有“喇叭”,商品质量再好销路也不会太好。这就是要求我们在商业活动中,要重视宣传的作用。
埃德·默维希是加拿大零售业之王,他开办的加拿大最大的零售超级市场,年营业额达101亿加元,这在地广人稀的加拿大简直是神话一般的奇迹。默维希白手起家,他是凭借什么一步步走上零售之王宝座的呢?
默维希15岁那年,父亲就与世长辞了。正在多伦多读高中的默维希,毅然接过了供养家庭的重担,他开过杂货店,但不成功,后来又进入一家超级市场工作,但薪水还是有限得很。耐不住贫穷的默维希毅然辞去了超级市场的差使,重操旧业,开设了一家出售体育用品的商店,名叫“运动小店”,这一次运气要好一些,几年起早贪黑的劳碌下来,手头居然也小有一笔积蓄了。
应该说,这几年的磨难还是让默维希学到了不少东西。尤其是在经营“运动小店”时,他把市场定位在中低档服装上,颇得平常老百姓的青睐,只是苦于资金有限,无法扩大经营规模。但聪明的默维希牢记这些年失败与成功的心得,他在等待合适的机会大干一场。
二战结束了,战后的多伦多同世界其他地方一样,百业凋敝。默维希抓住机会在多伦多买下了一家零售商店,决心按以往的设想去做。
他把商店稍作整修,挂上“奥尼斯特·埃德商店”的醒目招牌,很快就开门营业了。
一天,人们在这家商店的外墙上看到这么一个别致、有趣而又动人的广告。
“致尊敬的顾客们:
敝店的店堂像垃圾堆!敝店的服务令人难以恭维!敝店的货架只是一堆破烂箱子!但是——敝店的价格绝对是全市最低的!
奥尼斯特·埃德商店”
老实说,这样的广告人们还是头一次见到,对比其他的那些司空见惯、用词华丽的广告来说,默维希的广告让顾客们感到朴实无华,非常实在。所以许多人决定到这家与众不同的商店去看一看,亲身经历它的“凌乱”和廉价。